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德治与法治

论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德治与法治

马兆生[1]2002年在《论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德治与法治》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西部大开发是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长远生存和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实施这一伟大的系统工程,一方面为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另一方面也给西部地区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因此,西部大开发的首要问题便是生态环境问题,保护和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应是贯穿西部大开发战略始终的重要内容。 本文系统分析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及生态环境失衡的原因,并指出把西部地区建设成为中国西部生态屏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经过进一步分析指出,影响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两对矛盾,即人与自然的矛盾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两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后者对环境的影响表现得虽不象前者那样直接,却是前者背后更为深层的社会因素。因此,能否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成为制定和顺利实施具体环境治理措施的前提,这就要求人们树立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际公平原则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只有在此伦理观指导下,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和环境德治建设,德法并举,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西部生态环境的持续好转。 本文还分别系统论述了西部环境法治、环境德治的基本理论、主要内容和实现途径,以及环境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最后提出,在现阶段,西部地区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为导向,以加强环境法治为主,辅以环境道德、环保意识教育,以他律促进自律,才能尽快把西部地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生态屏障,确保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胡舒琴[2]2014年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区域法治建设是当前我国乃至全世界的一个热点问题,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是国家的一个重点扶持的区域,本文将二者结合,研究的是该经济区的区域法治建设问题。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程度直接影响到该区域的发展状况,关系到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形势,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这些都是选取本课题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中外学者对半岛蓝色经济区和区域法治建设开展了深入研究,但将两者联系起来进行探讨的研究则较少,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可能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法律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都为半岛蓝色经济区进行区域法治建设的提供了理论依据,本文对其进行梳理和整合,以此作为本课题的理论指导。而从实践层面来看,区域法治建设能够营造蓝色经济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其提供发展的制度基础、实现该经济区科学高效的管理、有效调控和规制该经济区的发展;当然,在蓝色经济区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立法与政策的关系不协调、执法方面各自为政以及司法方面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些都制约着该区域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无论是达到预期目的还是消除不利因素,蓝色经济区的区域法治建设都不可或缺。以山东省雄厚的经济基础、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悠久的历史文化为客观条件,同时借鉴国内外其他地区的法治实践经验,结合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现状,本文尝试从加强区域立法、建立司法协作机制、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加强信访体系建设、培育现代法律文化五个方面探讨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路径,继续发挥有利条件的推动作用,尽量减少不利因素的干扰,实现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的宏伟目标。

吴常柏[3]2016年在《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二十世纪以来,城市逐渐变为欧美各国经济社会活动的主要场域,也使城市社区成为理论和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焦点议题。世界各国也将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将治理理论充分运用到国内外、城乡及社区领域的管理中,积极倡导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间新型网络合作关系,以此来应对各国政府的失灵与市场的失效。中国在改革开放后,正在经历一场基层社会的深刻变革,社区已然成为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空间。从政治、经济与社会等领域来看,都需要建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来承接政府和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基本职能,以此来缓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和谐。在探讨和争论中,学术界又通常把主攻方向集聚在城市社区上,加之城市社区的复杂特性与尚未成熟的管理体系也使社区成为多方关注的“宠儿”。在城市社区的建设和治理中,边疆民族地区的社区也很有其典型性和特殊性,但是就目前对此类社区的研究成果来看,除官方和个别学者零星文章外,为数不多。所以,文章选择“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做为研究对象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文章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理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理论及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政治社会学为主线,综合运用治理理论、社会资本理论、民族关系理论等分析工具,选取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典型社区”中“DZ社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文章所选取的“DZ社区”是一个复杂重点社区,该社区处在老城区的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多,少数民族多,民族成份复杂,出租房屋多,未成年人多,基础设施薄弱,居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等特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典型性。文章对乌鲁木齐市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进行了实证研究,围绕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的主题和目标,聚焦城市社区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等主要内容,深入探讨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现状、困境和及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尝试着构建“解困之道”。依照上述分析理路,文章具体涵盖如下主要内容:一是理论铺垫,主要聚焦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文章首先在具体阐述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城市社区治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在宏观上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关于城市社区治理运行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在微观上具体细致地梳理了国内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相关研究成果,针对以上两个维度作以简要的评述。在以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深入考查和界定了文章的叁个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和运行机制,具体指明了其在“边疆场域”中的主要内涵和目标指向:文章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治理理论、民族关系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叁个理论分析工具,具体介绍了叁个理论的缘起、代表人物、主要观点以及其主要理论内涵在本文的适应性和主要指向,将为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文章主要内容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论证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历史回顾,主要聚焦在第叁章中。在分析和梳理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演变历程中,主要包括叁个发展阶段,即单位制时期城市社区治理的一元化体制、单位制解体时期城市街区治理体制的建构、后单位制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机制诉求等,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概括提炼出其叁个基本特点,即社会结构变迁中的治理内涵,主要包括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主要类型及模式选择等内容;多民族成员的聚居的空间结构,主要以乌鲁木齐市为例,具体阐述了当前各民族居住格局形成的主要原因、分布特点、分布区域等内容;街区呈现出压力型体制的主要特征,针对边疆城市基层治理的主题和复杂的“维稳”形势,边疆城市社区治理中呈现出明显的压力型体制的基本特点,这一基本特点又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即“可传递性”和“放大性”。叁是实证分析,主要聚焦在第四章中。文章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典型社区”中DZ社区作为个案研究对象,具体考查了DZ社区的组织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的运行机制、片区管委会的运行机制、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社区社会团体的运行机制等;社区居民参与机制,主要考查和分析了居民参与的基本内涵、主要功能,并以具体案例为参照对社区居民参与机制现状进行全程的扫描和分析;社区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四点内容,即社区贫困救助机制、社区就业援助机制、社区法律嵌入机制及社区经费收支机制等。在以上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社区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在现实运行中出现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提炼。四是制约因素,主要聚焦在第五章中。文章在结合上述理论阐述与实证分析基础上,具体剖析了影响和制约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的叁点举要:经济因素,主要包括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新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各族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新疆城市社区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横向对比来看,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疆内纵向对比来看,南北疆经济发展差距还是相当大,尤其是南疆经济水平落后明显。二是政治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治理内容聚焦性不强,围绕城市社区治理的主题和目标,政府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要不断聚焦治理内容;政策输入迭加效果未彰显,中央和地方密集的政策优惠,加快了新疆各领域的建设步伐,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小觑的问题,还需重新聚焦;非传统安全制约治理突出,当前影响和干扰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障碍就是以“叁股势力”为代表的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坚决打击国内外“叁股势力”,及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新疆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叁是民族宗教因素,主要包括文化习俗对族际交往的影响,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习俗,都必须给以尊重和包容的心态加以引导和培育;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御与打击,非法宗教严重地影响和阻碍了新疆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毒化了社会风气,为民族分裂分子所利用;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与调适,市场经济冲击下的民族关系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不断调适和聚焦。五是路径选择,主要聚焦在第六章中。边疆民族地区城市治理运行机制以“维护稳定”和“服务民生”为核心的目标体系,还需要从多方面内容进行丰富和发展;在坚持相关治理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边疆城市治理运行期间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制约因素,文章从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组织运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和社区保障机制等叁个维度,尝试着构建如下几条基本路径:即调整社区治理的组织架构,拓展运行空间;加大社区治理的资源开发,拓宽支撑渠道;扩大社区居民的参与范围,推进协商民主;激活社区治理的社会资本,培育公共精神;调控城市社会心态的走向,筑牢稳定根基;健全社区治理的法治嵌入,加强保障力度;创新社区治理的技术支持,增强治理实效等内容。六是结语与展望,综合文章所述具体内容,再一次重申和明确边疆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的重大意义及现实面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四点延伸思考:边疆民族地区“政府主导”与“社区自治”的相容关系、边疆民族地区“多元主体”与“民主政治”的良性互动、边疆民族地区“市民社会”与“社会参与”的动力支撑、边疆民族地区“社会资本”与“治理绩效”的推进作用。

李朝智[4]2001年在《论西部大开发中地方政府形象的塑造》文中研究说明政府的良好形象是政府有效行政的基础,西部开发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形象建设与塑造。廉洁、高效;开放、开拓;民主、公正;法治与德治并重是塑造西部地方政府形象的目标要素。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本;珍惜人才、注重培养;共同发展是西部地方政府应追求的形象价值观念。

赵红梅, 李梦莹[5]2018年在《环境治理及其现代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环境不是外在于人的客观对象和容器,而是人的精神家园和生活世界。环境治理的逻辑起点是环境而不是治理。环境治理必须从环境出发,"为环境而治理",而不是"对环境而治理",更不是"为治理而治理"。环境治理观念现代化的核心与关键就是超越把环境当成对象物的对象性思维,走向到把环境当成是"环人之境"的主客不分。多一份对环境的敬畏与尊重,多一份对环境正义、环境责任的体认与了解。"治理环境"是把环境作为治理的对象,属于主客二分的传统环境治理理念;"环境治理"则是把环境作为治理的起点,属于主客不分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只有坚持环境治理观念现代化,才能避免将"环境治理"偷换成"治理环境""治理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 论西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德治与法治[D]. 马兆生. 成都理工大学. 2002

[2]. 半岛蓝色经济区区域法治建设研究[D]. 胡舒琴. 山东理工大学. 2014

[3]. 边疆民族地区城市社区治理运行机制研究[D]. 吴常柏. 华东师范大学. 2016

[4]. 论西部大开发中地方政府形象的塑造[J]. 李朝智. 攀登. 2001

[5]. 环境治理及其现代化[J]. 赵红梅, 李梦莹.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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