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的古代意义与徽东汉学思想的形成_史记论文

《九经古义》与惠栋汉学思想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学论文,思想论文,九经古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K2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39-8041(2016)03-0128-10

       对清学史上的吴派大师惠栋,近代以来已进行了诸多讨论,成果堪称丰硕。①惠栋精研诂训、笃守汉学的方法与思想,长期成为学界研讨惠氏学术的中心议题,不过这种“汉学”意识的具体形成过程,却很少有人道及。作为惠栋代表作之一的《九经古义》,往往被用来讨论惠氏汉学的特质,然而该书既然为考稽群经“古义”之作,那么这种尊崇“古义”的观念究竟从何而来?《九经古义》的撰写过程是否与这种观念的形成有关?有关这一问题,前贤论述较少涉及,②因而本文据《九经古义》稿本,呈现该书的撰写过程大略,并进而探寻惠氏汉学思想的形成过程,以期有益于惠氏经学的深入研究。

       一、《九经古义》的历次更名

       《九经古义》代表了惠栋研治群经的成就。所谓“九经”,即《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公羊》《穀梁》《论语》。该书稿本现藏上海图书馆,计九卷,每经各一卷。③

       稿本首页题“九经古义”与“易、书、诗”,次页题“九经古义”与“三礼、公穀、论语”。根据笔迹判断,应为惠栋手泽。“九经古义”下皆有小字注明“先子手稿”,因惠栋长子惠嘉学早逝,次子惠嘉绪(后改名惠承绪)曾参与《九经古义》的刊刻校役,故“先子手稿”四字或为后者所书。稿本之中,前四卷原分别题《周易考》《尚书考》《毛诗考》《论语考》,④后五卷皆题《识小编》。邓志峰教授已经注意并指出,稿本各卷篇名皆有勾抹。前四卷的“某某经考”下方或右侧有“九经会最卷某”字样。后五卷的“识小编”经勾抹后,或下题“改九经会最”,或于右侧题“九经会最卷某”。由此可知,《九经会最》一名在《识小编》之后。另外,各卷改题篇名中的“会最”二字,或被勾抹,或被保留,其右侧皆另题“古义”二字,知《九经古义》一名又在《九经会最》之后。⑤

       由诸篇各题“九经会最卷某”,可知稿本九卷即成型于《九经会最》完成之时。⑥今本《九经古义》中,卷四、卷七、卷十二称引《易古义》,卷五称引《易考》,卷二、卷六、卷七、卷十四称引《尚书考》,卷二、卷十称引《诗考》,卷十三称引《礼记古义》,⑦检稿本中原分别作《易考》《尚书考》《诗考》《礼记考》。知《九经会最》成型之时,各卷即称“某某经考”。又各卷首条考释之前,另书“某某经古义”,知书名改题《九经古义》后,各卷亦改称“某某经古义”。

       不仅书名、篇名有更定,卷次也有更改。《论语考》先题“九经会最卷四”,后将“会最”改为“古义”,下又书“此卷当附三传后”七字,则可知书名改题《九经会最》之时,全书卷次尚为《周易》《尚书》《毛诗》《论语》《周礼》《仪礼》《礼记》《公羊》《穀梁》。及至改题《九经古义》,方将《论语古义》移至末卷。

       学界此前多以《九经会最》与《九经古义》为二书,今据稿本可明其非是。惠栋著作如《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后汉书补注》中凡称引《九经会最》者,皆指后来更名为《九经古义》之书,并非《九经古义》之外别有《九经会最》存焉。

       根据上述书名更改的过程,则可进一步推定《九经古义》的定名时间。惠栋所著《后汉书补注》共二十四卷,今可考见其书卷十三、十五、十七尚称引《九经会最》,至卷十八则称引《九经古义》(检其内容,为《毛诗古义》中语)。⑧则书名改《九经古义》,必在撰写《后汉书补注》卷十八之时。据漆永祥先生言,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嘉庆九年李氏德裕堂刊本《后汉书补注》二十四卷,曾经薛寿校录,依薛寿所录可知,惠书原稿《范氏后汉书训纂》(后改题《后汉书补注》)共十二本,“自始至列传第二订为第一本,列传第三至十五订为第二本……六十六至七十二为第八本……”⑨今检《后汉书补注》卷十八内容,正为《儒林列传》第六十九、《文苑列传》第七十,则该卷在原稿第八本无疑。惠氏在原稿第七本末题“壬戌二月艮受丙撰毕”,第八本末题“壬戌三月巽受辛撰毕”,⑩则可知第八本内容撰写于乾隆七年壬戌(1742)二三月间。而其中已称引《九经古义》,则《九经古义》的定名很有可能就在此时。

       可以作为参证的是,与《九经会最》更名《九经古义》相似,《后汉书补注》书名乃是从《范氏后汉书训纂》更改而来。(11)“训纂”二字常为惠氏取以冠己著,如《山海经训纂》《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等。详味其义,与《九经会最》中的“会最”一词相去不远,皆不过是材料的综会,思想倾向未必十分鲜明。及至《范氏后汉书训纂》成书后,惠栋更其名为《后汉书补注》,其指向便十分明显,乃是针对范氏《后汉书》及注文的疏漏与错谬。(12)根据书名的转换,已可知惠氏用心大端。《范氏后汉书训纂》始撰于雍正九年,历十一年而完成,成书之年正是乾隆七年。(13)这一时间与上述推定的《九经古义》定名时间相合,恐非偶然。很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在长期经史研究的推动下,惠栋尊崇“古义”的思想渐趋成型,故而才郑重将自己的经史著作相继改名。联系《后汉书补注》中对《九经会最》与《九经古义》的称引变化,倘说《九经古义》最有可能的定名时间是乾隆七年,当与事实相去不远。而《九经古义述首》中明言该书书名为《九经古义》,则亦当成于乾隆七年或稍后。(14)

       二、从“识小”到“会最”:《九经古义》增补过程管窥

       在《九经古义》稿本中,《周礼》《仪礼》《礼记》《公羊》《穀梁》诸篇初名《识小编》,当是惠氏取《论语》“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之义而得。(15)由此篇名可推知,惠书最初仅是治经所得的零言积累,与日后成型的汉学思想之间,尚有较大距离。《识小编》中不乏饾饤考证的内容,其中尤能体现惠氏“识小”的最初样貌者,有如下数处:

       《礼运》:“孔子曰:‘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注云:“志谓识,古文。”(16)

       《丧服大记》:“君大夫鬊爪实于绿中。”注云:“绿当为角,声之误也。角中,谓棺内四隅也。”(17)

       《表记》:“仁者,人也。”注云:“人也,谓施以人恩也。《春秋传》曰:‘执未有言舍之者,此其言舍之何?人也。’”《正义》云:“施人以恩,谓意相爱偶人也。引《春秋传》者,成十六年《公羊传》文。《传》称欲人爱此行父,故特言舍之。引之者,证人是人偶相存爱之义也。”(18)此三条中前二条为原有条目,第三条系增补内容,皆直录原注疏,未有片语考释。钮树玉在校读《九经古义》时,曾援引顾广圻之说,以为此数条中考订“古义”之文遗脱。(19)王欣夫先生则以为“实则于此诸条,只摘出备考,而抄时不详,径自并入此未毕之说”。(20)今据稿本证之,顾氏判断显误,王先生之言甚确。由此也可知,惠书最初的撰作实为材料抄撮,其后方参以他书进行考订。因而,包含自谦意味的“识小”之名,从惠栋最初的治经方法而论,也未尝不是据实之言。

       “会最”一词,常为惠氏取以作书名,如《周礼会最》《汉事会最》《汉事会最人物志》《诸史会最》等。(21)“会最”一词的解释,可在《九经古义》中觅得。《礼记古义》云:

       《乐记》:“竹声滥,滥以立会,会以聚众。”注云:“滥之意,犹擥聚也,会犹聚也。聚或为最。”古“最”“聚”通用。《管子·禁藏篇》曰:“冬收五藏,最万物。”注:“最,聚也。”《史记·殷本纪》云:“大最乐戏于沙丘。”徐广曰:“最,一作聚。”又《周本纪》有“周聚”,徐广曰:“一作最。最亦古之聚字。”(注:《公羊》隐元年《传》云:“会犹最也。”何休云:“最之为言聚,若今聚民为投最。”)(22)由此可知,会最即会聚,由散殊而渐至综会之意。《九经古义》手稿中,每页眉端、行间、地脚处,多有增补,且惠栋在序言中明言“日有省也,月有得也,岁有记也”,(23)则惠氏将《识小编》改题《九经会最》,必是取上述之意。

       从《识小编》到《九经会最》的具体增补过程,尤需留意。笔者详细校对《四库》本《周易古义》《尚书古义》《毛诗古义》与稿本异同,此三部分的增订条目得以考见。见表1。

      

       由表1可知,《九经古义》中的大部分条目皆系惠氏增改而成,未经增改的原有条目不足今本半数。为呈现该书增改的具体内容,以及惠氏通过“会最”材料而进行辨字审音的具体方法,以下详举数例而明之。

       据稿本可知,惠书有借增补内容而论定古字相通者。如《周易考》原有一条作:

       《豫·彖》曰“四时不忒”,京房“忒”作“貣”。《尚书·洪范》家“衍忒”,《史记》引作“貣”。疑古字通。(标着重号者为惠栋删除内容,下皆同)惠氏初作此条文字时,对于“忒”“貣”相通,未有定见。其后增补为:

       《豫·彖》曰“四时不忒”,京房“忒”作“貣”。《尚书·洪范》曰“衍忒”,《史记》引作“貣”。《管子》曰“如四时之不貣,如星辰之不变”,皆古“忒”字。《月令》云“无或差贷”,“贷”即“忒”也。《吕览》正作“忒”。“贷”当为“貣”字之误。(24)(标下划线者为惠栋增补内容,下皆同)惠氏考寻《管子》与《吕氏春秋》中的例证,确信“忒”“貣”二字相通,并以之推定《月令》中的误字。惠氏勾抹“疑古字通”四字,足可见此一增补过程使其由疑至确。

       又如《尚书考》中原有一条作:

       “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蔡邕《石经》曰:“今尔惠朕曷祗动万民以迁。”栋案:“震”与“振”同。《虞书》“震惊朕师”,《史记》作“振”。又“祗”“振”每相乱。《无逸》云“治民祗具”,《史记》又作“振惧”,或古字通用,未详。惠氏起初以“祗”“振”二字多相乱,又疑二者可通用,意见未定。其后此条增订为:

       “尔谓朕曷震动万民以迁。”蔡邕《石经》曰:“今尔惠朕曷祗动万民以迁。”栋案:“震”与“振”同。《虞书》“震惊朕师”,《史记》作“振”。又“祗”“振”每通用。《皋陶谟》云“日严祗敬六德”,《无逸》云“治民祗具”,《史记》皆作“振”。(注:《内则》云“祗见孺子”,郑元云:“祗,敬也。或作‘振’。”)(25)惠氏因考稽《皋陶谟》与《史记》的异同,又参酌郑注《内则》语,确定“祗”“振”二字相通。经此增补后,疑虑因之明朗,惠氏于是改“相乱”为“通用”,删去“未详”。

       惠氏又借增补内容,渐明一字的今古文之异。如《尚书考》原有一条作:

       “鸟兽孳尾。”《史记》作“字微”。“字”与“孳”通,“微”与“尾”通。《说文》曰:“字者,言孳乳而侵多。”《战国策》有尾生高,高诱以为鲁人,即《论语》之微生高也。《庄子》或作“尾”,或作“微”。《说文》曰:“尾,微也。”惠氏起初唯以“字”与“孳”通,“微”与“尾”通。其后则有新见:

       “鸟兽孳尾。”《史记》作“字微”。“字”与“孳”通,“微”与“尾”通。《说文》曰:“字者,言孳乳而侵多。”《战国策》有尾生高,高诱以为鲁人,即《论语》之微生高也。《庄子》或作“尾”,或作“微”。《说文》曰:“尾,微也。”《汗简》云:古文《尚书》“字”作“孳”。是“孳”为古文“字”也。《释文》云:“孳,音字。”案:“字”本有“孳”音。《士冠礼》字辞云“昭告尔字”,读为“滋”,与“宜”“之”协。《释名》曰:“尾,微也,承脊之末稍。微,杀也。”《古今人表》有尾生高、尾生畮,师古曰:即微生高、微生亩也。(26)惠氏通过增补《释名》《汉书》及颜师古注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论证“微”与“尾”通。而最可注意者,乃在于惠氏由《汗简》而知“孳”为古文,“字”为今文,又据《经典释文》证其古音相通,从而论定此字的今古文之异。增补的过程促进了惠氏“辨字审音”,由此例可以概见。此外,《尚书考》中又有一条原作:

       “共工方鸠僝功。”《说文》引《虞书》曰“旁逑(注:又作救)僝(注:又作孱)功”云:逑,敛聚也。与《孔传》同。疑古文“鸠”字作“逑”耳。许慎、马融皆云:“僝,具也。”孔氏训为“见”,《史记》又训为“布”。案:僝,徐邈音撰,许、马说是,孔训非也。《尚书》中如“方鸠僝功”“方施象刑”“方告无辜”,汉儒皆引作“旁”(注:见《白虎通》《论衡》等书)。《孔传》于“方鸠”“方割”,皆训为方,方是读如字。栋谓:“方”当依字读为“旁”。(注:《立政》云:“方行天下。”亦读为“旁”。《传》云:“方,四方。”非也。)惠氏将其增补为:

       “共工方鸠僝功。”《说文》引《虞书》曰“旁逑(注:又作救)僝(注:又作孱)功”云:逑,敛聚也。与《孔传》同。疑古文“鸠”字作“逑”耳。许慎、马融皆云:“僝,具也。”孔氏训为“见”,《史记》又训为“布”。案:僝,徐邈音撰,许、马说是,孔训非也。《尚书》中如“方鸠僝功”“方施象刑”“方告无辜”,汉儒皆引作“旁”(注:见《白虎通》《论衡》等书),而“方命”之字仍作“方”,读为放。《孔传》于“方鸠”“方割”,皆训为方,方是读如字。栋谓:“方”当依字读为“旁”。郑注《士丧礼》云:“今文‘旁’为‘方’。”是“旁”为古文“方”也。薛宣古文“方”字皆作“匚”。(注:《立政》云:“方行天下。”亦读为“旁”。《传》云:“方,四方。”非也。)(27)因增补考订,惠氏从郑玄《仪礼注》中知“今文‘旁’为‘方’”,故论定“方”为“旁”字的今文。并观上述二例,可知正是在博稽群书、会最旧注的过程中,经典的古训条理渐得清晰,今古文文字的区分亦渐趋明畅。

       惠书的增补,不仅可论定文字相通与今古文之异,即如文字古音,亦可借补充例证而审定。如《毛诗考》有一条原作:

       《板诗》云:“天之方难,无然宪宪。”《传》云:“宪宪,犹欣欣也。”栋案:“欣”当音“轩”,古“宪“”献”二字皆有“轩”音。《乐记》曰:“《武》坐,致右宪左。”郑注云:“宪,读为轩。”刘熙《孟子注》(注:《文选注》引)曰:“献犹轩。轩,在物上之称也。”由“当”字可知惠氏并未确信己说。经增补后,该条改定为:

       《板诗》云:“天之方难,无然宪宪。”《传》云:“宪宪,犹欣欣也。”栋案:“欣”读为“轩”,古“宪”“献”二字皆有“轩”音。《乐记》曰:“《武》坐,致右宪左。”郑注云:“宪,读为轩。”刘熙《孟子注》(注:《文选注》引)曰:“献犹轩。轩,在物上之称也。”《左传》“掀公出于淖”,徐邈云:“掀,许言反。”是古音“欣”与“轩”同。郑注《内则》云:“轩,读为宪。”二字又反复相训。(注:吴时姚信用《昕天论》云:“昕,读为轩。”见《月令正义》。《说文》“昕,读若希”,与此异。)(28)惠氏依徐邈、姚信之言,佐证“欣”“轩”音同之说;又据郑注而考定“轩”“宪”二字反复相训。此时确信己见,因而特改“当音”为“读为”。

       《九经古义》全书过半内容的增补改订,多与上述例证相类似,通过以上的讨论,惠书的增订过程可见一斑。由此可知,惠栋将《识小编》更名为《九经会最》,不仅是就增加考释的条目而言,即使是在同一条目中,也因博考群书、会最古注而使得群经文字的古义古音逐渐明朗。经增补后,惠书最初的散殊面貌逐渐褪去,古义古音的考求方法日渐成熟,今古文的文字异同多得以考见,汉儒经说的内在条理已呼之欲出。此一增补过程,为惠氏总结出“经之义存乎训,识字审音乃知其义”,提供最为翔实的材料,(29)同时也为其笃守汉儒训诂,最终形成汉学思想,奠定最为坚固的学术基石。

       三、从惠栋对唐儒、清儒的态度转变看汉学思想的形成

       晚明以降,学者对汉儒的推尊渐成趋势,然而若论明确以“汉学”治经并取得丰硕成就者,则实始于惠栋。惠栋的《九经古义》《禘说》《明堂大道录》《周易述》等著,皆是力申汉义之作,为后世学人开示了研治汉学的重要法门。钱大昕所说“今士大夫多尊崇汉学,实出先生(指惠栋)绪论”,(30)从学术史的角度视之,诚非虚誉。而近来台湾学者张素卿从“典范转移”的角度,指出“惠栋致力于以‘汉学’解经的治学门径,确立它为一种经学的解释典范”,(31)也可谓相当准确地把握到了惠栋的特殊地位与意义。

       如前所述,惠栋的这种汉学思想有其逐渐形成的具体过程。单就《九经古义》而论,惠栋通过博稽群书、详参古注而进行的大量增改,无疑就是催生汉学思想的动力之一。此外,惠栋在初撰该书时,对唐儒《正义》之学尚持信奉态度,对清初诸儒的解经意见也稍有简择,只是在后来的修订过程中才对唐儒和清儒的意见严加删汰。这一重要的转变过程,虽然不为近来学界所强调,然而恰是这一点,可以透露出惠氏思想的成熟与转型。

       惠栋在对《九经古义》屡加增补的同时,多有删削。检惠氏稿本,有删除先前误见数处,如《周易考》原有一条作: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栋案:自此至“贞固足以干事”,鲁穆姜引之,在孔子前。梁武帝曰:《文言》是文王所制。理或然也。(32)此条在稿本中已为惠栋删去,不见今本《九经古义》。删去之因,可在惠氏晚年著作《周易述》中觅得,惠栋云:

       《文言》一篇,皆夫子所释《乾》《坤》二卦卦爻辞之义,故云卦爻辞也。梁武帝曰:《文言》是文王所制。案:“元者善之长也”一节,鲁穆姜引之,在孔子前,故以为文王所制。然则初九以下,著答问而称“子曰”,岂亦文王所制耶?是知《文言》者,指卦爻辞也。以卦爻辞为文王制,故谓之《文言》。孔子为之传,故谓之《文言传》,乃十翼之一也。(33)起初惠栋以梁武帝之说不为无见,其后觉察初九以下有称“子曰”者,则《文言》并非文王所作可知。依惠氏看来,《文言》乃指《乾》《坤》二卦卦爻辞,为文王所作,《文言传》方为孔子对此二卦卦爻辞的解释。梁武帝笼统而言《文言》乃文王所制,为惠氏所不取。

       在此类被删除的条目中,尤以下例最当关注。《尚书考》卷末原有一条,被惠氏全部勾抹,稿本该页眉端有惠栋识语云:“读书未造至极,为孔颖达所惑。”今迻录该条如下:

       东莱张霸所撰百两篇,其略见于《律历志》。郑康成注《尚书》亦用其说。《论衡》载百两篇云:“伊尹死,大雾三日。”(增补:《律历志》载《伊训》之“诞资有牧方明”。)今汲郡古文亦有是事。又《律历志》载《武成》篇云:“(增补: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旁生霸,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案:其文皆见《周书·世俘》篇中。又《嗣征》“厥篚元黄,昭我周王”,《伊训》“载孚在亳”,与《孟子》所引略同。盖霸荟萃周秦诸书而为之者。(34)由此条可知,惠氏曾经认为,上述文字中的《胤征》《伊训》经文,系张霸荟萃诸书而成,而《汉书·律历志》中所引《武成》,也可能是张霸参合《逸周书》所伪造。因而以惠氏之见,郑玄注《尚书》时引及《胤征》《伊训》上述经文,又以《武成》为逸书,亡于建武之际,这些都可证明郑玄注《尚书》亦用张霸百两篇。然而惠氏此解,实源于孔颖达误说。孔颖达因信从东晋晚出《尚书》二十五篇古文,故以郑玄所述二十四篇(即十六篇,内《九共》有九篇)为张霸之徒所伪造。(35)惠氏沿袭此说,可知作《尚书考》时,尚尊信唐儒《正义》之学,未对晚出古文《尚书》多加怀疑,同时对郑玄的“真古文”自然也无从发阐。

       因而,惠氏对唐儒《正义》之学渐生怀疑的转变历程,便值得重视。《古文尚书考》卷上云:

       孔冲远以孔氏十六篇为张霸伪书。其说之可疑者有四焉。……《律历志》载《伊训》篇曰:“惟元年十有一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武成》篇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霸(注:古文‘魄’‘霸’通),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毕命》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云云。案:其文与梅氏所载略同,后人斥之为张霸伪书者也。愚考王充《论衡》曰:“霸造百二篇,成帝出秘《尚书》以校考之,无一字相应者。”夫霸书不与百篇相应,何后出古文独与之同?其疑四也。(36)惠氏因参证《汉书·儒林传》《别录》,以及刘歆、郑玄、王充所引逸《书》,俱可证张霸百两篇与孔氏十六篇有别,故而怀疑孔颖达所说。惠氏复考《汉书·律历志》中所录,与东晋晚出古文相近,而张霸百两篇在汉成帝时已被证明与中秘本无一字相同,那么张霸之书必非孔氏逸书可知。惠氏又言:

       案霸所撰,有百两篇,无伪造二十四篇之说。二十四篇之文(注:《九共》同卷,实十六篇),刘歆、班固皆以为孔安国所得逸书,非张霸书也。自东晋二十五篇之文出,于是始以二十四篇为伪书。信所疑而疑所信,此后儒者所以不能无辨也。(37)上述二段引文皆作于雍正十二年(1734)夏秋间,(38)则此时惠氏已知孔颖达之非。因此,勾抹《尚书考》末条文字,并特意记下“读书未造至极,为孔颖达所惑”,皆当在此时或稍后。由此可以明白,惠氏对唐儒《正义》之学的态度明显经历了大幅度转变,即先由尊信,继而怀疑,终至不为其所惑。(39)

       与这一问题相关的,还有今本《九经古义》卷三《尚书古义》首条。该条云:

       郑康成《书赞》云:“孔子撰《书》,乃尊而命之曰《尚书》。尚者,上也,盖言若天书然。”《尚书纬·璇玑钤》云:“因而谓之书,加尚以尊之。”《墨子·明鬼篇》云:“《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则“尚”字为孔子所加信矣。孔颖达为伪孔氏作《正义》,诎郑氏之说,以为伏生传《书》始加“尚”字,其说非也。(40)此条为惠氏增补文字。惠氏认为“尚”字为孔子所加,固然不必为定论,然而文中已明言“伪孔氏”,则可知惠氏考定晚出古文《尚书》为伪后,复对《尚书古义》稍加修订。(41)此条黜孔扶郑,正可见惠氏思想由尊信唐儒向崇奉汉儒的转变历程。

       惠氏对唐儒《正义》之学,由怀疑而舍弃,这是清学由唐返汉的重要转关。钱谦益曾说:“六经之学,渊源于两汉,大备于唐、宋之初……汉不足,求之于唐,唐不足,求之于宋,唐、宋皆不足,然后求之近代,庶几圣贤之门仞可窥,儒先之钤键可得也。”(42)顾炎武也认为:“经学自有源流,自汉而六朝,而唐,而宋,必一一考究而后及于近儒之所著,然后可以知其异同离合之指。”(43)这表明,在晚明清初的学者那里,两汉以下的经说都是研治经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而,通考历代经说的《经义考》出现在清初便绝非偶然,它鲜明反映了当时学术宗尚的一般面貌。也正是在这样的对照下,我们才可以明白,顾炎武等人对汉学固然有草创之功,然而从学术进路的根本变更而言,仍然不能与力扬汉帜的惠栋相比肩。

       由此再来看惠栋对清初儒者的批评。惠栋曾讥诮顾炎武“不通《易》学”,倘若知道顾氏对王弼与程颐的《易》注皆深为服膺,倘若明白惠氏认为“汉《易》自有源流”,与前引顾氏的“经学源流”说相去甚远,那么这种讥诮自然可得索解。再如,惠栋对孙承泽、毛奇龄等清初学者极为不满,以为他们的著作“非汉非宋”,不足传世。(44)即使是尤为重视汉儒“古义”的《毛诗稽古编》,也只获得惠栋“此书好处已到七分”的评价,(45)不消说,惠栋所未许的“三分”,仍是该著对后世经说的牵缠,未能严遵汉儒“家法”。

       这种对清初前辈学人的不满,也体现在了《九经古义》的稿本中。这一点可为惠氏思想的转变历程,再次提供具体例证。如《毛诗考》中原有如下一条:

       《崧高》云“往近王舅”,《传》云:“近,己也。”《笺》云:“近,辞也。声如‘彼记之子’之‘记’。”何焯云:“近当作

。《说文》在丌部,与‘近’非一字。”栋案:《说文》云:“

者,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从辵,从丌,丌亦声,读与记同。”《玉篇》云:“

,今作记。”今《释文》、唐石经皆作“近”,此传写之误。此条所引何焯语,见《义门读书记》卷八。(46)可知惠氏初作《毛诗考》时,尚参考何焯的校订意见。此后惠氏将该条更订为:

       《崧高》云“往近王舅”,《传》云:“近,己也。”《笺》云:“近,辞也。声如‘彼记之子’之‘记’。”毛居正《六经正误》云:“近,《说文》作,从丌,从辵,丌音基,辵音 。今作

,音记,字讹作近,不敢改也。”《说文》云:“

者,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从辵,从丌,丌亦声,读与记同。”《玉篇》云:“

,今作记。”今《释文》、唐石经皆作“近”,此传写之误。(注:郑读如“彼记”之“记”者,《王风·扬之水》云“彼其之子”,《笺》云:“其或作记,或作己,读声相似。”故毛训为己,郑读为记。)(47)细察惠氏前后考订,大意本无改变,只是将所引何焯语删除,代之以毛居正,而何焯语又本无误。清初学坛上的何焯,是颇受士人瞻敬的学者,惠栋好友沈彤曾从学何氏,徐夔亦为何氏高足。(48)惠氏在《后汉书补注》中多处引及何焯之见,然而何以于《九经古义》中有意删去之?(49)

       与此相类似的,惠书又有特删朱彝尊之例。《毛诗考》中原有一条作: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传》云:“顷筐,易盈之器也。”荀卿子引此《诗》亦云:“顷筐,易满也。卷耳,易得也。然而不以贰周行。”《经典·序录》云:“孟仲子传根牟子,根牟子传赵人荀卿子,荀卿子传鲁人大毛公。”此《传》盖用其师说。近代朱君彝尊云:“《序》作于子夏,子夏授《诗》于高行子,此《丝衣序》有高子之言。又子夏授曽申,申授李克,克授孟仲子,此《维天之命注》有孟仲子之言。皆以补师说之未及,毛公因而存之不废。”是也。所引朱彝尊语,出《经义考》卷九十九。(50)惠氏起初肯定之,而更订后的文字,朱彝尊语遂不见: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传》云:“顷筐,易盈之器也。”荀卿子引此诗亦云:“顷筐,易满也。卷耳,易得也。然而不以贰周行。”《大雅·行苇》云:“敦弓既坚。”《传》云:“天子敦弓。”敦与雕,古今字。荀卿子云:“天子雕弓,诸侯彤弓。”《正义》以天子雕弓为事不经见,非也。《经典·序录》云:“孟仲子传根牟子,根牟子传赵人荀卿子,荀卿子传鲁人大毛公。”此《传》及《行苇传》盖用其师说。王伯厚云:“《毛传》以平平为辨治,又以五十矢为束,皆与《荀子》同。”(51)朱彝尊语本无误,惠氏在增补数处文字之外,特将朱彝尊语删去,此有意为之甚明。检今本《九经古义》全书,未有一处引及朱彝尊。朱、惠两家可称世交,惠栋祖父惠周惕与朱彝尊交情莫逆,惠栋在卢见曾幕中时,又曾助朱彝尊之孙朱稻孙参校《经义考》。惠栋撰写《古文尚书考》多处征引《经义考》内容,然而为何于《九经古义》中特删朱彝尊意见?

       依笔者浅见,惠氏特删何、朱二人语,与前文所述惠氏对清初诸儒的评价深相关联。何焯、朱彝尊固然是清初名儒,然而以经学研究的进路而论,仍未出晚明以来学者论学的窠臼。以何焯而论,他对经典的校订在清初影响甚大,然而涉及经义、史书、诗文等,不免琐细,有失博杂,远未能抽绎出汉儒经学的内在条理。章太炎在《清儒》中曾言:“先栋时有何焯、陈景云、沈德潜,皆尚恰通,杂治经史文辞。至栋,承其父士奇学,揖志经术……始精眇,不惑于謏闻。”(52)何焯等人,不明汉儒经学的家法条例,在学术上可称杂而未可称精。章太炎以为清学至惠栋“始精眇,不惑于謏闻”,便是指此而论。(53)

       在朱彝尊的学术著作中,《经义考》一书最负盛名。惠栋曾参与其校役,自然熟知此书。全书上起先秦,下迄清初,分门别类,通考历代诸儒说经书目。如《通说》类中《说经》三卷,摘录庄子、荀子直至顾炎武、钱谦益、陆陇其诸家说经意见。此种意见出于不同时代,不同学派,内容则涉及方方面面,虽然可称搜罗完备,然而在经学进路上仍是历代兼采,未能有根本变更。朱氏尝为孙承泽采择历代经说的《五经翼》作序,文中云:

       守一家之说,足以自信,不足以析疑,惟众说毕陈,纷纶之极而至一者始见。故反约之功,贵夫博学而详说之也。……自汉迄唐,各以意说,散而无纪,其弊至于背畔,贵有以约之。此宋儒传注所为作也。今则士守绳尺,无事博稽,至问以笺疏茫然自失,则贵有以广之。先生是书所为述也。(54)原朱氏之意,汉唐经说滋多,漫无统纪,宋儒传注正可约之;而宋以下的儒者贵约厌博,只有广博之学才可以正之,因此唯有博稽众说,方能探求“至一”。《经义考》的撰作,与此思想最有关联。因而朱氏为学固然推重汉儒,然而博采众说,广搜宋明儒意见以供参考,与惠栋“宋儒之祸,甚于秦灰”之论,相去绝远。(55)清初诸儒多主汉宋兼采,唯有惠栋尊奉汉儒,排毁宋儒不遗余力,因而钱穆先生以为至惠栋而“汉学之壁垒遂定”。(56)惠栋对何焯、朱彝尊等清初诸儒最不满处,即在于后者仍牵缠唐以下的经说,未能直探汉儒,寻求“古义”,更未能对“汉人通经有家法”有学术上的自觉。明乎此,才能理解惠栋在一部标榜“古义”的著作中特删何焯与朱彝尊之语,当是别有深意存焉。

       由以上所论,惠氏汉学思想的由微而著,大体可窥。这种思想的形成绝非一朝而至,它得益于《九经古义》诸多条目的积累,也得益于惠栋博采群书,对自己先见的勇敢怀疑,同时在修订过程中,惠氏对唐儒、清儒的解经之说进行了深刻反思。正是在这一不断增补、改订与反思过程中,惠栋才逐渐意识到汉儒经说的特殊意义。

       与惠栋交情甚深的王昶,曾写下这样一段评论:“自孔、贾奉敕作《正义》,而汉魏六朝老师宿儒专门名家之说并废;又近时吴中何氏焯、汪氏份以时文倡导学者,而经术益衰。先生(指惠栋)生数千载后,耽思旁讯,探古训不传之秘,以求圣贤之微言大义……海内人士无不重通经,通经无不知信古,而其端自先生发之,可谓豪杰之士矣。”(57)王昶表彰惠氏,特点出孔颖达与何焯等人,在一种宏大格局下,表明了惠栋学术不仅对清学而言是一重要转关,即使是对唐以降的经学而言,也是重要的转折所在。诚然如此,正是在惠栋处,真正意义上的“汉学”研究才正式揭橥,不仅清代学人的学派意识得以显露,而且经学研究的进路也终于为之一新。这种新“典范”的确立,具体指引了清代学者尤其是吴派学人致力于汉代经学的恢复与重建,使得沉霾千余年的“汉学”最终走向复兴。在清初学术的转折历程中,惠栋的学术功绩不可磨灭,只有明白此点,才能理解惠栋作为清学吴派“大师”的真正意涵。

       四、结语

       以上略述《九经古义》的历次更名与撰写过程,从该书的增补与删削,考寻惠氏汉学思想的形成轨迹。惠氏考求古义古音的方法,于增补改订过程中日渐成熟,其尊信汉儒、摒弃唐以下经说的观念也与该书的撰写息息相关。

       叙述至此,复观惠书的历次更名,则尤能体察其深意。由《识小编》改《九经会最》,乃是从零星考订渐趋材料综会;由《九经会最》更名为《九经古义》,则对“古义”的笃守尊服已端然可见。《四库》馆臣谓“古义”特指“汉儒专门训诂之学”,尤能道破惠氏真意。(58)可知《九经古义》定名之时,惠氏盖已确信汉学自有内在条理存焉。(59)也正是因此,惠氏在《九经古义述首》中倡言:

       汉人通经有家法,故有五经师。训诂之学,皆师所口授,其后乃著竹帛,所以汉经师之说,立于学官,与经并行。五经出于屋壁,多古字古言,非经师不能辨。经之义存乎训,识字审音乃知其义,是故古训不可改也,经师不可废也。(60)联系《九经古义》的撰写过程来看,此语实为惠氏经过多年积累,由考寻汉儒古注而最终结成的思想硕果。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九经古义》的定名和《述首》的撰写,未尝不可被看做惠栋汉学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惠氏晚年精研汉《易》,其《周易述》与《易汉学》深悉汉儒家法,这种尊汉学、重家法的思想,若论其渊源,都可追溯至《九经古义》一书。惠氏于清世学术而言,有承上启下之功,而《九经古义》对惠氏汉学思想的形成而言,具有极为关键的重要地位。

       注释:

       ①有关惠栋经学的研究,成果不胜枚举,除章太炎、梁启超、刘师培、钱穆、蒙文通等先生为学界所熟知的重要论述外,近年大陆的代表性论著,参见李开:《惠栋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陈居渊:《乾嘉“吴派”新论》(《社会科学战线》1995年第5期);漆永祥:《乾嘉考据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陈祖武:《乾嘉学派研究》(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刘墨:《乾嘉学术十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王应宪:《清代吴派学术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等。台湾地区的研究以张素卿《“经之义存乎训”的解释观念——惠栋经学管窥》(收入林庆彰、张寿安主编:《乾嘉学者的义理学》,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3年,第281-318页)与陈伯适:《汉易之风华再现:惠栋易学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06年)为代表。日本学界则有近藤光男《清朝考证学の研究》(东京:研文社,1987年)等。

       ②邓志峰教授在《〈九经古义》校点说明》(未刊稿)中已推测该书的形成过程,并着重指出,《九经古义》对惠栋汉学家法观念的形成当有着极为关键的地位。

       ③上海图书馆藏《九经古义》稿本九卷,原书无页码。笔者所见为该书扫描件,本文所引页码,皆据扫描件而言。

       ④《论语考》卷次有更定,详下文。

       ⑤⑥邓志峰:《〈九经古义〉校点说明》(未刊稿)。

       ⑦分别见惠栋:《九经古义》,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91册(下文所述“《九经古义》四库本”皆据此本),第378、397、404、423、430、431、452、462、471、484页。

       ⑧分别见惠栋:《后汉书补注》,《续修四库全书》第270册,第582、590、603、609页。

       ⑨⑩漆永祥:《东吴三惠著述考》,《国学研究》14,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00、401页。

       (11)李保泰《跋后汉书补注》:“稿本标名《训纂》……至缮本则定为《补注》云。”见惠栋:《后汉书补注》卷首,《续修四库全书》第270册,第513页。

       (12)王应宪:《清代吴派学术研究》,第96-99页。

       (13)惠栋《范氏后汉书训纂》原稿识语:“雍正九年,缘事查产,对簿之暇,因著此书。十一年成。”参见漆永祥:《东吴三惠著述考》,《国学研究》14,第401页。

       (14)《九经古义》稿本无《述首》,其为后来补作可知。惠栋在《述首》中提及“诸儿尚幼”。考乾隆七年(1742),惠栋长子16岁,次子14岁,三子年岁不详,四子8岁,五子3岁,与“诸儿尚幼”之说可作合。另,王欣夫先生曾于苏州文物管理委员会得见《周易古义》手稿一册,序题乙卯,为雍正十三年。倘王先生记载不误,则“古义”作篇名至迟始于此年。然而《周易》部分既已改称《古义》,则全书更名《古义》不应迟至乾隆七年。笔者未见《周易古义》单册手稿,姑识疑于此。惠栋:《九经古义述首》,据漆永祥点校:《东吴三惠诗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6年,第300页;《述首》一文,《九经古义》四库本题《九经古义原序》,第362页;惠栋诸子生年与《周易古义》手稿概况,皆可参王欣夫撰,鲍正鹄、徐鹏整理:《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甲辰稿卷3《松崖读书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17页。

       (15)邓志峰:《〈九经古义〉校点说明》(未刊稿)。

       (16)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7,第125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11此条同,第460页。

       (17)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7,第130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12此条同,唯“丧服大记”作“丧大记”,第465页。

       (18)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7,第131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12此条同,第467页。

       (19)钮树玉:《九经古义参证》,复旦大学图书馆藏钞稿本,原书无页码。

       (20)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辛壬稿卷1《九经古义参证》,第415页。

       (21)漆永祥:《东吴三惠著述考》,《国学研究》14,第393、402、403页。

       (22)惠栋:《九经古义》四库本卷12《礼记古义》,第464页。

       (23)惠栋:《九经古义》四库本《原序》,第362页。另,《九经古义》稿本中,《周易考》《尚书考》《论语考》皆在篇名右侧另题“九经会最卷某”,《毛诗考》则因篇名右侧增补内容已多,无处可书“九经会最卷某”,不得不题于该页下方。此亦可为“会最”改名在增补内容之后提供一直观证明。

       (24)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1,第8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1此条与改后内容同,第365页。

       (25)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2,第36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3此条与改后内容同,唯“治民祗具”作“治民祗惧”,“郑元”作“郑玄”(“玄”阙末笔),第390页。

       (26)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2,第29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3此条与改后内容同,第383页。

       (27)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2,第31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3此条与改后内容同,第384页。

       (28)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3,第70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6此条与改后内容同,第420页。

       (29)惠栋:《九经古义》四库本《原序》,第362页。

       (30)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24《古文尚书考序》,《嘉定钱大昕全集》第九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68-369页。

       (31)张素卿:《“经之义存乎训”的解释观念——惠栋经学管窥》,收入林庆彰、张寿安主编:《乾嘉学者的义理学》,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3年,第281-318页,引文见第318页。

       (32)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1,第4页。

       (33)惠栋:《周易述》卷19《文言传》,郑万耕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47页。

       (34)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2,第50页。按:此段文字中“嗣征”应作“胤征”,“元黄”应作“玄黄”,惠氏因避清世宗、清圣祖讳而分别改字。

       (35)孔颖达认为,张霸之徒“伪造《尚书》凡二十四篇”,郑玄从而信之;《汉书·律历志》中所引《武成》亦是“焚书之后有人伪为之”。此皆直接导致惠栋有上述误判。孔颖达:《尚书正义》,黄怀信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9、429页。

       (36)(37)(38)惠栋:《古文尚书考》卷上,《续修四库全书》第44册,第58-59、59、67页。

       (39)惠氏尝校九经注疏,此役于惠氏摒弃唐儒《正义》之学,具有重要影响。王欣夫先生曾辑录《松崖读书记》(复旦大学图书馆藏钞稿本),今观《毛诗注疏》惠栋校本中多有惠氏驳斥孔颖达之语,如“孔颖达不能疏辄曰无文”(第3页),“既不能疏,辄曰无文,是启后人之惑也”(第5页),“孔氏之妄”(第6页),“孔氏之陋”“陋而劣”(第11页)等。惠氏又言,“宋人尽更先儒之注,以为不足信,实自唐儒启之”(第11页),“愚谓六经不亡于秦而亡于晋”(第23页)。由此亦可见惠氏对晋唐儒者的不满。王先生言惠栋校读之书多先有惠士奇评注,传录本又未可据字迹辨认,因而无从分析(参见《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甲辰稿卷3《松崖读书记》,第1320页)。不过从上引文字来看,当出于惠栋而非惠士奇。

       (40)惠栋:《九经古义》四库本卷3《尚书古义》,第382页。

       (41)今本《九经古义》有多条文字考稽东晋晚出《古文尚书》中的《大禹谟》《咸有一德》《说命》《泰誓》《武成》《周官》《君陈》诸篇。钮树玉校读《九经古义》时,于此数篇上方一一注明。王欣夫先生指出:“此书既称古义,则不应诠释晚出《书》……可知撰《古义》时,于《古文尚书》真伪之辨,尚无定论,此早岁之说也。”(《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辛壬稿卷1《九经古义参证》,第415页)今据稿本,可知惠氏终未删除此数条,其中《武成》《君陈》二条为后来所增补。考惠栋《古文尚书考》撰写于雍正十二年之前,乾隆八年采录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进行修订,《古文尚书》之伪已得确证。则《尚书古义》必始撰于惠氏早年,及至乾隆七年后改《会最》为《古义》,并未删去考稽晚出《古文尚书》的相关文字。此可证《九经古义》未经惠氏晚岁改定。另,如前所述,《九经古义》四库本中常称引“某某经考”,据内容可知,“某某经考”即指今本“某某经古义”。各篇篇名已改而书中所引篇名仍旧,此又可证《九经古义》未经惠氏最终修订。

       (42)钱谦益:《牧斋初学集》卷79《与卓去病论经学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706页。

       (43)顾炎武:《亭林文集》卷4《与人书四》,《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2册,第669页。

       (44)惠栋:《九曜斋笔记》卷2“本朝经学”,《丛书集成续编》第92册,第514页。

       (45)钮树玉尝言:“曩谒艮庭江征君,论及陈氏《毛诗稽古编》。征君云:先师惠松厓先生言‘此书好处已到七分’。”参见钮树玉:《匪石先生文集》卷下《毛诗稽古编札记跋》,《清代诗文集汇编》第463册,第492页。

       (46)何焯:《义门读书记》卷8,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53页。

       (47)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3,第70-71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六此条与改后内容同,第420-421页。

       (48)惠栋:《沈君果堂墓志铭》:“君少方古,举止若成人,弱冠从学士何公焯游。”参见《松崖文钞》卷2,漆永祥点校:《东吴三惠诗文集》,第344页。惠栋跋徐夔《李义山诗集笺注》云:“故友长洲徐君夔,字龙友,为何丈义门高弟。”见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庚辛稿卷四《李义山诗集笺注》,第240页。

       (49)《九经古义》四库本卷7《周礼古义》亦有一条引及何焯,何焯信从宋王与之《周礼订义》之说,惠栋言其非是。第426页。

       (50)朱彝尊:《经义考新校》卷99,林庆彰等主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1871页;另见朱彝尊:《曝书亭集》卷59《诗论二》,《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16册,第455页。

       (51)惠栋:《九经古义》稿本卷3,第51-52页;《九经古义》四库本卷五此条与改后内容同,第401-402页。

       (52)章太炎:《訄书(重订本)·清儒》,《章太炎全集》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54-155页。

       (53)邓志峰教授在《〈九经古义〉校点说明》(未刊稿)中已指出此点。

       (54)朱彝尊:《曝书亭集》卷34《五经翼序》,《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16册,第291页。

       (55)需要指出的是,惠栋与朱彝尊对孙承泽的经学态度迥异,朱氏上述序文显然认同孙氏,而惠栋则云:“近代经学,北平孙退谷(原注:承泽)《五经》皆有著述,而其书不足传。……非汉非宋,皆思而不学者也。”惠栋对孙承泽经学的最大不满,即在于汉宋杂陈,而这一点正可为对朱彝尊经学的不满提供参照。《九曜斋笔记》卷2“本朝经学”条,《丛书集成续编》第92册,第514页。

       (56)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53页。

       (57)王昶:《春融堂集》卷55《惠定宇先生墓志铭》,《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58册,第543-544页。

       (58)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33《九经古义》提要,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77页。

       (59)邓志峰教授在《〈九经古义〉校点说明》(未刊稿)中已指出惠书二次更名的意义。

       (60)惠栋:《九经古义》四库本《原序》,第3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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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的古代意义与徽东汉学思想的形成_史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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