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社会变革急先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急先锋论文,荷兰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难道所有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在荷兰购买毒品是合法的;医生助病人安乐死是合法的;同性恋可以合法成婚并领养孩子;社区可以指定场所用作妓院;欧洲其它国家的人半信半疑地发出疑问。
最近几十年来,荷兰一直是推进社会变革方面的先驱。不久前,它在这方面又走在了欧洲各国的前面——在阿姆斯特丹市政厅为四对同性恋者举行了婚礼,这是新法律承认的婚姻。
根据荷兰的统计数字,全国固定的情侣中有10%是同性恋。现在法律承认两个性别相同的人可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举行与通常一男一女结合时形式相同的婚礼。同性恋家庭还可以合法领养孩子,但数量上有一定的限制。现在这一部分人能够享受对他们来说前所未有的婚姻中与财产、医疗、退休有关的福利待遇,继承权也将可能得到承认。这一发展趋势在其它欧洲国家也大同小异。许多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传统法律正在改变。
一百多年来,悲观主义者一直预言家庭将会消亡。对“传统的家庭”的重视一直被认为是保守派的专利,社会上都认为妇女应该呆在家里生孩子,离婚是可耻的,单身母亲会被人瞧不起,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现在在一股重新定义旧观念潮流的推动下,家庭将在新的灵活多样的形式下继续存在。离婚已不再需要有过失理由,但是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将会有更严格的规定。婚姻意义上的夫妻可以不存在,但作为家长的夫妻却必需维持。在法律上,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已不再有差别。
比如法国这个向来对古老家庭起源和姓氏引以为豪的国家也对传统法律进行了改革。孩子出生后同时冠以父亲和母亲的姓,等他们成年后有了孩子,再决定把哪个姓氏传给子女,但同父母的孩子必需姓相同的姓。这一姓氏继承法的改革是迫于出生率日趋降低的事实而对妇女儿童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的承认。
在荷兰一些隐蔽的咖啡店里可以买到少量的大麻或幻觉剂,在店里吸完或吞下后方可离开。咖啡店的老板可以合法销售所谓的温和麻醉药(SOFT DRUGS),但店内的贮藏不能多到批发的数量,也不能当街销售。专家们认为,完全禁止使用温和麻醉药品反而会导致犯罪率的上升。
此外,荷兰在1999年10月26日国会参议院废除了1912年的妓院禁令,从此阴暗的妓院转变为荷兰蓬勃发展的荷兰性产业中的合法组织。该新法目标是保证全国将近3万名的妓女拥有较安全的工作条件,并让警方的执法焦点放在追查雇用非法移民及未成年少女方面。专家估计荷兰妓女约有60%为非法移民。全荷兰有2000多家妓院在向地方政府注册的同时必需接受背景检查。约45%的妓女在全国各地的妓院内工作,许多报纸均刊登小广告公开宣传特别服务;另20%在阿姆斯特丹红灯区担任“橱窗女郎”;其余在伴游旅行社和按摩院工作;仅5%为阻街女郎。尽管妓院一直属非法,但长久以来它们已被非正式地容许在某些特定区域营业,例如阿姆斯特丹和大多数其他大城市的红灯区,条件是它们必需遵循严格的卫生与消防标准。
参议院以49票对26票通过容许在这个国家的任何地方经营妓院的法律,只要符合有关地方分区的规定即可。仅基督民主党及其他小型宗教党派反对此法,反对的理由之一为新法将使警方难以逮捕非法外来娼妓。一份政府声明说:“政府将可主控及规制色情业,将特种营业区合法化,我们便可针对相关的毒品犯罪及武器交易进行锁定”。法案支持者的其他论证包括合法化可减少买卖女性人口、降低雏妓卖淫率。
德国政府也于今年5月11日向国会下议院提交了一分议案,要求把女性卖淫定性为“正常服务行为”。分析人士认为,该议案估计会获得通过,正式成为法律。根据该议案,德国的妓女们可与嫖客签定合约,若嫖客事后拒绝付款,妓女们则可根据合约对其进行指挥。另外,妓女们将与其他职业者一样享有社会保障,包括领取失业救济金、退休金和享有有薪病假等。不过,有些妓女对此仍不满意,她们认为如果有自我宣传等权利则会更好。
议案的支持者包括绿党、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等。绿党女发言人舍韦格里克说,由于娼妓没有社会权利,她们往往因此成了剥削和虐待对象。而反对者则反驳道:“此举违背了人类的尊严,同时令妇女进一步受到侵犯”。
荷兰还在今年4月10日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有75席的议会参议院以46票对28票通过这项法律,从而认可在荷兰已经默许了20年的这项行为。荷兰卫生大臣埃尔斯·博斯特—艾勒斯称赞这一“非常谨慎的决定”,认为它反映了荷兰将近90%人口的观点,即不应该起诉那些遵从患者意愿的医生。反对者们则高举“安乐死仍然是谋杀”、“上帝才有决定权”的标语牌进行抗议。
国外对此初步反映是反对,如俄罗斯、波兰等。但比利时已经通过了一项使安乐死合法化的草案,并提交议会批准。据报道,一名澳大利亚医生计划购买一艘在荷兰注册的船,就在澳大利亚领海以外实施安乐死。
显而易见,荷兰人追求新潮,不拘泥传统。荷兰虽然共存着两种宗教信仰,北部信天主教,南部信基督新教。富有的新教徒比守旧的天主教徒更开明,对社会的影响力更大。当然宗法观念今天在西欧已日趋淡薄,在法国和英国,每月去一次教堂的人不到10%,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有着高高尖塔的教堂是每个城市和乡村的标志,但现在去那儿的人少于3%。而在阿姆斯特丹,荷兰归正会把教堂改造成豪华公寓来支付自身的开支。
荷兰的社会变革表明荷兰的政治宽容性。荷兰政府被称为“紫色联盟”,联合政府的执政路线是打了折扣的“第三条道路”加“荷兰模式”。
第三条道路的理论是由伦敦经济大学校长安东尼·吉登斯提出的,受到了英国首相布莱尔的热情赞赏。这一理论的宗旨是只要资本主义体系保证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富的逐渐增加,以及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的现代化,阶级斗争就自然会趋于平静。需要关心那些生活状况恶化的人群,不要使他们成为地球上被驱逐的人。
“荷兰模式”完全是20世纪末荷兰版的政治设想。这一设想的目的是在政府、工人、资本家三方及与三方有关的各种组织之间就税收、用工、工资等方面建立协调关系。20世纪80年代初,荷兰经济又一次陷入低迷状态,为解决经济的不景气、发展速度缓慢的“荷兰病”,政府、工人和资本家三方就荷兰重建问题于1982年达成《瓦森那协议》。根据协议,工会在控制工资低薪方面给予合作,企业确保就业并同意缩短劳务时间,政府则努力削减财政支出,大力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并切实减税。此后近20年中,荷兰经济顺利发展,财政状况好转,并在1999年转为赢余,创造了“荷兰奇迹”。政府、工人和资本家在缩短劳动时间、促进非全日制劳动(即零工)方面达成协议,政府采取旨在消除禁止因劳动时间差而产生歧视的法律措施,大家共同分担工作。由于禁止歧视,荷兰的零工急剧增加,约占全日工的1/3,其中女工2/3是零工。于是,荷兰成了世界人均年劳动时间最短的国家。就业增加,失业率下降,家庭收入因夫妇共同工作而增加,劳动的灵活性增加,零工工作热情提高,企业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荷兰成了唯一的“零工经济国家”。
荷兰著名作家鲁迪·凯斯伯罗克曾写道:“荷兰人对身边的事毫不在乎,漠不关心,这就是所谓的宽容性”。个人与群体是一对矛盾体,并坚持在死亡、爱情、兴奋剂等每一个细节上发挥自主权。当传统的习惯势力跟本无法容忍、接受、宽容、允许“助人自杀”的安乐死行为、同性恋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经营妓院或吸食软性毒品为合法化时,但是这种种社会现象久已存在,并不因为传统观念的承认与否而在“生存还是死亡”的命题上徘徊。差不多从弗雷德里克·尼采开始,哲学家们呼吁对一切价值观念进行重新估价。因为迄今为止的价值观,毫无疑问是作为压倒一切的、深深地印烙在所有人的脑子里、适用于任何场合的判断标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整个世界急剧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看法以及评价事物的标准和方法看来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标签:国际社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