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制度经济理论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启示论文,理论论文,制度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本文的目的是对现代制度经济理论这一较为独特的研究范式作一概略介绍,其中包括它的理论来源、方法论以及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等。
近几年来,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在我国较为流行。 但人们对于非主流经济学的现代制度经济理论(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的最新发展却较少注意。文章认为:近十几年来,现代制度经济学者努力阐发旧制度主义迄或未迄的思想,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理论成果。尤其是在对正统经济理论提出批评,探讨人类经济行为的重要特征及其人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意义和作用方面,为经济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和价值标准体系。
一、现代制度经济理论的理论渊源及发展
作为非正统经济学,现代制度经济理论起源于本世纪30年代曾一度繁荣,以后在40~60年代又几乎完全中断的旧制度主义。60年代以后,古典尤其是新古典理论日益受到不确定性和不完全预期的困扰,一些经济学家基于对现实社会的观察,纷纷对新古典理论中的最大化和自动均衡两个关键性模型提出质疑,认为其包含的思想过于苛刻简单,不足以成为现代经济分析的逻辑支点。与此同时,如象西蒙、莱宾斯坦、阿尔钦、威廉森、诺思等许多主流派经济学家,也分别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构造了如“有限理性理论”、“X效率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理论”等,试图重新探讨环境或制度因素对人类经济行为及其后果的影响,对古典尤其是新古典理论的缺陷进行修补。在这一背景下,80年代以后,在美国以塞缪尔斯、格鲁奇和S ·艾克纳为代表,在欧洲以W·凯普和M·霍尔逊为主要代表,旨在重新规范旧制度主义研究范畴,阐发其基本观念和思路的现代制度经济理论学派重新兴起,这实际上也标志着旧制度主义学派的全面复兴。
以凡勃伦、康芒斯为主要代表的旧制度主义学派认为:制度的本质是集体性的,而不是个人本位的;人类相互依存会产生冲突,必需加以解决;秩序和可预见性不是想当然地设定的,而是集体决策的产物;自由不是自然中先验存在的,而是人类制度选择的结果;政治、经济和法律的相互作用,意味着法律可以成为解决权利争端和决定经济变迁的工具。现代制度经济理论一方面继承了上述思想,他们把在旧制度主义那里没有得到明确的制度,定义为人类行为的框架结构,是通过传统、习惯或法律约束形成的固定或规范的行为模式。提出:(1 )经济制度是习惯、各种角色及惯例的混合体,它不是一种“自我平衡机制,而是一种“逐渐积累发展的过程”;(2 )经济行为总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进行的,制度把各种可能的行为统一在一起,提供了什么是合法的、恰当的或可预期的行为或社会关系;(3)制度不仅是经济行为的界限, 而且也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实体。它不仅会影响人们的认知结构,而且在提供信息方面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制度的这个功能,尽管在复杂的世界里有不确定性、复杂性和超载信息等方面的困难,人们的经济行为仍然有可能是规则和可预期的。
另一方面,现代制度经济理论也对旧制度主义者低估理论建设,把自己变成简单的资料收集者的做法,提出了重大的批评和改进。 按照A·克莱茵的话说:多年来主流经济学家反对制度主义的原因,仅仅在于我们未能解释什么是制度主义。霍尔逊认为:制度主义的复苏不应忽略自己的理论任务,也不应陷入经验主义的陷井。他提出:制度主义在新的发展中应注意吸纳两个方面的成份:一是马克思关于生产和经济制度性质的理论;二是凯恩斯和后凯恩斯主义关于不确定性和货币理论的成果。近几十年来,现代制度经济学者努力阐发旧制度主义迄或未迄的思想,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理论成果。尤其是在对正统经济理论提出批评,探讨人类经济行为的重要特征及其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意义和作用方面,为经济研究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和价值标准体系。
二、现代制度经济理论的全局式方法
迄今,在经济学内部占主导地位的是个体主义方法论体系。这种方法论体系强调对社会整体的解释必需建立在个体部份之上。在假定处于经济活动中的人具有会计算,有创造能力,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边际调整,以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的基础上。这种方法要么倾向于把个人偏好或目的视为理论体系以外的因素,要么就把外部因素的影响看得极其有限,个人偏好或目的的显著变化,都取决于基本的效用函数。在后一种模型中,个人遵循设计好了的最优模式对经济环境作出反应,一旦偏好确定,选择也就随之固定了下来。
现代制度经济理论对上述方法论持不同甚至完完全相反的看法。他们认为。个体主义方法论采用的理性经济人假设,依靠的是达尔文式的“适者生存”机制。这一思想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论缺陷:(1 )阿罗曾引述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研究结果证明。“自然选择机制”的过程并不能保证理性行为最终能够成立,尤其是在一个众多角色都是“非理性”的世界中,没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理性。角色会相对于其他角色更适于生存和有数量上的增长;(2)理性经济人概念不区分感性材料、 信息和知识,并假定信息和知识的获取与观察者的信仰、观念和理论无关。但从其理性计算可支配行为及不花成本地迅速完成这个假定来看,理性主义正好与经验主义得到的结论相反;(3 )达尔文式的“生物进化论”模型与经济及社会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环境被认为是不会发生巨大及快速变化的“自然选择过程”。但国民经济、企业或消费者面临的环境却瞬息万变,如价格波动、股票行性的暴涨暴跌、战争、自然灾害等。因而,一个平稳的“自然选择机制并不存在”。一个追求极大化的个人或一个生产效率很高的企业,在今后时期内能否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对环境变化的适应情况。
在现代制度经济理论看来,一方面个体主义方法论中有价值的见解不应该被抛弃,“有目的性”的概念在根本上是与个体紧密联系的。但另一方面它又指出,只要同意了个人目的存在不确定性,就应该承认个人目的形成部份地要受社会因素的影响,也就要强调社会因素对个人目的及其渊源的作用。就此而言,个人因素与制度因素谁也不能超过对方获得“第一原因”的地位。霍尔逊批评到:正统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最根本的理论缺陷,是忽略了对个人偏好或目的形成的制度和其它力量的作用,这种从现实要素入手来构造理论体系的方法推断,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全部关键是金字塔式的推力作用,其中每个因素都依赖于下面因素所产生的动力,当整个结构要素都建立在组合的基础上时,经济分析只能在一个方向上进行,即用微观来解释宏观,用部份来解释全体。这一情况使正统经济学对个人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依赖,在本质上也使其理论过于僵化和不合适宜。
现代制度经济理论主张,应建立一种既包括个人能动作用,又包括社会结构要素的全局式解释方法。这种方法把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当作不安定的主体,强调个人部份地要被其所处的群体所包围和引导,受其所处的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并随制度的变化而变化。这意味着如果不考虑由个体组成的整体,个体现象也不能说明。为此,他们把个人偏好或目的的形成当作经济系统内的一个部份来考察。基本思想是:首先,偏好和目的的形成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可能随感受到的经验或信仰改变而不断作出适应性的调整。尤其是在认知框架发生变化时,这种适应性的调整也可能导致表面偏好或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其次,结构及惯例具有稳定性和惰性,有随时间推移保持和传输其重要的特征的性质,这是保持一定行为范式,并把这种范式从一个制度传递到另一个制度的重要基因;最后,强调结构及惯例的重要功能,不应忽略其中包含的有意识选择和有目的的行为。在任何经济系统内,都存在惯例化行为与其他当事者可变决策的相互矛盾和作用,当现存的习俗或社会惯例发生混乱时,也可能会发生危机并导致结构崩溃。在社会僵化引起外界对经济基础结构产生有力破坏时,也会引起内部成员抛弃原有的目标及价值体系,导致建立一个新的与外部环境相适应的经济秩序。
显然,现代制度经济理论学派的上述思想,拓展了经济研究的视野和范围,突出了经济与社会、个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在人类认知结构、制度规范和环境之间,搭起了一座可资经济学研究的对象化桥梁。
三、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框架
霍尔逊在《现代制度经济理论宣言》一书中提出:所有经济学家都有义务放一放那些学术游戏,考察一下这门学科的不完善情况,认真解释一些经常被习惯性地忽略掉的重要理论问题。这里,霍尔逊所讲的被忽略的理论问题,主要是指制度、社会实践和历史对人类思想、观念及行为的影响。为此,现代制度经济理论发展了交易与制度,作为制度的市场以及企业与市场等一系列制度范畴,由此奠定了制度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框架。
(一)交易与制度。现代制度经济理论把交易定义为商品、劳务或货币在当事人之间的产权让渡关系。他们认为,商品交易必需有一套契约法作为自愿让渡和非自愿让渡的标准,需要把国家制度和习惯制度结合起来。由于有了由政府批准的法律和几个世纪形成的习惯或传统作为契约的基石,达成初议的基础就不是简单抽象的个人对预期成果或利润的计算,而是正式的法规与不太正式的传统和习俗结合的产物。
为了回答在一个人人把自我利益放在首位的竞争性交换关系中,是什么使高度异质化的社会整合并使之延续的问题,现代制度经济理论没有从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中汲取养份,相反却继承和完善了19世纪社会学家埃米乐·迪尔凯姆的非纯粹契约思想。迪尔凯姆主张,尽管任何契约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协议,但签订协议的各方所涉及的要素不可能全部归结为个体所要达到的意图。在一个无法知道所有后果的世界里,人们为了应付不确定性,不得不依靠“有机的”社会团结作为对契约的约束和补充,接受法律制度和法律机构的调节,这也包括由非正式的惯例、习俗以及一系列的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提供的行为准则等,这两个方面形成了“相互信任的动态机制”。
现代制度经济理性认为,总的来说在市场交换过程中,契约因素是主要的,得失计算是现代市场经济活动的先决条件。不过,自由功利主义把经济理论的领域看成是无限的,暗示所有的行为都导源于推论和计算,忽略了所有契约都包含了非契约因素的重要特征。事实上,信任和其它有关的非契约性价值,不仅仅是有效和方便,而且在市场面对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时,对社会的运行也是必需的。正式契约的扩展和金钱关系的发展,削弱了制度中的信任和内聚力。但是,由于所有的契约和交易关系都包含了发展中的法律、法规、惯例、习俗、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等非契约因素,契约关系在社会分工的今天才会成倍增加,现代社会才能免于瓦解和分裂。
(二)作为制度的市场,现代制度经济理论把市场定义为组织化、制度化的交换,并把重点放在调整和确定价格一致性,以及更一般地制约产品价格、数量和沟通潜在买者和卖者信息的制度上。这个定义的理论贡献是:
第一、市场不是由个人交易的总和构成、独立于其它社会制度以外的自然状态。而是在一定制度环境中发生、并与之相互作用的交换关系。霍尔逊强调:如果市场是随时间演变的社会制度,那么市场的自然主义观念就是有缺陷的。在这个基础上,霍尔逊把交易区分为市场交易和非市场交易。前者指在上述定义的市场中进行的交易;后者包括向客户提供商品和劳务的长期合同;由于产品的异质特征,使市场组织成本过高,因而需要特别契约进行的交易;以及因为进入市场成本过高,新进入者代之以个人关系或传口信方式进行的交易等。
第二、市场不仅有组织功能,也有约束功能。在新古典世界里,竞争性市场的概念是当事者不断讨价还价,最后使价格转动到对双方都有利的均衡结果。然而现代制度经济理论却认为市场也有屏障性和强制性,。即使在价格多变的市场上,信息也会公开,市场制度也具备建立规范价格的功能,这种通过公开竞争建立起来的价格基准,形成了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规范,人们也把它当作惯例或指南。
第三、市场和其它社会制度一样也会传递信息,在形成和影响个人偏好、预期和行为方面发生作用,也会影响聚集在市场制度下的人的行为和意向。换句话说,极端的或纯粹的个人主义是不存在的,市场也有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和集体主义。通过市场的惯例和常规运行,个人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迫”采取相应的行为。结果,市场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个人自由的缩影。
(三)企业与市场。目前正统经济理论对企业性质的经典解释,是1937年由科斯在《论企业性质》一文中给出的。科斯认为,企业的引入基本上是由于市场运行成本的存在。它的性质是因为其具有“价格替代”和按照指令配置资源的目的和功能。在科斯世界里,市场运行成本指的是交易费用,其中包括搜寻信息的费用、协商与决策的费用和监督与执行的费用。现代制度经济理论认为:其一,交易费用的这三个部份实际可简化为由信息缺乏所造成的资源损失成本,它与完全分散决定的市场契约模式一致,是标准的信息问题,但却不能给企业为什么存在提供答案;其二,成本—效益的理性计算对于市场来说是可行的,因为市场的规范和传统与价格问题紧密相关。而在企业内部,与具体人员有关的价格规范和传统没有单一明确的数量表现形式。这样离开了市场,离开了交易费用赖以产生的社会价格规范,成本—效益的理性计算也变得不好进行。最后,没有不确定性这个概念,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也站不住脚。所以对于解释企业的存在来说,不确定是一个更为直接了当的概念。
现代制度经济理论指出,企业内部不确定性问题的制度解不同于市场。企业内部的活动主要不是根据价格和成本,而是根据管理和控制结构来提供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的性质不仅是提供了一块保护性飞地,更重要的是把适合自己发展的规则惯例化和制度化。他们认为在研究和对比企业与市场的均衡状态时,应注意到对于传递技能和维持生产的传统习惯来说,竞争性市场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而企业作为一个长期的经济组织,则能将这些惯例和传统保持在制度框架内,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同时,在极具竞争性的市场中,信任和利他主义精神不可能居支配地位,市场只能通过买卖双方相互独立、彼此不负长期责任的互动关系来创造其合法的规范。但企业却具有在长久基础上塑造人的偏好和行为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培养出忠诚和信任,并以此作为取代成本计算的制度框架。而且在企业内部广泛存在机遇与自我寻求的心理动机,这些与信任和忠诚的培育一起,发育了非市场化的分工,这使企业得以避免竞争市场上瞬息万变的投机风险。相反,如果企业没有产生更强的内聚力和分散行为能力,企业就不会正常运营。
四、现代制度经济理论的启示
现代制度经济理论的主旨,一是对正统经济理论的核心假设提出挑战;二是为经济活动和研究营造一种新的理论体系。它突出了制度的经济绩效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大胆地批评新古典理论失败的原因在于,它没有考虑到经济过程中的手段和目的的相互作用,只是简单地把研究重点放在对标准均衡而言的必需手段上。艾克纳在《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一书中,把制度分析看成是经济学即将到来的发展。艾克纳认为:制度分析利用人类学家的文化概念试图考察社会相互作用的内含,这种社会相互作用为人们描绘出了经济秩序,并给人们提供了把个人生活同其他人的行为统一起来的格局。在这个理论中,集体行为要求的是个人执行、避免与克制。从由此形成的个人经济状态来说,集体行为所产生的是“安全”、“服从”、“自由”和“暴露”的状态。从运行规则对个人行为的作用看,集体行为通过它的帮助、强制或阻止,来决定一个人能或不能、必须或不可以做什么事的运行结构。
在霍尔逊的那里,集体行为的选择并不能给极权主义或家长制度提供任何的帮助。他指出:如果连个人都不是自己偏好的最好判断者,那么,就有充分理由怀疑那个号称能知道整个社会需要的独裁式的家长制。不过从法律的角度看,集体行为建立的是权利与义务、无权利与无义务的社会关系。因而,一个市场系统必定渗透着国家的规章条例和干预。在霍尔逊的眼里,市场通过一张制度网发挥作用,这些制度不可避免地要与国家和政府纠缠在一起。任何追求“自由市场”的想法,都涉及到国家干预建立各种必需的市场制度,以及调整和支持市场的社会关系。
在国家或政府如何干预市场方面,现代制度经济理论认为,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干预或不干预,而在于以何种形式,为什么目的进行干预。霍尔逊推论道:由于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大多数人类行为的内在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引入必要的“多样化原则”来加以克服。所谓多样化原则,指的是每一个运行中的经济系统都面临着难以应付的突发事件,为使毁灭的可能降到最低水平,系统必需保存多元化的经济结构。同时,政策工具的数量也必须等于或多于政策目标的数目,这样系统才能生存和应付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多样性和不可预见性。
当然,保持多样化的经济结构需要权力的大量分散,也需要稳定的制度结构来提供支持。因而,作为干预性的此而言,制度不仅会影响经济增长的结构,而且还会影响到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以及人们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