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本质及其认知方法--以学科意识为视角_本质与现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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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事物本质的重要性

从哲学的意义上来说,事物都有其本质的规定性。这种本质规定性,是决定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根本点所在。就科学研究的意义而言,对本质的认识,又将决定着构建有关该事物的一整套知识体系的基本纲领。

在现实的科学研究过程中,对一事物的本质的探索,有时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困难。这一事实是由两个基本方面所决定的:一方面,任何一种事物在物质层面本身都可能具有构成上的多元性,在本体上存在着高度的复杂性,而在形态上又展示着多维特征,这往往使得事物的本质被掩盖在复杂的表象下面,一时难以甄别。另一方面,人类在研究客观事物时所采取的视角总是基于人类的某种功利性目的,并且受制于人类对相关事物所拥有的现存知识的局限,在这种情况下,一种事物在纯自然的客观角度看来可能具有的某种本质特性,在人类的观察视野中就可能完全呈现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意义,并因此而获得完全不同的本质认知。当我们理解了一块石头所具有的物理和化学属性如何在敌对的人类之间竟然能转化为所谓的“武器”,也就能够体会出认识石头的本质所存在的巨大困难了。

但是,无论认识的过程如何复杂和艰难,认识的价值却是不容否认的。人类自身的发展史实际上证明了这种追求对事物本质规定性的理解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也证明了这种理解的可能性。正是受惠于这种追求,人类关于外在自然和自身社会的知识,才不断地获得积累,并一天天达到成熟,成为人类自身驾驭或顺应自然、协调或引领社会的基本手段。

上述事实同样适用于旅游研究,适用于人们对旅游这一现象的本质的理解和追求。与一块石头没有什么两样,对旅游本质的认识也会因为相关的人类对它所采取的立场而发生变化。但与一块石头不同的是,旅游这种“人造物”,在本体上不会由什么物理属性或化学属性所决定,即便它在某个环节上并不能离开某种“物理的堆砌”。旅游在这两个基本点上所呈现的规定性,使得人们对旅游的研究,对旅游的本质的研究,要比对石头的研究困难得多。

如果我们怀疑对事物本质进行发掘、认识的必要性,那无疑等于说,我们要放弃对真理的追求(后现代主义者还真的放弃了这种追求,但在我们的语境当中,那自当别论了),放弃驾驭客观事物的努力,放弃对某种具有更高效率和更好效果的知识的求索。因为,科学研究的使命是探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目的是获得高效率的认识和管理客观事物的知识,而这种知识的整体化和自洽性无不建立在这种对事物本质的认识的基础和前提之上。对于旅游而言,当今知识界所提供的五花八门而又时而相互矛盾的观点和命题,之所以难以令人满意,恐怕在根本上都可以溯源于对旅游本质认识的混乱和错误。这种情况的泛滥,最终的结果,自然是知识共同体(在大学教育中便是所谓的学科)构建中的步履维艰和缺乏方向。

二、旅游现象的复杂性导致的认识旅游本质的困难

当我们接受了旅游是人生的一个片断这一事实的时候,就等于我们接受了旅游是一种高度复杂的现象这一命题,就等于接受了与旅游相关的知识可能存在着高度变异性的假定。旅游学研究的历史也确实证明了这个结论:介入旅游研究的学科,如今已经涉及方方面面,任何一种与人生、与人类、与人类活动的对象物有关的学科(这等于说,恐怕涉及所有的学科,差别仅仅在于关联的直接程度不同而已),都可能插足于旅游研究,为这个领域贡献独特的认识视角、研究方法和科学命题。

然而,如果我们满足于当前的这种各个学科随意插足、各取所需的局面,我们就永远不能形成一个属于“旅游”自身的一个独立的知识共同体。进一步而言,如果把有关一种事物的科学研究的知识积累过程划分成某种学科类型的话,当前的旅游研究恐怕还处于多学科研究的阶段,并没有达到跨学科状态。沿着史密斯对旅游的多元属性的描述[1],我们可以用图1来说明旅游研究当前所呈现的多学科研究状况的性质及其影响。

图1 旅游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逆转前)

注:图中的虚线和实线表示现象内涵以及相关知识类型的割裂或联系程度,下同。

在这一图示当中,所能解读出来的思想或认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首先,旅游现象的复杂性是多学科介入旅游研究的前提。旅游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阶段,这一性质决定了旅游在内容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可以说,旅游是这样一种事物,举凡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活动、条件、过程和内容,都会在一个新的时空框架中重新发生,差别仅仅在于它改换了面孔,更新了意义,还可能提升了品质或层级,由此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短暂的生活方式,构成了旅游世界的全部内容[2]。

其次,当前多学科研究旅游的结果或贡献,在于为各个介入学科丰富自身的研究领域、拓展自身的研究视野、补充自身的研究内容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通过对旅游现象的研究,有关学科将自身的知识延伸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全景观当中,不再留有明显的缺漏——在有旅游(指具备了相当规模的旅游,通常是近代意义上的旅游)而没有任何关于旅游的研究的历史时期,社会科学研究等于遗漏了对这种现象的关注和探讨,因此,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总体知识就其类型而言当然是不全面的。比如,当心理学研究完全忽略了人在旅途当中的心理规律和行为倾向,那么,它等于忽略了当今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然而,旅游的复杂性事实上并非如我们在图1中所明确表现出来的那样:这种复杂性能够以分析的方法轻易识别出来并供相关学科各取所需加以独立的研究。不是这样的!在图1中的第二层环形当中所列举的“空间行为”、“社会交往”、“文化交流”、“身心体验”、“商品交换”和“审美意识”,不仅只是旅游众多内容的一部分,而且它们彼此之间,还永远是纠结在一起,以某种独特的方式相互作用而成为一体(因此笔者用虚线来隔离这些内容)。是它们的“总合”(并非局部的简单加总)构成了“旅游”,而不是它们以独立的面貌和品质构成了旅游的某一个方面。这一点至为关键,同时也制造了旅游研究的最大困难。正是在这一点上,人们怯步于研究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从而退而求其次,满足于割裂地研究旅游的经济、社会、心理、文化、地理、审美等方面,满足于将相关的知识仅仅用来充实各自学科的原有知识体。这种局面,造成了这些学科当中涉及旅游的知识是彼此断裂的(在图1中用了如同墙壁的粗黑线来加以表示),甚至是对立的,也造成了本属于旅游学的各分支学科的架构和方法并不是由旅游学来加以规定、指导或限制,反倒是对各个介入学科的简单“戴帽”和“移植”。这种错位的影响是严重的。一方面,旅游各分支学科因丧失了“旅游”的统辖而变得分崩离析、互不说话,另一方面,也使得“旅游学”本身作为一个知识共同体而存在这一理性诉求变成了难以实现的梦想。各个分支学科在研究旅游这一现象时,其基点是多少有些自私的攫取,却毫无构建旅游知识共同体的自觉,因此也不能对旅游学知识给予令人满意的反哺。

在图1中,还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旅游研究的历史过程以及当前状态中,暴露了一种学科介入程度、顺序和地位上的颠倒。换言之,最先对旅游予以学术关注的,以及至今还处于显著状态的学科,是各种介入性的学科,以及在此基础上经过戴帽而形成的分支学科,而不是旅游学科自身。这虽然是历史的自然甚至必然,是知识成长的通常路径,但反观中国目前特殊庞大的旅游高等教育规模,就不能不让人感觉终止这种现象并引导其做科学的转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笔者认为,在目前阶段,已经到了自觉地用“旅游学”的视角来审视旅游的本质和内容并构建旅游学科体系的时候了。这不仅因为旅游相关研究的成果已经积累到了可以让我们思考构建独立的知识共同体的程度,而且,就旅游这一现象本身的性质而言,只有这样,才能协调相关知识,摆脱当前旅游知识依附于各个介入学科的尴尬局面。如果这个想法有一定道理,那么,图1所反映的旅游学科与相关介入学科在旅游研究这一点上所形成的关系就需要逆转(见图2①)。这样,针对旅游现象的研究,最切近、最直接的学科,是旅游学,而不是传统上的介入学科(它们应处于最外围的层面)。而且,旅游学在研究复杂的旅游现象时,不会将这些现象断然分析为不同的方面。即使有时需要做必要的分析,也不会忘记这种分析的统一的基点以及它最终要实现的综合的目标。正是这“统一的基点”和“综合的目标”,才是指导所有旅游分支学科自身研究基点和理论体系的根本。由此所形成的各个分支学科,既能打破现有分支学科的壁垒和隔膜,共享旅游的某个统一的“内核”(或称“共核”),还能坚持各分支学科的独立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策略,形成自身的研究特色和研究领域。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旅游学科的确立也许就指日可待了。不过,达到这一点绝非易事,我们不能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希望,只能脚踏实地地做出不懈的努力,任何急功近利的学术投机都将使这一目标离我们渐行渐远。

图2 旅游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逆转后)

三、认识旅游本质的现象学方法

努力寻求对旅游本质的理解,其目标是为旅游知识共同体的构建寻找一个可以依赖的“内核”、“共核”或“基点”。这一思想带有一元论的意味,按照笔者的理解,这可能是促成旅游研究走向科学实证的重要理念。建立在这一理念基础上的旅游研究,将旅游现象理解为有规律、可预测的因果关系,由此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举个例子来说,在中国文化的源头之一老子哲学那里,就把世界看作“道”的统一,即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3],于是,万物的终极都以“道”为依归,或者以“道”的特性为特性。这一哲学方法不仅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那里被翻版,认为人类行为都源自“力比多”的作用,而且在现代宇宙学的大爆炸理论中也得以变相地体现出来:宇宙产生于一个“奇点”。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自然与社会都是成体系的,而这个体系也是有根源的,存在着某种一致性,因此,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研究及其知识的组成也应该是成体系的、有根源的、一致的。这一点,对旅游研究、旅游学科来说,自然不会例外。

然而,促使旅游现象发生的根源在哪里呢?维持旅游知识共同体的根本一致性的“共核”是什么呢?换言之,决定旅游现象诸多特征的本质规定性是什么呢?

回答这些困惑需要一个求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方法和路径的选择,不仅影响到求索的效率,而且影响到目标能否实现。倘若方法和路径选择失当,就可能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

当前,旅游学术界在认识旅游的本质这一问题上所采用的方法和路径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对旅游知识共同体的内容构成也就各执己见②,其结论自然也就五花八门。在这种情况下,旅游研究不仅难以积累一些可以向学生传授的“万变不离其宗”的道理,而且还因为各种相关、相近范畴(如所谓的商务旅游、会议旅游、宗教旅游以及探亲访友旅游等)的相互纠缠而始终无法找到相关知识的共同基础——因此也就难以形成一个知识共同体(学科)。

针对如何认识旅游本质这一问题,笔者曾做过这样的实验:请5个刚入校的大学生描述他们的一次旅游经历。下面是被实验者的描述实录:

学生A的描述:初中时,与全班同学一起离开沈阳,坐火车到大连,在火车上一路很开心,到大连后,看到很多很美丽的景观。

学生B的描述:高考之后,我就和几个高中同学去了丽江。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丽江的夜晚实在太迷人了。我们还去了玉龙雪山。在广州没有看过雪,在那里看到了,很激动。

学生C的描述:来大连之后,去过旅顺,看过一些很有文化的景观、博物馆,印象特别深刻的是木乃伊。

学生D的描述:小时候有一次跟着父母,从成都去了苏州、杭州、上海,一直在逛街,走路,看电视,觉得很好玩。

学生E的描述:假期跟父母从大连去了呼伦贝尔。草原是我第一次见到的,太辽阔了。还喝了酒,我第一次喝白酒。

尽管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说,这个实验的样本在此,“样本”的含义绝非定量研究所指的“样本”似乎很小,而且,就我们所涉及的研究问题(旅游的本质)来说,样本的结构也很单纯(都是学生),但一个事实已经从这个实验中浮现出来:在所有的人的描述中,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一些旅游所共有的事实。这些事实如果用关键词加以概括,足以凸现出旅游的共性的东西:体验(美好的印象和愉悦的感受),异地(总是到离开常住地的地方),余暇(不占用工作或学习的时间,是一种暂时的行为)③。

所以,通过这个实验,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旅游是人们利用余暇在异地获得的一次休闲体验④。换言之,旅游的本质就是一种体验,而余暇和异地将这种体验与其他体验分离出来,赋予其独有的特征。旅游的本质规定性由此形成,旅游知识共同体(从旅游学到其下属的各个分支学科)的基点也应该建立在这一本质的基础上。

上述探寻旅游本质的方法,属于现象学[5]的方法。这种方法在探讨意识、心理、体验、行为以及行为相关项的本质时,被认为是最恰当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两个主要特征是:

首先,它主张“面向事实本身”,要“直观本质”,要从“经验事实的一般性向本质一般性还原”。在认识旅游的本质的过程中,只有旅游者的内在体验才能概括旅游现象的本质,而不是由旅游现象的外部影响或建立在任何预设前提基础上的逻辑推论(当前某些流行的观点还可能违背逻辑)来决定旅游的本质。

其次,它强调方法上的“悬搁”,试图“普遍地质疑”,将任何先在的即使是科学的观念加以暂时的搁置(胡塞尔称为“加括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本质直观。

在我们的实验中,那些没有受过“旅游专业教育”的学生,都毫无困难地通过他们自己的描述向我们呈现了一个个符合通常意义的“旅游”的情景。但是,虽然笔者没有做这样一个实验,但凭自己多年接触的旅游学者的经验,就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当一些旅游学者在界定旅游的含义以及进行旅游研究时,往往会将纯商务旅行、纯宗教旅行、纯探亲访友旅行等等纳入到旅游的范畴。这种做法从研究一个地区的旅行接待设施(如酒店、餐馆)的供给量的角度(这通常是政府部门和产业部门的角度)看无可厚非,但若从旅游知识共同体的构建的角度看,就有明显的不适当的地方了。如果从方法论的角度寻找原因的话,显然,在对待旅游的本质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做必要的知识悬搁——没有放弃权威人士或权威组织对旅游的界定,因此也就不能完全回到旅游现象的事实本身。

四、旅游与相关范畴的区别与联系

学界对旅游现象本质的认识所存在的漠然、混乱甚至错误的情形,造成了我们对各个旅游相关范畴在理解上的偏颇或错谬。这句话也许可以反过来说,由于很多时候很多人受到与旅游相关或相类似的现象的蒙蔽,先入为主地用自己对相关现象的理解,来进而据以判断旅游的本质,从而陷入了本末倒置的逻辑陷阱。对后边这句话,笔者可以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由于全社会甚至全世界(借助于一些类似于WTO或WTTC这样的权威组织的推行与传播)都流行着商务旅游、宗教旅游、探亲访友旅游、会议旅游等等一些说法,于是,学界的人把这种流行说法当作预设前提,用它们来反向衡量旅游的性质,进而放弃了对旅游本质的质询。要知道,不管是WTTC还是WTO,还是中国国家旅游局,他们都是站在政府的角度,站在旅游(含旅行)产业的角度,出于如何规划、管理大的旅游接待业的目的,来审视旅游(实际上包含着各种性质的旅行)现象的。这一出发点理所当然地毋庸置疑。然而,对于学术界而言,对于旨在构建并以组织形式(比如大学)传播旅游的系统知识的旅游高等教育界而言,笔者认为,其使命以及完成这一使命的途径,是探索并构建以旅游为核心(因此不包含除了旅游这种旅行之外的其他性质的旅行)的知识共同体,而这一知识共同体的主体内容,自然是旅游以及旅游的旅行,但也会牵连其他的旅行。只有这样来理解、对待旅游和旅游相关现象,才能期待旅游知识共同体(学科)的确立并走向成熟,否则,旅游高等教育将没有方向感,甚至还会在传播知识方面出很多笑话⑤。

其实,人们无法识别旅游与各种相关范畴(现象)之间的本质差异,原因恰恰在于,旅游与这些范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很多相似相像的地方。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魅力也恰恰体现在这一点上。然而,科学研究的起点,是首先从纯粹的现象出发,或者说从现象的纯粹性出发,进而去探寻现象的复杂性。也只有这样,才能认识现象的复杂性。因此,在思想上先入为主地被关系或联系所牵绊、挟制,是真理探究过程中的本末倒置。但是,在方法上,我们又需要在关系和联系中去识别一种事物的本质规定或基本属性。下面的方法,实际上就是在关系中识别旅游的本质的方法,而在思想前提上,我们是在努力探索一些相关的纯粹范畴,探索这些纯粹范畴之间的现实关系或联系。

在旅游学术研究的语境当中,目前人们最为混淆的几个范畴或概念是:旅游,商务旅游(旅行),会议旅游(旅行),探亲访友旅游(旅行),宗教旅游(旅行),休学旅游(旅行),健康旅游(旅行),等等。也正是这些范畴的恣意作乱,培育了学界在大造概念方面的胆量,也衍生出类似于“旅游医学”、“交通旅游学”、“旅游保险学”、“旅游英语”、“旅游房地产”这样的怪胎课程,并限制着旅游知识共同体的建立。

旅游与这些范畴在本质上之不同,可以用下面的模型来说明(见图3)。这一模型的基本思路,就是将困扰我们的两种现象放置在标示两个极端的连续谱上,从最纯粹的意义上叩问不同现象的本质。孔子曾说:“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之。”[6]老夫子的这段话,或许可以作为我们在研究旅游本质这一问题时所采用的思考方法的最经典依据了。

图3 旅游与各个相关范畴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从图3一下子就能看出,之所以人们经常会把旅游与其他相关范畴相混淆,是因为他们有共同之处,都具备一个类似的特性:跨越空间的旅行。但是,与这些范畴根本不同的是,如上面的定义所示,旅游,实际上是一种休闲行为,是一种个人体验。这种根本的区别,促成了对旅游进行独立研究的必要性,也是旅游具有独特意义的根本所在。图3中处于中心的“旅游”与处于各个渐变的线条端点的各个范畴,都是我们此时讨论的语境中完全纯粹的现象。从纯粹的角度理解这些现象,是科学研究的起点,这一点上面我们已经说过了。

人们之所以会混淆这些不同的现象,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纯粹的现象,而经常看到的往往是混合的现象。恰好在这一点上,让我们迷失了方向,丧失了判断力。比如,我们经常会碰到位于A点或B点上的人(其余如C、D和E点的情况可以类推),前者是那种以探亲访友为主捎带安排一点旅游的人,后者是以旅游为主捎带拜访了亲友的人。这一目的上的主次差异,本来完全可以帮助我们判断这个人的身份(尤其根据存在主义哲学的原则或标准),但在技术或操作层面上却十分难以甄别。正是由于这种技术困难,使得人们放弃了对出行者旅行目的的关注,尤其是放弃了旅游者独特出行目的的关注,而代之以一些在技术上可以操作、容易操作的标准——比如出行时间或出行距离,并以此作为旅游和旅行的技术性定义。长期应用技术性定义的结果,使学界的一些人不知不觉地变果为因,本末倒置,最终反过来用旅行或旅游的技术性定义来对抗旅行或旅游的概念性定义,造成了长久以来的理论混乱。殊不知,世界旅游组织等官方机构采取技术性定义的前提,除了上面提到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之外,还有技术操作上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的原因。但必须清楚,技术性定义本是无奈之举,是旅游或旅行的概念性定义的一种让步,一种权宜之计。对于旨在探索现象真相的科学研究而言,通过研究纯粹的现象或探索现象中符合研究目的的本质的纯粹性,并最终通过恰当的概念性定义予以界定,是构建科学研究的起点和根本。相反,如果用技术性定义来反向审读事物甚至代替应有的概念性定义,则犯了削足适履的错误。

由此可以看出,实际工作中采用的关于旅游的技术性定义,是为了判别图3中的A、B、C、D和E等人具体是否旅游者的问题。可惜的是,这种权宜之计的现实操作已经走得太远,它不仅用技术性定义主导旅游学术界在界定旅游的一些基本范畴方面的话语权,而且在选择技术操作的标准方面,竟然也舍弃了作为根本的目的性原则(即人们出行的目的),而是把空间或时间元素作为标尺(比如,欧洲用出行时间,北美用出行距离),并放松了对旅行目的的限制(只要“非赚钱”就行,而且这“非赚钱”还仅仅指通过“求职赚钱”)。

学术界对旅游本质的认识的方法——从而决定了对旅游本质的认识,导致当今旅游学术界旅游知识共同体建设方面的困难。人们已经习惯于沿着“有旅即游”的思路来进行行业管理(这还说得过去),来发展概念、展开大学专业教育(这就出问题了),来从事科学研究、得出研究命题、试图构建科学理论(这就难了),实际上也已经到了必须转变的时候了。

注释:

①图1和图2包含着笔者对旅游学科各种关系的诸多理解,将二者加以对照,可以看出这种理解的特点。

②据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提供的数据,全国高等院校所有专业的教材种类共计有15万种左右,而旅游专业的教材有1.2万种之多。这一信息恐怕未必意味着旅游专业的教材开发比其他专业更为繁荣,而是比其他专业混乱。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旅游专业当中流行的不同版本的教材当中的不同表述,可以被宽容地认定为“观点不同”,这与一些成熟学科的学术认知大相径庭。

③笔者相信,即使把实验范围扩大,包含更多种类的人员,也会得出类似的结论——但一个要点必须明确:不要包含学过当前的旅游专业知识的学生或学者!——这是现象学的精髓。

④这是笔者对以往自己所给出的旅游定义(见参考文献[4])的一个改进,同时也意味着笔者在认识相关问题方面的些微变化。

⑤在现行的旅游教科书当中,人们信誓旦旦地说些似是而非的命题的情况其实不少。比如,竟有学者称:“旅游文化可以溯源于800万年之前”,这观点着实古怪,因为人类的历史才有300万年。另有“先秦时期结婚旅游已经蔚然成风”的说法,论据是女娲与她哥哥在昆仑山上结婚的神话,也似乎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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