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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湖南卫视《真情》栏目的录制现场突发险情:该期节目主角——27岁的女青年龙某突然直奔现场背景板后,在节目现场割腕自伤。经过现场抢救,女青年幸无生命危险。
近年来,很多电视台都纷纷推出情感类的访谈节目,很多人希望通过电视台公开自己的情感隐私,表达对亲朋好友的感激之情、怀念之情、愧疚之情、忏悔之情。但是,也有人把这类节目当作情感宣泄处,用来宣泄对别人的积怨和矛盾。这类节目的收视率居高不下。但是一部分人提出,电视台的这类真情节目是否应反思媒体的伦理底线,是否应掌握心理知识常识,尤其是当倾诉者有着深深的伤痛乃至于形成了某种程度的心事疾患,不能按照预想的“台本”进行的时候,这类节目应该怎么做?
割腕和真情伤害
著名作家、心理学家毕淑敏老师就“割腕”事件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毕淑敏认为:“情感属于个人隐私,公民的个人隐私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有人愿意公开隐私的话,那是一件很个人的事情。但是他应该想到他的隐私里面是不是牵涉到别人的隐私,公开自己隐私的同时会不会伤害别人的隐私。每个人的隐私都会和别人有关系,因为每个人都不能剥离开社会而存在。”她认为,像《真情》这样的情感类节目在录制之前,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应该和当事人私下进行一个详实周密的沟通,对当事人的情感做充分了解,特别是当事人要表达的是对亲人或朋友的很深的矛盾和积怨时,媒体要考虑这样公开是否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像在《真情》节目中割腕的女青年在怀疑母亲的去世和父亲有关时,要考虑到她的父亲看到这些后会不会受到伤害。
另外,毕淑敏认为,情感类节目的工作人员和节目当事人在台下进行有效沟通也可以避免一些突发事件在台上的发生。她说:“每个人控制情绪的能力是不一样的,有些人说到动情处很容易激动,有些行为就不能自己。而沟通就是为了平缓当事人情绪上的巨大波动,而不至于使节目现场处于失控的状态。”
有些当事人决定通过电视媒体公开个人隐私时,他本人可能并没有充分想到电视播出后会产生的作用。毕淑敏认为,这个时候媒体的工作人员有义务有责任将节目播出后可能会产生的巨大影响告知当事人,而不应该把当事人的隐私当成吸引眼球的卖点,更不能把当事人的隐私当作独家的爆炸性新闻。
在采访中,毕淑敏向记者强调最多的一点就是当事人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当事人利益高于电视台追求的商业利益。她非常不赞成情感类节目靠出卖别人的情感隐私甚至是痛苦而获得高收视率。她说:“这次《真情》栏目中的当事人在节目录制现场割腕不仅伤害了她自己,而且也伤害了她的父亲和兄长。这种出乎意料的场面也会让参加节目录制的观众感到震惊。”她认为媒体应该引以为戒,应当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能以媒体的需要当作出发点。这是媒体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
总有一些评论家有一针见血之功,善于使用一个短语,瓦解掉一批人和一类事业,使之声誉扫地。如此,倪萍的感动,被总结为“蓄意煽情”,媒体发出的一切关注信息,被理解为“配合炒作”。本人愚钝,真是不知,媒体没了感动和关注,还会剩下什么。对情感类电视节目的评价,也是如此,仅需“贩卖隐私”一语,足使许多观众顿然觉悟,不再觉得为真情流泪是一件值得的事情。
5月27日,湖南卫视《真情》栏目录制《父女冰释前嫌》,录制一半时,女嘉宾情绪失控,割腕自伤。事情曝光后,媒介规范、嘉宾状态、大众注意力等等问题再次引发议论。其间,指责《真情》企图“贩卖隐私”反而弄巧成拙的奚落声,不绝于耳。
在现代汉语里,“隐私”的准确语义是,“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换句话说,愿意告人或愿意公开的个人的事,不属于“隐私”。而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令我们感动的人,无论是有名还是没名,他们都愿意把个人生活的苦难和经验说给广大的人民,希望他们吸取自己的教训,希望大家分享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技巧,或者仅仅是希望大家在听故事的过程中轻松打发时光。媒体为这些人创造机会,或通过欢笑,或通过眼泪,介绍他们的个人故事和心得。对于这些内容,即使说是“贩卖”,“贩卖”的也不是“隐私”,而是当事人情愿公之于众的心路历程。
其中的道理十分浅显——每个人的个人经历,都可能成为其他人的借鉴,讲述者自认为有义务讲述,聆听者自认为有权利聆听,媒介不过是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自然衔接,实现供求平衡——就是基于这个道理,《真情》、《真情互动》、《艺术人生》、《鲁豫有约》、《夫妻剧场》先后赢得了广大观众。
还有一种对情感节目的讥笑,名之曰“贩卖真情”,这简直不值一驳。情感节目不“贩卖”真情,难道该“贩卖”假情?有聪明人会说,关键不是真情或假情,而是“贩卖”二字。没错儿,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卖”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它与拜金主义和物欲横流有关,也含有“下贱”和“卖弄”的意思,由此再在“卖”前加上“贩”,凭空凸现出一副唯利是图的嘴脸。所以不管你“贩卖”的是假情还是“贩卖”真情,都显得阴险狡诈,恶贯满盈。这就是国人对现代商人和现代商业行为的基本看法,几乎为全世界所独有,只是显得太蒙昧,太小儿科了。
“贩卖隐私”定论大概有以下几个意思。第一,观众热衷于窥探他人隐私,这是隐私能卖得出去的前提。第二,电视节目制作者唯利是图,助长了观众的偷窥欲。第三,在一买一卖过程中,无论是制作人,还是观众,都侵害了嘉宾的隐私权。第四,真情类节目最好能避开私人生活而达到引人入胜。
让我们从制作实践中看看这些臆想究竟有哪些站得住脚的道理。
是的,恐怕每个人都有求知他人隐私的潜意识,所以我们总是想随手翻看别人的日记,所以A片贩子站在街头兜售总能屡屡得手。不过,究竟多少人会觉得在大众媒体上浏览嘉宾日记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又有几个人能容忍A片内容在公众传媒上播放?实际上,观众这种道德底线是天赐的,无须道德家担忧。他们完全可以自发划定一条边界,一旦超越边界,就会感到强烈不适,甚而引发激烈抗议。南京传媒、上海电视台、央视制作《拉贝日记》,观众并不希望看到拉贝的床上生活,而是沉浸在对法西斯暴行的愤怒之中。可以说,电视台播出的《拉贝日记》已不是日记,而是战争记录,是一部个人亲历的史书。同样道理,观众收看《护士日记》,也并无和儿女们一起偷窥护士更衣和洗澡的企图,相反会因为担心出现那样的镜头而尴尬。当观众们在节目报上看到《护士日记》的播出预报,他们想到的不是窥探通常日记中的隐秘部分,而是准备好手绢,打算为救死扶伤哭上一把。可以想像,如果电视台逆天理而动,把《拉贝日记》和《护士日记》中真正的隐私制成节目,贩卖出去,电视台大门外会挤满多少抗议的群众。
总而言之,情感节目卖出去的都不是什么隐私,而是当事人愿意与公众分享的个人故事。真正的隐私是卖不出去的,即使卖出去,回馈效果也很糟糕。也就是说,观众的收看道德,不至于令人担忧。
在我的视野范围内,情感节目制作者的道德标准,也基本上无懈可击。尽管我们有时候太想从嘉宾身上为观众索要更多一些的东西,但总是能把这种念头限制在理智的范围之内。
本人主持《谁在说》时,每次进棚前,总要对嘉宾讲一句:“请您给我一个权利,允许我问任何问题。我也给您一个权利,您对我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拒绝回答。”
这个精神,后来被牢固贯彻在本人担当总策划的《鲁豫有约》和《夫妻剧场》两个栏目之中。惟利是图的人,只给自己权利,只规定别人的义务,但在我们的情感栏目中,我们和嘉宾的权利是对应而在的。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的电视制作者有了法律精神和这种权利意识,而挖空心思用他人隐私进行营利的人,并不多见,结局也很不好。经常有人问,英达在《夫妻剧场》中问出郝爱民背着太太搞婚外恋,算不算挖了郝先生的隐私。
我必须告诉大家,嘉宾在《夫妻剧场》中的婚恋故事,没有任何一个细节是英达在现场挖出来的,那全部是本期编导与嘉宾提前商议的结果。是郝先生主动提出,要好好讲讲那段婚外情,讲一讲他对妻子和孩子的愧疚,讲讲为什么会浪子回头,幡然悔悟。
对此,郝太太和子女非常支持,希望广大观众能吸取其中的教训,也希望大家分享破镜重圆的喜悦和经验。他们太希望观众能避免他们走过的弯路。在策划会上,我们慎重讨论了郝先生的提议,在确认不会给嘉宾及其相关人物带来不利影响之后,我们才把这个细节写入录制底案。当然,这个细节成为郝爱民那期节目最引人入胜的环节,但那不是“隐私”取胜,而是郝先生的勇敢和诚实令观众震惊,而郝太太的宽忍和善良令观众拍案和倾倒。如果说这件事中真有隐私,当属郝先生那位婚外恋人,但这位恋人的一切均被节目虚化掉了。
对《夫妻剧场》、对《鲁豫有约》,类似的情感叙事和虚化处理都做得相当谨慎。实际上,由本期编导提前与嘉宾见面,再由策划会细致研究,形成访谈方案,最后才由主持人现场执行,这早已是所有情感类节目的普遍工作模式。在这种漫长而充满各种制衡因素的流程中,即使有个把人企图惟利是图,不计后果,无视嘉宾权利,无限深挖嘉宾隐私,但最终也总是难以得逞的。
通过情感类节目这种工作流程可以看出,嘉宾并非像评论家们想像得那样,处于未知和全然被动的位置。一切均是节目制作者和嘉宾的取舍合谋,目的是让观众分享其中有价值的甘苦。有很多时候,甚至是嘉宾主动请缨,积极要求借助媒介,说出自己的故事,完成自己的一个诉说心愿。即便是在《真情》中割腕的那位女嘉宾,她也是自己找上门来,一再表示,希望利用《真情》栏目,与断绝家庭关系的父兄和好。至于为什么录制现场出现意外,可能心理医生会有一个很好的解释。如果说《真情》剧组在这件事上有什么瑕疵,恐怕只是编导和策划人在发现嘉宾有严重障碍后没有当断则断。在谈话类节目的制作实践中,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嘉宾角色的,不胜任者应该毫无吝惜地婉言谢绝。
至于情感类节目是否可以避开个人生活而达到引人入胜,结论非常明确,不能。
前些日子,毕淑敏做《艺术人生》的嘉宾,其中最令人难忘和最感动人的,是她讲述自己从军时代企图坠崖自杀的一段,最精辟最深沉但却最乏味的,恰是她评价人生和进行抽象哲理论述的一段。电视节目有电视节目的规律,凡是缺乏故事性的段落,总是无法产生收视效果。毕淑敏那段向上的议论,言简意赅,直达生命的本质,写在书里,一定光辉灿烂,但在电视节目里表达,却显得黯然失色,拖沓沉闷。而通过个体生命独有的青春故事,描述行军途中的苦闷,却可以即刻勾起高度共鸣,令人热泪盈眶。
这就是情感类节目颠扑不灭的真理——观众的收视情感必须有的放矢——抽去嘉宾生动的个人故事,无异于釜底抽薪,舍本求末,只会留下一片散文般的空谈。
今天,电视节目不再是教科书,而是生活本身。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喜欢听餐桌上的朋友讲道理,只爱听他们讲故事,即便是讲道理,也必须夹叙夹议。情感类电视节目也是如此,道理完全一样。如果餐桌上哪位朋友只讲别人的故事,只愿从别人的故事里提取大道理,我们一定觉得这位朋友不够意思。电视嘉宾够不够意思,观众的评价标准也是如此。强令他们抽去个人故事,差不多等于给他们使坏,观众会骂一句“这大尾巴狼”,然后调台到其他节目。至于讲自己是不是非得爆出真正的隐私,没必要担心。郝爱民和洪剑涛都在《夫妻剧场》中深刻检讨婚外情,但完全没有透露对方的任何信息,这便是那些热心于公众生活但却神智正常者的自律低线。
汉语的妙处在于,同一个意思内容,换一个词来表达,立即会呈现出另一种色彩。按客观事实综述,“贩卖隐私”应该改为“经营真情故事”。经营真情故事,功德无量,合情合法,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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