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舆论论文,机遇论文,媒体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技术的不断变革使媒体传播发生深刻的革命,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正经历着从传播方式到内容的双重变化。新的传播方式使新媒体展现出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对于民众生活、社会结构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从“5·12”汶川特大地震中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充分联动,到“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中微博发挥的重要作用,新媒体所具有的强大传播功能和舆论影响力,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随着人们对新媒体使用的日渐频繁与广泛,新媒体在满足用户基本信息获取需求的同时,已日渐成长为一个集信息、观点、民意为一身的舆论平台。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社会热点事件不断表明,新媒体对于舆论的影响力正在迅速增强。
新媒体对舆论的深刻影响
新媒体在人们生活中的日益渗透与网民的自发参与,就像正余弦波一样紧密地结合,推动着社会舆论不断向前发展。在新媒体所营造的全新的媒体生态环境下,任意意见领袖所营造的一条舆论的正弦波,就必有一条群众自发参与的余弦波与其相对应。新媒体舆论呈现出迥异于传统舆论的一些特征:舆论主体的匿名性与参与渠道的广泛性、传播空间的无界性与意见汇聚的实时性、议题生成的自发性与舆论发展的不确定性、价值观念的多元性与价值取向的批判性、意见表达的失范性与群体行为的极化性。这些特征,都对舆论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1.互联网成为社会舆论的集散地
互联网丰富了信息传播的手段和渠道,逐步成为公民参政议政、表达诉求的重要平台。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传播更加顺畅,为民众表达意愿和利益诉求、甚至参与决策制定提供了快捷的渠道,为公民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提供了条件,也为更好地推动社会民主政治进程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民意直通车。
互联网正在逐渐成为消解大众不满情绪的解压阀。随着新媒体的出现,传统媒体解压阀的功能逐渐被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工具所取代。特别是在社会热点事件中,人们利用手机,或者网络媒体,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缓解恐慌情绪,或者利用新媒体交互性与开放性,表达自己的不满与愤怒,从而满足心理上的需求。在某种程度上,互联网“社会解压阀”的作用,可以缓解我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结构性压力。
2.手机媒体成为独特的舆论放大器
无线通信技术以及手机的便携性使信息传播打破了时空障碍。作为离人最近的传播工具,手机已经被很多使用者内化成为自身的一部分。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人们许多时候是通过手机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特别是在危机事件中,受众对人际传播信息的需求比在日常生活中要高出很多。手机的人际传播模式实际上是人借助手机这种媒介,延伸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图1 微博四种表达类型所占的比例
手机媒体提供的个性化信息,使用户具有高度互动性与参与性。手机的传播模式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人人皆可为传者的前提,决定了手机传播信息主题的多样性与信息的海量性。传播信息不断糅合进传播者的主观意念,使得信息不能够按照既定的规则或者逻辑发展下去,而是以某一关键词为中心,发出另外许多话题,从而造成信息的指向性和针对性更强,传播效果也更显著。手机信息的传播过程即从一点出发,以关键词为节点,从中不断转移到另外的焦点。在整个传播过程中,手机媒体传播点对点的精准性与及时性,决定了信息在每一个传播节点,都可以被全面而准确地发送,并进行及时的交互与反馈,从而实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手机媒体独特的传播模式,打破了传统传播模式中,传播主体的权威性,实现了传受双方对于信息接受和传播的对等性。多个传播主体的出现,使得信息节点中的每个人都能深度参与到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因此,手机媒体的传播是一种高度整合的社会性传播。
3.微博成为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工具
微博迎合了即时网络的发展趋势,缩短了从信息源发布到信息传播的路径和时间,从而实现了信息传播的零时间。正是因为即时性保证了瞬时传播,高度的互动性才成为可能。交互性使信息接收者在传播活动中的地位得以极大提升。网民通过微博真正实现了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表感想,其参与热情被极大地调动起来。从国家大事到民计民生,从政治改革到文化创新,从医患矛盾到城管治理,网友可就任意感兴趣的事件或话题提供事实素材或发表言见,这些信息通过微博网络的指数扩散,在短时间内就能得到他人的反馈。这样的机制不仅刺激了发表者的积极性,更赋予了公众更多可以自由选择的议题。
微博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资讯内容与资讯获取的便利,促使我们随着社会的进步而进步。微博也带来了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的更多互动,甚至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传播、表达的媒体平台,微博为社会与民主的进步搭建起更广阔的平台,成为更多人“参政议政”的有效通道。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舆论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不断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现如今,新媒体已成长为社会动员最为重要的力量之一,它以其独特的开放性与匿名性,给新兴的网络民主提供了平等的行动机会与空间。由于低成本、高效率、便捷度高的政治参与渠道的存在,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均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与利益诉求,甚至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借助新媒体舆论,代表着不同利益群体的各种声音都可以找到自己的社会基础。
新媒体舆论的发展趋势
从新媒体舆论的发展现状及其发展特点可以清晰地看到,新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形成与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同时,也使社会舆论的生成、演化、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变革。可以说,社会舆论的生成与强化,与新媒体的发展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特别是在当前全媒体时代,很难区分不受媒介影响、呈原生态的舆论,也很难出现不产生舆论影响的媒介活动。总之,新媒体与舆论的生成已经天然的交融,新媒体成为舆论的发酵场,而舆论与公众参与行为的互动又推动媒介技术、媒介交互方式的进步。
1.新媒体舆论形成与传播的载体不断丰富
微传播移动化的传播媒介将成为舆论传播的基本通道。以微博为代表的微内容传播工具以极快的速度和极宽的覆盖被公众广泛接受,这种微内容、微型化的工具特别适合于舆论的传播,成为天然的社会舆论发酵场。同时,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媒体实现了人与人之间即时沟通与联络,还使信息获取和信息表达在移动中合一,视觉信息与听觉信息发送和接收合一,因而能够有效连接社会舆论主体,并承担传播信息的功能。
其次,媒介融合将为舆论传播打造更多的发布平台。各种媒介越来越呈现出多功能一体化的趋势,其终极目标是打破传播媒介的形态差异,而走向媒介形态的大融合。在未来,公众可以通过无处不在的网络、用无所不能的移动化终端,获取各自所需要的服务、传递各自不同的意见。各种不同媒体之间的互动与整合,对社会舆论形成与传播的格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普通网民扮演起了“报道者”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舆论形成与传播的非中心化越来越明显,每一个人都成为舆论的散播源,每一个人都成为搅动舆论海啸的那只蝴蝶。
图2 网民对于各类话题的参与程度
2.新媒体意见领袖的作用更加关键
网络意见领袖的“利益无关性”使其更能得到公众的信任。网络的跨地域性质使网络意见领袖与网民有着疏离的距离,正是这种距离使意见领袖不具有得到直接利益的目的,意见领袖发布信息全凭借“一片热心”,这种非功利性使网络意见领袖更受网民信任,从而更具有说服力。同时,身份经历的接近性与认同性使网络意见领袖更易得到公众的认可。网络环境中人们对于网络身份的在意程度以及被网络中孤立的恐惧远远小于现实生活。网民对于网络意见领袖的信任少了权力、利益等外界压力,而更加真实、更加本性、更加天然,这使得网络意见领袖对网上公众的影响也更加有力、更加深入人心。
网民知识结构决定了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将长期存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报告,中国网民的主体是30岁及以下的年轻人,这个群体占到网民总数的68.6%;从文化程度看,高中学历比例最大,占39%。这一组数据表明,网民的年龄和文化程度低于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受众,根据传播学中的说服理论,文化程度较低的人更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更容易被说服。同时,网民搜索信息的自主性使网民也更加信任自主搜索获得的内容,因此更容易接受信息,受到意见领袖的影响。
未来新媒体将会更加深刻地嵌入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中,对人们思维方式、行为模式、行为习惯产生越来越深入的影响,网络意见领袖对人们的影响也将越来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甚至会超越现实世界的意见领袖对人们的影响。同时,现实中的意见领袖也会不断利用新媒体传播工具使自己成为成功的网络意见领袖,使得现实中的意见领袖不断与网络意见领袖重合。
3.网络冲突与网络暴力现象日益突出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以其匿名性与快速传播性极易成为谣言的“助推器”和“放大器”。畅通的言论通道与开放型舆论环境给人们交流思想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一些蔓延于网络的“情绪型舆论”,有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很大,从而加剧了群众的盲从与冲动,也使网络冲突与网络暴力现象日益突出。
“网络暴力”在未来将会长期存在。低学历的网民在我国网民结构中占有较大比例,这决定了我国大量网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的认识深度与广度是有局限性的。未来一段时期,网络暴力行为还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在有效管理手段和监管技术没有成熟之前,在相关的规制体系和公民有序参与的各种行为规范没有建立之前,这种“网络暴力”现象会成为一种常态。
“媒体审判”影响舆论导向与司法公正。新闻媒介对审判机关进行舆论监督是一种特殊的民主监督形式,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公众通过新媒体平台行使政治和公共事务监督权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各种新媒体舆论监督“越位”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通过新媒体平台产生的“媒体审判”,给社会公平、公正、平等的司法进程造成了不容忽视的影响。网络审判会在网民中自发进行,甚至演化为现实中的侵扰,从而影响事件的进程和司法判断,导致不公正的处罚。由于我国法制化建设自身面临的问题,同时公民的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媒体审判”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会长期存在,对舆论导向和司法公正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4.虚拟空间对现实世界的影响逐渐增强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已经影响并且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其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之“中”,而非之“外”,创造了一个新的空间——“虚拟空间”或“虚拟世界”。在观念变化、人际变化和现实社会感知变化上,虚拟空间已经介入到人们常态生活之中,而随着新兴媒体技术的不断进步,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互动性不断增强,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信息传递与现实行动间的时间差急剧缩短。今天,互联网的触角已经伸到了世界的几乎每一个角落,信息在网上的流通已经不再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网络传播的分众化使受众的反馈行为更加及时,新媒体的传播具有“靶向性”的特点,使得能够达到“精准传播”的效果。这增加了受众对信息的反馈动力,也提升了用户参与行为的频率,使得受众接受信息的反馈行为更加及时,同时也提升了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互动性。
在新媒体环境下,网民可以更容易“群”聚,聚集到专门为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人们所建的网上虚拟社区。与此同时,现实世界的各种社群也建立了基于网络空间的虚拟社群。这些社群通过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的互动来达到一定的目的。一名叫“信天谨游”的北京网民通过网络募捐在云南贫困山区建造了第一所小学校舍后,其行为受到网友的关注,通过HI-PDA网站,他组建了一个筹款小组,所筹集的款项先后在云南贫困山区建造了六所小学。又如著名的“绿色北京”发源于互联网,至今仍把互联网作为环保志愿者的培养基地。
可以预见,随着社会民主的推进、新媒体技术的发展,未来虚拟社群与现实社群的重叠与交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从而使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互动越来越频繁。
新媒体舆论管理的对策建议
管理利用新媒体舆论时,首先必须正确认识新媒体舆论的作用,一方面要懂得利用意见领袖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另一方面又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既要建立有效的舆情预警机制,又要加快新媒体舆论法制建设,从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做好新媒体舆论的规范管理。
1.转变管理观念,有效利用新媒体传播渠道
由于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融合日益加深,加之新媒体自身巨大的影响力,新媒体舆论没有局限在自身媒介形式的影响力之内,而是透过传统媒体影响到整个社会舆论。新媒体舆论的关注热点同整个社会舆论的关注热点高度重合。新媒体舆论是社会舆论的发生、发展的重要阵地,也是社会舆论的重要表现形式。由此,新媒体成了公众监测整个社会环境的新通道。在新媒体平台上,任何一种声音都能进行自我表达,任何一个人也能追踪关于特定议题的舆情发展状态。鉴于此,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创新管理观念,主动利用好这一了解社情民意的新渠道。
有效利用新媒体的传播渠道首先要提高使用者的新媒体素养,了解新媒体应用的相关知识,学会利用新媒体快速、便捷、海量的特性搜索信息,了解舆情。同时,要善于利用新媒体参与社会,解读舆论中深层次意义,利用新媒体参与舆论表达,进行舆论引导。此外,要在尊重网络民意的同时,提高对网络民意的甄别能力。既不能阻碍新媒体舆论的传播渠道,又要防止被网络民意所挟持。
2.充分发挥意见领袖功能,提高新媒体舆论的引导能力
要培养“专业型”意见领袖,改变“大而全”的策略,走精准化路线,集中力量打造特定领域的民意主导者,在保证其拥有基本社会道德的基础之上,更加重视他们在专业的、特定的领域内的权威。要注意提高意见领袖的互动能力。意见领袖的互动能力包括三种类型:同被影响者的互动,同传统媒体的互动,意见领袖之间的互动。同被影响者的互动要求意见领袖在其专业领域要确实有过人之处,有引导力,其权威要经得起考验。同传统媒体的互动要求意见领袖能够持续性地将自身的影响力扩展到整个舆论范围而不是只局限在网络领域。此外,意见领袖之间还要通过互动形成合力,从而对舆论产生更大影响。当“信息流”可以更为畅通地到达受众时,“意见流”的传播就显得更为重要,发挥这些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重视对这些网络“意见领袖”的培养与引导,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图3 新媒体舆论的蝴蝶效应
3.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新媒体出现之前,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存在着被动、反应速度慢等制约因素,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新媒体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进程,也对政务信息公开提出了快速及时、准确、权威的新要求。要搭建政府与网民迅速、高效沟通的有效平台。这样不但使公民高效参政议政成为可能,而且可以有效帮助政府尽快向网民公布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与表达权。
同时,管理部门还要与时俱进,及时吸纳新出现的新媒体热门应用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并根据此应用的具体特点,利用其发布特定的政务信息,了解网民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充分了解网络民意,真正实现问政于民。
4.建设网络事件监测体系,健全网络舆情预测与预警常态工作机制
自2003年起,舆情监测成为各级党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始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阶段。此后,我国陆续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舆情监测体系。2006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要建立由中央至地方、涵盖不同部门的全方位的综合舆情监测体系。各相关部门不仅要做到从大处着眼,关注全国范围内有普遍影响力的议题,更要有针对性地对自身管理的领域实施舆情监测。同时,要与其他部门建立联系,共享资源,连点成线,结线成面,形成全领域、多角度的舆情监测体系。可以通过设立网络监察员等方式,随时了解网络动态,随时掌握并处理网民共同关注的事件和议题。还可以建立网络舆情分析中心,提高对于网络舆情的处理技术,实现利用信息技术对网络群体事件进行精确的分析与预警。
5.加强新媒体舆论管理法制化建设,打造公民有序参与的网络环境
完善新媒体舆论的法律法规建设就是要在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情况下,有效地规制网络上的言论行为,防止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或社会公益,这是当前我国政府推进新媒体舆论管理的当务之急。要建立健全新媒体舆论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实现新媒体虚拟社会法制化的建设与管理。要加强新媒体管理中网络犯罪、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方面的立法,为虚拟的社会管理提供明确的法律约束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让新媒体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监督共同起作用,打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媒体舆论法制化建设的过程中,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必须随之提升。新媒体舆论的法制建设离不开每个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公民不仅要能遵守新媒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还要能够以自身的力量推动新媒体舆论法律法规的制定。每个网民都有义务配合新媒体舆论的法制化建设。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立法建设,另一方面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
(执笔人:谢新洲、安静、杜智涛、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