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日本“静脉产业”发展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静脉论文,中国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64.2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3-7411(2009)05-0026-(05)
再生资源产业在日本又称“静脉产业”,是对社会生产过程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和再加工利用产业的总称。因为这一产业能使工业和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如同将含有二氧化碳的血液送回心脏的静脉,因而被称之为“静脉产业”。随着中日两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静脉产业”被国家政府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而得到迅速发展。
一.中国与日本“静脉产业”发展比较
1.日本“静脉产业”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日本从可持续发展理念出发,提出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实现了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进而使日本的“静脉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日本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交易市场。年废弃物回收量约为3.8亿吨。生活废弃物的回收率达到30%~35%;产业废弃物的回收率达45%~50%,其中废纸的回收率达78%以上,废塑料、废橡胶的回收率达到90%以上[1]。近十年来,日本的再生资源加工业发展迅速。据统计,2002年各类废弃物的利用量约为1.92亿吨,再生利用率为42%,其中生活废弃物的再生利用量为800万吨,再生利用率为15%;产业废弃物利用量为1.84亿吨,再生利用率为45%。目前在再生金属产业中,再生铝占金属铝总产量的比重很高,2003年再生铝产量为123.9万吨,占金属铝总产量的99.5%,原生铝的产量很少;再生精铅的产量为17.3万吨,占总产量的61.8%;再生精铜产量为18.0万吨,占精铜总产量的12.8%;再生精锌的产量为9.3万吨,占精锌总产量的14.5%[2]。2001年,日本各类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见下表。
日本“静脉产业”的发展不仅对推进循环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已经成为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新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3]
2.我国“静脉产业”的发展。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在“实行收购废品,变无用为有用,勤俭节约,变破旧为崭新”的产业发展方针指导下,废旧物资回收业曾经得到较快的发展,回收品种达100多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废旧物资回收业发展较快。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企业5000多家,已登记注册回收网点16万个,未登记注册或临时的回收网点有近40万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形成。2000年我国再生资源的回收量已经突破5 000万吨,年回收总值450亿元。五大类废旧物资的年回收量分别为:废钢铁3 500多万吨,回收率为80%;废有色金属175万吨,回收率为80%;废塑料300~400万吨,回收率为20%;废橡胶40多万吨(不含废轮胎),回收率为47%;废纸浆1 200万吨,回收率为32%[4]。2003年我国废旧物资的回收总量已经达到8 400万吨,其中七大类废旧物资年回收量突破5 500万吨,年回收废旧物资总值约500多亿元[5]。“十一五”期间主要回收的废旧物资总量约为4亿吨,年平均回收量在8 000万吨左右。据统计,2007年我国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年加工处理量为2 500多万吨。以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为例,2007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量为530万吨,其中再生铝为275万吨,再生铜为200万吨,再生铅为45万吨,再生锌9.7万吨。与2006年相比,分别增长17%、19%、15.3%和1.8%[6]。目前,全国再生资源加工业的发展状况,见表2。
3.中、日“静脉产业”发展比较分析。通过上述分析比较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较快,但与日本比较还存在以下差距:一是废弃物的回收量和利用量还较低。目前我国废弃物的年回收量8 000多万吨,但不足日本2002年的1/4,年加工利用量相当于日本的1/8。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每年可以回收但没有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约为350~400亿元。每年约有500万吨的废钢铁,20多万吨的废有色金属,1 400万吨的废纸以及大量的废塑料、废玻璃等没有得到回收利用[7]。二是产业废弃物和生活废弃物回收率有较大差异。从目前情况看,产业废弃物的回收率相对较高,而生活废弃物的回收率还较低,而日本生活废弃的回收率比较高。三是不同品种的废弃物回收率差异较大。受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回收价格较高的废旧物资,如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的回收率相对较高,而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回收率相对较低。例如,目前我国废塑料的回收率仅为20%~25%,而日本已经达到90%以上。四是再生资源加工业整体规模小,在工业产业中的比重还很低。2007年仅占工业总产值的0.17%。而日本的“静脉产业”已经成为支撑基础工业发展的重要产业。五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我国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大多是在乡镇企业或城市个体、民营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产和产量规模都相对较小。例如,目前我国再生铅企业约300多家,其中95%以上年产量都在2万吨以下,2万吨以上的企业屈指可数,而日本的再生铅企业大多年产量在10万吨以上[8]。六是再生资源产品产量比重低。例如,2004年我国有色金属总产量为1 454万吨,居世界前列,但是再生金属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仅为22%,低于日本等发达国家目前40%~50%的水平。七是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低。由于目前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技术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从而使已经回收的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率不高,而日本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再生资源技术研发利用体系,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较高。例如目前日本等发达国家对废旧家电的综合利用率已经达到70%~80%[8]。
总之,目前我国“静脉产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与日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随着我国循环经济的推进以及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完善,“静脉产业”将加快发展,进而使我国与日本产业发展的差距逐步缩小。[9]
二.日本“静脉产业”发展的经验
综观日本“静脉产业”发展进程和趋势,其主要经验可归纳为以下方面:
1.加强政府对产业发展的调控和引导。日本经济发展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因此,为促进“静脉产业”的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宏观发展规划。例如1994年12月日本内阁制定了环境基本计划,提出“实现以循环为基调的经济社会体制”。1998年日本制定“新千年计划”,把发展环境产业和循环经济作为构建21世纪日本社会发展的目标。2000年3月,通产省产业结构审议会把发展环境产业以及建立循环经济体系作为改善日本经济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同时为提高产业竞争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日本政府还制定了相关的财政预算。其财政预算金额2003年为35.1亿日元,2004年为24.7亿日元。
2.制定保障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和政策。1991年,日本国会通过了以废弃物再利用为中心的《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2000年又修改为《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与该法相配合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专项法规,如2001年4月修订并实施的《固定废弃物管理法》、《家用电器回收法》等。并以法律形式对制造商、销售商和消费者的回收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制定鼓励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一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限内除了普遍退税外,还按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二是对企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例如日本对中小企业从事环境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项目给予补贴,补贴费占其研发费用的50%左右。三是对企业实行融资优惠政策。对设置资源回收系统的企业,由非赢利性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的优惠利率贷款。
3.构建社会化产业发展体系。日本发展“静脉产业”注重按照废物回收、拆解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三大系统,建立起社会化的产业发展体系。由生产厂家主导的国际资源循环网络就是具有日本特点的社会化产业发展体系。例如,日本富士施乐公司目前已经建立起国际资源循环利用生产体系。该公司不仅在国内建立了50个废弃物回收点,而且在亚太地区9个国家建立了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在泰国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的帮助下,由泰国国内12家公司和亚洲的再资源化公司,以及日本国内的4家公司相互协作,对废弃资源进行拆解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废弃物的资源化率。
4.发挥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和行业组织的作用。一是建立专门的情报机构,促进废旧物资的回收。例如日本大阪有关部门专门建立了废旧物品回收情报服务机构。该机构出版的《大阪资源信息循环月刊》,定期发布各类废旧物品方面的信息。二是发挥社团和地方公共团体在产业政策实施中的作用。例如1975年日本成立的清洁中心就是由日本经济界资助的财团组织,该组织专门负责再生资源利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以及产业政策的宣传和产业技术人才的培训等;三是发挥行业组织在推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例如日本家电协会,承担了家电回收的规划组织工作。目前基本形成了完整、有序、分工明确的家电回收和再利用体系。
5.调整产业布局发挥产业聚集经济效应。调整产业空间布局,一方面有利于减少废气物拆解加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中的运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并发挥产业的聚集经济效应。日本“静脉产业”的发展采取了“生态环保城”(类似于“工业园区”)的空间发展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日本已经建立起14个生态环保城,已有废容器包装、报废汽车、废家电、废塑料以及办公设备等15类再生资源企业进入。生态环保城的基础设施由当地市政府负责建设,其资金的1/3由经济产业省资助[10]。
6.建立产业技术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业的技术专业性非常强,产业发展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日本为促进“静脉产业”的发展,对产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行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体系。目前日本已经拥有多层次、多门类的环境技术研发机构和综合性的环境科学研究与管理机构,有规模庞大的技术人员队伍。
三.我国发展“静脉产业”的对策措施
借鉴日本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加快“静脉产业”发展可采取如下对策:
1.加强政府对产业发展的调控与引导。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对产业发展进行战略规划和定位,将其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较长期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实施策略。各地区应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制定区域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策略。
2.加快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由于再生资源产业涉及回收和加工利用两大领域以及众多的行业部门,因而在传统管理体制上形成产业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甚至政策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对产业发展不利。因此,应加快产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建议按照社会化产业发展体系建立的需要,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再生资源产业管理和综合协调机构,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协调、服务功能的基础上,使其担负起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而加强对再生资源产业的管理,协调废弃物资回收、加工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以及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的关系,促进产业发展。
3.积极构建社会化产业发展体系。再生资源产业涉及废旧物资回收、清运、拆解、加工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等众多的行业和部门,因此,打破部门分割,按照废物回收、拆解与加工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三大系统,建立起社会化的产业发展体系。一是要加强对个体回收人员的清理整顿,建立起统一管理和规范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队伍,特别是要依据产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现代化大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二是要充分发挥区域社区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在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回收制度的基础上,形成规范有序的社区回收网络体系;三是按照产业各行业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拆解、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企业,并在产业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上下游企业关系相对紧密的产业价值链,通过企业化经营与市场化运作加快产业发展。
4.调整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要按照产业分工发展体系和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调整再生资源产业的空间布局。各地区应加快建立起不同类型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使区域内空间布局分散的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加快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充分发挥产业的聚集经济效应。同时,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对产业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要通过积极推进企业的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加快大型企业集团的形成,发挥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并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经济和产业配套体系。
5.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技术体系。当前一是要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基础性研究,包括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专门技术等,对重大技术项目要组织国家级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并尽快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专项资金,以支持重大的关键项目的研究;二是加快建立产业发展技术体系,包括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无害化处理技术、纳米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都要参与产业技术体系的构建,形成全面完整的产业发展技术体系;三是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体制的建立,通过加强技术创新系统中各行为主体间的合作与协同,加快科研成果的创新和转化应用。同时要加强对国外先进生产技术、设备的引进与合作,努力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
6.营造产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环境。我国要通过法律制定,明确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无害化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以及责任、义务和权利。当前主要是要制定《废弃物处置法》和《资源利用促进法》,修改现行的综合法。首先,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不利用产业发展的条款进行修改,其次,制定《资源利用促进法》等;再次,制定有关各种特定物质再利用的专项法规。同时还应抓紧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创新。要根据再生资源产业各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调整和创新产业发展政策,对原先制定的不利于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行清理和调整,加强政策系统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