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183;争权#183;护权——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时期论文,工会工作论文,思路论文,护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北方某机床厂前不久收购了一家德国机床厂,这家机床厂安排我方人员到德国负责接收工作。在我方人员与德国工人的见面会上,我方的管理人员对德国工人说:“工会是维护工人利益的,但首先得维护企业的利益。”令在场的德国工人们颇感惊讶:工会怎么还得维护企业的利益呢?
德国工人惊讶得有道理,工会应当是工人维权的组织,它首先代表的应当是工人的利益,只是我国和德国的经济基础性质有别。我国是工人阶级当家作主,国有企业的利益理应是工人必须维护的“自己的”利益,这个道理在生产资料以私有为主的德国,工人们自然是觉得有些费解了。
其实依笔者之意,并不是单单要把我们的企业跨国并购后,在异国该把工会放在企业的什么位置上这个问题讲明白,而是想说明,我们企业中的工会组织面对市场经济建设,该如何为自己的工会工作定位。
显然,在一个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主的国家,工会肯定有维护企业利益的责任,因为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就融在企业的利益之中。但这绝不是工会工作性质的全部,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维护工人的正当权益,因为工人的辛勤劳动本身就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如果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其实受损的同样是国家利益。我国是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眼下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特定前提,无疑要求工会的组织建设要有一个明确的再定位。
以往的工会,被工人们习惯性地称为福利工会,甚至认为工会的存在只是一种形式需要,因为工会组织只不过是企业管理者属下的一个部门。随着经济改革的进程加快及我们对其他国家工会工作的了解,才逐渐让我们的工会组织意识到,工会工作同样应当有一个转变观念、创新工作的认识,那就是应当首先要维护工人的正当权益,在维护工人正当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维护好企业利益。只有这样,现在的工会组织才不会被工人们视为“只是一种存在形式”。
维权——工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害
这些年,我国的法制建设步子很快,涉及工人利益的相关规定也不少,只是法制建设步子不慢,而普法及人们自觉守法的意识明显滞后,常使工人的一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此时应当站出来为工人们维权的,就应当是工会了。而我们的工会组织也应当有勇气在这时候站出来,替工人说话,因为不替工人说话就没有工会存在的必要。
一家食品公司在“五一”长假后不久,就发生了工人和企业管理者之间的矛盾,部分工人聚在生产车间里拒绝开工,理由很简单,公司不按劳动法向他们支付加班费。公司的态度也很坚决:“不开工就解除合同”。面对此局面,公司工会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立即派人到生产车间做工人的工作,希望他们开工生产,并明确态度,如果公司拒不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标准,工会将代表工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同时工会又及时依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和公司领导沟通,公司领导非但没能就此问题纠正自己的做法,反而指责工会组织“屁股坐错了位置”。几次沟通未果,工会真的将公司领导“告”到了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公司这才按相关规定支付了工人们的加班工资。这家食品公司的产品是市场上的畅销产品,大江南北市场份额不小,起初公司领导害怕工会替工人说话,工人们会由此“耽误”生产,进而影响产品的市场需求。而公司领导切实看到的是公司工会在与其多次沟通那段时间,甚至在将公司与工人的劳动纠纷上诉到劳动纠纷仲裁部门时,都一直在苦口婆心地做工人们的思想工作,才使企业生产一直处于良性运营中。工会这种做法让公司领导重新认识了工会工作的必要。
一件看似棘手的事,经多次积极沟通,终得圆满解决。其实,只要工会组织真的能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当作自己的神圣职责,而不再仅仅是依附于企业领导的一种存在形式,不仅工人们会支持你,企业领导也会真正能感到你存在的必要。还以这家食品公司为例,如果工人们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工会置工人的利益受损于不顾,只一味地看企业领导的眼色行事,结果只能使矛盾激化,影响生产。不但工人们认为工会丧失了维护工人利益的资格,不欢迎你,就是公司领导也会因工人与领导间的纠纷指责工会组织“不作为”。其实这家食品公司工会在积极与企业领导沟通时,努力做工人的思想工作,使企业一直正常运营,是做了一件“两全其美”的事。在我国经济成份多元化的今天,这种工人和企业间的冲突会不断增加。企业面对与工人的冲突再简单采取“不愿干就走人”的处理方法,已经因容易造成自身形象受损而开始品尝自酿的“苦酒”了。工会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的社会作用已越来越重要。尽快转变工作观念,像这家食品公司的工会组织那样把工作做到位,实在是工会组织迫在眉睫的选择。
争权——工人应有的权益不能抹杀
工人在企业里到底有什么权益,时至今日恐怕连工人自己也说不清。这不是工人不想弄清楚,实在是以前我们少有对工人这方面的教育。目前经济环境的改变要求工会工作者必须明白工人的正当权益,且为工人争取尚未落实的这部分权益。
一家机械制造厂有几千名工人,一线操作工每年都举办技术比武,车、钳、铣、锻等工种都借此实行末位淘汰制。技术比武最后几名淘汰出局后,都安排到厂里的后勤部门,工资当然也相应下降。几年下来,厂里的后勤部门“冗员”不少,而技术岗位因人手趋紧又不得不临时招聘“社会能人”,造成技术工人们情绪波动,甚至一些技术尖子也萌生去意。“实情实景”使原来的比武活动只得暂停,厂工会就此事找到领导,要求厂里给调剂几间房子,开办一所培训学校,以工会的名义请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社会上的技术人员来厂里培训这些被淘汰下来的技术工人,经考试合格后让他们尽快上岗。厂领导开始态度暧昧,以房子难找,请人的经费无着落为由,使工会的设想遭拒。工会据理力争,并明确:工人有受教育的权利,有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的权利。在与厂领导几次协商不果的情况下,工会利用自己的办公室,在双休日安排部分工人接受技术培训,任教的“老师”知道实情后,也主动要求义务讲课,同时工会又主动出面,积极与厂领导沟通,希望厂领导能到场观看这些工人的培训考试。在技术考试现场,厂领导体会到了工会工作扎实周到,于是接受了工会的建议。现在,这家企业已经有了一所像模像样的技术培训学校。原来停办的比武末位淘汰制又恢复了,只是被淘汰的工人都进了培训学校,半年后参加考试,合格者重回岗位。工人们说,这技术培训的权利是工会为我们争取来的。
过去的工会工作习惯了听企业领导安排工作的做法,改革开放的经济环境要求工会工作必须调整工作思路,真正能站在替工人维权的位置上,除此,将会无法承担新时期赋予工会工作的职责。真的希望我们的工会组织有为工人争取权益的勇气,这不仅是工人的需要,也是企业领导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护权——企业的权益与工人的权益相一致
经济改革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同样改变了企业的用人观。用工合同制的实施考验的不仅是企业用人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样考验合同制工人对用人制度的接受能力。
毕竟每个人都不再端着“铁饭碗”,每个人都会因工作表现而涉及自己“饭碗”的存在与否,这种因“饭碗”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就要求企业的工会组织必须站出来表态。
还是前文说到的那家机械制造厂,一工人擅离岗位,跟别人跑生意,20天后因结果不如意而回到厂里。厂领导依照企业管理规定将其违规情况通报全厂,并给以除名处分。本来就因生意失败而垂头丧气的这位工人听此处分顿时火冒三丈,连续几日与厂领导纠缠。工会虽多次对其解释厂里的相关规定,但是他就是不买账,甚至让家属来厂以死威胁领导。工会及时将其家属请到工会,除讲明事情的真相外,又态度坚决地表示支持厂里对其的处分决定,并明确告诉该工人,工会是工人的维权组织,但维护的是工人的正当权益,对工人破坏厂规违反厂纪的行为工会决不支持。随后,工会又安排专人到该工人家中做解释工作,为解决他被除名后生活上的困难,由工会出面又给他在一家民营企业安排了工作。厂领导对工会在处理职工违纪问题上的做法感到满意,并表示坚决支持工会工作。受到处分的工人到民营企业后,汲取了教训,工作很努力。三个月后,机械厂工会到这家民营企业了解他的工作情况,因其工作努力已经转为合同工。
工会工作是一项维权工作,对上,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对有损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人的行为不闻不问,那不是工会的工作本质;对下,要维护工人的正当权益,要敢于对侵害工人正当权益的事说“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全新的经济概念,它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如此,工会工作同样得靠我们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其实,在摸索中工作就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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