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践美学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美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02;B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477(2002)02-0123-05
一、实践美学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国内的美学界,曾一度是以实践美学为主导的学科领域。然而随着80年代的鼎盛时光的消隐,在经历了90年代超越实践美学及舶来的后现代主义种种理论的冲击之后,实践美学在当前的美学话语中逐渐失去了以往的优势地位。时代给出了新的问题,新的话语和语境,美学的发展已经超出旧有话语的涵盖,使得实践美学在理论形态和具体运用上,常使人有明日黄花之慨。这一点,作为一个坚持实践美学观点的学者毋庸讳言。
实践美学的前途如何?它是将作为历史的陈迹被新锐的思想所超越,还是能够汲取时代的理论成果并通过自身的调整和转型焕发出新的生机?诚然,任何一种理论都必然要经历发生、发展到成熟和衰落的过程,但是判定一种理论的现状和前景,应在把握好质变环节上的结点的前提下才能做出决断。如果对已有的理论资源缺乏系统和具体的把握,也并不十分了解这一理论自身调整的可能和最新发展的状况,就贸然做出抛弃的姿态,宣布其为过时,则是陷入了一种操着前卫话语的独断论,使自身背离了继承和发展的辩证规律,呈现为无根的高蹈状态。自50年代第一次“美学热”中李泽厚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观点为实践美学奠基,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后,实践美学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理论体系。同时,实践美学各流派又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唯物主义的共同前提下,以“美在创造中”、“美是自由的感性显现”、“美是辩证发展的和谐”以及“审美意识形态”观、“艺术化生存和审美化生存”等等观点,对实践美学进行了多方面的发展和探讨。如果不能对实践美学在这些方面成果的新发展进行研究和质疑,而仅仅抓住实践美学早期的代表人物和观点(如对于李泽厚的某些观点)展开批评和进行“超越”,则非但显不出前沿性,反而是一种观念僵化的表现了。
然而必须承认,实践美学所受到的挑战也是空前的。要使实践美学重树话语威信,完成理论的更新和转型,还有大量艰深细致的工作要做。从80年代后期至今,自刘晓波打出高扬“非理性”、“个体主体性”的旗号,到杨春实、潘知常等人对美的生命本质的张扬,后实践美学、超越实践美学、生命美学种种观念的提出,不断在哲学根基(以人的自然属性对抗社会性,非理性对抗理性)和理论主干(以审美的超越性对抗实践的功利性)两方面戕伐着实践美学这棵大树。同时来自西方的当代哲学美学思想以后现代的解构中心、颠覆权力话语、削平深度模式和反本质主义、反普遍主义的精神对作为理论体系的实践美学也产生着同样巨大的冲击力。面对这种夹击之势,实践美学在固守自己的理论底线(实践观)的同时,也积极地寻求对基本范畴的重新阐释和理论的转型,力求容纳国内外美学研究的新成果以扩弃和修补体系,并思考和寻找实践美学在当代的话语定位,以适应美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回应各方面的挑战。
二、对实践范畴的再认识
实践美学首先要做的,应该是对“实践”这一核心范畴进行再认识。
实践美学的理论根基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哲学,实践作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存在基础和出发点,具有哲学上的本体意义。考察历史上本体哲学的发展过程,其大致经历了从实体本体(包括客体本体和主体本体)到关系本体的演进,“实践”正是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社会存在”——的解答而成为哲学本体与核心范畴。因包含着对于本原问题的探寻和回答,实践论哲学无疑是一种本体论哲学。但由于长期以来国内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影响,马克思主义被简单片面地强调了其方法论和认识论方面,成为一种突出可操作性的思维范式,一种用于配合“战天斗地”的政治运动的思想武器,“实践”这一学术性语汇被不恰当地染上了一些热烈肯定的感情色彩;而对于实践论哲学的本体论意义的研究,则少有人问津。更因囿于当时的哲学发展水平,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旧唯物主义的实体本体论的理解,对“物质第一性”的过分强调,导致了对于“实践”这一历史哲学本体的形而下认识,使得构成实践这个关系本体中重要一环的人的因素严重缺席。这一环节所附带的人的自然属性、个体性和非理性等等特点也同时被忽略掉了。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性曲解,造成了今天实践美学理论体系中的诸多隐患,也为后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指摘和挑战埋下了伏笔。
同时,西方现代哲学的反本体论倾向,也会为今天实践美学确立实践本体的工作造成影响。我们必须认识到,放弃对本体的确认,一味追求零散化、平面化的做法是对西方现代哲学的一种误读式的模仿。标举边缘、解构中心的反本体论态度,是就哲学学术的总体格局而言,而每一具体哲学话语包括解构的方法本身,都是内在地以某种本体论作为立足点的。刘纲纪先生指出:“西方现代哲学一方面有一种拒斥本体论的倾向,另一方面又有一种把许多问题本体论化,从本体论来加以考察的倾向。[1](P72)”“从认识论来看,对思维的研究不可能离开对存在的研究,而对存在的研究正是本体论的问题。”“多年来,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十分重视认识论问题,甚至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认识论,但十分忽视本体论问题,甚至认为本体论问题可以取消。这种看法是不对的。”[1](P73)
在实践美学研究中标举实践本体论,目的在于突出以往研究中被忽略的人的存在问题。实践是人存在的方式,与人的本质相统一,实践应该包涵人类活动的诸多方面。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19)“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并且强调他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根本不同,在于他的唯物主义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2](P40)。马克思虽然没有对实践作出明确的定义,但是明显突出了实践的“人的感性活动”特点。从这一点出发,是正确理解实践概念的关键所在。
依照以往对实践概念的认识,它的内涵是与“物质生产实践”基本等同的。长期以来,学术界依据毛泽东的《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对实践类型的划分,把实践分成物质生产、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部分,以此来涵盖人的全部实践活动。“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3](P839)与他早年在《实践论》中提出的“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许多其它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与艺术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4](P121)的观点相比,已经把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艺术等排除在实践之外,显示出经济决定论思想的强化。但是严格看来,毛泽东所提的三种实践类型又都可以包含在物质生产实践之内。作为物质生产中的生产力要素的科学实验和在人类自身生产的基础上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分配关系的阶级斗争,都直接与物质生产相联系。以此划分为根据,学术界对实践的认识长期在物质生产范围内兜圈子。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实践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刘纲纪先生的《传统文化、哲学与美学》一书中,仍然强调实践即是指“物质生产实践”这一观点:“我要指出我所说的‘实践’一词,指的是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产实践,不是其他任何意义上的实践。在过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一词的含义被理解得十分广泛……但这样一来,实践的含义就包罗了人类的一切活动,而失去了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规定性。”[1](P186)
应该说刘纲纪先生的观点是较为中肯的,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的存在和人类活动的基础,无疑具有最重要的意义,而且一个概念被无限地泛化,大到无所不包的程度,就必然走向无规定性的虚空。但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仅仅理解为物质生产活动,就似乎陷入了另一种极端,把人类的生存形态和活动方式单一化了,把应该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合力构成的人类社会发展动因归结为一种力量,成为经济决定论,也就难以避免在美学理论上的物质功利性对审美超越性的淹没。如果说物质生产实践是唯一的实践形态,人类的精神活动话语活动都可以还原为这种方式,因而其它形态的人类活动(如精神活动和话语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意义,恐怕是很难讲得通的。刘纲纪先生曾经精辟地指出:“……‘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这个论断认为精神是物质所派生的东西,但我们知道,只有在性质相同的事物之间才可能有原声与派生的关系,性质根本不同的事物就不可能有这种关系。”[1](P133)根据这段论述我们可以推断出,人的精神性的活动是不能由物质生产活动“派生”出来的。如此,要么认为人的精神活动另有本体(二元论),要么抹杀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差别,这当然都不可行。这样看来,作为实践的唯一方式的物质生产活动也就失落了作为本体的资格。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实践,应该抓住人的感性的现实的活动这一本质来进行,把适合这一规定性的人类活动纳入实践领域。
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这些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的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5](P18~19)这段论述强调了物质生产对精神活动的基础作用,但是显然不能认为物质生产活动“产生”了精神活动,两者是交织在一起,交织在人类总体的实践活动当中的。“思想、观念、人们的交往活动”是“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也即是说“物质关系”决定精神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而并不是“物质生产”“派生”了精神活动本身。
我们认为,“人类的实践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生存而进行的处理人与自然、社会、他人之间关系的感性的、现实的活动”。因此,“实践也理应区分为三大类型,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实践。物质生产主要以物质的手段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解决人们的实际生存问题(吃、喝、住、穿、人口等);精神生产主要是以意识(精神)的手段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以解决人们的生存发展的问题(家庭、国家、道德、科学、艺术等);话语实践则是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基础上,主要以语言为手段处理人与他人的关系,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及与之相关的现实生存和生存发展的问题,也可以说话语实践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中介性实践活动。”[6]这样,就在较为完整的意义上概括了实践活动的全貌,也为从属于精神活动的艺术、审美活动找到了实践活动的依据。
然而这样又会带来一个问题:实践概念是不是已经被扩大到无所不包的程度,因此成为无视定性的虚空呢?确实,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话语实践三个类型的活动,几乎囊括了人类活动的所有形式。但是上述划分有着具体的规定,即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关系的感性的现实的活动,它包含着有意识、有目的进行活动的规定性,即马克思所说的在活动开始时,活动结果已经观念地存在着的那种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感性活动。而在此规定之外的其他活动则不在实践之列,如属于感性活动下意识的动作,无心的独白,生理性反应,病痛,无所为而为的玄想,宗教中的禅定入静等;属于理性活动的纯粹智力活动,经院神学的思辩和纯粹数论的研究(像歌德巴赫猜想)等。这些活动有的作为感性活动却不受意志的左右,或体现为意志的终止;有的在本质上属于纯粹理性活动,活动过程中没有或极少感性的参与,活动的对象不存在现实的对应物,活动本身也不处理人与实在的关系。上述活动只是从属于人的自然生理属性或指向为观念所派生的观念,因此虽然它们也需要依靠一定的现实条件和实践手段来实现,但其活动本身和结果不能同时满足现实性和感性两个条件,或不能体现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特征,因而本质上似乎不应归入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实践与非实践活动,还存在着人类社会与动物界的两分,即人类的生活活动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的区分,二者的区别是众所周知的,毋庸赘述。
三、实践不必然指向美的肯定价值
实践美学把人的实践活动作为审美活动发生的根源,认为正是通过人的实践,通过“自然的人化”和“人的人化”过程创造了属人的世界和人内在的审美心理结构,这两个方面构成了美和美感的基础。
实践是社会的人的活动,即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人的类活动,是人类的存在方式,然而强调实践的社会性,并不意味着抹杀个体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5](P13)而每个人又在社会实践中,在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7](P82)并继承着由此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等精神因素。人虽然不能自由选择他们的生产力,也不能选择其社会形式,却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有个性的个人,可以通过能动的实践活动不断超越当下的境遇,达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自由与个性的全面发展。因而人并不是被动地处在海德格尔所描绘的“被抛”状态,而是通过实践,达到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达到所谓“此在”与“共在”的统一。这是存在主义理论所无法指出的道路,也是以科学的方法对于作为个体的人的深刻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在实践哲学中不是彼此吞没,而是不可或缺地并存、内在地统一着的。
在澄明了实践的应有之义后,我们应回到实践美学,去考察实践与审美活动的关系。把带有物质功利性的实践活动等同于具有精神性和超功利性的审美活动,是实践美学受到后实践美学指责最多的方面之一。对此,刘纲纪先生提出:“从马克思主义本身来看,从来只认为实践活动是美与艺术产生的根本、源泉,并没有认为实践活动即是审美活动。毫无疑问,实践活动不是审美活动,但审美活动却又是从非审美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出来的。”[8]说实践活动是审美活动的根源,当然不错,但是“实践活动不是审美活动”的说法却值得商榷。在重新规定了实践活动的内涵之后,即把属于人类精神生产的审美、艺术等观念形态的活动纳入实践领域之后,我们已可以初步地解决这个疑问了。
进一步说,实践活动中的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其它类型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作为审美活动的前提,由于遵循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原则,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无疑又可以同时成为审美活动。那么怎么看待功利性与超功利性的矛盾呢?笔者认为,这里存在着一个表述上的误区,就是把活动的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进行了对比,把活动的同一性与性质、层次的同一性进行了混淆。如果换一种说法,意义也许更清楚。比如:人可以与外在世界自由地建立不同类型的关系,对同一对象,既可以建立物质生产关系,又可以建立审美关系,这些不同的关系都是在实践中达成的,其活动构成了实践活动的不同方面。
美的根源最终可以追溯到物质生产实践,但是这一根源是基本的,必要的,而不是充分的,有些美和美感可以在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直接产生,另一些则需要其它形式的实践在物质生产实践所建立的基础上发挥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实践可以分为本原的实践(物质生产)和依附性的实践(精神生产、话语活动)。
由于早期对实践这一哲学范畴进行了过多价值方面的判断,兼之“美”这一语汇在汉语中的感情色彩,使得在对实践与美的关系的认识上呈现为单向度,只讲肯定价值,不讲否定价值;只讲美,不讲丑。然而不可忽略的是,在实践过程中也诞生了丑的因素。由于对实践概念的认定搀杂了太多的情感判断,实践概念被赋予了较多的正面肯定的情感色彩。实际上实践作为人的活动,在情感判断上应该是中性的,既有体现着人的目的性与规律性相统一特点的实践,也有不体现上述统一的实践;既有体现着积极意义并产生出美的实践,也有体现消极意义,遮蔽美和产生丑的实践。实践仅具有“善”的意向性和可能性,不具有“善”的确定意义。因此也不必然与“美”的价值认定相联系,不必然指向肯定性价值。
由于人的实践具有历史的局限性,实践的结果有时会在审美活动中呈现出负价值。一方面,实践的成果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物化形态,除了满足人的功利需要之外,还能成为观照的对象,把人的精神性活动引向更高的需要层次,使人获得更高的满足;另一方面,与实践相伴的异化过程产生了人的生存焦虑。异化与实践的过程相伴,产生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疏离和对抗的状态。环境恶化、资源短缺也都是实践中产生的不良后果。此时,除了重新认识实践的正确方向,匡正实践过程中的偏差之外,还应发挥审美作为异化的解毒剂的作用。审美在这里仍然是一种实践,却不再围绕着物质生产展开,而是更多地脱离“人化”的环境,以自然化的心灵回归自然的怀抱。逃离空气污浊的都市,避开喧嚣嘈杂的人群,欣赏自然,让心灵享受片刻的安宁,恬静的休憩,越来越多地成为现代人的梦想。过去对实践的理解中过多地关注了创造,却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关注了自然的人化,忽略了人的自然化。有学者指出:“实践实际上是一个双向对象化的过程,也就是说,它既包含着主体对象化为客体的活动过程,也包含着客体对象化为主体的活动过程。”[9](P152)这一点,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这也为实践美学提供了新的思考和深层次的认识。
四、结束语
实践美学在当代的新发展,是以回答新问题和迎接新思想的挑战为鹄的的。这绝不仅仅是从理论体系生存和发展的要求出发,而更主要的是从实践美学的自身发展潜力与阐释可能性出发的,直到今天这个工作还做得远远不够。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使得实践美学拥有着强大的时代适应性,使得理论体系的基点不是从思辩和概念出发,而是从现实的实践出发,实践美学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同步,与人类思想、尤其是美学思想的演进息息相关。通过权力话语把一种理论定于一尊,是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但这并非实践美学本身的过错,那个时代也已经成为历史。实践美学所具有的巨大的历史感和逻辑力量,正可与应着时代召唤而生的角度多样、方法各异的种种美学新理论,形成多元共存、优势互补的态势,共同构成一个理性与感性、微观与宏观、社会与个体、历史与当下、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并存而相互促进的美学研究空间。
收稿日期:200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