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公共财政与城乡统筹发展_通货膨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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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真实原因与影响

近期,国内粮油等农产品市场价格呈现6年来首次全面上扬,涨价面之宽多年未见;同期世界农产品价格也不约而同地呈现涨势。粮油价格的波动,引发了农产品产业链上的连锁反应。这一现象是短期的非理性行为,还是通货膨胀的前奏?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有何影响?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食品价格上涨是自1997年以来持续下跌的适度反弹,是我国城乡二元经济下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合理修复,是农产品价格向内在价值的逐步回归,有利于“三农”问题的缓解。

1993年国家放开以粮油为主的农产品价格控制以后,定价体系的转轨使得粮油等农产品有各种幅度不同的上涨。然而自1997年以来,由于供求关系长期处于买方市场以及流通体制改革的不彻底等原因,我国粮油产品价格连续6年负增长。因此有学者认为,尽管这次粮油价格在短时期内上涨幅度较大,但仍然属于正常的波动范围,其实质在很大程度上是自1997年以来粮油价格持续下跌的反弹(韩俊,2003)。

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数据分析,当前农产品价格上涨,虽会直接或间接带动部分商品生产成本的提高,对价格总水平有一定影响,但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通货膨胀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当时的价格上涨是在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轨情况下发生的,是将农产品的价格体系由政府控制逐步过渡到依靠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行调节,同时部分释放了我国建国以来长期存在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能量。可以认为,当时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并非由市场供需缺口。国际价格体系传导所致,也就不能以过去对宏观经济尤其是物价运行的评估模式、传导机制、成因与影响等进行分析,这种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的过于谨慎考虑而以固定不变的眼光提出“要时刻警惕通货膨胀风险”的思想脱离了我国实际,忽视了我国目前经济建设中存在诸如农民收入增速长期低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转移以及就业压力日趋严重,财政对农村教育、公共卫生设施等公共品投入严重不足,对收入预期不高所导致的农村消费支出增长缓慢等问题。

同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通货膨胀的成因相比,这次农产品价格上涨也不会导致所谓的“通货膨胀”。从恩格尔系数可以看出,近年来居民用于食品的消费所占比重越来越小,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影响力度已经大大减弱;随着我国经济整体上从短缺转变为过剩,商品供应充足,粮价上涨对价格总水平的拉动作用较10年前明显减弱;目前的粮食库存依然较为充足,通过调节库存仍可控制价格上涨幅度;目前主要粮食品种的国内价格仍高于国际价格,这也会对国内粮价的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一般认为在粮价连跌6年的情况下,市场粮食价格的回暖,让饱受“谷贱伤农”之痛的农民有机会增加收入,这没什么不好。让市场因素主导粮食价格,促进粮食产业持续升温。当然,粮价和其他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确实会给一些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带来负面影响。农产品特别是粮油等属于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很小,该类产品价格的较大幅度上涨给这一弱势群体的生活带来了相当的困难,对此政府应该采取适当措施。

二、通货膨胀与公共财政问题

(一)通货膨胀的定义与层次划分

人们广泛接受的通货膨胀定义是:通货膨胀是一个物价持续上涨的过程,换言之则是货币价值持续下跌的过程。这个定义仅仅指出了通货膨胀的外部特征,因此,为了纠正人们对通货膨胀长期以来存在的片面认识,有两点必须给予明确的界定:第一,这个定义指明通货膨胀并不是什么危害一切的东西;第二,必须强调通货膨胀指的是一般物价水平即所有价格的加权平均值的上涨。可见,通货膨胀本身并无褒贬可言,重要的是其程度与环境,贵在因势利导,相机抉择。

由于我国以往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与买方市场,许多人对通货膨胀的恐慌意识根深蒂固,这主要是因为奔腾式上涨的物价所导致的货币贬值对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利益以双重沉重打击,小幅、适度的物价上涨明显不在此列。有学者甚至认为低于10%的物价指数不应该简单称为通货膨胀(樊西峰,2001;张亚林,2003)。所以,经济工作者不要对通货膨胀一概加以否定,“谈通色变”。须知通货膨胀按其程度的强弱,对经济和社会产生的效应是不一样的。根据普遍接受的分类,按照CPI指数水平,通货膨胀有以下四种:(1)在1%以下的通货膨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定义为通货紧缩;(2)低于10%的通货膨胀,习惯上称为温和的通货膨胀,也叫爬行的通货膨胀;(3)奔腾的通货膨胀,CPI指数一般介于两位数与三位数之间;(4)CPI指数高于三位数的通货膨胀则为恶性通货膨胀。后两种通货膨胀是极为有害的,应该坚决预防与控制。而在赶超型经济的崛起阶段,通货膨胀与GDP增长之间存在着长期的“门槛效应”,当通货膨胀率超过或者低于一定水平之后都将对经济增长率的稳定与提高带来负面影响。这就意味着在经济起飞阶段存在着一个最优的、与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相适应的通货膨胀率,它既有益于经济保持适度快速增长,又不会超过人民群众与其他社会主体的承受能力,它将综合反映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形成过程、市场层次和市场深度以及经济政策的有效性、“烫平性”等基本特征,这对起飞阶段的赶超型经济是极为有利的。当然,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问题,即通货膨胀形成的原因,膨胀出来的通货用于何处。由此笔者认为,要科学地对待通货膨胀,不要“谈通色变”,既要坚决防止对经济发展极为有害的恶性通货膨胀,也要充分认识到温和的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的正面效应。要立足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阶段与经济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策。切忌一味模仿西方某些国家(如德国),不加区别地反对一切物价上涨,机械照搬,简单从事。

(二)在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如何审时度势,以适合我国近期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搭配,更好地解决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进入2004年的中国经济已经驶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人均GDP第一次超过1000美元,财政收入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对外贸易额达到8500亿美元,农村城市化逐步加快,国民经济进入了新一轮的较稳定增长区间。与此同时,转型时期的社会发展问题也愈加严峻,比如超过12%的城镇真实失业率,未来十年中平均每年需要再就业1500万城镇劳动力,就业压力逐年加大;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实质启动,经济发展缓慢,自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长幅度长期低下,城乡差别不但未见缩小,反而有进一步拉大之势;因保持国债项目连续性,增加教育和卫生等公共设施投入,扩大城乡低收入群体社会保障覆盖面,财政的压力与日俱增;发展中经济体财政收入对铸币税有某种程度的依赖(注:一般认为,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发展的“赶超”目的,财政主导的政府投资项目比重较高。在脆弱的金融系统与低独立性的货币当局等条件下,这种沉重的财政压力所造成的财政赤字必须由政府发行超额的纸币来予以弥补。政府从中获取的实际“收入”是类似于“通货膨胀税”的“铸币税”。)(艾洪德等测量出约为GDP的1.4%~3.0%),同时我国税收已连续几年增速接近20%,其较GDP增速两倍以上的增速能否有可持续性,这是个大问题,财政收入的持续高速增长面临严峻的挑战;国际游资大幅流入,人民币升值的市场压力不减,等等。在这些希望与疑虑并存、困难与优势同在的新形势下,如何选择适合我国当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调控变量,趋利避害,两者相权取利重而弊轻者,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更是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事关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问题。

一些经济工作者在分析2004年我国经济发展与物价走势时得出结论,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将保持较快的爬升势头,甚至会超过4%的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认定的“经济过热”指标。结合2003年全年广义货币M2与银行贷款增速较快的现象,因此再次提出了要警惕通货膨胀的主张。其实我国当前经济增长出现的结构性不平衡更多的是非货币因素所造成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体系改革滞后,片面的发展观与公共财政的缺位,市政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途径闭塞以及非法土地批租等才是根本原因,切不可妄做“诊断”。笔者认为,如果2004年消费物价指数果真出现4%~5%的适度增长,那将是非常可喜的。由于当前供大于求的状况不可能出现大的逆转,与世界市场的融合性也不会使得其爬升为奔腾型通货膨胀,而农业生产资料滞后的价格上涨将使得“多收了三五斗”的现象重演,农民收入增长问题将更加难以解决。

我国经济被形象地比喻为“两写轮子自行车经济”,在经济起飞阶段面临着许多诸如就业压力、结构转型、两极分化等急需依靠经济高速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才能解决的问题,而既要保持经济发展,又要将通货膨胀控制在极低水平对于一个转型经济体来说是不现实的。因此,结合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我国这样一个处于转轨关键时期(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的发展中经济大国,如何避免“拉美现象”,在国民经济适度快速协调发展的同时,保持适度的物价增长水平是必需的,选择“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十适度通货膨胀”这一搭配目标,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现状。

(三)当前与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要真正实行好公共财政政策的不与民争利,解决好我国财政目标的越位与缺位问题,实现财政政策工作重心的尽快转移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2004年初召开的中国财税论坛上,政府与许多学者都非常鲜明地提出了要重点调整积极财政政策的工作重心,积极财政政策要从以往的保证国民经济适度快速发展的投资性财政转移到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财政职能的公共型财政上来。笔者认为,这一转变,既是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当前社会公平、协调、统筹发展的内在要求,也自然是解决好财政政策“越位”与“缺位”问题的根本,其核心就是——不与民争利。

笔者认为,公共财政的关键就是市场与政府的角色界定问题,只要能够由市场解决的经济现象、问题与领域,政府均不宜进入,已经进入的要逐步尽快退出,还利于民。那些涉及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品、准公共品的领域,由于外部性与非排他性(我国则还有许多历史欠账),政府则应该通过财政投资予以提供。解决市场失灵,提供公共需求产品,维护社会公平,进行转移支付,这就是公共财政的真实之所在。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以来的近几年,主要出于防止经济发展速度的下滑等原因,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步增发建设性国债的过程中,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相当部分投入到了那些本应该纳入市场运作,由市场投资主体自主投资的竞争性、盈利性行业,与民争利。许多并不属于公共品、准公共品范畴的行业,并非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产业,占有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与此同时,那些本应该由政府、由财政建设的教育、医疗等公共卫生设施以及关系到农村和其他欠发达地区民生的服务体系与设施,投入则远远不够。据国际卫生组织统计,我国的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度,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中名列倒数第四,这一方面扩大了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的发展鸿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与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近几年来在农产品和其他商品价格停滞甚至下滑的同时,在广大农村地区教育与医疗支出却出现大幅上升的反常现象。有学者统计,我国教育中的学杂与保育费在1998-2002短短5年间上涨了112.1%,年均递增16.2%,医疗保健服务价格年均增长率超过了10%(王小广,2003)。笔者认为,教育与医疗等公共设施的严重缺位,是导致我国农民经济状况预期不甚乐观的关键因素之一,是我国农村消费市场长期不旺的重要原因。这与城乡协调发展的新发展观是相悖的,消费不振反过来又必然影响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这也是相辅相成的。

三、加快财政支出的结构性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几点建议

通过对2003年下半年农产品价格上涨这一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我们会发现,其实农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从粮食产业中增加收入了。近几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年平均增长幅度基本在4%左右,而同期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均超过8%。也就是说,相对于城市,我国农村经济这几年一直是负增长。同时,更严重的负增长出现在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部分。中国人民银行近几年的统计数据表明,1997-2001年的四年中,农民人均农业收入累计减少了101元,考虑到全国有59%的农民属于纯农户,这部分家庭来自非农业的收入不到10%,因此纯农户的收入实际上出现的是负增长。

简而言之,那就是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城乡生活水平差距与日俱增,农民的相对收入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某些长期研究城乡统筹发展的专家的研究表明,近15年来,农产品价格上涨20%所伴随的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30%的迅速上涨。价格上涨,并不意味着农民就一定可以得利,这也许是最近中央平抑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根本原因。

其实我国粮食供大于求的情况并没有因为粮食减产而根本改变,库存仍然很多,加上国内进口粮食连年增多,仅2003年12月的短短两周之内,我国就向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累计购买了150万吨小麦和250万吨大豆。

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入手,要行之有效地缓解我国当前面临的严重就业问题,改善中低收入群体对未来的收入预期,结合当前实际,开创性地发挥好公共财政的功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宏观经济政策应该选择以“适度快速协调增长+温和的物价上涨”为政策搭配目标

笔者认为,要以发展的手段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种种问题,适度快速协调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是必需的。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有些人对科学的发展观有所误解,认为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以刻意牺牲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为代价。的确,我们不能把发展简单庸俗化为GDP的增长,实行“拜GDP主义”,但牺牲健康增长的经济速度而谈发展更是刻舟求剑,须知要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农民增收、大量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失业救济与社会保障线的水平、扩大社会保障的城乡覆盖面、促进消费发展等问题,必须有接近或达到潜在经济增长率的适度快速增长,由此笔者认为,结合国内外的发展经验,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应该作出适宜的调整,应该以一定幅度的某种价格指数(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物价持续快速上涨的通货膨胀”)运行区间作为主要监控指标之一。结合当前全球物价持续走低的现实,可以考虑将这一目标区间定为适度高出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物价水平1个百分点~4个百分点(仍低于我国GDP增速而高出全球GDP平均增速),基本运行在2%~6%之间。货币当局根据各种先行指数预测通货膨胀的未来走向,将此预测与已经确定的目标取向比较,根据两者间的差距决定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整和操作。如果预测结果高于目标区上限,则采取一致性货币供给调整;反之,则采取宽松性货币供给政策;如基本运行接近目标区,则只需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夏斌等,2001)。这必将有利于提高我国当前买方市场下的经济景气指数,改善企业与个人的收益预期,增加自主性投资支出,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能更有效地繁荣城乡消费市场,改善人们对未来的收入预期,最终实现可持续的城乡统筹发展。

(二)要结合投资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换契机,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本与收益分配格周进行合理的调整,行之有效地提高农民与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逐步遏制两极分化、城乡差距加剧的势头,真正实现统筹与协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前两次“温和通货膨胀下的经济快速增长”(1986-1987年,1993年)最终没能避免随后而来的奔腾型通货膨胀,其中原因很多,前面已经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对此笔者需要再次强调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所谓的“财政挤银行,银行发票子”的“倒逼机制”。笔者认为其根源并不是信用本身的过分膨胀,而是当时严重错位的财政支出结构。限于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局限和有关公共财政理念的缺乏,财政支出过于偏向经济建设,几乎成为完全的“投资型财政”,租放型增长特征明显。这是与笔者提出的现阶段公共财政下“经济快速协调增长十适度物价上涨”的政策有着本质不同的。从形式上来看,前两次通货膨胀前期的“快速增长十适度物价上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由于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不同,与当时的投融资体制相对应,包括弥补财政赤字在内的大量财政支出均投向了低效乃至无效的国有企业,在大量的重复建设下生产出来的产品大多为“非有效供给”,同时也严重消耗了有限的社会资源,两者进一步加速了所谓“财政虚投”的恶果。因此,其造成国民经济大起大落的高幅震荡以及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就在所难免了。而公共财政下的“经济快速协调增长十适度物价上涨”则是以向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和各种配套措施所形成的最终需求拉动下的经济快速增长,是促进社会公平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快速增长,是达到国民经济增长潜力、符合国家财政收入增长规律的可持续健康快速增长,是必要且符合解决“有效需求缺口”、“两极分化”与“三农问题”等当前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的政策搭配。

任何一项有确定含义的宏观经济政策选择总会有得有失,最主要的就是紧紧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下定决心,排除艰难,在科学的决策下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良传统,是可以比较顺利地解决城乡统筹发展问题的。笔者认为,本着不与民争利,多方面提高城镇就业水平与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准,千方百计地为农民增收的想法,就必须执行多予少取的方针,让公共财政的阳光快速普照各个角落,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支持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社会保障的标准以及覆盖面,尽快将农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对农产品价格上涨采取适度保护的态度,在增加农产品产量上减少政府的干预,同时预防粮食生产的再度过多增长,防止出现新的农产品过剩,对流通领域的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加惩罚。

3.下大力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从体制上减轻农民负担。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尽快取消农业税与各级统筹,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税制。

4.加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的生产性补贴,如当前实施的对大豆良种和退耕还林的直接补贴,在此基础上应该继续增加与推广,对农民购买大型农业机械也应该给予补贴。

5.坚决打破既得利益集团对有限财政资源的大量挤占,继续加大农村基础建设等公共品、准公共品的财政投入。加速推进乡村道路、节水灌溉、人畜饮水、沼气推广、小水电建设、草场围栏等“农村六小工程”建设,同时从体制上完善资金使用效率。

6.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各种征地制度,提高执法力度与执法质量,保护好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

四、结论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存在不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通货膨胀,绝不能以一种或几种产品的供需来看待。由于还不太习惯过剩经济,对待通货紧缩没经验以及通货紧缩容易造成失业,所以笔者认为,对当前中国来说,通货紧缩比通货膨胀更可怕,我们应该选择“适度快速协调增长十温和的物价上涨”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的宏观经济目标。任何一项有确定含义的宏观经济政策选择总会有得有失,最主要的是紧紧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利弊权衡,取利重而弊轻者。在“十五”计划期间内,始终应当把增加就业,保持适度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城乡协调快速全面发展作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第一选择。今后一段时期,我们的工作重点应是在尽快使财政实现“投资型财政”向“公共型财政”转变的基础上,实现投融资体制改革,千方百计提高农民与城市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与收入预期,在内需繁荣的条件下调整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使城乡经济真正统筹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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