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列宁对“非资本主义道路”民粹主义理论的批判_列宁论文

论列宁对“非资本主义道路”民粹主义理论的批判_列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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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命运问题成为俄国各种思想政治派别争论的焦点。其中,在当时颇具影响力的民粹派认为,资本主义在俄国没有发展前途,主张俄国绕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在村社的基础上直接进入到社会主义,即走所谓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然而,民粹派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是不符合俄国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现实的,它只不过是脱离实际的幻想。如果不对民粹派这一理论加以批判,不但会影响马克思主义思想在俄国的传播和阻碍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建立,而且会阻碍俄国经济社会向现代化迈进的步伐。列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指导,以俄国工农业中社会经济结构资本主义化的事实为依据,对民粹派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进行了批判。

一、列宁对“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批判的内容

俄国民粹派无视资本主义在俄国发展和村社瓦解的事实,“从1861年起(而他们的前辈则还要早些,即在1861年前),并在后来半个多世纪的时期里,一直在自己的理论中鼓吹俄国发展的另一条道路,即非资本主义的道路”[1](P169)。列宁针对民粹派这一理论中关于俄国村社农民是资本主义的对抗者、俄国资本主义是偶然的和人为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是荒谬的等主要观点进行了批判。

列宁认为,俄国村社农民是资本主义“最深厚和最牢固的基地”,而非“对抗者”,而俄国民粹派以俄国村社具有不同于西欧村社的特殊性为出发点,主张走不同于西欧的“非资本主义道路”。在民粹派看来,俄国村社的特殊性除表现在“保持的时间比西方长得多”和“数目多得不可数”外,重要的还在于“形式也更纯”,即俄国村社没有遭到资本主义发展的破坏或受资本主义的影响很小。可是,1861年农奴制改革后,俄国逐渐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资本主义经济因素逐渐深入到俄国村社农业中。早在1874年,就有民粹主义者意识到“村社已开始解体”和“农民中间正在形成富农阶级,农民和地主的土地购买者和租佃者阶级”[2](P353)即村社农民分化的事实,然而,大多数民粹主义者为了标榜俄国村社的特殊性和俄国走“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坚持认为俄国村社没有受到资本主义的触动,坚持认为俄国村社制度下的人民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及其制度,并把“人民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对立起来,即认为俄国村社农民是资本主义的对抗者。民粹主义者尤沙柯夫在分析资本主义在俄国农业中发展所需要的条件之一“有经验和有知识的领导者——业主”时指出,村社农民“在他们生来就从事的行业方面很有经验,在农业上是内行,他们喜爱农业,但是现在,第一,他们贫穷而愚昧;第二,目前许多人都非常反对任何一种资本主义”[2](P641)。同时还指出俄国农村也不具备资本主义发展的其他两个条件——资金和“没有自己产业的工人”。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在俄国村社是发展不起来的,村社农民不但在主观上反对资本主义,而且在客观上也不具备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

针对民粹派的上述观点,列宁在文中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内容给予了批判和论证。1893年秋,列宁在《论所谓市场问题》中指出,从俄国当前社会经济中的种种现象可以看出,在种地农民中,“一方面,农民丧失农具和役畜,另一方面,农民购置改良农具,开始购买机器等等。一方面,农民抛弃土地,出卖和出租份地,另一方面,农民租进份地并贪婪地购买私有主土地”,而“这一切都是人所共知的早就确定了的事实,这些事实只能用商品经济的规律来解释,正是商品经济把我国‘村社’农民也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3](P87)。列宁在此处揭示了俄国村社农民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冲击下已经分化出农民资产阶级和农民无产阶级这两个相互对立的阶级。1894年,列宁在文中针对民粹派把手工业与资本主义工业对立起来并用政府的政策解释劳动者被剥夺和被剥削的原因等错误论调指出,由于民粹派不了解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业的联系,而把前者和后者对立起来,把前者当作是“人民的”,把后者当作是“人为的”。而实际上“‘人民制度’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过还处在不发达的萌芽状态罢了”,如果民粹派抛弃“一切手工业者一样的幼稚成见”就能看到“资本主义不是和‘人民制度’相矛盾的东西,而是‘人民制度’直接而又直接的继续和发展”[4](P18-182)。为此,列宁在下文中批判道:“闻名的‘村社’中的‘农民’明明在分裂为穷光蛋和富人,分裂为无产者和资本家(特别是商业资本家),有人却不愿看到这里存在着萌芽状态的中世纪的资本主义,避开农村的政治经济结构,想要‘为祖国’寻找‘另外的道路’”[3](P284)。随着资本主义在农村中发展和村社农民的分化,村社里出现了资本主义发展所固有的一切矛盾,如竞争,争取经济独立的斗争,抢租和抢购土地,生产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大多数人被排挤到无产阶级的队伍中去,受少数人的商业资本和雇佣的剥削等等。基于此,他指出俄国村社农民是资本主义最深厚和最牢固的基地,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对抗者。他说:“正是这些矛盾向我们清楚地无可辩驳地表明,‘村社’农村中的经济关系结构绝不是特殊的结构(‘人民生产’等等),而是普通的小资产阶级的结构。与我国近半世纪来流行的理论相反,俄国村社农民不是资本主义的对抗者,而是资本主义最深厚和最牢固的基地。”[4](P146)

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而非“偶然”的和“人为”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是偶然的或说是“人为”的结果,是民粹派“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的主要理论观点之一。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在西方是“一个发展过程”,而在俄国则是“移植”和“模仿”,因为俄国不具备资本主义产生的最基本的条件,包括市场、资本、交通和自然条件。19世纪末,俄国资本主义工厂的数量和产量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可在民粹主义者看来,“这些工厂不是随着我国工业的自然发展而出现的;它们的出现并不是对机器的需要量增加的结果,而是由于外国产品过分昂贵而难以满足这种需要造成的”[2](P657),即俄国资本主义工业特别是大机器工业的产生与发展源于“国外产品过分昂贵”这个“偶然”因素,而不是“自然”需求的结果。他们还说,俄国大工业是“按政府的意志产生的”,“是靠外力移植到俄国土地上的,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没有自然而然出现的可靠的销路,因此可以说已陷于风雨飘摇的境地”[2](P658)。也就是说俄国大工业是“人为”的结果,因而也没有发展前途。列宁指出,民粹派和俄国一切自由派一样,总的倾向是掩盖俄国的阶级对抗和对劳动者的剥削。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巨著中考察了俄国工业中资本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及相互间的联系,用事实驳斥了民粹派关于是“偶然”的和“人为”的,因而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的观点。列宁指出,事实完全驳倒了俄国流行的民粹派关于“工厂”工业与“手工”工业分析的看法,相反,把他们分开纯粹是人为的。列宁说:“事实十分清楚地表明,小商品生产的基本趋势是发展资本主义,特别是形成工场手工工业,而工场手工业在我们面前极其迅速地成长为大机器工业。许多大厂主与最大的厂主本人曾经是小而又小的手工业者,他们经历了从‘人民生产’到‘资本主义’的一切阶段。”[4](P497-498)这里,列宁指明了俄国资本主义工厂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及其发展方向,与民粹派关于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是“偶然”和“人为”的观点完全不同。1894年底,列宁在文中评述民粹主义信条录时指出,民粹主义理论家们在谈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事例时往往举欺诈、纵火等刑事犯罪的例子,从而给人造成一种俄国农民遭到“掠夺和奴役”是出于偶然的印象。而“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正好相反;他肯定这决不是偶然性,而是必然性,是在俄国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必然性”[3](P339)。

在民粹派看来,俄国没有足够的国内市场是制约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因素。有民粹主义者说:“离开需要资本主义产品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俄国工厂工业不可能得到蓬勃发展。然而,资本主义生产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改善人民物质生活状况是不可能的”[2](P669)。针对民粹派的观点,列宁在《论所谓市场问题》中进行了批判,他指出,在民粹派理论家看来,单是由于群众的贫困化,俄国的资本主义就是一种软弱无力、没有根基、不能囊括国内全部生产、不能成为俄国社会经济基础的东西。“市场不过是商品经济中社会分工的表现,因而它也和分工一样能够无止境地发展”,人民大众的贫穷化“不仅不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相反,它本身就反映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的条件并且在加强资本主义。资本主义需要‘自由工人’,而贫穷化也就在于小生产者变为雇佣工人。大众变穷而少数剥削者发财,小企业破产和衰落而较大的企业加强和发展;这两个过程都促进市场的扩大”[3](P81-82)。列宁在这里阐明了市场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人民的贫困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驳斥了民粹派关于俄国资本主义发展因人民大众贫困而没有销路进而停滞的观点。

列宁还认为,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进步”的,而非“荒谬”的、“只能使人民破产”的。民粹派之所以要求俄国走“非资本主义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一种灾难,它只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破坏作用。他们认为,由一个资本家对一大批小生产者的这种奴役在我国没有任何意义,“这种现象不论从什么观点来看,都是不合理的”[2](P679);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是极有害的”[2](P669)。一句话,“发展资本主义作为一种错误主张在实际执行中必然引起一系列荒谬的后果”[2](P708)。而且民粹派还标榜从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血腥历史吸取了教训,即“欧洲的不幸,欧洲的绝境对于我们是教训。我们不要欧洲的无产阶级、贵族、国家原则和皇帝权力”[2](P9)。与民粹派的观点完全相反,列宁不但批判了民粹派否认资本主义进步作用的观点,还具体分析了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步作用。早在1893年秋的文章中,列宁就针对民粹派否认俄国资本主义具有历史进步作用的观点批判说:“没有本领解释资本主义,耽于空想而不愿研究和弄清现实,结果必然否定资本主义的意义和力量。就好象资本主义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病人,无从汲取发展的力量。”[3](P86)民粹派仅仅根据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着矛盾、存在着压迫、死亡、失业等等这些不可辩驳和毋庸置疑的事实,就竭力证明资本主义是一种极其不好的东西,是一个“转瞬”即将灰飞烟灭的“笨重东西”。列宁说:“民粹派所竭力证明的正是这一点,即俄国资本主义是荒谬的,它只能使人民破产,而不能提供高级的生产组织。”[3](P84)因此,他们企图阻止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并竭力否认和掩盖俄国农村中农民分化和阶级对立,即他们不愿意正视俄国农村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确立和发展的事实。针对民粹派看不到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步作用的观点,列宁批判说:“如果你们把这种现实的农村和我国资本主义比较一下,你们就会懂得,为什么社会民主党人把我国资本主义的作用看作是进步的,因为资本主义把这些分散的小市场连成一个全国性的市场,它造就少数巨大的‘祖国栋梁’来代替无数善意的小吸血鬼,使劳动社会化并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劳动者挣脱本地吸血鬼的支配而使他们受大资本的支配。”[3](P202)也就是说,相对于俄国封建制度下的分散、落后、停滞的生产方式而言,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有历史进步作用的。

列宁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中,专门研究了资本主义在俄国工农业中的发展状况,并充分肯定了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意义,进而从思想上彻底粉碎了民粹派的经济理论。在总结俄国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作用时,列宁首先指出:“承认这种作用的进步性,与完全承认资本主义的消极面和黑暗面,与完全承认资本主义所具有的那些揭示这一经济制度的历史暂时性的深刻的全面的社会矛盾,是完全一致的。”[4](P146)进而把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步作用归结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造成劳动社会化两大方面,并联系俄国实际作了具体的阐述。

二、列宁对“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批判的特点

列宁对民粹派“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的批判,是建立在对俄国社会经济现实客观全面分析基础之上的,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典范。此外,列宁始终以辩证态度对待俄国民粹派及其理论,在批判的同时给予一定的肯定,并未因否定民粹派在俄国资本主义发展问题上的理论观点而全盘否定之。

列宁主张,应“从大家公认的事实出发”谈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性,即以俄国现实国情为立论依据。毫无疑问,俄国民粹派和马克思主义者都是从俄国经济社会的现实出发解释资本主义发展问题的,但是由于二者的阶级立场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前者认为资本主义在俄国没有发展的前途,俄国应该走“非资本主义道路”;后者认为俄国已经走上而且必然走资本主义道路。列宁也说过,俄国民粹派与马克思主义者在俄国资本主义问题上的分歧在于对俄国资本主义解释的方式不同。可是有学者在文中指出,列宁对民粹派的批判是以资本主义的普遍的必然性和不可逾越性为主要立论依据去否定通往社会主义的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的。并且指出,列宁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明显倾向于夸大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特别是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

这里首先需要弄清一个问题,即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是否有关于资本主义的普遍的必然性和不可逾越性的内容?马克思曾在相关信件中明确指出《资本论》中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铁的规律”仅限于西欧各国,从而澄清了关于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对任何国家都具有必然性的误解。1877年《祖国纪事》发表了俄国民粹主义者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卡尔·马克思在尤·茹柯夫斯基的法庭上》一文,该文指出,按照《资本论》的观点,仿佛马克思“也同俄国自由派一样,认为对俄国来说没有比消灭农民公有制和急速进入资本主义更刻不容缓的事了”[5](P445)。马克思在给该杂志编辑部的信中严肃地指出,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6](P341-342),会给他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他过多的侮辱。因为他在《资本论》中关于原始积累的那一章里只不过想描述西欧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封建主义经济制度内部产生出来的途径。1881年,马克思在给俄国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再次指出,他在分析资本主义产生的起源时关于西欧国家经历的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6](P774)。由此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中根本就没有关于资本主义的普遍的必然性和不可逾越性的内容。既然没有这一内容,又怎能说列宁在批判俄国民粹派“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时是以他们的理论为立论依据的呢?

实际上,列宁是“从大家公认的事实出发”谈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性,即以俄国现实国情为立论依据,即基于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事实批判民粹派“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的,而不是以资本主义发展具有普遍的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为立论前提的。关于这一点至少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得到说明:第一,列宁早期最初的几篇著作都是研究俄国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通过实地调查和借助研究资料,列宁于1893年春写了《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一文,在评论弗·叶·波斯特尼柯夫的《南俄农民经济》一书的同时利用其中的丰富材料,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对俄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波斯特尼柯夫在文中揭示的经济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得出俄国村社农民分化和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在发展的事实。他说:“农民中产生经济利益斗争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存在着一种使市场成为社会生产的调节者的制度”[3](P55)。这里的“使市场成为社会生产的调节者的制度”显然是指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在写这篇文章时,列宁还写信给俄国社会主义者彼·巴·马斯洛夫与他探讨俄国的经济特别是农民经济问题。后来相继写了《论所谓市场问题》、《1894-1895年度彼尔母省手工业调查以及“手工”工业中的一般问题》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等文章专门研究和探讨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第二,列宁在文中多次强调指出应该正视俄国经济发展的现实。19世纪90年代,有民粹主义者指责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不愿知道事实即不从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事实出发分析问题。针对此言论,列宁回答说:“马克思主义所根据的不是别的,而是俄国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它也是劳动阶级的思想体系,不过它对人所共知的俄国资本主义成长和胜利的事实作了完全不同的解释,对我国现实向直接生产者的思想家提出的任务有完全不同的理解。因此,当马克思主义者谈到俄国资本主义的必然性、不可避免性和进步性的时候,他们是从大家公认的事实出发的”[3](P356)。第三,俄国民粹主义者在相关文献中也看到俄国资本主义发展和俄国村社分化的事实,只是不愿意承认或者掩盖事实而已。俄国民粹派恰恰是看到了资本主义在俄国发展的事实才试图阻止和遏制它的发展,他们害怕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破坏“非资本主义道路”理想的根基——俄国村社。卡特尔乔夫就在《俄国革命宣传的任务》中指出:“现在村社已开始解体,政府正在竭尽全力来彻底地破坏它,并使它破产;农民中间正在形成富农阶级[2](P353)。

列宁还主张,应“善于应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俄国社会发展状况,即以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发展理论为指导。列宁始终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活的行动指南,而不是死的教条,不是一成不变的学说。可是有学者在文中指出,列宁早期所做的基本上是把马克思主义移植到俄国,没有结合俄国自身的特点,不仅如此,认为列宁反而把坚持俄国特殊性的民粹派当作不可抗拒的遗产加以抛弃。

实际上,列宁一直力求“善于应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俄国社会发展状况,即以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发展理论为指导,并非所谓的单纯“移植”马克思主义。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下述材料中得到说明:1907年7月,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第二版序言中,列宁对俄国某些人不注重考察和分析俄国经济社会的具体情况而只从理论逻辑角度去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这一错误做法批判道:“不言而喻,在这种经济基础上的俄国革命,必然是资产阶级革命。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原理是颠扑不破的。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这一原理。……但必须善于应用它。”[4](P12)这里,列宁明确提出要“善于应用”马克思主义分析俄国的发展状况,而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针对俄国“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对《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进行的“批判”,列宁指出:“宁肯被人指责叙述枯燥,也不愿使读者认为我的观点是根据对《资本论》的‘引证’,而不是根据对俄国资料的研究。”[4](P572)这句话直接说明列宁在对待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问题上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移植”,因为列宁明确否认自己是直接引证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观点。此外,列宁还直接指出自己对民粹派理论的批判采用了唯物主义方法,他说:“如果我在批评‘人民之友’的观点时,只是把他们的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思想加以对照,那就背离了唯物主义的方法。所以还必须把‘民粹主义’思想说清楚,指明这种思想在我国现代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物质基础。”[3](P200)列宁指出,社会主义的知识分子只有抛弃幻想,在俄国现实的而不是合乎心愿的发展中,在现实的而不是臆想的社会经济关系中去寻找立脚点,才能指望工作获得成效。而俄国的民粹派却忽视俄国社会发展的现实,从臆想的社会经济关系中去寻找其“非资本主义道路”理论的立足点,从而否定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并否定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步作用。

列宁还强调,在批判中要把“它的反动方面和进步方面严格区分开来”,即辩证对待民粹派及其理论的内容。但有的学者则在文中指出,列宁对待俄国民粹主义思想态度的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否定到肯定,然后再殊途同归的历程,认为在1905年之前列宁对民粹派持完全否定的态度。

实际上,列宁在批判中始终注意把“它的反动方面和进步方面严格区分开来”,即辩证对待民粹派及其理论内容。首先,列宁根据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状况把俄国民粹主义区分为旧民粹主义和新民粹主义并对旧民粹主义给予一定的肯定。在列宁看来,19世纪中期的民粹主义理论有一定的意义,因为那时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很薄弱,农民经济的小资产阶级性质还根本没有显露出来,学说的实践方面还是纯粹的空想,旧民粹派能够坚决地离开自由派“社会”而“到民间去”。他们“第一次提出了资本主义问题”,无疑是进步的表现。到了19世纪末,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已无人否认,农村分化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此时,民粹派仍幻想俄国走“非资本主义道路”,这无疑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其次,列宁要求辩证看待民粹派的理论,应该肯定和践行其中合理的成分。19世纪90年代,司徒卢威在评论俄国民粹派的经济内容时,全盘否定了民粹派的纲领。列宁认为这样做是根本不对的,“应该把它的反动方面和进步方面严格地区别开来。”他进一步指出,民粹主义的反动性在于它提出的措施旨在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束缚在旧的生产方式上;“但民粹派纲领中还有另一些条款,如实行自治,使‘人民’能自由而广泛地取得知识,用发放低利贷款、改良技术、调整销路等方法‘振兴’‘人民’经济(即小经济)等等,等等。这类一般民主的措施是进步的”[3](P462)。列宁还强调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在摒弃民粹派纲领的一切反动部分后,不仅应该接受其一般民主的条款,而且应该更确切、更深入、更进一步地实现这些条款。由此可见,列宁从一开始就是辩证地对待俄国民粹派及其理论的,并没有全盘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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