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践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明城市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综合评价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也是最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城市品牌。当前,随着各地综合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全国文明城市的争创队伍。结合如何正确认识、有效开展和保障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谈一点粗浅认识。
一、提高站位,把握内涵,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识
1.正确理解创建的意义。随着科学发展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衡量城市之间的竞争力,已不单纯注重经济实力的较量,城市文明程度、社会发展环境、市民综合素质等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就是要全民动员,全市创建,通过在全国的大舞台上公开展示和竞争,全面测评和客观评判城市发展状况,促进自我不断完善和超越,增强城市竞争力、城市魅力和发展活力。
2.正确把握创建的方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终落脚点是要给城市带来变化,变得更加文明;给市民带来更多实惠,变得更加幸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和要求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创建的第一标准,务实创建,虚功实做,不断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真正让老百姓体验到创建为民,不是搞形式,而是为了改善环境,解决实际问题,从而争取市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城市文明建设。
3.正确处理创建的关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严的复杂系统工程,既是经济工作,又是社会工作,既是管理工作,又是民生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文章。一是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四个申报条件之一,就是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发展跟不上,参评文明城市就没有资格,创建的基础也不会牢靠。因此,在争创过程中要咬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夯实城市的创建基础。二是与“N城同创”相结合。各地在发展过程中,势必根据自身特色和实际,同时开展城市的其他创建工作。这就要学会优化资源配置,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总抓手,实现一城带多城,齐头并进的局面。三是要与城市实际相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有统一的客观考评标准,但是对各地而言,没有千篇一律的创建套路和办法。各地基础条件、发展状况等的差异,决定了要在创建中立足实际,寻求适合自身的经验和方法,科学创建。
4.正确秉持创建的态度。与全国文明城市的高标准、高要求相对照,一些城市或多或少存在差距和薄弱环节,而很多问题的根源在思想认识和责任心问题:一是存在厌战思想。一旦加入到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争夺,在激烈的竞争下,创建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强度势必空前加大,在连续作战而又伴随排名成绩不理想,容易产生厌战情绪;二是存在畏难情绪。随着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难度越来越大,“硬骨头”越来越多,有些地方面对困难,要么裹足不前,要么绕道而行,缺乏坚持创建的信念和攻坚克难的冲劲;三是存在虚于应付心理。思想认识上的不统一,部分单位部门在工作中粗放行事,虚于应付,存有侥幸心理。若这些思想认识问题、责任心问题得不到整改整治,不仅会严重阻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而且会使文明城市创建应有的诸多红利难以显现。
二、明确重点,务求实效,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战
1.在惠民便民利民上下功夫。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决定了创建工作的成败。而要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满意,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牢牢把握创建为民的工作导向,在群众最盼望解决的事情上赢民心,在群众最需要帮助的事情上见真情,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上改作风,重点聚焦交通、安居、医疗、教育、就业、食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2.在提升城市形象上下功夫。市容市貌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观的体现,要通过树立一个良好的城市形象,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分。要把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广告招牌、食品卫生、居民小区、机关环境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整洁卫生、环境优美,不留死角,坚决纠正和禁止“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解决城市公共区域的脏、乱、差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公用设施,切实做到功能完好、整洁美观,全面整治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窗口行业管理,切实做到规范守信、服务高效。
3.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上下功夫。市民的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城市文明的灵魂。有了文明的市民,才会有文明的城市。市民素质教育是创建的难点,也是创建的重点。要加强思想建设、道德建设和文明行为的培育,努力把创建的过程变成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全面提升城市的“精”“气”“神”。要通过公务人员作表率、行业窗口服务人员做示范、中小学生“小手”牵“大手”,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讲礼仪的氛围,影响和带动全社会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要进一步挖掘宣传市民身边的“凡人善举”,培植市民群众易学易行的“凡人小事”典型。要深入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引导各类志愿者参与创建,在全社会形成“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社会氛围。
4.在夯实文明创建基层基础上下功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在基层,难点在基层。社区是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扶持力度,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建设。突出社区的建设、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延伸拓展到小区、庭院、家庭,不断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拓展创建内涵,提升创建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热潮。
5.在文明创建工作的细节上下功夫。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体现水平。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涵丰富,标准明确,内容具体,要对照测评体系,有的放矢,问题导向。抓创建工作不能大而化之、眼高手低,而要注重从细微处着手,从小事做起把事情做好,从细节抓起把事情做精,不断积小胜为大胜。
6.在文明创建的氛围营造上下功夫。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及其他社会宣传资源,多领域宣传,多形式造势,多维度传播,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引起共鸣,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7.在推进创建常态化上下功夫。要根据创建赋予的任务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把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测评指标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把测评方法转变为常态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常态管理水平,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推向持久。把定期督查作为推动创建常态化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定期进行民调和测评,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定期分析和研究创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突出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防止蔓延扩大,提高创建实效。
三、加强领导,强化执行,确保文明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国考”“大考”。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力亲为。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工作班子和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各项测评标准,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2.强化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找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位置,既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要统筹照应、通力合作,对一些交叉共管的工作,既要明确牵头人,又要主动协调配合。不论是牵头部门,还是责任部门,都要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做到工作有人过问、任务有人落实、问题有人解决,确保创建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尾巴”。
3.严格督查问责。各级单位部门要以考评体系为指导,对照标准逐项逐条开展工作,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创建工作,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不等不靠、积极配合,自觉抓好落实。要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延误创建工作进度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