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陆大城市场所的社会空间结构模式研究——以西安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空间结构论文,西安论文,内陆论文,为例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本文以西安为例用行为方法研究中国城市场所的社会空间。在总结国外城市场所、空间及城市感知社会区域规律的基础上,用存在主义的观点揭示内陆大城市居民由生活行为所感知的社会空间区域类型及其结构模式。
关键词 城市 城市场所 社会空间 区位 西安 模式
1 问题的提出
国外对城市场所的社会空间结构的研究是从行为方法的感应—认知角度进行探讨的。林奇(K.Lynch)就是最早将知觉“意象”应用到城市空间研究领域的学者之一。林奇认为,每一座城市对市民来说都具有“可意象性”(image—ablity)。依据这一思路,林奇通过让市民描绘“认知地图”(cognitivemap)的方法,对美国的三座城市波士顿、泽西城和洛杉矶进行了详细调查。他得出结论:城市空间的“意象”由通道、边沿、区域、结点和地标五种元素构成(凯文·林奇,PP41—44)。从而,揭示了人们认识城市空间的基本方法与原理。加拿大学者戴维·理(David.Ley)与美国学者(D.F.Ley)等一批人文主义地理学家与社会学家已周详地对一些城市场所感知类型与结构进行了系统的探讨(D.Ley,PP132—164)(D.F.Ley,PP41—57)。核心的观点是,人们在对城市场所感知规律指向下,大脑中客观地存在有不同类型的社会空间(或感知区域或感知面),这些感知的社会空间(场所)称为存在主义区域(Existential regions)(D.Ley,PP143—145)。城市场所、空间的“存在主义”概念,不断地确定城市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空间与界线。在美国,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已列入地理学高等教育指南(America Geographical Society,1994)。本文首次系统地研究中国大城市空间、场所的感知类型及结构,从而揭示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的类型、结构与(感知)社会空间场所的模式。
2 城市场所与空间被感知的有关概念
2.1 感知形态空间、场所的方法论
对空间的感应—认知行为法是人文主义方法论中的基本法则。重视研究诸如意图、感觉和情感等心里感知因素特征(王兴中等编译,PP332—333)。该方法采取解释学(hermenutic)的观点,从经验与经历的角度重视人类体验与解释其周围环境的方式与原理,就可以充分地理解人—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当今著名的人文地理学家约翰斯顿(R.J.Johnston)认为只有对空间用不同的人文主义方法进行透视,方能深入揭示空间的社会含义、类型结构与空间关系。(R.J.Johnston,PP55—56)。当然,人文地理学中的三大方法论之一的结构主义(另一种是实证主义)方法论也对城市空间有深入的社会透视研究。以“结构马克思主义”方法为代表认为城市的人造环境象征着的社会意义、社会价值与社会空间,以此构建城市结构分析的框架(朱春奎,1993)。这种分析框架着重于追索社会成因的透视。
在众多的人文主义方法论中,存在主义流派所用的方法更加重视人类社会日常生活所感知的意义与注重城市感知系统的社会空间结构分析。
2.2 对空间的人文主义解释
人文主义学地理学者早在50年代初就提出人们的活动受他们知觉形成的地理映象的影响,并将地理环境分为现象环境和行为环境两部分(朱春奎,1992):现象环境是地域上与人类有直接联系的自然、人工产物和社会的综合体,行为环境是通过价值选择作用的知觉的环境。人类与现象环境的关系,就是对行为环境的各项因素决策的结果,所以地理学不仅要研究现象环境,而且要研究影响价值、决策的行为环境组成问题。也就是说,人们是通过行为环境中的信息与现象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王兴中,P333—355)。
人文主义的感应行为方法与不同流派对地理空间的概念并不完全是抽象的几何空间,而是根据人的意图和目标确定的非几何空间,表示一种联结城市客体和意识的意图网络或不同人群、集团分享意义和价值的地域范围(朱春奎,1992)。对城市行为空间的研究更注重行为类型空间与其在城市中的平面表现程度,如犯罪区域感知,生活压力面感知,安全区位感知等。
2.3 对场所的人文主义解释
场所即地点,意指区位,是人文主义方法论空间概念的核心内容。早期的代表观点是1976年由瑞福(E.Relph)引入“环境”研究,他所理解的“场所”是“人们感受‘在内’(inside)的程度”。应用生物学与心里学的有关研究着重对人的环境经验的揭示。人的视觉、嗅觉、触觉等统觉以及日常生活行为(如购物)经验等可归入这类“场所”的内容。1980年,舒尔茨(Norberg.Schulz)以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为基础重新阐发了“场所”概念,认为场所是一个人的存在的立足点(existential foothold),具有“定向”(orientation)和“认同”(identification)的功能。在舒尔茨看来,“定向”是疏离感、无家可归的表现,它使人“成为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他以“场所”的“空间”(space)三维性质与之对应。而“认同”则意味着归属感、居家感,“与特殊环境为友”;因而他以“场所”的“特性”(character)性质与之对应。同时,舒尔茨以“地方守护神”(genius loci),或“场所精神”(spirit of place)这个神秘的词隐喻的“场所”具有的深层的、较难知觉到的特征,如情趣(mood),气氛(atmosphere)等(朱文一,PP196—212)。
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人文主义地理学的行为方法揭示了人与其生活和经历的地点之间可以建立意义深远的心理和情感联系。由此衍生了地点感(sense of place),大地迷恋(topophilia)等人与场所相互作用原理(王兴中等,P16、P346)。从这些概念里揭示地点是人们经历的、现实世界的最重要的空间现象,现实世界的经验和意识均集中在地点之上。地点感知之组合就是空间系统。各个地点虽然是独特的,但通过人在环境范围内的循环感知,可将其有机地联合在一起。由于社会环境不断变化,地点的文化和社会的性质与内涵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地点的性质由此感知的地点特征也随时间而不断变化。总之,地点具有意义,一个地点是一个意义中心。对地点的体验可以以不同方式进行,从嗅觉等被动方式到观察、思维等主动形式。小的地点则可通过感觉即兴认识,而大的地点可由通过概念意象获得的间接经验加以认识。
2.4 城市场所的解释
城市场所具有二重意义,其一是场所的景观形态意义即场所的实体,它们构成了城市的“静态”结构空间模式。另一是场所的主观意义即对城市生活目的的意义。人们的城市生活行为在城市场所的经历(即人与城市空间相互作用的过程)感知的映象(或图式)反映了城市场所(空间)的变化及动态结构。城市场所不但对形态的工程、建筑而且对社会因素有复合意义,是具体社会的现实复合。对某一场所而言,由于关注的群体不同,可能有多种含义。因为个体对城市的映象,反映了观察者自己的爱好和着眼点。观察者和场所的关系决定了其感知的内容不同与偏见。不同人群对场所的映象可深入地揭示城市场所的社会—文化内涵,揭示社会现实与社会因素空间规律。
人文主义的城市空间分析强调城市客观环境与人的生活价值和行为的主导性。正因为如此,城市生活中的人类行为和目的赋予了城市空间的意义,不同人们行为场所构成了城市。人类城市生活的目的和行为使空间具有社会—文化意义,即把“一无所有”的空间转变为“人类经历”的空间(D.Ley,P133)。同样城市场所的意义和背景效应约束人类的价值和行为。
2.5 城市场所对居民行为的背景效应
2.5.1 城市居民感知场所的空间过程
由于城市场所是以不同人的生活目的建设起来的行为空间,城市形态所形成的景观寓意着人的主观世界内容,形态本身是主观价值的产物,每一处场所有其独特的意义。因此城市场所与其形成的空间总是以人类目的为中心的。人们对人本场所性质的了解是对其熟悉性的反映。人们感知城市场所与空间的过程模式见图1。
图1 人们感知城市场所、空间的过程模式
2.5.2 城市场所对人的影响环境
从行为目的角度分析,城市场所是以人为中心的,城市场所不但是人造客观环境的产物,更是人类(活动)环境的产物。城市是人类行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城市场所呈现的行为环境社会对人们行为有约束作用。其约束主要是两方面空间内容。
(1)行为氛围(或背景)的约束。首先表现在不同的行为环境导致不同的行为。反之,不同的行为要有自己特有的行为环境。其次,在不同行为环境中,除行为主体以外的语言、服饰等也受行为环境的影响。第三,不同经济阶层等人群有自己独有的地位圈(statusphere)行为环境(D.Ley,P139)。
(2)邻里效应的约束。邻里以空间单位的形式将人的生活行为联系起来。首先,居住院落或居住模式将人们在空间上稳固地联结起来,居住(区)模式的不同,居民的关系或友谊模式也不同。国外学者认为,社区中具有一定距离空间的居住模式,能使居民有一定“安居乐业”的邻里效应。其次,邻里效应影响人们对事物的看法,会形成处于相同生活环境下的人对事物往往具有较一致的看法。第三,场所邻里效应强弱主要与(社区内)不同场所相互作用的水平有关。社区内相互隔离,邻里效应就很弱。第四,邻里效应影响生活行为。由于邻里区不同,居民对待事物的态度就有差异,生活方式也有差异,邻里区形成了相同行为的空间场所。
城市场所的行为环境,不论是行为氛围约束还是邻里效应约束,共同导致利益群体的出现。西方国家称为“态度区域化”(Attitudes are regionalized)(D.Ley,P143)。结果使城市社会空间形成分割或隔离,其形成的社会空间基础就是场所环境。演化过程为:场所影响环境→态度区域→地方态度→社会阶层→生活方式与价值观。
3 中国内陆大城市场所的存在主义社会空间类型与结构
模式
3.1 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类型
城市场所的存在主义空间特征就是以人们经(历)验为依据来寻找城市场所的相关性质,从而认识城市空间,其核心是不同的人们据空间的价值和对社群有关的作用(或价值)来认识空间。人们以场所感知为基础认识区域,以邻里感知为尺度划分区域,将城市划分成与生活相关的多种空间类型与序列。西方城市三维空间存在主义空间类型(见图2),它们揭示了城市社会空间特征。据西方学者对一些城市存在主义感应区域的类型划分,对居民生活影响最大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区域安全性,二是区域刺激性,三是区域重要性。这三个特征在城市空间表现的模式如图3。
3.2 西安城市的存在主义区域类型
西安居民感知的存在主义区域类型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一是感知区域类型少(或称不健全);二是各类型区域覆盖空间交错太大,甚至有些空间与场所同是两类感知区域类型;三是一些类型区域的空间分布与西方城市错位。据对西安部分居民映象调查(约200份调查资料)分析,我国城市居民感知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的模式如图4。
3.3 西安城市的存在主义区域类型序列构成
3.3.1 西方国家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类型序列构成
3.3.2 西安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类型序列构成
3.4 西安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类型的空间模式
西安城市居民感知的各类存在主义区域类型(见图5),是据部分居民对西安映象图以及对城市日常生活区域感知调查画出。各类区域是以大于50%的频数决定。其中对压力带(不安全区域)的各亚类区域居民有较明显的映象。各类不安全区域序列以大于30%的频数决定区域边界走向。但是没有存在象西方国家由于危险街道与十字路口组成的封闭空间行为的“压力面”(常称其为门罗压力面—Moroestress surface),使居民不得不绕行,避开这些不安全的街角(D.Lay,PP151—153)。
西安各类存在主义区域分布的空间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城市这方面的空间结构有较大的差异(图6)。各区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安全性,二是刺激性。随着由城市中心向外,安全性与刺激性在减少。
4 结论
以人为中心对城市空间、场所的解释,说明场所不仅是形态空间,更是一种社会现象,表达某种思想,它是拥有意义的客体。场所是社会群体社会—生活实践性的反映。同样,场所不但约束其内居民的态度与行为,还规定了生活方式特征与相似交往方式。对场所感知构成了存在主义区域的基础。对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类型感知的空间规律,中外城市研究案例均已揭示:以场所为中心,随距离增大而减弱;越接近某区域,揭示其存在主义的内容就越多。
4.1 我国内陆大城市存在主义空间区域的形成有自己的特有的规律。首先它不像西方国家是在社会分化、居住分化非常强的条件下形成系统的邻里效应与社会效应下形成。其二,城市场所的多样化与空间的聚集已成序列,场所的氛围背景影响力很大。而西安的存在主义空间主要受制于西安市的经济区功能区及其区域分化的影响,场所的背景效应主要是街区与单位制部门及类型区域。这样居民感知的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类型及结构就有较大的差异。
4.2 在西安城市的存在主义区域面上,没有明显的各类型区域的亚类型分异规律,各亚类型区域还处于一种萌芽状态。
4.3 西安城市场所与居民地位的关系,已呈现社会距离与空间距离的吻合趋势,还没有像西方国家城市场所表现出的社会距离与空间距离的密切程度。
4.4 由于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的实质,是居民对空间不同适宜性的评价。西安城市存在主义区域类型,以及场所感知规律已影响到房地产价值。虽然工业化的城市西安,空间距离与可进入性是决定城市房地产价值的主要因素,但是地产价值趋势与居民感知的安全性已相吻合,即由城中心向郊区地产价值降低(西安市土地管理局,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