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理论的研究理路与“中国局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路论文,中国论文,理论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区”是当今中国社会人们十分关心并且经常提及的一个概念。社区作为在某种基础上形成互动关系和认同意识的人群或共同体,引发了国内外理论研究者的浓厚兴趣,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但研究者对社区的本质形态、概念内涵及社区理论的学科寓意与“中国局限”没有一致认识,以至于出现了诸多研究误区,因此有人将研究者与社区的关系比喻为“盲人”与“象”。在这个意义上说,对社区理论的学科寓意与“中国局限”进行分析实有必要。
社区理论的西方寓意及其发展脉络
社区理论发端于西方。一般认为,“社区”这一概念最初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1887年在其著作《社区与社会》中提出来的,指那些具有某种文化共性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亲密的社会利益共同体。在20世纪30年代初,我国学者费孝通等人将其转译为“社区”。
在西方的社会学研究中常见有两种社区定义,即“一种关系类型”和“一种地域社会”。这两种定义代表着西方学界研究社区的不同理论脉络。
把社区作为“一种关系类型”来源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的论述。在书中滕尼斯提出与社会相对应的社区这一概念,是为了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滕尼斯在该书中指出,社区和社会是人类群体生活的两种结合类型。前者主要是在建立于自然基础之上的家庭、宗族等群体里实现的,除此之外,它也可能在历史形成的、小的联合体以及思想的联合体里实现,从而,社区就有三种基本类型:血缘、地缘和精神。可见,社区是建立在其组成人员之本能、习惯以及与精神有关的共同记忆之上的。与此相反,社会则是一种目的联合体,它的基础是个人以及个人的思想和自由选择意志,社会不是建立在自然的基础之上的,它是次生的。①
自滕尼斯提出这一研究路径以来,关于社区的命运便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实践上,英国较早开展了社区发展计划。二战以后,在联合国的倡导下,社区发展计划在许多国家实施,并由乡村扩展到城市。学术上,对社区居民归属感、成员共同情感或邻里关系的研究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理论:社区失落论、社区继存论和社区解放论。②
社区失落论的代表人物是齐美尔和沃思。1903年,齐美尔发表了题为《城市与精神生活》的论文,指出农村与城市给予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农村生活节奏和感官刺激都比较稳定和平缓,城市则是一种强刺激环境,给居民带来过度的心理负荷。城市代表着高度理智、高效率的社会活动和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组织,而为使城市所有活动能顺利进行、社会组织能顺利运转,必须有一种共同的媒介,这就是金钱,只有金钱才是最具效率的媒介。沃思认为,城市众多的人口必然会出现大量的潜在差别,特别是文化上的差异性和职业上的专业化明显扩大,由于这些原因促进了“社会裂化”的过程,城市人通常是作为高度分化的角色相遇的,他们之间的接触多是肤浅的、短暂的、支离破碎的、非人格的,城市人是以次级关系而不是初级关系为特征的;大量人口本身还必然造成分散与混乱。人口密度使人们易产生厌烦的心理,促使人们丧失了对他人“较有人情味的方面”的感受能力,变得麻木不仁甚至冷漠无情;高密度还使得居民在身体方面接近,同时又扩大了彼此的社会距离;密度过高还会引起反社会行为的增加,因为越是拥挤的地方,越容易造成摩擦与冲突。异质性的后果是容易带来人际冲突增加,人与人之间猜疑多于信任,彼此不再是互助互赖,更多的是猜忌与利用,是金钱计算的关系。
社区继存论的代表人物是刘易斯和甘斯。刘易斯在其1952年发表的《未崩溃的城市化》一文中指出,墨西哥村民移居到墨西哥市后,生活方式并无显著的变化,人际关系也无解体的情况,社会合作与人情味仍然相当强;大城市的多人口、高密度和异质性,对这些村民的影响很小。后来,他进一步提出,许多居住于大城市的人,仍保留着自己小圈子内的活动,在这些圈子内,人与人之间仍保留着亲密与互助互信的关系;圈外的陌生人似乎与他们毫无关系,对他们的生活、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以及精神心理并无多少影响。1962年,甘斯出版了后来成为城市社区研究名著的《城市村民》,在该书中,他描述了波士顿西区意大利移民的生活,指出当地人际关系和社区生活状态与刘易斯的观察十分相像。因此,他认为,沃思提出的城市生活方式并非起源于众多人口、高密度和异质性,而是起源于其他原因。
社区解放论的代表人物是费舍尔、韦尔曼和雷顿。1975年,费舍尔发表了《城市性的亚文化理论》一文,在文中他提出,任何人在社会中生活,都需要他人的帮助和关心,这种人际关系中的相互依赖性若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个人心理上的孤独与疏离感。1977年,费舍尔出版了《社会网络与场所:城市环境中的社会关系》一书,在书中他阐述了社会网络在城市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指出居住在非邻近地域的居民,通过特定关系(如共同兴趣或爱好、共同价值观等)组成群体,从而形成自己的社会网络。在费舍尔的影响下,韦尔曼和雷顿于1979年发表《社会网络,邻里关系和社区》一文,他们总结了以往城市社会学家社区研究的主要特点,指出直到20世纪70年代,社区生活和人际关系的研究一直局限在同一地域的邻里关系之间,邻里之间因物理或空间上的接近而形成的群体关系纽带成为社区讨论的唯一基础。这种研究视角将会导致社会学忽视人们其他重要的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领域,而社区的概念也会缠绕在对场所和居住的强调之中。
把社区作为“一种地域社会”进行研究来源于美国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对一些印第安人部落所作的详细的调查③,成熟于芝加哥大学的罗伯特·帕克和他的同事们的努力。但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麦基文出版了他的《社会》一书,标志着“社区区域”论时代的开始。在这部社区社会学的早期著作中,麦基文进一步发展了滕尼斯的观点,但是他的两分法是在社区和社团之间进行的,他指出:“说到社区,我意指任何共同生活的区域:村庄、城镇或地区、国家、甚至更广大的区域。”④显然,麦基文当时已把地域的概念包含在社区之中。帕克和其同事厄尼司特·伯吉斯、路易斯·沃斯、罗德里克·麦克肯兹、弗里德里克·斯兰舍尔、尼尔斯·安德森、保罗·克莱西、克里夫·肖和沃尔特·里克力斯等在芝加哥城市化过程的新古典研究中逐渐形成社区理论。其代表作有如路易斯·沃斯的《城市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1938)、安德森的《流浪者》(1923)、斯兰舍尔的《帮派》(1927)、左布夫的《黄金海岸和贫民区》(1929)、沃斯的《贫民区》(1928)、肖的《一个越轨少年的自述》(1930)以及克莱西的《出租汽车舞厅》(1930)等。
由于研究者的取向不同,其所强调的重点也不一致。滕尼斯之后的西方社会虽然历经两次世界战争,但仍处于高速发展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生活方式逐步调整并日益完善起来。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居于微不足道的地位,大批人口从乡村转移到城市,都市成为大众社会的新载体,社区理论研究的旨趣也随之投射到了城市。显然无论是滕尼斯的社区还是芝加哥学派的社区都是以西方世界变动了的事实为基础进行归纳和抽象的,因此,当我们把诸如此类的概念或者分析框架移植到中国的时候,需要充分注意到中西之间的差别。
社区理论的中国寓意及其发展历程
在20世纪30年代,“社区”及社区研究在吴文藻先生和费孝通先生的倡导和实践下进入中国。如前所述,社区研究始于西方。作为引进者,中国的社区理论充分体现着西方学界的影响力,但又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中国,虽然最早的社区研究可以追溯到葛学溥在广东凤凰村的家族调查,其研究成果《凤凰村》也于1925年发表。不过,由于作者只是一个“业余人类学家”,所以在学术界引起的反响并不大。到20世纪30年代前后,留学欧美的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杨懋春等先后发表以单个的中国村庄资料为基础的社区研究作品。一时间,社区研究蔚然成风,影响之大,波及海内外,被马林诺斯基誉为“社会学中国学派”。
吴文藻在把东西方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许多学派进行比较之后,借鉴以马林诺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为代表的英国功能主义学派的理论和方法,创立了中国社区研究的理论方法体系。吴文藻在接纳了布朗对社会的系统论和整体论的看法后,把这种以功能论方法为核心进行综合研究的实地调查方法,归纳命名为“现代社区实地研究”⑤。为了推广普及社区研究,吴文藻先后在《北平晨报》的《社会研究》副刊、《社会学刊》和天津《益世报》的《社会研究》副刊上,撰文阐述社区研究的意义与功能、发展趋势,介绍中国社区研究的计划。由此,社区研究为中国社会学开辟了新的发展方向。吴文藻认为功能学派之观点与他所提出的社区研究主张相一致,因为功能学派重视理论的应用,主张运用实地考察的方法,以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的材料进行比较研究,并用其研究成果和方法帮助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他在1935-1936年发表了一系列介绍社区研究的文章,有《现代社区研究的意义与功能》(1935)、《西方社区研究的近今趋势》(1936)、《中国社区研究计划的商榷》(1936)等,还派出学生到不同类型的社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如徐雍舜在北平郊县、林耀华在福州义序、黄华在定县、李有义在山西徐沟县、黄迪在清河等地各自开展调查研究。可以说,吴文藻倡导的中国社区研究在20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社会学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在他的影响下,当时大批爱国的社会学工作者纷纷到乡村、工厂、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有不少成果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费孝通的社区研究贡献主要体现为其社会学本土化的思想,无论其早期作品《花篮瑶社会组织》、《江村经济》,还是中期的成熟之作《乡土中国》及《生育制度》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中国社会学的一系列反思文章,其中心都在于构建社会学的中国化。他以1936年进行的江村调查和1939年进行的禄村调查为开端,对中国社区、社会变迁展开全面调查研究,开拓了一条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东方的关于社区的富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研究道路。⑥其《江村经济》更是堪称“人类学实地研究和理论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因为它是开创社会学调查这一领域实践的第一部成功之作。而《乡土中国》一书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了中国基层社会的形态。费孝通在该书中对社区研究做了理论的概括。他说:“以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作为研究对象,这对象并不能是概然性的,必须是具体的社区。因为联系着各个社会制度的是人们的生活,人们的生活有时空的坐标,这就是社区。每一个社区有它一套社会结构,各制度配合的方式。因之,现代社会学的一个趋势就是社区研究,也称社区分析。”⑦他认为,社区分析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一定的时空坐标中描画出一地方人民所赖以生活的社会结构;第二步则是在此基础上做比较研究,比较不同的社会结构,发现与每个社会结构相配合的原则。
随着社区研究的展开,各地社区研究成果随之产出。如李景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1933)、林耀华《义序宗族的研究》(1935)、费孝通《花篮瑶社会组织》(1936)等,这些成果对社区研究有着重要的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形成了“燕京社区研究派”。一时间,农村社区研究空前活跃,学术成果常见诸于书报端,不仅拓展了我国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和范围,而且丰富了社会学中国化的研究成果。
在经历了约30年的沉寂之后,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重建了社会学这门学科,社区研究也得以恢复。20世纪80年代,由费孝通指导的“江苏小城镇研究”课题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带动了社区研究在中国的再次兴盛。在这期间的研究中,费孝通一方面强调社会学的意识形态性,强调社会学研究的指导原则,“我则主张社会学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世界上存有不同国家和不同制度,社会科学所反映的实际是有界限的,中国的社会学具有中国的特色”⑧;另一方面他大力推进“小城镇研究”,在总结地域传统文化特色和现实调查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苏南农村社队工业问题》、《谈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大问题》、《小城镇再探索》和《小城镇新开拓》等报告、论文和论著。同时他还就区域经济发展做了许多独特的思考。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社区研究不仅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重视,而且成为中国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20年来,中国出版了一大批有关社区研究的著述,如方明、王颖的《观察社会的视角——社区新论》(1991),丁元竹的《社区研究的理论与方法》(1995年),徐中振、卢汉龙等主编的《社区发展与现代文明:上海城市社区发展研究报告》(1996),黎熙元、何肇发主编的《现代社区概论》(1998),侯玉兰等的《城市社区发展国际比较研究》(1998),唐忠新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概论》(2000),雷洁琼主编的《转型中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2001),徐永祥的《社区发展论》(2001),叶南客的《都市社会的微观再造:中外城市社区比较新论》(2003),韩子荣、连玉明主编的《中国社区发展模式》(2005),陈福平、黎熙元的《当代社区的两种空间:地域与社会网络》(2008)等。这些著述,绝大多数侧重于探讨社区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也有的着力于探寻社区理论的系统化、体系化之路。
另外,改革开放以来,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逐渐兴起,直接带动了社区研究热。有关“社区”概念的探讨日益丰富⑨,社区研究发展脉络逐渐由社区类型、社区服务形态与方式、运行机制,转变为社区结构、社区组织与有计划变迁,由单纯研究社区转为从社会环境、国家、市场与社区互动关系的角度,从社区工作者与社区居民关系的角度研究社区。特别是进入21世纪后,十年来社区研究的理论视野已日渐宽宏,其理论成果也日渐丰厚。社区研究已经成为一个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学术领域。其中,政治学和社会学成为社区研究的主要学科,从政治学的角度进行社区研究主要是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相关理论,从社区的权力结构来分析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讨论如何进行社区管理体制的创新以实现善治的理想目标,进而通过构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公民社会的成长和社区自治空间的扩展;而社会学的角度侧重于运用社会结构和社区组织的视角,从社区内部居民之间和利益群体之间关系的分化与整合来分析如何促进社区意识和社区归属感的形成,探讨社区情感在现代社会的表现形态和实现途径。虽然两者分析的理论框架和研究视角有所区别,但是两者之间的融合已开始成为趋势。
必须指出的是,我国现阶段的社区研究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学术成果大多为以实证调查为基础的客观描述和实际操作研究,深层次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模式创新较为少见,新的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并在国内外富有影响、享有盛誉的学术流派则更为少见,同时,也缺乏带有预测性、系统性和规律性的超前研究大项目。而且社区研究遭遇的如何化解宏观和微观的对立及如何在两者之间展开自由沟通的困境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社区理论运用的“中国局限”
通过对中西关于社区研究的梳理,可以发现社区的含义和研究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了变化,但“社区”理论却仍存在诸多歧义。对于社区概念的具体界定,有的学者比较强调社区的地域特征,认为社区是地域性的社会群体,是以一定的地域作为其存在的根据;有的学者则比较注重社区成员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认为社区是由有着共同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的人所组成的共同体;也有的学者认为在现代信息社会,由于交通、通讯工具的发展,已经不存在社区的边界限制了等等。归纳起来,我国多数社会学者一般更赞同地域主义的观点,强调社区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社会,认为社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主体,按照一定的制度组织起来的,有着一定的地域界限和认同感的人类生活共同体。
特别之处是,中国社会明显呈现出与西方社会不同的“个人—家庭—社会”的三维思维模式⑩,这种思维模式注重群体关系的和谐、群体目标的统一和群体利益的维护。特别是忠孝一体的泛家族主义决定了中国传统的社会道德和价值取向,如“在家者孝于亲”、“在朝者忠于君”等。于社区研究的影响而言,这种思维模式一方面引导了中国社会学社区研究学以致用、爱国爱群的学科风格;而另一方面则导致了具体社区研究中的笼统性和模糊性,具体体现为研究理论的机械性、调查内容的肤浅性、研究目的的功利性、研究方法的单调性。
所谓理论的机械性是指中国社区研究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其基本思维方式仍存在食“洋”不化、食“古”不化、食“土”不化等现象;在理论话语上,简单地引进、推介、复制或亦步亦趋地模仿;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的关系上,理论研究相对薄弱,理论研究与经验实证研究往往呈现相互游离状态;在学术独立性问题上,对于理论与实践、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仍表现出某种深度迷思。
所谓调查内容的肤浅性是指学者们的调查研究往往只是就事论事,对社会行为发生的宏观结构条件揭示得不够多,更没有进一步去理解产生该现象的文化意义的根源。如陶孟和的《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和李景汉的《北平郊外之乡村家庭》(1929)、《定县社会概况调查》(1933),只是把农村社会与经济状况客观地反映了出来,虽然达到了描述社会的目的,但离解释和说明社会还有相当的差距。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区研究虽然取得众多的研究成果,但精髓之作却不多。
所谓研究目的的功利性是指中国的社区调查研究不是以规范方法的验证或建构某种理论为指向,而更多的是为了解决实际的社会问题,将目标指向了社会的改造和服务。就具体的某一项社区研究而言,能够对一个社区生活的各方面进行详尽解剖,但分析其内在关系的研究较少;带有较浓厚的社会人类学色彩的研究屈指可数;进行长期追踪研究的项目很少,大量研究是一次性的;对不同社区进行比较分析的项目较少,多是争相研究热门课题,而且随着“热点”的转移而转移,造成研究水平普遍低度化和重复研究。
所谓研究方法的单调性是指在社区研究中虽然绝大多数学者采用的是实地调查的方式,并使用了西方流行的调查表格,采取了个案调查、普遍调查、随机抽样、特殊选样、间隔选样等方法,也引进了现代统计学技术。但由于不太成熟的社会学学科意识和种种条件的限制,这种调查方法造成了“用死的表格来说明活的事实”的后果。如1994年费孝通先生也坦言自己研究的最大缺点是“只见社区不见人”,“过于满足研究社会的生态而忽略了社会的心态”。
这些不足构成了社区理论运用中“中国局限”的主要内容,正视这些问题并努力提升中国社区理论研究的学科意识和使命感既是中国社会学本土化过程中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中国社区理论研究者的神圣任务。
注释:
①于海:《三个角度看社区》,《社区》2001年第2期。
②具体参见夏建中《现代西方城市社区研究的主要理论与方法》,《燕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
③这方面学界曾有一系列的争论,详见舒萍《摩尔根是社区研究的开创者》,《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
④R.M.Maclver.Community:A Sociological Study.Macmillan,1924.
⑤宣朝庆、王处辉:《从社区研究看社会学的中国风格》,《河北学刊》2006年第1期。
⑥赵定东:《试论费孝通的社会学本土化思想架构》,《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⑦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2004年版,“后记”部分。
⑧费孝通:《费孝通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6页。
⑨具体参见朱婧《“社区”解读》,《社科纵横》2005年第5期;蒋振华、胡鸿保《社区概念发展的历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徐琦《社区的概念与理论起源》,《运城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沈关宝《社区研究的地位与领地》,《社会》2001年第3期等文的论述。
⑩田毅鹏、刘杰:《中西社会结构之“异”与社会工作的本土化》,《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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