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孔子幸福观的四重向度论文

《论语》中孔子幸福观的四重向度论文

《论语》中孔子幸福观的四重向度

周 香 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摘 要: 孔子的幸福观是由己及人至“天下人”的整体幸福观。“贫富如一”的君子人格、“和居慈孝”的亲睦家庭、“和而不同”的和谐社会以及“德政礼治”“富民”“教民”的有序国家构成了孔子幸福观的四重向度。这四重向度融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于一体,既包含物质精神兼备的现实生活幸福,也包含追求纯粹精神之乐的终极幸福,既有实现幸福的内在载体,也有实现幸福的外部保障,全面反映了孔子所企及的幸福形态。

关键词: 《论语》;孔子;幸福观;四重向度

孔子幸福观以“孔颜之乐”的德性幸福观为主要内容,但是孔子幸福观并不局限于“德性至上”的基本原则。在孔子看来,幸福不是单个人拥有的、孤立存在的,相反,个人幸福的企及与家庭、社会、国家紧密关联。幸福是建立在诸多外部调和条件下的个体直观感受,不存在脱离现实的虚无缥缈的幸福。所以,孔子幸福观是一种整体幸福观。《论语》一书是孔子思想的集中体现,也为多角度理解和把握孔子幸福观提供了基本的文本资料。《论语》从开篇到结尾虽没有明确提到“幸福”,孔子本人也并未直接提出“幸福”的概念,但是书中记载的孔子有关幸福的言论为理解把握孔子幸福观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一、幸福的逻辑起点:“贫富如一”的君子人格

何谓“君子”?“君子”原来是对贵族的固定称谓,孔子则赋予“君子”特定意蕴。《论语》中“君子”指的是具有高尚品德并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人。《论语·宪问》《论语·里仁》分别写到“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1]220,“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1]49。“君子”是知行合一的统一体,其内于修心,外于修行,重义轻利,集“仁、义、礼、智、信”“三畏、三戒、九思”于一体。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幸福观中的“君子人格”并未局限于此,其在此基础上又延伸出更丰富的内涵。作为个体追求幸福的外化表现,“君子人格”是孔子幸福观的逻辑起点。

(一)纯粹君子式幸福人格

物质上的满足是个体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物质富余是个体获得幸福的基本条件。然而,抛却物质,追求纯粹精神满足,是传统幸福认知境界的升华,是纯粹君子式幸福人格最为典型的显现。孔子赞扬颜回时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1]75所以孔子很赞赏“清贫之乐”。

“一箪食”“一瓢饮”“居陋室”是颜回的基本生活状态,仅能够维持个体的基本生活物质需求。常人不堪忍受此种现实生活中的清贫忧苦,感觉不到其中的快乐,颜回却于清贫中自得其乐,不去追求荣华富贵,尽情享受清简的洒脱和乐趣。常人认为的“苦”是颜回世界中的“乐”;常人在意的是物质上的“贫”,颜回领略的是精神上的“富”。颜回为寻求内在自我精神上的“乐”,可舍弃世人享受的物欲上的“乐”。对此,孔子赞赏道:“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1]92快乐是个体幸福的直观感受。在孔子看来,纵使吃粗粮,饮冷水,依旧拥有快乐,怡然自得,乐在其中,物质虽“贫”,精神却“富”,此种不看重物质满足而追求纯粹精神领域满足的君子式幸福人格,是孔子幸福观于个人层面的最高价值追求。

(二)现实君子式幸福人格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1]42。颜回的纯粹精神幸福是孔子倡导的个体终极幸福,融“富与贵”的幸福是孔子在《论语》中所推崇的物质精神兼备的实在幸福。他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1]90“执鞭之士”指地位低下的官吏。在孔子看来,如果能够求得财富,执鞭一类的职务亦可担任。然而,孔子在《论语》中又指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47,为求得幸福,孔子主张追求“富与贵”;为摆脱“小人”,争做“君子”,孔子却又反对言利逐利。两者看似矛盾,实则不然。其实在《论语》中,“小人”与“君子”常常对等出现。这里的“小人”不是为求得自身利益、不择手段的个人,并非今日言语中的卑劣之辈。《论语》中的“小人”意指见识短浅之人,他们解决问题的思维固化,拘泥于日常现实生活。超脱“小人”这个群体的“君子”所反对或拒斥的“利”实际上指的是不义之利,拒斥不义之利旨在追求正义之利。在孔子那里,追求“富与贵”是达到现实君子式幸福的基本途径,但在追求现实幸福的过程中,个体在遇“利”时需审慎思考和选择,要“见利思义”“重义轻利”,而不能“见利忘义”。

纯粹君子式幸福人格和现实君子式幸福人格是孔子幸福观追求个体幸福的两种价值取向。纯粹君子式幸福人格可以远离物质纷扰,全然领略精神之乐,获得个体自在的洒脱幸福;现实君子式幸福人格的形成则依赖于世俗物质,追求的是依托于物质的现实幸福。现实君子式幸福人格是追求幸福的一种朴素人格,集物质与精神于一体;纯粹君子式幸福人格是追求幸福的一种终极人格,是个体超越物质,追求精神之乐的超现实幸福人格。

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1]83孔子在《论语》中首次提及“中庸”,将“中庸”作为个人美德。孔子“尚中”,认为过犹不及。“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1]110。在孔子看来,好勇的确是一种美德,但是好勇之人如若憎恨贫穷,则会引起天下祸乱;社会中的不仁之人,的确值得人们厌恶,但厌恶太过,形成痛恨,亦会造成祸乱。他主张遵守“中庸”美德,待人处事要恰如其分,追求道德原则要适度,“中庸之道”在为人处世方面有着广泛的适用性。需要指出的是,“中庸”绝不是折中主义、“和稀泥”,遵从“中庸之道”并不意味着不要原则和立场,也不意味着为了一己之利而左右奉迎,更不意味着消极处事或不思变革;而是要求个人在为人处世时,全面了解把握情况,不偏不倚,不过分求全,亦不过于挑剔,不钻牛角尖,不走极端,怡情养志,理性而为,正确清晰定位自我。当处于逆境时,不惘然悲怨,妄自菲薄;当处于顺境时,不沾沾自喜,妄自尊大。始终坚守自我,不为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困扰。否则,人将处不好事,也很难感受幸福。

二、幸福的现实基础:“和居慈孝”的亲睦家庭

家庭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从生到死,人所凭依的生活载体主要是家庭,个人幸福的获得自然与家庭息息相关。孔子主张建构“和居慈孝”的亲睦家庭,为个体获得幸福提供基本保障。

(一)以“德才兼备”的择偶标准建立良好的夫妻关系

“中庸”,其旨趣在于“求和”,“中”的本意即“合适”。在此意义上,“中庸”追求的适度道德原则与孔子推崇的“和而不同”的为人经世之道虽然形式上各异,但实质上相同,旨在追求“和谐社会”。现实社会是人的幸福感产生的客观基础,追求和谐是人与人相处的黄金定律,社会协调融洽、和谐发展,生活于社会中的人才能谋求到幸福。

(二)以“父慈子孝”的和谐关系奠定亲睦家庭的伦理基础

孔子认为,仅有夫妻构成的家庭还不是完整家庭的存在形态。一个完整家庭应包括父母、子女等,那么父母子女之间的和谐关系就成为一个幸福家庭的必备条件。这种和谐关系集中表现为“父慈”和“子孝”。这里“父慈”中的“父”指代父母,“子孝”中的“子”指代子女。在孔子看来,“父慈”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父母需养育子女。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前,需做好养育子女的准备,父母要对子女力尽抚养义务。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1]274一个幼小生命的降临需要父母的精心准备,子女的健康成长更需要父母的悉心照料和呵护。另一方面,父母需教育子女。在《论语》中孔子以反问表达了自己的主张:“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1]207意即:父母爱子女,为子女着想,决不能溺爱放纵子女,而是要对子女严加管教。父母应培养子女吃苦耐劳、自力更生的精神,培养子女良好的品德,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中给予及时正确的引导和教诲。“子孝”也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子女应赡养父母。面对孟懿子问孝,孔子回答:“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14也就是说,子女赡养父母,就应该按照礼的要求服侍父母、安葬父母、祭奠父母。子女赡养父母不单单在父母生前要尽可能满足其生活需求,在父母去世之后,仍要对父母报以感恩孝敬之心,按照礼仪安葬父母,并永远追思祭奠父母。另一方面,孔子强调子女应尊敬父母。面对子夏问孝,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1]16意即:子女孝敬父母,不仅要满足父母物质层面的需求,而且在与父母相处中,要对父母保持敬重和悦的态度,真正做到尊敬、顺从父母。“父慈”“子孝”两方面融会贯通,父母对子女的“慈”先行示范,引导子女在为人父母之时履行自己理应承担的责任;子女对父母的“孝”承前启后,子女在家庭中赡养父母,尊敬、顺从父母,尽子女的义务,又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子女的后代。如此“父慈子孝”的美德代代相传,就奠定了亲睦和谐幸福家庭的伦理基础。

H社区的资金受到区政府限制,并且资金的审批过程复杂,时间长,效率低,导致许多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无法得到有效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居民的人身安全具有潜在的威胁。

家庭关系最初来源于社会交往,夫妻婚姻关系是社会交往的结果,而夫妻关系的形成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交往和扩大社会关系。家庭与社会有着广泛的联系,作为家庭成员,其幸福不仅与自己的家庭密不可分,而且与社会环境也有很大关系。家庭是个人获取幸福的内部依托,社会则是个人获取幸福的外部条件。在孔子看来,个人幸福的实现离不开人际关系和睦协调的社会环境,但这种和谐不是简单相同或趋同,而是“和而不同”。

孔子讲:“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199君子求“和”的同时存“异”,小人在趋“同”的同时去“和”。孔子所说的“和”不是万事万物的等同状态,不是一物与他物的全然一致、完全契合;“和”本身也不是一个没有任何矛盾一成不变的状态。“和”追求的是“调和”,是万事万物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相互融合,“和”旨在求其共,存其异,这种求同存异的“和”或者说“和而不同”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极大的张力。在社会交往中,要通过求同存异追求和实现“和”。其一是求同。要寻求个体之间共同的东西,建立达成“和”的基础。其二是存异。要保持个体必要的本色和独立。求“和”是追求和谐,不是达到“等同”。社会是由不同的人构成的,个人应竭力施展自己的才能,保持自己的本色和独立,在此前提下寻求与他人的共同之处,不能为“求同”而刻意掩饰、隐匿自我,一味委屈求同求全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其三是尊重个体多样性。世界因事物的多样性而丰富多彩,社会正是因多样性的推动而不断变化发展,因此个人不能要求他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一个人可以不认同他人的价值观,不认同他人对某个问题的见解,但应当尊重他人,适时沟通交流,思维之灵光往往就是在思想交互碰撞中而激发出来的。有了来自社会或他人的尊重、理解和宽容,个人才会感到幸福。

良好的国家秩序是个人幸福、家庭美满、社会和谐必不可少的条件。孔子主张通过“德政礼治”“富民”“教民”等措施,建立有序国家。

三、幸福的实践环境:“和而不同”的和谐社会

军功爵制是对五等爵制分封体制的一种继承,然而它却与五等爵制有着明显的差异和不同。五等爵制规定,天子、诸侯、大夫、士农工的世袭而定,“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一位,凡五等也”[13]P782统治者内部等级和被统治着的身份地位也是受到五爵制的限定。“天子者,爵称也,爵所以称天下者何?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所以名之为公候者何?公者,通也,公正无私意也。侯者,候也,候逆顺也。伯者,白也。子者,孳也,孳孳无己也,男者,任也。”[14]P2而军功爵制则是春秋时期,诸侯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社会环境对庶民做出的一种妥协。

(一)社会交往求同存异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和居慈孝”的亲睦家庭是幸福的现实基础。和谐美满家庭的构建依赖于德才兼备择偶标准的践行和“父慈子孝”和睦家庭关系的形成。“父慈子孝”亲睦家庭可为家庭成员追求和形成崇高的品格才识奠定基础,而社会中学识人品俱佳的君子之才的日益增多亦为建立更多亲睦家庭提供了必要条件,两者豁然贯通,互相成全和促进,形成良性循环。“和居慈孝”亲睦家庭为个人幸福的实现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修身处事奉行“中庸之道”

世人所能实现的幸福多为现实君子式幸福,以正当手段获得现实生活所需的金钱财富,在获得物质满足的同时丰富自我品学才识。不过,纵然现实君子式幸福是多数世人的追求,但总有追求纯粹君子式幸福的超脱个体。纯粹君子式幸福是现实君子式幸福个体自我精神境界的极大升华,纯粹君子式幸福的企及以现实君子式幸福的实现为基础,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物质纷扰并不意味着完全舍弃现实物质,追求和实现纯粹君子式幸福仍要以满足维持自我生命个体延续的基本物质需要为前提。

文明社会以来,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丈夫和妻子是家庭中的基本成员,夫妻关系自然成为一个家庭的核心关系,所以夫妻和顺是评判一个幸福家庭的基本条件,而良好的夫妻关系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维系。对此,孔子将奉行德才兼备的择偶标准作为实现夫妻和顺及构建亲睦家庭的前提条件。如:虽然公冶长被关在监狱中,孔子仍将女儿嫁于他,原因在于孔子很欣赏公冶长的人品与才学,认为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1]52。又如:孔子之所以把侄女嫁给南容,也是基于这样的评价:“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1]52孔子赞赏南容无论国家政治清明还是政局混乱均能独善其身的品格。孔子在子女婚姻问题上,择人的标准为德才兼备,不为世俗、世事所拘,看重的是一个人的品学才能,不因一个人一时的穷困落魄而否定之,也不因一个人一时的辉煌成就而认定之,而是以品德为根本标准去评判一个人,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考察一个人。重人品重学识的嫁娶观念及德才兼备择偶标准的践行,有助于构建良好的夫妻关系乃至实现整个家庭关系的和睦,这是组建幸福家庭的前提条件。可见,孔子婚姻价值观是其幸福观的重要内涵。

四、幸福的外部保障:“德政礼治”“富民”“教民”的有序国家

现阶段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OFDI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领域。但面对国际社会对中国OFDI的质疑,尤其是用于改善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中国OFDI能否给东道国带来实在的经济效应,许多国家乃至少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此还存在疑问。由以上影响机理分析可知,中国用于改善东道国基础设施的直接投资能否发挥预期的经济效应,不仅取决于中国直接投资本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身的各项制度也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一)以“德政礼治”夯实有序国家的文化基础

“德政礼治”不仅是君王的治国之道,更是个人实现幸福的重要保障。因为君王以“德政礼治”的方式治理国家,能够奠定有序国家的文化基础。一方面,当政者治理国家需施行“德政”。孔子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12当政者以仁德之心治理国家,犹如北极星,受到众星围绕。当政者自身践行优良品德,以身示范,在现实中以仁德之心亲民、爱民、恤民、惠民,自然会受到民众的尊崇爱戴。另一方面,当政者治理国家需施行“礼治”。“礼”是孔子“德政”思想的具体化,是实现“德政”的基本手段与举措。他说:“礼之用,和为贵。”[1]8君王的治国之道在于“礼”,应以适合社会发展的纲常规范治理国家,对民众施之以礼,用道德规范来教化民众。唯此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文山州中部以南是短时强降水的重点防范区域,5~10月汛期午后至夜间是短时强降水高发时段,需重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马关、文山南部、砚山西部和丘北大部地区是文山州雷电高发区,是防雷工作的重点区域,富宁地区需关注高强度雷电的不利影响。

他还倡导青年走与工农相结合的成长道路,广大青年应当投身于工农运动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我国的农村也需要广大青年的建设,要改变落后的农村状况,需要青年知识分子的知识与技术引领。他说:“青年常在都市中混的,都成了鬼蜮;农村中绝不见知识阶级的足迹,也就成了地狱。”[2]650而且,李大钊还高度重视培养青年的健全人格,认为青年要在社会变革中发挥出自己的积极作用,必须树立起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来指引自己的未来发展道路。

(二)以富民之策巩固有序国家的物质基础

在国家建立起来并基本稳定之后,发展和强大经济即“富国”就成为紧要之事,又因富国的前提是富民,所以富民尤为关键。孔子认为,富有和尊贵是普通民众向往和竭力追求的目标,富贵与否是个人评判自我幸福感高低的重要尺度,民众富裕了,也有利于国家秩序的建立和维护。而且,孔子的“富民”思想没有停留在口头和理论说教上。为实现富民目标,孔子提出了“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1]4的主张。认为国家在做到取信于民的同时,需关爱民众,关注民众的真正需要和诉求,不在农忙时节奴役民众,注意“博施于民”,国家要广施恩惠于百姓,减少对民众的奴役,给予民众创造财富的各种机会和条件。

5.1.6 The experience and knowledge of local people on climate System

(三)以教民之策厘正有序国家的发展方向

在富民的基础上,孔子主张以道德礼乐教化民众,“教民”是孔子“礼治”思想的具体化。冉有向孔子询问卫国人口增多后的治国之道,孔子回答“富之”,使民众富起来;冉有再问民众富了以后应该怎样做,孔子回答“教之”。何谓“教之”,即以道德礼乐教化普通民众。孔子主张富民,但决不赞同盲目地不择手段地去致富,他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1]92为求得财富,做不正当之事,通过“不义”的手段获得,在孔子看来,这样的不义之财对个人的价值如同天边的浮云,转瞬即可飘散。人们依靠不正当手段谋取财富,纵然得以致富,甚至得“福”,可以保证一时甚至一世需求的物质,但因其行为违背“礼”的要求,不符合社会道德价值标准,则应当被批判和唾弃。孔子进一步指出,虽然君王应为民众创造致富条件,鼓励民众致富,但也不应为了富民而僭越礼制,国家在富民之时理应教民、助民,引导民众“得富”“获福”。所以,在孔子那里,“富民”并非纯粹追求“富且贵”的目标,“富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乐民”“教民”,使民众在获得财富和地位的同时,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和享受,从内心感到愉悦和快乐。

综上所述,孔子幸福观以追求“贫富如一”的君子式人格为逻辑起点,以“和居慈孝”的亲睦家庭为现实基础,以“和而不同”的和谐社会为实践环境,以“德政礼治”“富民”“教民”的有序国家为外部保障,由个人到国家,由个体到整体,相互依存,是幸福企及的理想形态。孔子所说的幸福是立足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实实在在的幸福。孔子幸福观立足于现实,但又不拘泥于现实,既包括对现实物质幸福的肯定,也包括对超脱世俗的精神之乐的探索。孔子幸福观是从个人、家庭层面到社会、国家层面,由己及人至天下人的整体幸福观。

参考文献:

[1] 论语[M].张燕婴,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

The Four Dimensions :Confucius ’View about Happiness in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

ZHOU Xiang-ning

(School of Marxism,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430073, China)

Abstract :Confucius’s view of happiness is the overall view of happiness promoted by “self” and “all people”. The four dimensions of Confucius’ view of happiness are the gentleman’s personality of “rich and poor alike”, the friendly family of “harmony and filial piety”, the harmonious society of “harmony in diversity”, and the orderly state of “morality and ethics”, “enriching the people” and “teaching the people”. The four-dimensional happiness view of Confucius integrates the individual, family, society and country into one. It contains both the material and spiritual happiness of real life and the ultimate pursuit of pure spiritual happiness. It has both the internal carrier of happiness and the external guarantee of happiness. The four-dimensional view of happiness fully reflects the happiness pattern that Confucius achieved.

Key words :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 ; Confucius; view of happiness; four dimensions

收稿日期: 2018-10-18

作者简介: 周香凝(1994—),女,山东淄博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 B22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9824( 2019) 03-0098-04

责任编辑: 师连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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