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末中国哲学研究重大问题检讨之五:价值哲学(笔谈)——价值论研究的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价值论论文,笔谈论文,世纪末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 (2000)06—0005—10
(一)在哲学上,价值论可与存在论(旧称本体论)、认识论相并列,是哲学三大基础理论(元理论)分支之一。但它正式形成较晚。西方这一研究兴起于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在我国因受苏联哲学的影响,价值论曾被看作是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的领地,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有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研究。这一理论收获无疑是解放思想与改革开放的一个理论折射。因此这一研究的命运,不仅与哲学学科发展的历史状况相联系,而且同改革开放的形势及其健康发展、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20年来,国内价值论的研究主要从价值论(基本原理)、评价论、价值观念论三个方面展开,取得了不少成果,是目前哲学界最活跃的领域之一。
价值问题,简单说就是一切事物(包括世界万物、人和社会、人的思想和活动等在内)对于人的意义(好坏、善恶、美丑、利弊、祸福等)问题,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人的反映和选择等问题。因此哲学上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人类一切价值思考的共同本质、特征和规律,普遍的前提和方法等基础性的问题,对于理解诸如伦理道德、审美艺术、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生命环境、社会发展乃至日常生活等领域的特殊本质和规律,负有提供深层理论基础和思想方法的使命,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主义价值论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对我们的哲学,而且对于众多的人文社会学科来说,都有密切相关的意义。价值论研究必须在哲学与各门人文社会科学的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中才能发展。在这方面有着广阔丰富的理论发展空间。
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一向是以人伦价值为中心的,中国传统哲学的主流,可以说就是一部伦理政治哲学、价值哲学。但是,已往由于缺少价值论的视角和方法,简单地追随西方知识哲学的模式,所以整理出来的“中国哲学”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缺少中国文化的韵味,不能发扬中国哲学的特色,或者反以为中国古代“没有严格意义的哲学”。
再如,西方价值哲学兴起时,就具有了“元伦理学”、“元美学”的称谓,表明价值论是伦理学和美学基础理论(元理论)研究的产物,并且为这些学科提供了新的角度、理念和方法。事实也是如此。在我国很长时期里,只以知识论的方式去研究审美,只以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的观念去看待伦理道德问题,似乎非如此便没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基,这种偏向造成了相当严重的理论贫乏和思想僵化。
又如,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只有在世界观和历史观的高度把握住社会历史的必然性与人的现实价值选择的统一,才能深刻全面地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的整个精神实质。但已往右的和“左”的、机会主义和教条主义等错误倾向的共同特点,都是一方面机械地、教条地理解“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另一方面实际上无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价值取向(代之以极其狭隘的某些眼前的、局部的甚至是宗派主义的价值原则),从而必然地引导社会主义事业走向失败和挫折。不同的是,右倾机会主义往往片面地强调走向社会主义历史过程的阶段性,完全不顾群众的利益、意愿和业已出现的革命形势,却以种种理由放弃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左”的僵化教条主义则是片面强调社会主义最终目的和结果的必然性,而蔑视实现社会主义条件和过程的现实性,并同样蔑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实际取向,把社会主义当成了仅仅靠外部力量(如行政权力)强加于现实、强加于群众的东西,从而使其失去了应有的基础和活力。二者实际上都是把社会主义的科学真理性、历史必然性同以人民为主体、为人民服务的现实价值取向割裂和对立起来。邓小平理论最为突出的一个特征,则是将价值观引入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观中。这一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成果,也意味着对唯物史观理解的新的发展和提升。事实证明,价值论视野的展开,也将对哲学本身的各个领域,如自然观、历史观和思维观等产生重要的影响。
最后,价值和价值观念的研究,在人的现实生活中有着最为广泛和深厚的基础。价值观念是人人都要有的一种深层意识内容,社会评价是生活中处处都在进行着的活动,它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无须强调。那么价值观究竟是什么?评价的本质和规律如何?由此我们对价值观的建设和社会评价体系的建设,应有一些怎样的理念和方法?建立什么样的机制和规则?等等,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日显紧迫,无论如何都不能回避,需要由多门学科共同研究,进行大量的理论探索和实证。没有这样的工作,我们的思想文化建设就可能跟不上实践的飞速发展。中国要走向现代化的前列,必然要伴随一场价值观念上的深刻的思想解放运动。没有思想解放和价值观的转型更新,改革和现代化的事业就不可能顺利地进行。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概括、“三个有利于”的评价标准,奠定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体系的基础和核心。这一新型价值观念体系的完全确立和充分发挥作用,将对中国的前途产生深远的指导意义。它是凝结着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丰富思想的科学结论,不仅反映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的本质,而且也应该成为国家社会整体的基本价值规范。我们的各项制度、法律、政策、措施等,都要在实践中贯彻落实之,并使之制度化、系统化,即规范化。而有关政治、道德和文化等规范的发展和完善也离不开“三个有利于”这个根本基础和出发点。对于所有这些,都要有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思维的高度,才能清晰自觉地把握。否则就会缺少必要的理论自信和实践艺术,甚至受各种错误观念的影响,造成误解和失败。
(三)此外,对价值现象的发现和深入思考也具有更深刻的思想方法意义,能够帮助我们深刻地理解人类生活中的“多元化”领域,从而确立起应付多元化现实的健全心态,同时更自觉地保持科学、严谨、宽容、求实的学风和思想作风。
价值既是多样化的,又是多元化的。“多元”是一种实质性、根本性的“多样”。不同主体之间的价值是多元的、相对的,但在每一主体那里却是一元的,具有某种绝对性。价值具有“属人性”或“主体性”性质,主体存在的多元是现实生活中价值多元化的基础,这种多元化是一个事实,承认这个事实不意味着主张多元主义和相对主义。在人类尚存在着种种地域性、经济和文化上的分工和差别,甚至存在着根本利益和阶级立场冲突的时代,正是这些主体性的差别决定了价值标准的多元化。已往由于不能自觉地掌握价值多元化与真理一元化之间的区别,曾引起种种简单化和极端化的思想情绪,如盲目追从别人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或将自己的价值观念与标准强加于人等。相反,从主体客观现实方面充分理解价值现象和价值标准的差异,则会帮助人们更自觉地面对现实,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使命,更自觉地把握自己那“一元”的选择和追求,增强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的意识。同时,由主体的多元而决定的价值多元,也要通过主体间的共同联系和人类的历史发展而走向统一。但统一不是单一。必须清醒看到,对于可能存在的多元价值的取舍,涉及到主体的权利和责任问题。例如在当前的国际政治中,我们要立足于价值观的多元,坚持自己的基本导向,主张在维护全球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尊重多元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自主发展,保持彼此间的宽容、理解、合作与交流,通过认识彼此的共同点或共同利益,来寻求共同的价值标准,从而达到“多元统一”。相信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历史的一元化将会由于社会分裂对抗的消除、“人的历史真正成为世界史”而逐步实现。符合人类共同根本利益的价值标准,即共产主义的价值标准,最终成为主导的和普遍的价值体系。
对待价值多元化问题的态度,还反映出理论思考中的科学性原则与意识形态立场之间关系的理解。有人对于承认“价值多元”心存疑虑,往往还是由于自己未能弄清楚承认价值领域里的现实和坚持自己的价值取向(主张)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本身属于价值论基本知识的问题,即“事实与价值”或“实然与应然”的关系问题。比如对“价值究竟是什么”的说明,要与我们在价值和价值观念上的主张有所区别,在二者之间保持一种科学的合理的关系。前者属于科学认知,即对人类生活中的客观现象(事实)加以解读和描述的问题,在这里惟一要保证的是找准解读的“文本”和根据,而这个文本和根据只能是社会历史和生活实践,不是什么人的现成说法,更不宜用“(我主张它)应该是什么”来代替;后者即在价值论研究中我们应该倡导和提倡什么,则属于价值观念的问题,是依据价值的特性和规律而确立的主体选择。具体到我们价值观的建设上,就是要以充分认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社会发展的方向、需要、条件等为基础,确立我们应有的信念、理想和标准。在价值的客观存在多元化与一定主体价值取向的一元化之间,科学的态度和正确的立场应该是:“面对多元化,坚持主体性”。——既不因为自己不喜欢,就拒不承认价值多元化的存在,否认现实;也不因为客观上存在着多元化的事实,就以为每一个主体的态度也应该多元化(事实上这恰恰是不可能的),主张放弃应有的主体立场。这两种极端化的态度不仅在理论上是完全不通的,而且在现实中也是极端有害的。清醒地看待和处理“事实与价值”区分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正确地把握这一点,是保证思想文化建设有一个科学的、健康的发展态势的重要条件,因此要特别防止在这个问题上的简单化。
总之,生活实际的发展进一步显示了价值论研究的深刻背景和丰富意义。为了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的思想条件,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和拓扑研究,以建设起自己的适合于时代特征的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