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各级政府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有所增强,但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该文分析了违法占地的原因,并提出了破解当前执法难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非法占地;原因:对策;建议
近年来,各级政府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有所增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监管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了根本性好转。但在基层执法过程中,仍然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要从根本上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索。如何走出违法占地怪圈,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
当前,各级政府想尽一切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很多项目未批先建,形成违法占地。每个大项目占地面积都较大,若不重视其违法行为,势必会在卫片执法检查中被查出,一旦查出,政府便会被问责,还有可能会造成“区域限批”,更加制约经济发展。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制止难度大。一方面,肩负着保护土地的职责,发现违法行为就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查处到位;另一方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义务为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若查处违法行为,与全市经济大发展的节奏不合拍。因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于想查不敢查、想查不能查的尴尬境地。由于制度失灵,许多项目未批先建,先上车后买票,形成违法占地。国土部门还要为项目用地指标奔波,为征地资金犯愁,被枷锁牢牢套住。如何走出违法占地怪圈,确保卫片执法安全,是当前国土工作的头等大事,必须下决心彻底改变非法占地面广量大的严峻局面。
二、形成非法占地的原因
1.政府的政绩观、发展观、利益观造成非法占地。作为政府,首先将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指标,而耕地保护等其他指标则相对次要,大多数领导人认为只要在任期内经济发展上去了就行。另一方面,现行的干部使用机制也致使部分领导人只关注搞形象工程、权利运动,而忽视了部门职能,很多领导直接或间接干预执法,造成非法占地层出不穷。
2.道路建设及公益性事业需求形成违法占地。随着公共利益需求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城市车流量日益增大,原有道路与现行需要不相适应,道路拓宽、改造成为必然。其次,在园区建设中,为了尽早形成园区框架,园区也会先行动工建设园区道路。再次,一些村镇为了满足群众日益丰富的文化、卫生需要,建造文体广场、卫生室等。这些道路用地及公益性事业均是因公共利益需求而建,群众需求强烈,查处起来难度非常大,而且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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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行指标分配方式诱发非法占地。目前,我们的指标分配方式不与征地费用挂钩,主要为计划供给,重点面向大项目。许多项目错误地以为有了指标就可以先行开工建设。而很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百姓建房也非常急需用地指标,这势必造成了指标分配上的不公平。他们在无法获得指标而又急需建设的情况下,便会铤而走险违法建设。对这一部分,查处难度较大。
4.项目用地报批慢致使非法占地。用地材料报批慢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没有好项目,资金到位慢;二是NA制尚未建立。目前,常常因一个项目落实不到位,致使批次报批土地所需的资料组织不起来,影响整个批次报批;也有部门之间协调不力,使组织报件的时间延长。而从项目材料上报、动工至供地到位,这段时间执法监管难度大。
三、破解当前执法难的对策及建议
1.实行政府统一征地。政府在财政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规划,提前规划好项目区,统一征地,即提前将规划区域的地块征为国有,一旦项目有用地意向,可立即组织招拍挂供地,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解决项目急、难安置的问题,而且易形成工业用地竞争机制,体现出土地级差效益,从根本上减少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此为走出违法占地怪圈的上上策。
2.加强与政府的提前沟通协调力度。提前与政府对接,了解政府规划意向,提前做好规划等调整工作。同时,积极引导不占或少占基本农田和耕地,努力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3.把好指标分配关键环节。实行用地指标无偿使用与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方式,在用地指标分配上与大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挂钩,同时兼顾镇域经济发展,助推中小型企业及民营经济,切实关注民生,使小项目、公益事业得到发展。在指标分配时,考虑让大项目用实力说话,凭资金办事,只要将征地款打到指定账户,用地指标根据其需要供应。对投资过亿元或十亿元,面积大于50亩的项目可将指标作为奖励,无偿供给,但项目单位须将征地费用前置,提前做好“四保证一落实”,保证手续顺利报批。对节余指标,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指标库,实行有偿供给,即谁急需谁购买,可以解决急需用地却分不到指标的中小企业等单位的难题,刺激小项目发展,推进镇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进程。此为走出违法占地怪圈的上策。
4.加快用地报批。将批次报批应具备的条件逐一梳理,确定为5A或6A,建立大项目库,凡达到NA标准的及时抽绑为一个批次,解决目前因个别项目材料不齐一个批次无法报批的问题。只有及时报批,才能防止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减少基层执法压力。
同时,要通过建立土地动态巡查网格、完善执法监察网络、明确执法信息员或协管员、加强巡查力量、增加巡查频次等一系列措施,推进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和查处力度,发现违法行为,能当场拆的坚决拆,不能拆的组织联合集中执法拆除,达到拆除一处,震慑一方的作用。
论文作者:刘兵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6月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6
标签:项目论文; 指标论文; 政府论文; 违法行为论文; 土地论文; 国土资源论文; 怪圈论文; 《低碳地产》2016年6月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