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与市场:若干基本关系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有制论文,关系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有制与市场的关系,是实现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本文从基本理论层面分析公有制与市场的若干基本关系。
一、传统的因果关系解释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作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终将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的科学结论。正是基于经典作家的科学论证,历来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最重要的本质特征。实践也证明了,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第一面旗帜。
应该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的系统形成,并不始于马克思、恩格斯。由于他们当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解剖资本主义运动的规律,因而,他们对未来社会的设想是散布于他们的著作中的。奥尔曼指出,马克思从没有对共产主义作过系统的说明。马克思常用批评资本主义的方法,作为对比,作出内容广泛的提示,零零散散出现在他的著作中, 〔1〕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主要定形于随着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开始的社会主义实践的进展之中,但是,中心的内容无疑来自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
马克思在当时对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的基本设想是实行单一的社会占有,实行全社会公有制,即由社会全体成员占有社会的全部生产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由社会统一组织社会生产,由社会统一分配全部社会产品。这反映在他们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几段论述之中。后来由于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并不是在生产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发生,全社会公有制实现的前提条件,即整体剥夺当时唯一的资本家所有制全部转为社会使用的条件不存在,列宁、斯大林根据实践发展了公有制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制,而且认为前者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后者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而其它所有制是与社会主义不相容的。这种理论在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中,一方面适应了早期社会主义的实践,特别是生产力恢复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为所谓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越大越公”提供了理论基础,导致了实践中的“困惑”。后来的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则认为所有制的形式、结构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一般提出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
公有制理论的这些变化,可大体分为“全社会唯一占有的理论设想→实践中全民与集体二种形式论→向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结构发展”这样三个大的阶段。由此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理论在动态发展中也呈现出“商品经济消亡、市场无用→两种所有制关系决定商品经济存在、市场有限利用→商品经济必须充分发展、市场要积极发挥作用”这样三种阶段。因此,我们可以大体上把公有制与市场的关系看作一个函数关系,即以公有制的内容及形式为自变量,市场关系为因变量的这样一个函数式。
以上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提出之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发展及其与市场关系发展的简略回顾。现在的问题在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与公有制的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在这方面过去有二种观点。有的人认为,市场要适应公有制,即一般的市场形式和机制到了公有制经济中,由于经济主体性质变化和周围环境变化,会产生或需要产生某种变化。从这个角度看,所有制是第一位的,运行方式是第二位的,市场要适应公有制。另一种意见则相反,认为公有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变革其形式和某些内容。所有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实际上这两种观点各有千秋又各有偏颇,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偏向决定的线性因果关系,而是一种双向选择和双向适应的关系。这种关系存在的深层基础是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公有制与商品经济内在的天然联系。
二、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
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人们一般把公有制与产品经济相联系,并认为两者具有内在的联系。表现在,公有制主要是全社会占有的所有制,社会劳动因此具有直接劳动的性质,因而也就不存在通过交换关系把间接劳动转化为直接劳动的过程,不需要著名的价值“插手”之间,因而,这种社会的经济性质就表现为一种按需调拨、按需分配的产品经济。后来的实践证明,这种社会主义还难以达到全社会唯一的公有状况,商品经济仍客观存在,因此就用两种所有制之间的关系来解释社会主义公有制仍需要采用商品经济的直接原因。再加上社会分工存在作为商品经济存在的一般前提,生产力不发达,集体财富尚未充分涌流,因而不可能做到按需分配来作为社会主义仍需要发展商品经济的终极原因。〔2〕但从社会主义的实践来看,这样的解释是不充分的, 因为至少它还暗含着一个前提:商品经济的存在是由于公有制的不充分发展,如果将来公有制水平提高了,范围扩大了,商品经济就要让位于产品经济。
从现代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来看,公有制中存在商品关系,社会主义必须充分发展商品经济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商品经济具有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功能。由于从最根本上说,社会主义的法则和理念是追求和维护社会公正,实现共同富裕,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产权制度的经济运行方式都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因而在资源稀缺的环境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公有制经济就必须采用商品经济的方式。
商品经济之所以具有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率的功能,除了它是实行等价交换的方式,以价值规律作用来调节社会生产和流通外,还在于它是一种商品当事人具有自身特殊利益的经济方式,是一种相互竞争的经济方式。商品交换本质上事关交换双方的经济利益。这种特殊经济利益的形成,使每一个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应当是一个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特征。这种交换主体地位的形成,通过使商品生产者在微观上采用各种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个别劳动耗费低于社会必要劳动耗费,由此获得超额利润,并实行优胜劣汰的方式;通过商品交换的不断发展,使商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联结在一起,不断扩展市场联系,从而形成一种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经济联系的方式,最终使市场竞争得以实现。而竞争的功能的展开,使全社会得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的目的。在人类社会永远面临资源稀缺的环境这个事实面前,各种社会制度都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比较好的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经济组织方式,社会主义也不例外。社会主义的公正原则和共同富裕要求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之上的。从这一点看,商品经济的机制与公有制的要求正相吻合。
三、公有制选择商品经济的必要与可能
商品经济的节约机制是客观存在的,但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从收益和成本的比较来看,商品经济的运行和功能的发挥也需要成本,这主要表现在价值规律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调节过程中往往同时伴随着由于供求双方改变自己行为而产生的资源浪费。在早期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浪费,不仅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而且商品经济运行方式还构成了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直接对立,造成了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造成了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不能享受自己劳动成果的“绝对贫困”现象。在这个条件下,商品经济成为资本主义一切“罪恶”的代名词,它所造成的后果,即经济和社会成本几乎与它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收益并驾齐驱。也就是在这个历史条件下,当时的空想社会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先驱们都设想未来社会要实行公有制,以消除私有制的罪恶。同时,限于历史局限,他们也从逻辑上提出了把商品经济一起消灭,用产品经济代替商品经济的设想。社会主义70多年的实践证明,采用产品经济模式的计划经济方式,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公有制经济的效率问题,而商品经济在公有制经济基础上的表现却呈现出它的收益大大超过它的成本这是一种趋势。同时,资本主义国家也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运行实行了一系列调控和改造措施,逐步降低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成本,使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社会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就从二个角度说明了社会主义选择商品经济模式的必要性。
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和提高经济效率的角度看,商品经济模式比其它的模式,如自然经济模式和产品经济模式具有优越性。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的社会生产组织方式,由于永远面临着资源稀缺和资源充分利用、产品充分涌现的矛盾,必然要选择资源配置效率高和经济运行效率高的经济模式,以解决或缓解这个矛盾。这样,要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有选择商品经济模式的客观必要性,而作为社会主义经济重要特征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也就有内在的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要求。
在提出以上结论之后,我们可以简略地看看社会主义经济分别实行计划经济模式和商品经济模式的比较结果。
一位法国评论家在比较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时曾说过如下一段话:
在计划经济中,“交换的重要意义失去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交换在生产过程中有决定意义的一面,只有经过交换,生产才有社会特征。生产因产品中劳动的估价,而为社会所证实,如同商品那样,取得了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交换依赖于计划,不依赖市场,它仅仅是生产过程技术上的一面而已。从理论上说,产品为社会所证实,从一开始就有了。至于其价值,主要由计划确定。”〔3〕
问题在于,这种价值是否能够由计划确定,英国经济学家诺夫在他的《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学》一书中曾举了一个计划经济的例子。他说,当时的“苏联有一千二百万种不同的产品,接近五万个企业厂家,加上成千上万个建筑企业、运输事业、集体农庄、国营农场、批发机关和零售部门。这些企业……如得不到其它经济单位的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没有一家能进行生产,也没有一家能进行运输,分配的。”如采用计划经济方式,“苏联中央计划机构,也感到自己给这些任务压得喘不过气来,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畸形变态与比例失调。就拿上面引用的那份有一千二百万种不同产品的资料来说,苏联有四万八千个计划科目,就是说,平均每个科目汇总了成百种同类异形产品”。这样,“集权计划经济下的中央机关,要把大量工作步调一致,循序而进,是相当困难的。”“这就使我们了解,何以在苏联不对路的产品,会源源而来。”〔4〕显然,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这个难度和企业缺乏利益调节而表现出来的惰性是造成社会主义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二个问题,正是商品经济模式的长处,即用市场联系的方式和市场竞争的机制来解决企业的供求衔接和生产激励问题,从而使宏观经济在微观经济充分活跃和讲究效率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总体经济效率。
因此,问题就可以归纳为这样一个命题,假如在几个经济模式的比较中,没有效率的差别,那么社会主义从本身性质出发应该选择哪一个?回答是,必须选择效率最高的经济模式。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身的价值理念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但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且是由社会主义本身的历史使命决定的。特别是在人类社会永远面临资源稀缺的环境中,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基本经济制度,自然希望能够找到一种比较节约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组织形式,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社会主义作为一种追求社会公正的社会制度,所采取的维护社会公正的一切措施,也必须以经济的高效率运行、财富的极大创造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选择商品经济是天经地义的,不必“羞羞答答”。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仅在于它们结合的历史必然性,还存在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结合的可能性。历史上的商品经济都是与私有制结合在一起的,因此造成了先哲们在抛弃私有制时也抛弃商品经济的错觉。社会主义实践提出的商品经济发展问题,客观上提出了根植于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存在的基础问题。一般来说,商品经济存在有二个基础,社会分工是前提条件;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即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的主体存在是必要条件。现在用这二个原因来直接解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也基本适用。这里最主要的关键是独立商品生产者在公有制内部是否存在的问题。从传统公有制理论和实践来说,公有制内部的企业是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地位的。这样,在社会主义改革中,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联系的需要,自然就提出了企业改革问题。这个过程表明,公有制本身也有一个适应商品经济需要而不断改革其具体实现形式的问题。因此,公有制也有一个被商品经济影响的问题。
就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这个改革目标来说,改革过程中表现出二个阶段性的特点。在改革的起步阶段,主要是用“模拟商品生产者”的方式,即在传统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关系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创造出类似于商品经济的市场环境和运作机制,使企业在决策和经营方面受到市场竞争的作用,成为一个“准商品生产者”。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在自主经营方面,企业表现出较大的面向市场的灵活性。但是,由于是“模拟”,特别是企业与国家的产权关系这个基础未变,企业不可能达到完全自负盈亏。因而,也就在商品生产者最重要的特征方面表现不足,使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的作用在微观基础上作用环节受阻。这样,改革进程自然又提出了推动企业成为完全的商品生产者的新阶段。这就是运用现代产权理论,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阶段。在这一阶段,全民所有制企业将通过产权关系调整,将公有产权进行细分,企业通过拥有法人财产权的形式而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国家则通过拥有公有产权的最终所有权和对全民企业投资形成的资产负有限责任的方式,一方面继续保持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的统一形式,一方面创造企业在市场中活动的空间,并形成在财产关系上的“硬约束”。这样,以公有制为主体,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就可以创造出在公有制条件下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企业地位。同时,在公有制条件下运用公司制的组织原理,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通过公有制企业的相互参股和持股,特别是由过去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创造的各种社会基金,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形式的参股,将形成由多个公有制法人持股的新型的公有制企业。这种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关系,从实践上可以适应商品经济运作的需要,在理论上更加“逼近”马克思所设想的由全社会占有的公有制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发展商品经济和发展公有制都有促进作用。这一事例说明,只要善于运用人类的文明成果,包括现代市场的经济组织方式,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发展商品经济并不矛盾。
四、商品经济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发展
任何一种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方式都是历史的,因而也是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经历了从简单商品经济到发达商品经济的演变,但并不能说发达商品经济只有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一种形式。由于过去商品经济主要是与私有制结合在一起,私有制的财产关系与商品经济要求商品生产者具有独立地位的这一要求互相吻合,因而在人类历史上演出了一出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活剧”,使资本主义国家在近代一百多年“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5〕特别在二次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新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商品经济组织形式这二大要素推动下,经济有了更加迅速的发展,生产社会化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并出现了较长期的稳定局面。这些情况是社会主义要发展商品经济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并不能由此得出商品经济只有一种所有制形式的结论。
在公有制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运用市场经济形式,传统的商品经济也有一个适应公有制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商品经济需要更新社会形式。商品经济总的要求是一种以交换为目的的,具有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的经济形式。商品经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总和。凡是有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地方,就可以说有商品经济。但是只有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占了统治地位的社会,才能说这个社会是商品经济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之所以被称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就在于它的生产完全或主要是受商品经济中市场需求、竞争和价格机制的支配。但是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中,商品关系由于商品范围的无孔不入而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不但劳动产品是商品,劳动力也成为商品,其它并不适合商品交换范围的领域也通行着商品经济的交换法则。同时,由于这种商品经济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在私有制基础上展开,资本家进行商品交换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剩余价值以增殖资本,与商品经济本身通过互换来满足需要的要求在形式上一致,使商品经济的一些“缺陷”在这个基础上更加放大,它的运行成本也需要通过反危机措施和宏观调控来加以控制。所以,从经济运行效率标准来评判,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二重性。一方面它由于与私有制的契合,获得了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鱼得水”,发展成为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发达的商品经济形式;另一方面,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又给予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以重大影响,使它的“缺陷”充分暴露,商品经济又成为资本主义一切“罪恶”的承担者,它的运行效率也有所损失。所以就商品经济本身而言,它也有一个在发展中更新社会形式的问题。
2.社会主义公有制提供了商品经济提高运行效率的所有制基础。商品经济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所有制基础中的一种高级形态。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商品经济内在的矛盾一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在公有制内部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中展开的,它的运动过程将受到公有制的巨大影响。除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的范围已有所限制这个数量比之外,更重要的是公有制将提供商品经济平稳运行,取得较高效率的条件。首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它所体现的生产关系,是劳动者之间的互相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关系,而不再体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人剥削人的关系,也不同于简单商品经济中截然分离的私人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这种总体上体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原则的生产关系,可以为全社会的大生产的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使商品经济通行的“平等”交换的原则真正地得以体现。从而更加准确地恢复商品经济的“本性”。其次,商品经济的运行获得了计划指导。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提供了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利益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进行计划调节和宏观调控的产权基础。这种计划调节和宏观调控,既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特征,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特殊之处,它通过公有制提供的内在基础,运用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管理方法和计划、行政方法相结合,引导全社会商品经济运行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是私有制社会办不到的。这样,从理论上分析,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就可以取得较高的运行效率,长期来看,就形成发达商品经济的一种新的发展形式。这也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应当也完全可能比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运转得更好”的一个依据。〔6〕当然,它的实现,还要取决于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进展。
五、公有制与市场的基本关系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能大体归纳公有制与市场的基本关系。由于一方面,公有制的原则和商品经济的效率有共同取向,社会主义要选择商品经济;另一方面,公制可为商品经济提供新的发展形式,商品经济也并不排斥社会主义。因而,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是一个双向选择,双向决定的关系,由于市场是商品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因而,由公有制和商品经济之间的基本关系决定,公有制与市场的关系就具体表现为三个层次:(1 )市场是内在于公有制经济之中的一种交换关系和流通过程;(2 )这种交换关系和流通过程具有调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因而,它又表现为一种经济机制;(3 )而由具有这种机制并由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的来说,公有制与市场具有内在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表明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交汇和融合。它的实践不仅是社会主义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内在联系是社会主义与市场可以结合的最重要的条件。
注释:
〔1〕〔4〕〔英〕A ·诺夫:《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华夏出版社1991年中译本,第16、51、53页。
〔2〕这三条解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在各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都提过,因而也是一种“公论”。
〔3〕〔法〕皮尔·德夫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国家》, 载《东西方比较研究》杂志,1981年3月号,第97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6页。
〔6〕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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