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提出及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双重性论文,少数民族论文,意义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916(2004)01-0054-05
一、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研究背景及方法
(一)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研究背景
笔者在从事少数民族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逐步发现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理论研究缺少本学科的理论命题和研究方法。长期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研究在很大程度运用普通教育学的理论,阐述少数民族教育的现象,或者是借用外国多元文化的理论来解释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实践。
一些关于少数民族教育理论的研究是普通教育学的原理以及国外多元文化教育的理论加上一些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现象、事实以及相关数据,就构成了所谓本学科的理论。这样的研究缺少本学科所独有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范畴。笔者在少数民族教育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力图摆脱简单地照搬、借用一般教育理论和外国多元文化教育理论的习惯做法,尝试提出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说所特有的理论范畴。
(二)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研究方法
任何有价值的理论命题的提出,一般说来都有进行其研究的独特方法论。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提出,得利于其研究的独特方法。
1.任何研究都是一定时空条件下的研究。为了研究的方便,往往需要抽象掉或撇开某些因素,在特定的时空条件和环境下进行研究。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研究是在撇开民族教育的国际因素,仅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空间条件下进行的。
2.本理论研究主要运用了比较法,在比较法中又主要采用横向比较法。横向比较分4个层次进行:(1)在国内各少数民族之间进行比较;(2)把国内少数民族教育作为一个整体与汉族教育和国民教育进行比较;(3)把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与在日本多元文化教育,特别是把中国朝鲜族教育与在日本、朝鲜的朝鲜族(人)教育比较;(4)把比较的对象和范围扩大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世界诸国。
3.在广泛的横向比较中,反复出现的为世界诸国所共有的,就可能是较为普遍的规律性的东西。比较的范围越是广泛,在比较中越是反复出现,就越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
4.在论述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与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的文化背景时,本人是把各少数民族文化背景作为整体来看的。至于各少数民族文化背景之间的相互影响,为了研究的方便,略而未论。实际上有些少数民族的教育不仅受到统一的大文化背景(第二文化背景)的影响,还要受到邻近的其他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影响,笔者把其他民族文化背景称之为“第三”、“第四”文化背景。既考虑到论述的方便,也由于篇幅所限,第一文化背景与第三、第四文化背景之间的相互关系暂且不谈。
5.第一文化背景(少数民族自身的文化背景)与第二文化背景的联系和影响是相互的、双向的,因本文旨在探讨少数民族教育的基本特征。所以着重论述了第二文化背景对第一文化背景的影响,而第一文化背景对第二文化背景的影响,笔者在笔墨上作了省略。
二、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主要内容
(一)对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概念及双重性关系的阐述
1.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概念的表述。笔者在对中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世界诸国,特别是中日两国朝鲜族(人)民族教育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各国国情和社会制度不同,各国的少数民族教育千差万别,但透过形形色色的差别,仍可以看出某些共同的因素和特质,这就是由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的双重性以及各民族文化传播规律所决定,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教育在各方面既要考虑和适应本民族的文化环境,本民族的发展和需要,又要兼顾以主体民族为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的大文化、大背景及其发展和需要。在教育目标方面,既教育学生热爱家乡、热爱本民族,继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成为本民族的优秀人才,又要教育学生热爱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成为捍卫和建设统一国家的优秀人才;在教育内容方面,既要教授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教学语言方面,既要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又要学习主体民族语言文字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族际语言文字。简而言之.撇开国际影响因素而不论,少数民族学生在文化环境、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学用语等诸方面,都要“两面适应”、“两面兼顾”、“两手准备”。笔者把少数民族教育的这种特性,称之谓“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
少数民族教育的双重性是二元结构,首先,教育的各个方面首先考虑和适应本民族文化环境和本民族的发展需要,体现本民族特色。笔者把少数民族教育的这种特点,简称为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第一重性。其次,在教育的各个方面还要兼顾以主体民族为主的统一国家的发展和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的大文化背景影响,笔者把少数民族教育的这一特点,简称为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第二重性,第一重性与第二重性,合起来构成了双重性。
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表现在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学语言、师资队伍、教育体系、学生毕业流向等方面。其中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方面的双重性是最基本的。教育目的方面的双重性,贯穿和影响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各个方面,是整个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灵魂。教育内容方面的双重性,是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核心。
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中,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结构、存在形式、表现范围是不同的。
2.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辩证关系探讨。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
对立性的表现:(1)二者产生的根源的客观依据不同。第一重性是由少数民族自身的内部关系所决定的,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客观存在,少数民族教育与少数民族文化的必然联系,是第一重性产生的根源和客观依据;第二重性是由外部影响所引起的,是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的、统一的大文化背景的客观存在,以及这一统一的大文化背景与少数民族自身文化背景和少数民族教育本身的必然联系,是第二重性产生的根源和客观依据。
(2)二者所反映的内容不同。第一重性反映的是本民族文化教育的自身因素,即少数民族自身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学、艺术、体育、哲学、宗教、科学技术、政治等各方面的要素,或者说是被筛选进入和纳入少数民族教育内部的少数民族文化要素;第二重性反映的是国家和其他民族的外部文化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为,在传播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适当讲授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的文化要素,或者说经筛选而被纳入少数民族教育体系的统一国家的大文化的部分要素。
(3)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一般来讲,在二者之间,第一重性是主要的、主导的、决定性的方面,是事物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少数民族教育民族性的体现和本民族特色的标志;第二重性是次要的、非主导性的、非决定性的方面,是事物矛盾的次要方面。
少数民族教育的性质和特点主要取决于第一重性,各少数民族教育的第一重性的深度和广度可有所不同,但必须具有一定的第一重性,这是少数民族教育之所以称之为少数民族教育的前提条件。失去第一重性,或第一重性的比例过低,少数民族教育的民族性就要发生变化。第一重性体现了少数民族教育对本民族文化的依赖、传承和发展关系,是少数民族保持和发展本民族文化教育的主要手段和途径。第二重性体现了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影响关系,体现了少数民族教育对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共同文化的协调、借鉴关系,是少数民族借鉴、吸收主体民族以及各民族文化积极因素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第二重性在不同的少数民族教育中可占有不同的比重,但决不能以第二重性冲击或取代第一重性,否则,少数民族教育就失去民族特点,名存实亡了。
(4)时间以及各种资源分配方面的矛盾。在时间和各种资源总量一定的条件下,先后或同时学习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和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和困难,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源。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关部门统计,朝鲜族学生从小学到高中,由于进行朝汉双语教学,在语言学习上比一般汉族学生多花费2000多个学时。引入教学领域的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内容,在一定阶段、在某种程度上还可能引起少数民族学生心灵深处的“文化冲突”,两种语言、两种文化的相互干扰,还可能给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造成困难。
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之间的矛盾性,是少数民族教育的困难、艰巨、复杂之所在。这是国家和主体民族应对少数民族教育进行扶持和照顾的重要理论依据。
统一性的表现:(1)二者处于统一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之中。双重性虽然体现和反映的是不同的文化因素,二者存在的依据、根源、地位、作用、内容形式不同,具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别、先后之序,但在促进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民族文化、素质这一特定条件下,两者相互联系,共同处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少数民族教育体系之中,共同成为构成少数民族教育的组成部分。
(2)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和作用,共同影响和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第一重性主要是通过对本民族文化的传承、发扬,直接推动少数民族教育和文化的进步与发展;第二重性通过积极主动有选择地借鉴、学习,吸收主体民族以及各民族文化的积极因素,对第一重性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有利于民族教育的改革开放,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对少数民族教育和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双重性的正确结合,有利于培养具有创造力和适应性的新型人才。少数民族学生在接受教育时需要“两面适应”、“两面兼顾”、“两手准备”,虽然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初始或前期阶段不可避免地产生某种“文化冲突”,但一旦很好地掌握了两种语言、两种文化,成为“双文化人”、“多文化人”,就会在思维方式、思维能力方面产生重要的质变,极大地提高他们的创造能力和适应能力,这是民族教育的长处和优点之所在。
(3)二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在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其文化教育繁荣、推动少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等方面,二者的宗旨和根本目的是完全一致的。
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由对立转化为统一,需要一定条件。其根本条件就是少数民族学生正确认识处理本民族与主体民族以及其他民族文化的关系,在学习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克服更多的干扰和困难;其次主体民族能够正确理解和对待少数民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化问题;最后国家对少数民族教育在资金、办学条件等诸方面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扶持。
(二)关于我国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实践的阐述
双重性在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中体现得较为广泛和充分,二者关系和谐。
1.培养目标方面,既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使之成为本民族的优秀人才,又培养他们成为国家的优秀接班人和建设者。
2.教育内容方面,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历史。例如:在苗族地区为苗族女学生增设苗族传统刺绣课等;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些朝鲜族中小学开设了朝鲜族伦理道德、朝鲜族历史、朝鲜族文学、朝鲜族音乐舞蹈等课程。同时,少数民族学生又要学习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的共同文化和历史。
3.在教学用语方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因地制宜地搞好双语教学”,“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4.在教材方面,既有全国统用教材又有民族教材,具有鲜明的双重性。
5.在教学体制方面,从宏观看也具有双重性:其一,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到汉族或以汉族为主的各级各类普通学校学习;其二,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在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学校学习。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学校,是我国民族教育体系的中坚和骨干,是保持民族教育特色的基础和条件。在少数民族教育体系内部,有些民族和地区又形成了以汉语为主的授课体系和以本民族语为主的授课体系,我国民族教育体制和体系体现出一定的双重性。
6.在管理体系方面,我国国民教育形成了各级教育管理部门中的民族教育管理机构与各级民族事务部门中的民族教育管理机构相结合的民族教育管理体系。
7.在师资建设方面,形成了少数民族教师和汉族教师相结合的民族教育教师队伍。
8.在毕业分配方面,我国少数民族学生学成毕业,大都回本民族地区,为发展本民族的经济、文化事业做出贡献,也有一定比例的学生到以汉族为主的东部沿海地区或中心城市,加入到汉族社区中去。学生毕业的流向具有双重性。
9.在教育政策方面,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既要遵循国家统一教育大政方针,又要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实际,制定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方针政策。这是在教育方针政策方面的双重性。
关于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实践的阐述,笔者还考察了在日朝鲜教育、马来西亚华人教育、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国家的少数民族教育的双重性,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作介绍。
(三)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客观根源分析
在多民族的国家中,各少数民族文化虽然受到主体民族文化的影响,但由于民族文化固有的特点和生命力,各少数民族文化与主体民族文化共同存在,并共同发展,各民族的文化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国家统一的文化大背景。
少数民族教育的文化背景主要由两个系统构成:其一是少数民族自身的文化背景系统,简称“第一文化背景”,也有人称之为“底色文化背景”,它是少数民族教育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决定因素;其二是在更大文化空间上都以主体民族(或主要民族、人数较多的民族、统治民族)为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大大文化背景系统,简称“第二文化背景”,它是制约和影响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外在因素。一般讲,“第一文化背景”起主导作用和决定作用,但在某一特定时期,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第二文化背景”的影响也是很强烈的。笔者把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的这种空间分布特点,称之为“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双重性”。
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双重性是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特点的最深刻的客观根源和成因。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指引下,我国55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不同程度地得到了保持和发展。就我国而言,从少数民族教育所存在和进行的社区空间看,少数民族教育首先是在本民族的文化背景中进行的。少数民族教育是少数民族文化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少数民族文化背景是少数民族教育赖以存在和进行的先决条件和环境。
少数民族教育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少数民族文化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少数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要内容。少数民族文化不仅从总体影响和决定民族教育的特色和发展,而且少数民族文化的各个子系统也分别对民族教育有重要的影响。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制约和影响着当地的经济文化生活,对少数民族学校的布局、校址条件也有重要影响。少数民族经济为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发展的根本动力和需求。少数民族的政治文化更是给少数民族教育以强烈的影响。少数民族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等精神文化,对少数民族学生、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内容、方法、目标,具有直接的影响。
少数民族教育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发展不仅受到整个民族文化背景的影响和决定,而且还取决于民族教育自身结构的内部矛盾关系。
如果把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视线再向宏观扩展,就会看到在少数民族教育自身文化背景之外,还存在着一个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同的统一国家的文化大背景(或许还有其他少数民族文化背景)。文化大背景通过与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联系,以及对其的影响,间接地对少数民族教育发生影响。例如,主体民族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对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再由受到某种影响的少数民族政治、经济因素对少数民族教育所产生的影响。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同的统一国家的文化大背景的某些方面或因素,还可能直接对少数民族教育产生影响。例如,主体民族的哲学思想理论、教育理论、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对少数民族教育思想、理论、体制和内容的直接影响等。
将少数民族文化背景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决定性影响和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同的统一国家的大文化背景对少数民族教育的间接或直接影响合起来,构成了完整的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
如果仅看到少数民族文化背景对少数民族教育的决定和影响,而看不到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同的大文化背景的制约和影响,在理论上就会陷入“单一文化背景决定论”的错误;在研究方法上,则混淆了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文化背景问题与单一民族国家民族文化背景问题的差别。“单一文化背景决定论”不能从多种文化背景的联系中,从国家的全盘中,把握民族教育的特点和本质,往往会成为民族教育领域中的狭隘民族主义、地方主义的理论工具,成为封闭、保守思想的护身符。
如果仅看到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同的统一国家的文化大背景的影响,而否定少数民族自身文化背景的决定性影响,在理论上,就会陷入“主体民族文化背景决定论”的错误,往往会成为民族教育领域中大民族主义的理论武器,成为“大一统、一刀切”做法的理论依据。
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角度看,这两种错误的认识论根源是一致的,就是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问题,割裂了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背景的“局部”与“全部”的空间联系、“内部”与“外部”的辩证联系。
三、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1.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不仅适用于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也适用于世界多民族国家,特别是适用主体民族人口较多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不仅适用于某些国家的少数民族教育,也适用于该国的主体民族教育。主体民族教育既要考虑本民族文化背景和本民族进步、发展的需要,也要考虑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统一国家的大文化背景、进步和发展的需要。
2.揭示了少数民族教育的本质属性。与其他少数民族教育特点理论相比.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准确反映了少数民族教育的本质属性。例如过去讲少数民族教育的特点是基础差、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学校布点稀少,课程设置和学制年限不一;不同民族教育传统不一;办学形式和授课用语各有差异;宗教的消极影响等。对上述几点说法大家普遍认同。它的贡献在于从历史发展、地区差别、学校布局、学制课程、办学形式、教学用语、宗教影响等方面,反映了我国民族教育的多重属性,为指导民族教育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在这些特性中,宗教对教育的影响,教学用语的差异,教育传统的不同是较为深层次的问题。基础差是历史造成的,学校布点少是人口分散所造成的,不是民族教育固有的属性;提到发展不平衡,不仅少数民族教育有这个特点,我国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教育都存在不平衡。因此,严格说起来,上述几个特点是针对少数民族的发展和管理提出的,还没有揭示少数民族教育的本质特征。
少数民族教育就其本质而言,是在统一的多民族共同文化大背景和共同环境中,在各民族文化教育的相互联系中,传递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经验,培养少数民族成员的社会活动。在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少数民族教育是在与本民族文化相互联系以及与主体民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相互联系影响中存在、变化和发展的。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理论,在某种意义上说较为深刻地反映少数民族教育的这一本质特征。
与少数民族相比,主体民族的教育则单纯得多。对绝大多数主体民族学员而言,文化背景、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用语,主要是“单一性”。主体民族教育与国民教育在教育环境、教育内容方面,往往具有较多的一致性,有的甚至是一码事。而少数民族教育与国民教育在文化环境和教育内容方面,在统一性和同一性的前提下,往往表现为多样的差异性。就总体而言(或就主要部分而言),主体民族学员适应和发展的“单面性”与少数民族学员适应和发展的“双重性”,主体民族教育与国民教育的“一致性”或“等同性”,少数民族教育与国民教育在某种程度的“差异性”,是少数民族教育与主体民族教育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差别。
有人说少数民族教育的根本特性是民族性。这种提法虽说无误,但不全面。因为民族性不仅是少数民族教育的重要特性,也是人类一般教育的属性之一,是各民族传统与特点在教育上的反映。如各民族基础教育大部分使用本民族语言教学。教育内容大量保留民族文化传统,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受到民族意识、民族自尊心、民族自豪感等民族共同心理特征的影响,等等。少数民族是这样,主体民族也是这样,与“民族性说”相比,还是“双重性说”,更贴近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本质。
(二)实践意义
1.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由于民族教育处在统一的多民族的共同文化大背景中,由各民族共同的利益与前途所决定,少数民族教育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然而由于少数民族教育具有本民族独特的文化背景.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历史等条件,少数民族教育还必须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弄清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的实践和理论依据,即全国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大背景与少数民族自身的文化背景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对于我们自觉坚持民族教育的基本经验和基本方针,具有重要的意义。
2.为在民族教育领域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提供了共同接受的新结合点。在教育领域坚持少数民族进步发展和国家进步发展的和谐与统一,有利于在民族教育领域坚持民族团结,有利于反对国外敌对势力与国内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分裂活动。
3,有利于加快民族教育改革开放的步伐。少数民族教育的双重性赖以确立的少数民族在双重或多重文化联系中发展的理论,说明了少数民族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既然少数民族教育是在双重或多重文化联系中存在和发展的,就在联系中吸取主体民族及其他民族文化教育的积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外有益文化成果,从而有利于少数民族教育改革开放。
4.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主张少数民族教育在传播、教授、发展、弘扬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和掌握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同的文化知识,学习借鉴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的优秀成果。“两种优秀成果”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民族教育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弘扬、再塑和发展。
5.有利于构建有中国特色民族教育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框架,是21世纪我国民族教育的重要任务,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体系框架的基本内容,至少要考虑少数民族本身的文化背景,有利于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保持、进步和发展,还要考虑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大背景,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少数民族教育双重性理论的提出,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民族教育体系框架的实际行动,为构建这一体系的框架提供了新的思路。
收稿日期:2003-11-30
标签:理论体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