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域行政垄断视角的中国市场一体化进程影响机制分析_贸易壁垒论文

中国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影响机制分析———基于地区性行政垄断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区性论文,中国市场论文,视角论文,进程论文,机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国内市场一体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一体化的市场中,地区之间按照比较优势进行分工,从事专业化生产,进而促使市场范围扩大,并在收益递增的作用下自我加强(Krugman,1991),但这些一般机制在我国现实经济中运行的并不顺利。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以分权为特征的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当地经济的积极性和热情,另一方面也使地方政府获得了分割区域市场,保护本地经济的激励,这种分割市场的行为成为一种逆市场力量,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持续的危害。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制造业产品出口需求萎缩,提高国内有效需求的方法之一便是加快国内市场的一体化进程。

国内外学者从理论或实证的角度对影响中国国内市场一体化的因素进行了研究,以期发现深层次的原因,进而揭示阻碍国内市场一体化的根本原因及相关因素产生的影响。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将近年关于阻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因素的研究结论归纳为四个角度,即分权角度、晋升博弈的角度、区域分工的角度和赶超战略的角度。从分权角度出发进行研究的主要文献包括沈立人、戴园晨(1990)、Young(2000)、臧跃茹(2000)、银温泉、才婉茹(2001)、Li(2003)。这一视角的主要观点是:地方分权强化了地方利益和地方观念,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设置行政藩篱,最终导致区域市场的分割。周黎安(2004)从晋升博弈角度对区域市场分割的形成进行了探讨,他认为以GDP增长为基础的晋升激励将会引发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从而导致了地方保护及市场分割,使区域整合程度在全国范围内出现较大差异。从区域分工角度进行研究的学者主要有陆铭等(2006)、皮建材(2008)。前者认为落后地区为了能够提高自身在未来分配分工收益谈判中的地位,往往选择暂时不加入分工体系,于是采取分割区域市场的发展战略;而后者发现区域市场一体化的正外部效应会促使发达地区推进市场一体化。林毅夫、刘培林(2004)认为改革以来中国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很大程度上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在分权式改革下的逻辑延伸。与此同时,学者们考察了其他相关因素对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产生的影响。白重恩(2004)、平新乔(2004)、Poncet(2005)、陆铭等(2006,2008,2009)借助各种计量方法验证了地方保护主义对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阻碍作用。陆铭等(2006,2009)还考察了经济开放程度、地区技术差异、地区间的距离以及国内市场化水平对国内市场一体化程度影响。梁琦等(2012)基于融入异质性企业理论的经济地理分析框架,发现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合意政策能够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

本文的研究即是在国内市场分割的背景下展开的。本文认为市场机制的自我完善以及市场力量的成长能够产生一种促进国内市场一体化的作用力,但是在市场分割力量的制约下,这种驱动力的整合作用将被严重破坏。分割力量的存在,将会增加区际贸易的交易成本,阻碍地区间的分工协作、贸易发展和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是影响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分割力量的大小及变化,研究我国产品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的内在影响机制。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尝试以产品市场为例,将中国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影响机制模型化、系统化,同时考察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对区域市场一体化程度的影响作用。

二、基本模型及相关分析

(一)模型的基本假设

地方政府的行政垄断行为割断了市场需求和供给的有机联系,使国内市场出现分割态势,因此区域经济也被称为“诸侯”经济。本文将借鉴Brand& Spencer(1985)的模型及Bagwell & Staiger(2000)的三国局部均衡框架,研究地方政府在区际贸易中的最优行为选择,及其选择对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影响。为方便分析,假定一个国家(以中国为例)由A、B两地区组成,两地分别生产两种不同类型的产品1和产品2①,每个地区同时生产且消费这两种产品。其中,产品1所属行业是完全竞争②(perfect competition)行业,每个企业在两地市场上没有垄断力量,是价格接受者;产品2所属行业是不完全竞争的,生产企业具有一定的垄断势力。产品1和产品2相互独立,没有任何的竞争性或相关性,本文将以两种产品为线索分别分析两种产品市场一体化进程中,分割力量的形成机制、影响因素及其变化发展对辖区利益的影响。

该模型中,中央政府可以控制的变量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如果地方政府在区际贸易中的行为与中央政府促进国内市场一体化的政策相悖,地方政府会面临一定的成本,这种行为一旦被中央政府甄别,地方政府将会受到一定惩罚。中央政府的政策力度越大,该成本越高,以E表示该成本。

我们以t表示地方政府在区际贸易中的行为,t>0意味着地方政府受地区利益的驱动,为保护本地产品免受竞争,促使本地企业维持较高的获利水平,在区际贸易中人为设置流入壁垒,该政府行为增加了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成本,降低了外地企业的竞争优势,是阻碍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原因;t<0表明地方政府基于本地经济发展的考虑,鼓励外地产品流入,如此将有利于国内市场的一体化进程;t=0时,地方政府将不干预区际贸易,产品跨区域流动时没有额外的成本或收益。此外,该产品在两地市场流动时,发生的单位运输成本为c(c>0)。

(二)产品1市场的影响机制分析

1.相关假设

2.模型推导与基本分析

由于B地企业在生产该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其产品进入A地市场时,将带给本地企业一定的冲击,为减少外地企业对本地在生产上具有比较劣势的部门所形成的竞争压力,地方政府将通过各种措施保护本地企业。通常,地方政府对本地企业保护形式有两种(臧跃茹,2000):一是提高本地企业的生产率及竞争力;二是通过政府的行政垄断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保护本地企业。一般而言,地方政府选择第二种保护手段。这是由于经济转型期内,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放权让利”行为所造成的“软化”的制度约束环境中,利用中央政府预留的制度创新空间,选择辖区内最优而非社会最优的行为更易于实现其自身利益,这种行为选择虽然具有一定的投机性,但短期内对促进当地生产总值的提高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具有明显的效果,而且易于实施。此外,在中国上下级政府间委托一代理的行政体制下,中央政府难以对地方政府的投机行为进行有效地甄别,并加以监督和约束。综上所言,与提高本地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力相比,地方政府采取设置壁垒限制外地竞争性产品进入等措施所需成本较少。基于收益与成本的比较,地方政府作为辖区的管理主体,将会选择地方贸易保护的方式保护本地利益。本文以表示A地政府在区际贸易中对单位产品设置的壁垒④,该壁垒增加了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成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统一市场建设”课题组(2004)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现有状态下,多数企业外地市场的销售价格比本地市场要高,这和外地销售成本增加有关。

此时,我们可以计算A地区政府对于产品1的目标函数最大化行为下的均衡。经济转型期,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依然取决于三方面的利益要求:第一,辖区内企业发展和利益最大化要求;第二,辖区内居民的利益最大化要求;第三,地方政府自身经济利益的实现,地方政府的目标即是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些要求,综合上述利益要求,A地政府的目标函数包括四部分:本地消费者获得的消费者剩余、辖区内产品1生产企业的利润、政府在区际贸易中设置壁垒获得的收益⑥及设置贸易壁垒引致的成本E=et,e表示贸易壁垒引致的边际成本,该变量是外生变量。建立A地政府目标函数如下:

当两地区对产品的供给、需求函数一定时,A地政府设置的贸易壁垒有最优解。该最优解及相应的市场分割力量与地方政府设置贸易壁垒的成本及贸易产生的运输成本有关。在运输成本c固定的前提下,中央政府促进地区间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力度越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机制越完善,地方政府设置的贸易壁垒也越小,区域市场的一体化程度越高。

3.相关结论

结论1:在e<(1-2c)/4的条件下,地方政府设置贸易壁垒的收益高于其成本,对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地区而言,地方政府选择的区际贸易政策即是采取各种措施设置制度性壁垒,阻碍或限制外地产品的流入,最大化自身的目标函数,以期在同级地方政府的竞争中获胜。

结论2:e≥(1-2c)/4意味着中央政府促进国内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力度较大,或者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惩罚机制更为高效。如果地方政府采取的贸易措施与中央政府的政策相悖,地方政府将承担较高的风险和成本。换言之,为避免被中央政府责罚,影响本地官员地晋升,地方政府可能改变其在区际贸易中的行为选择,以期与中央政府的政策保持一致。此时,趋向于零,甚至小于零,区域市场的整合速度得以加快,国内市场一体化程度大大提高。

结论3:地方政府设置的最优壁垒与运输成本成反比。也就是说,运输成本越高,区际贸易中产生的交易成本越高,“天然”的贸易壁垒使地方政府限制外地产品流入的动机降低。产品的区域市场整合速度始终与运输成本成反比,可以说,便利的交通运输网络和发达的信息通讯服务能够降低产品的单位运输成本,进而推动国内产品市场的一体化进程。

本节通过设定具体的函数形式,验证了产品1地区间市场的制度性壁垒对两地福利水平的影响,这是由该地区利用贸易保护所带来的收益和成本的比较决定的。在追求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激励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约束、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机制以及本地居民、企业的利益皆对该成本收益比较产生重要影响。但由于中央政府监督机制相对落后,与地方政府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仍有可能采取地方保护、分割地区间市场的行为,尤其是那些生产不具比较优势的地区(如模型中的A地区)。Fishman和Khanna(1998)在其研究中证明,由于不发达地区的产品市场不够完善,缺乏原材料的供应以及产品的销售渠道,因此集团企业会倾向于选择建立内部产品市场。该地区的政府为在同级政府的竞争中不处于落后地位,保护本地利益不受侵害,往往借助贸易保护政策分割区域市场,根据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设置一个“最优”壁垒。但是该投机行为将直接导致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如模型中的B地区)企业利润下降。地方政府的这种行政垄断行为导致地区比较优势效益无法发挥,严重影响区域经济分工、合作机制的形成,阻碍了市场范围的扩展,使市场竞争无法在统一市场上充分展开,不利于产业技术升级及相关正外部效应的溢出。事实上,在经济转型期内,地方政府为了保持本地税源的稳定,实现辖区利益最大化,当有些企业不具有竞争优势,无法与外地企业抗衡时,地方政府往往借助行政垄断行为予以帮助,这种方式往往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背道而驰,是一种阻碍市场一体化的逆市场力量。而且,地方政府对本地市场的控制力越强,本地企业越容易依靠政府力量获得和维持市场优势。

(三)产品2市场的影响机制分析

1.相关假设

对于A地企业来说,其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结果是:

式(14a)是A地企业在A地市场的反应函数

B地企业在该市场上的反应函数为:

根据式(16)两地企业的反应函数,得到其在B地市场上的供给量:

2.模型推导与基本分析

根据上述结果,我们可以分析一下A地政府的贸易政策选择,即在区际贸易中设置最优的壁垒以实现目标函数最大化。A地政府的目标函数包括消费产品2的消费者剩余、A地企业在两地市场获得的利润、设置贸易壁垒所获收益及支付的成本E四部分。求解能使政府目标函数最大化的最优贸易壁垒:

参照前面对A地政府的分析,B地政府选择的最优壁垒:

上式表明产品2的国内市场一体化程度与产品潜在需求、运输成本成反比,与两地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两地政府实施贸易保护的成本成正比。

三、结论

中国国内市场一体化进程缓慢,甚至在一定时期出现了分割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同级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导致的。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以当地经济绩效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晋升激励下,往往做出辖区或自身利益最优而非全社会最优的投机选择。地方政府的这种行为具体表现在区际贸易中即是采取种种保护措施,限制或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以保证本地企业免受外来竞争,保持较高的获利能力。

本文以产品市场为例,借助数理模型描述了地方政府在区域贸易中的行为选择,采用区际贸易中的交易成本表征区域市场的分割力量。可以说,地方政府在区域贸易中的保护行为及产品运输成本是阻碍国内市场一体化的主要原因。

在两类结构不同的市场中,产品1所属行业是完全竞争行业,产品2所属行业则是不完全竞争的。在产品1市场中,对于生产上不具竞争优势的地区而言,如果中央政府难以对地方政府的投机行为有效甄别并予以惩罚,地方政府将有较强的动机采取贸易保护行为,该行为能够提高本地福利水平,降低生产效率较高的企业所属地的福利。在产品2市场中,当地方政府设置贸易壁垒阻碍外地产品进入的成本小于其收益时,地方政府将选择最优的贸易壁垒以最大化自身的目标函数。在该制度性壁垒及运输成本的作用下,阻碍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因素与产品2在两地市场的潜在需求、运输成本成正比,与两地企业生产的边际成本、两地政府实施贸易保护的成本呈反向变动关系。

注释:

①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统一市场建设”课题组(2004)的调研结果发现,不同地区的地方保护程度不同,对区域市场一体化产生的阻力也不尽相同,经济比较发达和发展速度比较快的省份,市场一体化程度通常较高。地方政府采取保护措施的动机受行业特点影响,对不同产品市场施以不同的保护力度。比如,对一些高利润、高税率的行业;前后关联度大,能提供较多就业岗位的产业;或区域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的产业保护力度较大,该类产品的市场一体化程度往往较低。因此,为保证本文的研究与现实情况更为吻合,在对一般产品市场进行分析时,将根据产品所属行业的不同特点,分为两种情形进行研究。

②A、B两地区皆有多个生产产品1的小厂商,生产相同产品,是各自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③A的生产成本不能太高,使得A地政府无论采用何种保护政策都不能阻止B地企业生产的产品进入。

④由于B地企业在生产产品1上具有比较优势,A地产品无法进入B地市场,两个地区的贸易流向是单向的,B地政府将不干预两地间的贸易,该政府所追求的辖区利益与本地居民、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

⑥某些地区对进入本地的外地产品加收各种附加费用,或在产品运输线路上设置关卡,对外地车辆征收一定费用,这部分收入能够直接给地方政府带来收益;有些地区采取的贸易壁垒措施,并不能直接给当地政府带来收入,比如工商、质检等方面的歧视或组织外地产品进入的其他非正式的无形限制等等,但这些措施增加了外地产品的进入成本,间接提高了本地产品的竞争力,也可以视作本地政府的一种收益。

⑦标准产品是指价格为1,作为一个基准的产品,其他产品价格以其为标准来确定的产品。

⑧其中上标表示产品类型,下标表示地区。

⑨其中上标表示各地企业,下标表示地区市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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