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_产权制度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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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仅有助于推动国有商业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对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也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资本市场快速成长条件下的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从资本市场——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三位一体”的改革模式中寻找答案。

资本市场发展与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关系

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产生了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

1.资本市场发展与国有企业、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系统论的角度看,资本市场,银行体制和公司治理结构三者之间是“三位一体”的有机系统。如果三者之间能够兼容互补,相互协调,就能推动一个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反之,则可能导致一国经济无序波动甚至衰退。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于推动本国经济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迅速积聚起巨额资金,步入了规模化高速发展的轨道。在它们成功运作的示范效应下,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加入了股份制改造的行列,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关系趋于明晰,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产生了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如果我们能抓住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大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力度,尽快启动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则可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资本市场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相呼应,通过“三位一体”的改革模式促进经济协调发展。遗憾的是,在我们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资本市场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三者之间的配套关系还不十分理想,未能把三个方面汇集成改革与发展的巨大合力。

国有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中对资本市场的利用程度很低

2.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三者之间的不协调性。如上所述,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动关系,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三者尚未达到兼容互补、互相协调的有机耦合,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们之间的市场作用力还有彼此抵消的现象。具体表现在:

(1)银行与证券公司分业管理的刚性,既限制了商业银行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来发展业务和规避风险,又使资本市场的有效扩容受到阻碍。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处于比较被动的境地:一方面资本市场造成银行资金分流,使银行信贷资产增长速度减缓以及资本结构失衡,导致其获利空间逐渐缩小;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不能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所提供的新的投资渠道来开发新业务。目前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资产结构的基本状况是,信贷资产、投资及证券类资产、其他资产的比例大致为77:3:20,而且在信贷资产中有70%左右投向了国有企业,(注:参见《经济学动态》1998年第11期王元龙文。)显而易见,国有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中对资本市场的利用程度很低。

同时,刚性化的分业经营限制,也使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股票市场的扩容面临许多障碍。以股票市场为例,考虑到国有股上市流通、中小型企业股份制改造等因素,未来5年我国股票市场至少面临20000亿元的扩容压力。而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不能进入股市。虽然2000年初允许商业银行对某些符合条件的券商开展股票质押融资业务,但目前这种质押业务似乎已经停止,股市资金供求结构失衡的矛盾比较突出。

(2)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既影响了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又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由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许多国有企业仍然存在着“投资饥渴症”和“预算软约束”。大量长期亏损而又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仍在依靠国有商业银行的“输血”维持。经过多年的积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比重至少为20%(注:参见鲁迪·多思布什等:“化解中国的银行不良债权与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研究》1999年第5期。)。近几年来,各家国有商业银行尽管都在努力冲销坏账,但由于机制转换不到位,新的不良资产还在源源不断地生成。在国家财政无钱注资的窘况下,国有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无法及时补足,与日益增加的负债相比,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呈下降趋势。在这种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都很难推进。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滞后,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首先,由于产权制度的改革尚未推广到每一个国有企业,特别是目前股份公司获准上市的“门槛”较高,故而真正能够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国有企业数量十分有限。其次,某些已经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国有企业,由于其改制流于形式或操作上的不规范,没有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这些不甚规范的股份制企业一旦进入股票市场,不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而且会给当局的市场监管带来许多难题。

经过多年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停留在浅表层次的关系调整上

(3)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困难重重,难以与蓬勃发展的资本市场形成有效的呼应。首先是因为思想观念上的障碍,许多人把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混为一谈,以至一触及到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就担心有私有化之嫌。加之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其改革的动作是慎之又慎。故经过多年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停留在浅表层次的关系调整上,没有从深层次上进行制度创新。其次,由于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不少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它们仍然过份依赖国有商业银行的支持,许多政策性贷款、指令性贷款相继成为呆账或死账。在巨额的不良信贷资产找不到合适的处置方式之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难以全面推行。第三,政策性银行受自有资本金不足的限制,无法承担所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相当一部分政策性金融业务仍然压到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头上,这极有可能使国有商业银行旧的不良贷款尚未消化,新的不良贷款又在形成。从上述这些制约因素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比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更加难以启动。

(4)国有商业银行在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利用资本市场拓展新型业务的有效资源。在一个金融业发达、资本市场完善的国家,企业资本运营、资产重组往往是通过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属下的投资银行机构来担纲的。在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中,以各类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形式出现的投资银行虽然也参与了一些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但限于人力和财力的不足,难以扩大与此相关的业务规模,而主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证券的承销、买卖经纪等业务上。随着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对资产重组和资本营运相关的投资银行业务之需求越来越大,但国有商业银行大多对这些业务等闲视之。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在开展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业务上比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更具优势。一是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与国有企业发生信用往来,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运动状况比较熟悉。二是由于许多需要进行资产重组的亏损企业,本身就是银行处置不良信贷资产时关注的对象。三是国有商业银行有着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所不可比拟的网点优势、资金优势。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一味热衷于传统的存贷业务,加上其对与企业重组相关的财务顾问、投资咨询、重组贷款、企业包装等业务不太熟悉,且不少业内人士对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分业经营在理解上有片面性,因而很少针对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开展相应的专门化服务。这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白白放弃了一块利用资本市场拓展新型业务的阵地,也使一部分国有企业借资产重组之机逃废银行债务得不到有效的监控。

协调“三位一体”关系,推动国有商业银行体制的全面改革

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应采取“渐进式”的模式分步推进

1.协调“三位一体”关系,加快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从上述分析中我们看到,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相对落后。为了形成资本市场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之间兼容互补、相互协调的“三位一体”关系,必须对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进行“补课”。

(1)加快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与企业外部市场约束机制相结合,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内涵。资本市场的发展强化了企业的外部市场约束,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的根源在于产权主体迷失,内部控制游离。因此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思路是通过资本市场逐步使产权主体恢复,使企业的经营契约控制权逐步市场化,将国有企业由官员控制模式转变为市场控制模式。

(2)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而是产权主体单一(国家独资)、产权界定模糊、政企不分的特殊企业和执行政府某些经济政策的工具。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根本问题也是要解决其产权制度的根本缺陷。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应采取“渐进式”的模式分步推进。

首先,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对现行《商业银行法》作必要的修订,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资本规模、破产和兼并、股份募集方式、股权转让、分红派息等作出专门的规定,并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等问题,制订一系列配套的法规,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其次,对国有商业银行现有的资产进行彻底的清理,并以风险程度为标准进行科学分类,为其不良资产的剥离、资产重组和股权结构的重新安排做必要的辅垫。在此基础上,尽早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妥善处置长期困扰国有商业银行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巨额不良信贷资产。目前运转中的专门对口处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的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国有商业银行尽早启动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了一条道路。在改革实践中我们还必须利用资本市场的有利条件,寻求更好地处置和盘活不良资产的解决方案。

再次,通过股份制改造,将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由现在的国家独资,变为国家股、企业法人股、社会法人股、个人股和其他股份组成的多元化持股格局。其中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在国家财政状况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初期,也可采取“国家黄金股”的形式来安排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即赋予国家股以特殊的价值和身份(如规定国家股不贬值,在财产处置、兼并重组及管理等方面拥有特权等),保证国家在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过渡时期既具有足够的抵御金融震荡的能力,又能进退自如地选择使用或不使用这些特权,以便稳步地推进此项改革。

最后,通过银行组织制度的创新,来保证其产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严格地说,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创新与组织制度创新是交织在一起的,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会对银行组织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应的要求,银行组织制度的改革又有助于顺利推进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所实行的总分行制已表现出诸多弊端,应该按经济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撤销不必要的中间层次和效益低下的经营网点,形成两级管理、多级经营、机构精简、效益至上的组织管理模式。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分业管理的逐步放松,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融资环境将会不断得到改善

2.在“三位一体”的模式下,逐步落实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融资自主权。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为国有商业银行投融资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许多有利的条件。以股票市场为例,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参与其资产重组,可以作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托管人,还可以作为股票交易的清算银行。从这种意义上说,国有商业银行已初步介入了资本市场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业务。从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拍卖其贷款抵押品,保障其债权性投资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也可将某些不良资产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投资,然后,通过资产重组改善企业财务状况,进而在产权市场上转让股份,收回投资并赚取差价。2001年管理当局曾批准国有商业银行等对符合条件的券商开展以股票为质押的融资业务。可以预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分业管理的逐步放松,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融资环境将会不断得到改善。

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国有商业银行应该抓住机遇,加快股份制改造,并通过制度创新,在资本金的筹措和投融资业务上获得更大的自主权。

——扩大国有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的自主权。商业银行要稳健经营,必须使其资本金经常保持在其资产的一定比例上。长期以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一直处于不足状态。在现行管理制度的框架内,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增加附属资本(如贷款呆账准备金等);二是扩大自身积累。第一种方式从银行利润形成角度看,每年能够提取的数额极其有限;第二种方式也因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的资本利润率和资产利润率很低而难以留成。在下一步的实践中,国有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滚动发行长期金融债券,并应尽快修改《商业银行法》的某些条款,加快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步伐,使国有商业银行能自主地进入资本市场募集资本金。

——扩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融资自主权。就争取扩大融资自主权而言,国有商业银行应从融资领域、融资对象和融资期限等方面同时取得实质性突破。在融资领域上,国有商业银行既要争取扩大货币市场上的融资,也要大规模地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既要利用债券形式融资,也要争取利用股票形式融资。在融资对象上,既要与同业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又要与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在融资期限上,争取摆脱对融资期限不合理的硬性限制,根据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期限对称原则,自主确定融资期限。

——扩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和直接投资上的自主权。就扩大贷款自主权而言,国有商业银行在完成股份制改造以后将成为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真正的商业银行,它将不再承担除非常时期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所需的任何政策性业务,完全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贷款决策。就扩大投资自主权而言,应允许国有商业银行更多地涉足各种资产的投资业务,直至到WTO过渡期后能够完全按全能型商业银行的模式来经营。央行只须对商业银行对外投资的比例及投资特定资产的比例做出规定,商业银行可自行决定投资对象。在目前的改革中,国有商业银行应重点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债权转股等方式,推动银行之间产权流动和资产重组,并通过对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直接投资,加强对各种企业法人的渗透,寻找具有中国特色的产融结合新路子。

银行业的范围经济是指因银行业务专业化或综合化而带来的经营效益

3.在“三位一体”模式下国有商业银行投融资业务的合理范围和合理规模。

(1)国有商业银行向全能型商业银行转化的短期策略与长期策略。讨论国有商业银行由职能分工型专业银行向全能型商业银行转化问题,需要引入范围经济的概念。所谓范围经济,是指由于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范围的扩张或收缩,导致平均成本升降的经济现象。凡是由于扩大生产经营范围而导致平均成本降低的,就称之为范围经济。反之,凡是在范围扩大后出现平均成本不再降低甚至升高的情况,就称之为范围不经济。

银行业同样存在范围经济问题。银行业的范围经济是指因银行业务专业化或综合化而带来的经营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大或收缩所引起的边际收益或边际费用的升降,是受银行不同的资产组合方式决定的。银行究竟是实行职能分工型(专业化)经营还是实行全能型(综合化)经营更有利于形成范围经济效应,不能简单地下结论。不同的社会经济体制、不同时期和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两种银行经营模式对范围经济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效应,而且这两种模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替代,相互渗透,相互兼容。

我国现阶段实行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无疑是适宜的,这是由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不甚成熟所决定的,也是由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水平不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乏力所决定的。但是从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和商业银行发展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竞争环境来看,全能型商业银行比职能分工型商业银行容易获取范围经济效益。当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甚完善,市场机制还不甚健全,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与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走向融合还需一个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国商业银行向全能型商业银行的转化需要制订前后衔接、相互配套的短期策略和长期策略。

从短期策略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制建设的进展,在银证相对分离的现状下积极拓展现行制度允许或处于制度边缘的投资银行业务(如经营国债、金融债券)及其相关业务(如向符合条件的券商发放股票质押贷款、开展与企业重组和并购相关的中间业务等),并积极推进银行资产(特别是不良资产)在更大程度上证券化。从长期策略而言,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在市场经济不断走向规范化、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顺应各国商业银行改革的大趋势,实行全能式经营,全面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广泛的投融资业务和相关的中间业务。国有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兼并收购国内外某些证券机构或与国外著名投资银行合作的方式,有效地利用被收购对象或合作伙伴在投资银行领域的各种资源,拓展传统存贷业务以外的投资和融资业务。同样,在全能型经营模式之下,国有商业银行也可以将其触角伸到信托、保险等金融领域。

市场集中度是形成规模经济的基础

(2)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条件下经营规模的适度调整。讨论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条件下是否应该进一步增加分支机构和人员,是否应该扩大资产规模,是否应该组建庞大的银行集团等问题,需要引入规模经济的概念。所谓规模经济,是指由于经济组织规模扩大,导致平均成本降低和经济效益提高的经济现象。反之,若在规模扩大后出现平均成本不再降低甚至升高的现象,则称为规模不经济。

银行业同样存在着规模经济问题。一个银行是否形成规模经济,可用市场集中度和资产利润率两个指标来衡量。市场集中度是形成规模经济的基础。在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集中度是非常高的。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有整个市场份额的76.32%,其资产规模为整个金融机构平均规模的420.26倍(注:参见1996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从每家商业银行所拥有分支银行数量的比较来看,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集中度比任何一个西方工业国家都高。

考察银行规模经济的另一个指标是资产利润率。国外经验表明,当市场集中率超过50%后,该行业或企业的资产利润率与市场集中程度呈正相关。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集中率的历年平均水平高达75%以上,按理说其资产利润率也会很高。然而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利润率呈下降趋势。之所以出现这种与西方经验和理论推断相悖的结果,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制上的缺陷。因为国家目前对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十分严格的价格(利率)管制和银证分业经营管制,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融资活动不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以至银行不能自主地把信贷资金配置到那些收益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低的企业或项目上,特别是不能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股票或基金投资。相当一部分信贷资金都是被动地安排到指令性贷款或效益较差的政策性贷款上,贷款的呆账或坏账率难以控制。加上政策不配套引起的利率倒挂、银行投融资渠道单一等因素的影响,自然会出现越是扩大资产规模或增加分支机构,资产利润率越是下降的反常现象。

上述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规模不经济现象从反面提示我们,国有商业银行在未来的改革中不能单纯追求提高市场集中度,而应该重视建立在资产利润率不断提高基础上的规模经济效益。为了实现这种意义上的规模经济效益,国有商业银行首先必须加快其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从体制上割断政府对商业银行的干预,使银行能够自主地做出其投融资决策。其次,国有商业银行要根据投入产出的比较,对其内部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撤并一些完全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分支机构和效益不好的经营网点,裁减冗员。不仅要提高人平均和机构平均存款额,更要提高人平均和机构平均资产收益率。再次,要破除存款规模越大越好的错误观念,银行存款规模的确定,既要考虑其与资本金之间的配置是否均衡,也要考虑新增存款边际成本上升是否快于将新增存款用于有收益的资产后边际收益的上升速度。只有在边际成本的上升速度低于边际收益的上升速度时,继续增加存款规模才有实际意义。最后,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利条件,在有效整合分支银行制组织形式下各种按计划经济体制设置的分支机构的基础上,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资产重组和机构重组,形成全能化、集团化的跨国银行。这样,国有商业银行便可在传统业务适当收缩、行政化的分支机构精简合并的同时,使经营资本市场业务及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规模适度扩张,从而在更高层次上获取其组织结构调整的规模经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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