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中腐败危害的社会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学论文,腐败论文,社会转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的社会转型,不仅要完成工业化、城市化,还要同时完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中间涉及到人们利益结构的重组、价值取向的调整、生活方式的改变、权力的再分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是必然的。而这一过程中种种腐败现象则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的源泉,或使原有的不稳定因素得到强化。腐败对社会、经济、政治环境和秩序的侵害是全方位的,加深对社会转型中腐败危害的认识,对于我们采取果断措施铲除腐败,以便顺利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腐败导致的分化是经济发展的障碍
用平均主义的方式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被否定了。要加快摆脱贫困的步伐,必须改变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因为适当合理的贫富差距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由于人们的资质、能力、经营手段与技巧有差别,人们提供给社会的有效劳动也就不一样,按绩效主义的原则来分配,必然会形成一定的差距。在人们都遵循一定的规范,追求自己物质利益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这种差距的存在一方面为下一轮的竞争提供了不平等的起点,也使得下一轮的竞争更加激烈。富者希冀更富,穷者企图变成富者,从而使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持久的保持和不断的挖掘,这就使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有力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西方心理学家J·S·亚当斯认为,公平分配是一种激励机制。当个人感到自己受到公平待遇时便会努力工作,否则他便愤怒不平,并因而产生生产的低效率。这里说的公平分配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获得相同量的劳动报酬,而是劳动的投入量与自己收入的一种合适的比例关系。亚当斯用一个公式表示了这种比例关系,这就是,职工个人对自己所获报酬的感觉与自己劳动投入的感觉之比,该职工对于作为比较对象的其他职工所获报酬的感觉与该职工对作为比较对象的其他职工所作的劳动投入的感觉之比,这两个比例关系之间应大体相等。在初次分配上,体现无劳动投入或低劳动投入者即无劳动收入或得到较低的收入,这是公平的,也是有利于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分化应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代价。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分化作为社会的动力机制也是有条件的。只有从横向上合理地确立先富起来的地区,从纵向上合理地确立先富起来的人,才能使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成为后富者的榜样和诱因,并成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这里除了分化的适度外,最重要的是分化手段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合理性是指以劳动的差别形成分化;合法性是指社会规范内的其他手段如经营、投资等形成分化。除此,社会分化非旦不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反而会导致资源的误配置,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而腐败所带来的分化就属于这种类型。
腐败是利用游说、疏通、走后门、找后台和公共权力等手段去占有资源的行为。这类行为只会耗费社会资源,而不创造财富,因此是一种浪费,是经济发展的阻碍力量。
对企业来说,由于腐败的存在,往往不是通过努力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来开拓自己的市场,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争取政府的保护和政策倾斜上,这就使经济刺激产生扭曲。现实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种现象:成本低、技术先进、效率高的企业并不一定能竞争得过成本高、技术落后、效率低的企业。而对一个企业家来说,由于腐败的存在,他往往不是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上下功夫,而是把精力用到向政府人员游说、疏通、贿赂等上面。他的成功往往不是他的创造性、开拓性和科学的组织管理,而是他更能利用掌握在政府官员手中的人权、财权和物权。显然,这不利于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对个人来说,腐败的存在会使人们把注意力从劳动和合法经营转向用权力寻租的方式,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使得社会成员对富裕的追求不是在提高经营能力和工作勤奋程度上着手,而是在获取、拥有特权利益上着手,这就干扰了社会成员的合力指向。虽然社会也因此充满活力,但它不利于导引人们树立勤劳致富的观念,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还有一种说法,腐化有利于积累资本,即在发展中国家,内部资本很分散,而又缺少有效方式将其集中起来,这样,少部分官员的腐化有助于资本的集中,完成资本主义早期搞市场经济所进行的资本积累的过程。然而,这种理论只是一个美妙的构想,在严厉的现实面前顿时化为泡影。因为腐化者积累资金的手段是不正当的,心理上时时有被查处的恐惧,他们积攒起来的资金往往并不用于国内投资,而宁愿挥霍在进口奢侈品、高级住宅和出国旅游上。有些人则利用种种手段将资金带出境外,存入银行或投资。这样就使我国一方面资金严重缺乏,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另一方面国内资金大量外流。有人估算,在国外存放或投资的资金大约有2000亿,这其中就有大量是腐化方式所形成的个人资本。
(2)腐败导致的分化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根源
上面我们已经从经济的角度考察腐败所带来的分化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这里从社会的角度考察一下腐败所带来的后果。
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年代,社会缺乏分化,人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压抑,社会缺乏活力,但社会风险也相对小些。而社会一旦分化,社会风险会随之产生,这种风险有的得到合理的导引,有的则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冲突,这我们可以用西方社会学的冲突理论进行解释。
首先,腐化所带来的分化不能形成社会的认同,会产生不合法感,即认为现存不平等系统是不合法的,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改革开放早期,人们的观念还是把平均主义与社会主义划等号时,即使是劳动和正当经营所形成的差距也不能一下子接受,对腐化行为所带来的分化更是不能容忍。现在民众对劳动和正当经营而产生的差别渐渐适应,并已产生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激励效应,但对腐化所带来的差别一直没有形成认同,街头巷尾的牢骚,时而发生的干群矛盾和冲突,就是其明证。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科塞指出,从现存不平等系统中取消合法性,是冲突的首要前提。社会秩序的维持,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对现存制度的认可为基础的。这种基础减少之后,就会发生冲突,引起社会动乱。现在社会少部分地区曾出现的民众与行政官僚的冲突,就属此类。1989年夏天发生那场政治风波,也有这种因素。风波之后,小平同志就曾严肃指出:不久前动乱给我们上了一堂大课。多年来,我们的一些同志埋头于搞具体工作,不那么关心思想动态,政治动态,对那么严重的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这次动乱后,大家的头脑清醒了。
其次,腐败所带来的分化容易使民众产生不公平感,即对相对剥夺的体验与不满。相对剥夺可分为两类:一是多寡相对剥夺,即在一个某种利益大量存在的群体中的人们,不如在一个这种利益较为稀缺的群体中的人们那样重视这种利益。换言之,如果某种利益在本群体中较少,而在别的群体中较多,则本群体的成员就会产生多寡相对剥夺感。二是有无相对剥夺,即在一个某种利益大量存在的群体中的人们,不如在一个没有这种利益的群体中的人们那样重视这种利益。换言之,如果某种利益在本群体中一无所有,而在别的群体中大量存在,则本群体的成员就会产生有无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并不一定会转化为不稳定因素或冲突,这要看相对不公平感形成的心理压力寻求什么途径释放。如果社会成员认为分化是劳动和正当经营所带来的,那么这种认同就可能使民众利用这一手段去摆脱相对剥夺感。在政府较少干预经济活动的美国社会,“民众对收入不平等的批评,哪怕是讨论也十分少见,这或许是因为收入的各种差别产生得太自然了,在生产产品和劳务的过程中,市场同样也灌输了一种工资、利息以及利润率等决定参加生产活动人员收入的心理。”〔1〕这种环境中, 民众的相对剥夺感就不易转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而如果社会成员把分化主要归于腐化的原因时,相对剥夺感就容易转化为不稳定因素或冲突。目前,民众对分化的两种看法同时存在,而且后者可能更甚,这就直接对社会稳定形成威胁。因此,我们要利用分化促进经济发展的正功能,一方面帮助人们形成前一种情形的认同,另一方面通过制止腐化所带来的分化,消除对后一种情形的认同。
不公平感不仅与分化程度(贫富差距的大小)、分化性质(以什么方式造成分化)相关,还与社会流动相关。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不会是均等的,从静态上看,这就容易产生分化。如果地区、职工间存在进出壁垒,不能流动,那么,这种分化就会形成强烈的相对剥夺感,从而带来低收入者的群体压力,风险也随之产生。多年来,我们在农村与城市之间设置种种限制流动的壁垒,城乡差距拉大,矛盾加深。改革开放后,城乡差别没有缩小,反而更大了,但农民的相对剥夺感并没有明显增强,这就是因为城乡之间的进出壁垒松动了(如农民可以进城打工、城镇户口可以买到等)。如果城乡间的进出限制进一步消除,那么农民中存在的相对剥夺感会更少。由此可以看出,增加社会流动能减缓或消除相对剥夺感,从而降低社会风险。
那么,腐化所造成的分化和相对剥夺感,能否通过社会流动去减缓或消除呢?我们认为不能。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如果把腐化作为前提来设置社会流动,即为每个人提供占据能通过腐化带来额外收益的职位的机会,那么,对社会发展将会是灾难性的。因为其后果是导引社会精英分子不惜代价去争取那种职位,而一旦占了职位又会大肆腐化去弥补,社会将出现物欲横流、腐化成风的情景(所谓“印度病”与此相似)。二是从腐化的现实状况中可以看出,能带来额外收益的职位存在牢固的进出壁垒,在较长时间里仍不具有开放的可能。这样,我们可以看出,腐化所带来的分化程度是大的,性质上是被民众视为不合法的,由此造成的相对剥夺感和风险又是难以通过社会流动的方式减缓或消除的。
(3)腐败的存在使政府效率下降
80年代,曾一度流行这样的观点,即腐败是润滑剂。这种观点在塞缪尔·P ·亨廷顿的《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有较为详尽的论述,他认为,“……政府法令的增多所导致的腐化会有助于刺激经济的发展。腐化也许是克服阻碍经济扩展的那些传统法律和官府规定的一种办法。美国在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中,铁路、水电煤气等公益事业和工业公司对州立法机构及城市委员会的贿赂无疑加速了美国经济的增长。……从发展经济的角度来看,僵化、过于集中但诚实的社会还不如一个同样僵化、过于集中然而带有欺诈性的社会。一个相对说不太腐化的社会——例如在传统规范仍然强大有力的传统社会——可能会发现,一定量的腐化不失为一种打通现代化道路的润滑剂。”〔2〕在我国, 受这种观点影响,反腐败的进程曾一度受到干扰,因此有必要加以澄清。
从表面上看,这种认识似乎是有道理的,但认真考察一下,我们会发现,如果说腐败是功能性的,那么,它的负功能也要远远大于它的正功能。
在社会转型的早期,腐化确实被一些人用来作为打破僵化体制的手段之一,一些地区和企业也曾因此受益,加快了部分地区和企业发展的步伐。但不能忽视,这种方式还同时带来改革整体推进的无序性,经济发展上的人为的非均衡性,企业竞争的不公平性,使经济秩序受到干扰。除此,腐化所带来的分化直接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使党组织的威望下降,凝聚力降低,不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而且,这一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阶层将成为原有体制的维护者,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力。正如胡格韦尔特所指出的,“根据我们对上层贪污受贿的讨论来看,无论如何贪污受贿在这里都是‘功能性不良’的,因为它似乎是个停滞的力量,维护了一些毫无用处的权贵的权力。”〔3〕
另一方面,僵化的体制迟早要变的,而变化后,腐化之风仍会留存,这就会使行政人员以设置障碍和扯皮拖延为威胁手段,寻求租金。服务者与被服务者时常会处于“讨价还价”之中,结果是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下降,这也会直接影响经济的有效运转。而要加快办事速度,避免扯皮拖延,就得交“运转费”。这就使社会运转步入低效和腐化的恶性循环之中。
(4)腐败的存在严重干扰现代事业的进程
在中国现代化实际进程中,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1 )协调资源的配置。在社会转型的时期,政府一方面不会一下子退出经济活动,而由于存在“市场失灵”的地方,政府干预将是必不可少的。作为后发性现代化国家,政府干预只能比西方某些发达国家更强,这点在亚洲“四小龙”的高速发展进程中可以得到验证。(2 )担当组织动员社会发展力量的重任。经济发展的力量来自于经济因素的拉动和非经济因素拉动两个方面。其中,在非经济因素拉动方面,社会动员占据着一个主要位置,迄今为止,凡是现代化建设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无不是充分地运用了社会动员这一推动力量。社会动员并非自发形成的,而是须由政府出面给予组织和协调。(3 )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摩擦和矛盾。在我国这样的大国,不仅要完成社会转型的繁重任务,而且要实现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这样,利益的矛盾、体制的碰撞、观念的冲突以及发展过程中贫富分化、通货膨胀、失业等等问题,将会重迭出现。这些问题离开一个有威望的、有凝聚力的党和政府,在我国是无法解决的。
而腐化大多发生在党政机关人员身上,这对党和政府形象有直接的危害,将会使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吸引力大大弱化,社会组织和政府干预力量下降或扭曲,使社会处于腐化和混乱之中。这样,社会就缺少了快速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必要协调力量,现代化步伐会极为缓慢,正如拉美和南亚一些国家的现状。不但如此,政党和政府的弱化,反过来又将成为腐化的根源,使原有的腐化进一步加重。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在那些缺乏有效政党的国家里,在那些个人利益、家庭利益、集团利益或是宗族利益占优势的社会里,腐化最盛行。在处于现代化之中的政体中,政党越弱小、越不被社会所承认,腐化的可能性就越大。……菲律宾政党的软弱举世皆知,故而腐化也就无处不在。巴西也是如此,政党的软弱体现在其政治和其他势力之间的‘雇佣’关系之中,而腐化就是这种政治关系中的主要因素。”〔4〕
目前,腐败现象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994年6—10月,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我国北京、上海、广东、山东、辽宁、河南、四川、陕西、甘肃、贵州等10省(直辖市)14岁—34岁城市青年,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青年最不满意的社会问题是腐败,89.32 %的青年认为社会的贪污腐败程度已相当严重。在回答“您最厌恶的社会现象是什么?”一题时,城市青年中选择“贪污腐败”的位居第一,占38.55 %,比选择“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排名第二,占20.56%)的高17.99个百分点,比选择“物价大幅度上涨”(排名第三,占10.52%)的高28.03个百分点。而且, 政府在反贪污腐败方面所做的种种努力与青年的高期待之间尚存差距。在回答“您对政府反贪污腐败工作的成效是否满意?”一题时,青年中回答“很满意”(2.92%)与“比较满意”(11.73%)的仅占14.65%,回答“一般”的占31.62%, 而回答“不太满意”(33.04%)与“很不满意”(20.68%)的比例之和则高达53.72%。这表明:青年对政府反贪污腐败工作的预期值,远远高于政府在反贪污腐败方面所做的努力。受这种认识的影响,青年中存在着潜在的行贿倾向。调查发现,与青年对腐败的强烈不满的态度完全相悖,青年在自己的行为取向上,对“贪污腐败”表现出相当的宽容与接纳。对“如果行贿能解决您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您是否会行贿?”这个问题,青年中回答“肯定会”(18.82%)和“依情况而定”(34.79%)这两项的比例之和则高达53.61%。此外,还有21.60%的青年对此持模糊态度,回答“说不清”。〔5〕
由此可以看出,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塑造廉洁政府形象,已成为目前党和政府取信于民,提高威望,增强凝聚力,从而顺利推进现代化和改革开放进程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注释:
〔1〕〔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译》第31 页,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2〕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63—64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
〔3〕胡格韦尔特:《发展社会学》第176页,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
〔4〕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第65—66页,三联书店,198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