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晚年东方社会发展道路新思想的实质——“人类学笔记”和《历史学笔记》再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笔记论文,人类学论文,历史学论文,晚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探索及其得出的一系列新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写于19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人类学笔记”、《历史学笔记》以及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命运问题的论述中。对此,国外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国内在80年代后半期都曾出现过研究的热潮,对马克思进行这一研究的动因和目的、其得出的新结论的实质和意义作出了极为不同的诠释。我认为,这些研究并没有真正抓住问题的实质,仍然有进一步深化的必要。
对马克思晚年写作“人类学笔记”和《历史学笔记》的原因,存在着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这是马克思研究方向的重大转变。他放弃了《资本论》的写作,转向科学人类学和实证历史学的研究,因此将其一生划分为“哲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学——科学人类学和实证历史学”三个阶段。有人甚至进一步将其说成马克思理论立场的根本转变,放弃了“经济决定论”,回到了“哲学人类学”的早期立场。我们认为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在晚年马克思那里,不仅不存在所谓理论立场的根本转变,其研究方向在根本上也是一致的。所谓从经济学向人类学或历史学的转变,不过是后人将现代实证科学分类的观点强加给马克思罢了。马克思向人类学或历史学研究的拓展(不是转变!),特别是对农村公社和世界历史进行再研究的真实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马克思在“人类学笔记”中对农村公社问题进行再研究,是出于写作《资本论》续卷,完善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论批判的需要。土地私有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前提之一,而农村公社表明,土地所有权的最初形式并非私有制,而是公有制。研究农村公社问题,揭示土地所有权的历史演变,对于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前提的生成、把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和发展趋势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因此,早在1853年给《纽约每日论坛报》所写的文章中,马克思就谈到过俄国农村公社问题。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部分,马克思围绕“生产的原始条件”问题,依据当时所能找到的相关材料,开始系统地研究作为“原始共产主义最后阶段”的农业公社,在那里马克思详细地考察了“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古代的所有制形式”和“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之后的第二年,即1868年底,马克思继续研究有关地租和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文献。1876年5~6月,马克思对毛勒的《马尔克制度、农户制度、乡村制度、城市制度和公共政权的历史概论》、《德国的马尔克制度史》等著作作了详细的摘录。马克思认为:“他的书是非常有意义的。不仅是原始时代,就是后来的帝国自由民、享有特权的地主、国家权力以及自由农民和农奴之间的斗争的全部发展,都获得了崭新的说明。”①并为在德国发现马尔克村社制度感到高兴。同年12月,马克思阅读了汉森、德默里奇、乌提舍诺维奇、卡尔德纳斯关于农村公社在塞尔维亚、西班牙等国演变情况的著作。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资本论》第二卷的整理基本完成,需要进一步加工第三卷、完善地租理论时,马克思在“人类学笔记”中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到农村公社的研究上,着力理清土地所有制的历史演化,正是上述理论批判要求的继续。
其次是指导欧洲工人阶级的现实斗争,论证“土地国有化”的需要。1869年9月,在马克思的直接参与和推动下,第一国际巴塞尔代表大会通过了有关“土地国有化”的原则,并对土地由私人所有向集体占有过渡的经济必然性作出了深入的说明与论证。但是,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却掀起了一场反对巴塞尔大会决议的运动。其代表之一瓦格纳在其《土地私有制的废除》一书中,还专门引证了俄国法律史学家波·尼·契切林关于俄国公社土地占有制历史演变的观点。契切林认为,农村公社与农奴制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正是农奴制的废除引发了农村公社的瓦解。这种观点同马克思是完全对立的,这也促使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
最后,更为直接也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回应俄国革命者的内部争论,探索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需要。这不仅是马克思重新系统研究农村公社的直接实践背景,也是他对世界史进行再研究的重要原因。1847~1852年,德国历史学家奥·哈克斯特豪森在游历俄国后出版了《对俄国的内部关系、人民生活特别是农村设施的考察》(Ⅰ~Ⅲ册),在书中介绍了俄国的农村公社。他认为:“俄国的公社组织,对于俄国,尤其是现时,在国家制度方面说,是无限重要的。西欧的所有国家现在都患有一种病,想把这病治好,至今仍是一个不能解决的任务——这种病就是赤贫状况和无产阶级化。俄国就不知道有这种灾难;因为公社的组织使它免于灾难。”②哈克斯特豪森的发现使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人把农村公社看做解决俄国社会问题的希望之光,提出俄国可以在公社的基础上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绕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他们的影响下,19世纪60年代以后形成了有名的俄国民粹主义运动。与此相反,俄国自由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则认为,俄国只能走同西欧一样的道路,“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1872年《资本论》俄文版出版以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历史概述”也成了他们中的某些人论证自己观点的重要论据。1877年俄国民粹派理论家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发表在“祖国纪事”杂志上的《卡尔·马克思在尤·茹柯夫斯基的法庭上》一文,就是针对这一现象写的。到了80年代初,甚至在俄国革命者中都出现了上述两种观点之间的论争。查苏利奇1881年2月16日写信给马克思说:“最近我们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见解,认为农村公社是一种古老的形式,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总之,一切不容争辩的东西,——使它注定要灭亡。鼓吹这一点的人都自称是你的真正的学生,‘马克思主义者’。”并请马克思对此明确表示意见,强调“假如你能说明你对我国农村公社可能的命运的看法和对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的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看法,给我们的帮助会是多么大”③。
同时,巴黎公社失败后,西欧资本主义进入和平发展时期,而东方开始酝酿着新的危机和革命,这种革命风暴首先在俄国开始形成。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和1877~1878年的俄土战争,极大地推动着俄国革命的形势。因此,马克思密切关注俄国社会的动向和俄国革命问题的争论。早在看到米海洛夫斯基的文章之后他就写下了一封《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表示要“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的意见。④不过这封信后来并未发出。在接到查苏利奇的信以后,马克思又极为认真地写了复信,共写了四稿(最后一稿与正式复信一致,前三稿是草稿)。可以说,马克思在“人类学笔记”中对农村公社和《历史学笔记》中对世界历史的再研究,正是以此为直接背景的。
马克思对农村公社的再研究,主要体现在“人类学笔记”中的《马·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一书摘要》和《约·布·菲尔〈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庄〉一书摘要》中,在《亨利·萨姆纳·梅恩〈古代法制史讲演录〉一书摘要》中也有涉及。
1879年10月至1880年10月间,马克思对柯瓦列夫斯基的书作了详细的摘要和评注,篇幅超过原书的一半。柯瓦列夫斯基的书在空间上包括了美洲、亚洲和非洲三大洲的材料,在时间上涉及16世纪至19世纪末的漫长历史时期。他对印第安人、墨西哥、秘鲁、印度和阿尔及利亚等地作为原始社会遗迹的农村公社制度,从历史演变和相互对比中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这些材料使马克思能够在整个世界历史的范围内更为全面地考察农业公社现象,探索农业公社的本质和发展趋势。1881年马克思还对菲尔的书作了摘要。菲尔描述了19世纪的印度特别是孟加拉以及锡兰(今斯里兰卡)农民的农业、村社和家庭状况,也描述了农民同地主、高利贷者,同政府捐税、司法机关的关系。马克思在摘录中重视的是有关农村公社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对柯瓦列夫斯基、菲尔以及梅恩著作的摘录过程中,不仅将主要注意力集中在农村公社本身的历史和现状上,还十分重视研究资本主义殖民者的统治、掠夺和相关经济政策对农村公社的影响。这实际上是考察农村公社和探索东方社会发展道路这同一个问题的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大体在同一时期,马克思还写下了《历史学笔记》,共有四个笔记本。其中按年代顺序摘录了公元前1世纪初至公元17世纪中叶世界各国特别是欧洲各国的历史事件。马克思的“历史学笔记”题材极为广泛,时间上涉及原始社会之后的整个前资本主义社会,空间上也涉及西欧以外的地区如俄国和巴尔干国家,第一册更是包括了广大亚非拉地区。从内容上说,主要是政治事件,但也涉及经济和文化领域,特别是从资本主义产生和形成的角度对意大利的社会制度、尼德兰革命、英国社会演变和原始积累以及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自然科学和哲学发展状况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与《历史学笔记》同时,马克思还写下了关于各民族经济史的笔记。⑤这是马克思继早年在“克罗兹纳赫笔记”中对格·亨利希《法国史》、蒲菲斯特《德国史》和林加德《罗马人第一次入侵以来的英国史》等包括古代史在内的通史研究⑥之后的又一次全面的世界历史再研究。关于这一研究的动因和目的,学界有不同的推测。我们认为,正如在“人类学笔记”中考察农村公社的演变和命运离不开对资本主义殖民者影响的考察一样,马克思对世界历史的再研究,也同他对农村公社的再研究和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新探索有着内在关联:既要从对农村公社的再研究中得出的新的思想视角重新审视世界历史包括西欧资本主义形成史,又要从对世界历史的再研究中深化了的新的理论高度重新审视东方社会发展的未来道路。
马克思晚年通过对农村公社和世界历史的再研究,获得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点。这些思想和观点除了可以从马克思的相关研究笔记中显露出来以外,最为明显和直接地体现在他对俄国农村公社命运问题所“直截了当地说”出的结论中。为此,我们需要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这一问题的一些主要的文本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这些文本按照时间顺序为:1875年恩格斯的“流亡者文献”之五《论俄国的社会问题》,1877年马克思写下但未寄出的《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1884年3月6日恩格斯将其抄本寄给了查苏利奇⑦),1881年马克思《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及该信的前三份草稿,1882年马克思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所写的《序言》以及1892年3月15日、6月18日和1893年10月17日恩格斯给尼·弗·丹尼尔逊的三封信,1894年恩格斯的《“论俄国社会问题”跋》,1895年2月26日恩格斯给普列汉诺夫的信等。从上述文本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从1877年以后到80年代初,马克思在俄国农村公社命运和俄国社会发展道路问题上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思想。
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这些新的思想,国内外学界的观点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种。
一种是带有传统色彩的观点,认为这些新思想涉及的仅仅是关于个别国家发展道路问题上的具体结论的改变。马克思在这里强调的是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普遍性与特定民族、特定国家发展道路的特殊性之间的辩证关系。俄国当时的自由派经济学家和马克思去世后出现的“合法马克思主义者”,把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形态演进的系列绝对化,甚至把《资本论》中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此来论证俄国应当“首先摧毁农村公社以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而在马克思看来,唯物史观是指导历史研究的科学方法论,而不是取代历史研究的“一般历史哲学理论”。“极为相似的事情,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因此,尽管从世界历史来看,社会形态的演进必须遵循“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顺序,但就某个特定民族或国家来说,则由于历史条件和历史环境的不同,可以跨越其中的某一具体的社会形态。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可能性的结论,正体现了历史普遍性和历史特殊性的辩证法。
另一种则是带有“创新”色彩的观点,认为这些新思想涉及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根本改变。它表明马克思晚年将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演进理论仅仅看做一种纯粹的“西方社会理论”,完全不适用于东方。这种观点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一度十分流行,其中以意大利学者翁贝托·梅洛蒂最为典型。他提出马克思在历史发展问题上存在从“单线论”到“多线论”的转变。他认为,马克思原来主张“单线论”,即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必然经过“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个阶段。但到了晚年,马克思改变了观点,提出了“多线论”,即认为历史可以不遵循上述五个阶段的依次演进,向两个甚至多个不同的方向发展。⑧这种观点在国内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的反映,就是有的学者提出了马克思晚年形成了新的“东方社会理论”的观点。
我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实际上,马克思对“一般历史哲学理论”的批判既不是将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演进理论当做纯粹的“西方社会理论”加以抛弃,从所谓“单线论”转向“多线论”;也不是仅仅一般地确认社会形态演进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局限于指认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基于某些历史条件可以跨越某个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这里涉及的是对作为唯物史观基本内容之一的“世界历史”理论的深化和发展问题。
按照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作为“地域性历史”是在各自孤立的地点上发展起来的,只是资本主义开创了“世界历史”,整个世界的发展才逐渐成为统一的过程。就前资本主义发展阶段来说,马克思从来没有把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历史序列绝对化,在《资本论》第一卷比较工厂主和领主“对剩余劳动的贪欲”时,就指出“在多瑙河各公国”,农奴制关系就是通过徭役直接从原始的“公社所有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⑨在“人类学笔记”中,马克思也讲过:“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servitus),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野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⑩因此在这一阶段,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多线”发展是“世界历史”理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过与梅洛蒂不同,这是“多”中有“一”、“多”趋向“一”:即无论是由原始社会经过奴隶制发展到封建制,还是由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封建制,也无论这种封建制是“领主—农奴”形式还是“地主—农民”形式,其共同特征都是直接的“人的依赖关系”,其发展趋势都是从“或多或少由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趋向“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而在资本主义登上历史舞台以后,人类历史日益发展为世界历史,情况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里,不仅作为整个人类历史来说资本主义历史阶段是不可逾越的,而且某一民族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能否跨越资本主义阶段的问题,也呈现出复杂的情况。因为这不仅要自身具备一定的条件,要以发达民族资本主义已经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更为重要的是要以整个世界历史发展的程度从而资本主义的全球统治能力、以资本主义自身是否已造成了向更高阶段过渡的历史条件为前提。这一切表明,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从而俄国社会发展道路问题绝非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涉及“世界历史”理论的重大问题。而上述两种对马克思晚年关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新思想的解读都离开了这一关键问题。
马克思晚年对“世界历史”理论的这一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世界历史的形态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资本主义是世界历史的最初动力,但不再是世界历史的实现形式。在最初提出“世界历史”理论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说,人们的世界历史性存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必然成为经验的事实,“各个相互影响的活动范围在这个发展进程中越是扩大,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11)。从那时起直到19世纪70年代中期,他们一直强调世界历史的形成过程就是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过程,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而,不仅世界历史的最初推动力来自资本主义,而且世界历史本身也只能首先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形式下形成。当然,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形成不过是将其不可解决的内在矛盾扩展到全世界,因而世界历史的进一步发展最终将摆脱资本主义形式,但那是世界历史发展的第二阶段。现在,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的看法不同了:尽管世界历史的最初动因仍然源自资本主义,但由于资本主义自身已经走向危机和衰落,它已经无法容纳在自身形式下发展起来的世界历史进程了。正像资本主义不能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而只能为其创造条件一样,资本主义同样不能造成真正的世界历史而只能为其创造条件。世界历史只有突破资本主义的狭隘关系才能得以最终形成,它从一开始就是在共产主义的形式下实现的。
二是东方社会在世界历史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不再是纯粹被动的,而是成为推动世界历史形成的主动力量。直到70年代中期以前,马克思恩格斯一直都把世界历史形成的过程看做是资本主义向全球的单纯空间拓展,把世界历史形成的动力单向度地归结于西方社会。“正像它使乡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或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12)东方社会在他们看来已经完全丧失了生命力,不过是世界历史形成的被动对象。正是从这种认识出发,他们在无情地揭露资本主义殖民活动的暴力、掠夺等兽行的同时,充分肯定其客观的历史进步意义。这一点在马克思50年代对中国和印度的相关时事评述,特别是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和《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等文章中表现得尤为明确。他认为印度的村社制度“始终是东方专制主义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其遭到破坏和趋于毁灭“与其说是由于不列颠的收税官和不列颠的兵士粗暴干涉,还不如说是英国的蒸汽和英国的自由贸易造成的结果”。“不过是在大范围内显示目前正在每个文明城市起着作用的政治经济学本身的内在规律罢了。”英国对农村公社从而对印度社会的破坏,“在亚洲造成了一场最大的、老实说也是亚洲历来仅有的一次社会革命”,“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13)
现在则完全不同了:马克思强调农村公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首先,原始公社本身具有比各种私有制形式更为强大的生命力。马克思认为:“(1)原始公社的生命力比闪族社会、希腊社会、罗马社会以及其他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命力要强得多;(2)它们解体的原因,是那些阻碍它们通过一定发展阶段的经济条件,是和现代俄国公社的历史环境毫无相似之处的历史环境。”(14)其次,原始公社的天赋生命力还表现在,有的公社经历了中世纪的一切波折,依然保持到今天;即使是在其被替代的地方,它的各种特征也仍然非常清晰地存在于取代它的公社里面。最后,特别是当时存留在世界上广大地区的农村公社,作为原始公社的最后阶段,较之古代类型的公社有了新的特征:(1)冲破了血缘的狭隘联系,(2)房屋及园地已经成为私有财产,(3)耕地仍归公社所有,但定期重分,产品归己。这种公有制成分和私有制因素并存的二重性构成了农村公社强大生命力的源泉:一方面公有制及其所造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使公社基础稳固;同时,私有制的出现,又使个人获得发展,而这种个人发展和较古的公社的条件是不相容的。由此出发,马克思认为公社的瓦解并非由经济必然性所致,而是“死于暴力之下”。他告诫说:“我们在阅读资产阶级作者所写的原始公社历史时必须有所警惕。他们是不惜伪造的。例如,亨利·梅恩爵士本来是英国政府用暴力破坏印度公社的热心帮手,但他却伪善地要我们相信:政府维护这些公社的一切善意的努力,碰到经济规律的自发力量都失败了。”(15)相应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殖民统治者在落后国家摧残农村公社的评价,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说:“至于比如说东印度,那末,大概除了亨利·梅恩爵士及其同流人物之外,谁都知道,那里的土地公社所有制是由于英国的野蛮行为才消灭的,这种行为不是使当地人们前进,而是使他们后退。”(16)“英国政府利用(已由法律批准的)‘抵押’和‘出让’,极力在印度西北各省和旁遮普瓦解农民的集体所有制,彻底剥夺他们,使公社土地变成高利贷者的私有财产。”并且指出,“阿尔及利亚存在高利贷的类似活动,在那里,国税重担是他们手中的进攻武器”。(17)这样一来,世界历史的最终形成,就不再是资本主义在世界上的单纯拓展,而是东西方相互作用的结果,甚至主要是东方人民反抗资本主义殖民统治、实现公社再生和社会复兴的结果。三是实现世界历史的阶级力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不再是资产阶级,而是无产阶级和东方农民民族的联盟。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野蛮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可以说,直到19世纪70年代中期,开创世界历史都被看做是资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可是现在,在马克思看来,由于资本主义已经自身难保,“资本主义是处于危机状态,这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消灭、现代社会的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结束”,因此资产阶级已经无力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了。世界历史的最终形成只能由无产阶级,由西方无产阶级和东方农民阶级的联合,由西方社会主义革命和东方民族革命的“互相补充”来实现了。今天看来,马克思过低估计了资本主义的生命力,过高估计了农村公社的生命力和实现社会主义条件的成熟程度。但是,这并不能抹杀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理论的上述新思想的价值。实际上,20世纪东方民族解放和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崩溃,表明马克思对东方社会发展潜力的肯定和东方民族复兴前景的预言,已经以另一种方式得到了实现。特别是体现在上述新思想中的超越“欧洲中心论”的真正世界历史眼光和深刻的历史辩证法精神,更是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
只有理解了马克思晚年新思想的实质在于对“世界历史”理论的突破,才能准确理解马克思晚年在俄国农村公社问题上的观点演变,并合理解释马克思与恩格斯在俄国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上的观点差异。
首先,马克思在俄国农村公社命运问题上的观点演变,正是源于其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人类学和历史学方面的研究。70年代中期以前,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的前景并不看好。1870年他在谈到弗列罗夫斯基的《俄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书时明确表示:“对于这种共产主义的黄金国,我从来不抱乐观的看法。”(18)在1875年2~3月间马克思还建议恩格斯“写点东西出来”批判俄国民粹主义者特卡乔夫的观点。恩格斯先写了《流亡者文献》之四,紧接着又写了“之五”即《论俄国的社会问题》。在后一篇中,恩格斯明确指出:“俄国的公社所有制早已度过了它的繁荣时代,看样子正在趋于瓦解……如果有什么东西还能挽救俄国的农村公社所有制,使它有可能变成确实富有生命力的新形式,那末这正是西欧的无产阶级革命。”(19)直到1877年11月《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得出的结论仍然是一种“有条件的否定”:“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20)
但是,通过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对农村公社和世界历史的再研究,马克思的观点发生了重大转变。在写于1881年3月8日《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中,他的看法已经转变为“有条件的肯定”了,他说:“我深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肃清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21)1882年1月他同恩格斯共同署名的《共产党宣言》俄文第二版“序言”,进一步表述了这种“有条件的肯定”立场。
从这一新立场出发,马克思论证了俄国公社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可能性。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的前三份草稿中,马克思主要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论述的。
一是俄国农村公社的非资本主义发展既符合时代发展的历史方向,也符合俄国社会的总的运动方向。在马克思看来,“欧洲和美洲的一些资本主义生产最发达的民族,正力求打碎它的枷锁,以合作生产来代替资本主义生产,以古代类型的所有制最高形式即共产主义所有制来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22)。俄国农村公社的非资本主义发展“是符合我们时代历史发展的方向的”。同时,他认为这也和俄国社会总的运动一致。俄国当时除国有土地外,掌握着将近一半土地且都是优等地的土地所有制是和公社所有制对立的,这种状况使俄国的农业深陷于绝境之中。因此,甚至从纯经济的观点来看,俄国也只能通过本国农村公社的发展来摆脱它的农业现在所处的绝境;用英国式的资本主义租佃制来摆脱这种绝境的尝试,是徒劳无功的,因为这种制度是与俄国国内整个农业条件相抵触的。(23)
二是俄国的农村公社本身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马克思不仅如前所述,一般地指出了各种原始公社都比私有制更有生命力,农村公社比较早类型的原始公社具有更为强大的生命力,而且特别强调俄国的农村公社又有着一般的农村公社所不具备的优势。在欧洲,只有俄国农村公社不是像稀有的现象和罕见的怪事那样零星地保存下来,不是以不久前在西方还有的那种原始形式保存下来,而几乎是作为巨大帝国疆土上人民生活的统治形式保存了下来的。土地公有制是俄国农村公社的集体占有制的基础,它使公社能够直接地、逐步地把已经出现的小土地个体耕作变为集体耕作,而俄国土地的天然地势又非常有利于大规模地使用机器。此外,俄国农民习惯于劳动组合关系,而且在没有分配的草地上、在排水工程和其他关系到共同利益的事业方面,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集体经营了,这些都有助于他们从小土地经济过渡到集体经济。
当然,马克思也承认俄国的农村公社的一些弱势。首先是公社兼有公有制与私有制两种所有制形式,既构成了其强大生命力的源泉,也可能转而成为公社解体的根源。他指出,“农业公社天生的二重性使得它只可能是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或者是私有原则在公社中战胜集体原则,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24)其次是农村公社的孤立性,容易成为比较集权的专制制度矗立其上的社会基础。不过马克思认为,“在今天,这一缺点是很容易消除的”。
在论述俄国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时,马克思反复强调,他说的是“理论上的可能性”。所谓“理论上的可能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以“正常状态”为前提。“从纯理论观点,即假定以永远正常的生活条件为前提,来判断农村公社可能有的命运。”(25)二是包含着相互对立的全部可能性。例如农村公社的二重性的最终结局,“a priori[先验地]说,二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必须有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26)。
在论述了俄国公社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可能性后,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实现这种理论可能性的历史条件。
就俄国农村公社本身来说,它在经济上要有非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在物质上要有实现这种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深信,“只要把‘农村公社’放在正常条件,就是说,只要把压在它肩上的重担除掉,只要它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那末它本身就立刻会感到有这种必要。俄国农业只要求有土地和用比较原始的工具装备起来的小土地农民的时期,已经过去了。对农民的压迫耗尽了地力,使土地贫瘠,这种情况使这个时期过去得很快。现在,农民需要的是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27)同时,俄国农村公社的非资本主义发展在物质上也具备了实现的条件。如果俄国是脱离世界而孤立存在着的,如果它只靠自己的力量来取得西欧通过长期进化(从原始公社到它的目前状态)才取得的那些经济成就,那末公社便注定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灭亡。但是俄国农村公社不仅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而且度过了资本主义制度没有被触动的时期。俄国农村公社比同一类型的古代公社大大优越的地方正是在这里。一旦资本主义由于整个社会“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宣告结束,俄国的农村公社就可以从与它并存的资本主义取得进行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而在此情况下,俄国社会也有义务支付集体劳动所需要的最初创办费用。
更为重要的是外部条件,即需要俄国革命,需要俄国革命和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互相补充。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的“初稿”中,马克思指出,农村公社目前正处于危险境地,这是由于沙皇国家帮助那些吮吸着农村公社本来已经涸竭的血液的新资本主义寄生虫去发财致富。破坏性影响的这种结合,只要没有被强大的反作用击破,就必然会导致农村公社的灭亡。他强调,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发展,那末,农村公社就会很快地变为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变为使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
毋庸讳言,仅仅就俄国农村公社以至整个俄国社会的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来说,马克思的预言并未实现。但其中所蕴涵的落后国家有可能不经过西欧资本主义曾经不得不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而利用自己的“落后优势”,吸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一切肯定的成果的思想,仍然具有普遍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俄国社会后来的发展仍然带有这种特点,而且正如恩格斯后来所说:“这不仅适用于俄国,而且适用于处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发展阶段的一切国家。”(28)
其次,明确了马克思晚年新思想的实质,才能合理地解释马克思恩格斯在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上的观点差异。只要对前面我们列举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俄国农村公社问题的一系列文本作不带偏见的解读,我们就不难看出,两者的观点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与马克思的观点在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出现了突破性的转变不同,恩格斯的观点更为始终如一;与马克思强调俄国农村公社自身的生命力和俄国本身的革命相比,恩格斯更为强调的是:“对俄国的公社进行这种改造的首创因素只能来自西方的工业无产阶级,而不是来自公社本身”和“西欧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胜利”。(29)这里当然有论述的背景和条件不同的历史原因,即马克思提出自己新观点的时候,革命民粹派活动处于高峰;正是在马克思给查苏利奇写复信的1881年3月,沙皇亚历山大二世被暗杀。恩格斯后来也指明了这一背景。但是,我认为,更为根本的原因在于马克思在“世界历史理论”上形成的新的思想突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两人的观点是根本对立的。一年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第二版“序言”中进一步强调:“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唯一可能的答复是: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30)从后来东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观点与其说是对立的,不如说是互为补充的。完整地准确地把握他们的思想,不仅对于理解唯物史观的“世界历史”理论,而且对于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注释:
①(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1、421页。
②转引自《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③查苏利奇1881年2月16日给马克思的信。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637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9页。
⑤参见马克思《历史学笔记》,红旗出版社1992年版,“前言”第I页。
⑥参见《马恩列斯研究资料汇编》(1981),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年版,第8~20页。
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23页。
⑧参见翁贝托·梅洛蒂《马克思与第三世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7~36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5页。
⑩(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6、32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2~33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55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75、67、68页。
(14)(15)(16)(20)(21)(22)(23)(24)(25)(26)(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2~433、433、448、129、269、443~444、437、450~451、434、435、438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25~626页。
(28)(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02~503、500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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