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的基石:货币政策要素协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石论文,货币政策论文,要素论文,稳定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分离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后,人民银行大力强化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转换金融宏观调控方式,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目前,金融运行基本正常,但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的传导中潜在的不协调因素,使金融不稳定性的可能长期存在,因此有必要研究货币政策要素协调同金融稳定的转化关系,揭示其管理规律。
一、货币政策要素协调与金融稳定的关联性
货币政策要素协调与金融稳定的关联机制是在确立“金融、经济、社会”相互依存的系统观基础上,以一个国家或区域的币值稳定、经济稳定发展为目标的初始条件,以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金融资产价格、信贷、预期为传媒,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和外汇市场上实现内外均衡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市场“信心、信用、信息”环境,保证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预期和信心,在货币政策内生性和外生性动力机制交互作用于金融活动过程中,密切注视货币政策要素连续变化过程中出现的波动与突变,最终实现金融体制稳定、银行体系稳定、货币稳定、资本市场等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见图1)。
图1 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关联性
图1表明,金融稳定的实现是由货币政策的调控要素与中介传导决定。货币政策调控要素在构成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即调控主体、调控变量(如货币政策工具、目标)和传导载体。同时还与调控的方向、时间和力度等共同构成了调控的整体组合。货币政策要素是影响金融稳定变化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间存在内在联系,这些联系是由经济金融活动、活动主体以及运行机制多方面构成的。国家金融稳定就是在经济金融活动空间中,在一定的机制约束下,经济金融主体作用的结果,这是构造金融稳定体系的基础。
二、货币政策要素协调组合对金融稳定的效应
货币政策要素协调组合是指在货币政策调控各个要素之间,以及与调控的向度、力度、时间结合,共同构成了多维的调控空间整体。这些要素协调的不同组合产生不同经济金融的效应,特别是对金融稳定产生更为显性的效应。
1、货币政策要素组合对商业银行、证券等主体的稳定效应。货币政策作为宏观调控手段,它的目标是在稳定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控变量影响社会总产出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扩张尽可能地达到其可能性边界,一旦超出边界将影响金融市场和商品市场的稳定。下面就货币政策要素协调对金融稳定影响进行分析。
一是货币供应量、利率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效益和风险等。商业银行是参与信用货币创造的金融机构,其业务活动主要是迂回地同货币需求问题相联系。这里所说的“迂回”,一是指通过影响客户的行为,二是指通过货币供给、利率和信贷等行动来间接对全社会的货币需求发挥影响作用。
二是货币供给、利率、汇率及预期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波动,进而影响金融稳定。证券发行和交易都要求一定的货币与之相对应,证券发行规模越大,市场交易越活跃,这类金融商品引致的货币需求就越多。
三是货币政策要素对微观经济主体预期的效应。参与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主体和作用对象扩大了,加强了他们之间的关联度,信用链条变得长而复杂。货币政策能否带动企业和居民投资、进而促进消费增长,关键在于能否改变公众对未来收入水平及物价变化的预期,不同的预期影响着金融的稳定。2003年下半年以来物价水平的持续回升,公众对物价水平上涨的预期导致消费增长率的上涨,而消费的增加则更进一步推动物价上涨,从而证实了消费者的预期,进而出现通货膨胀的循环:
物价上涨→预期物价继续上涨→消费增加→物价上涨
根据以上的分析,现阶段货币政策的变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对公众预期的影响较大,由于消费者对未来收入增长的预期较为乐观,以及对未来物价变化的预期因素,使得金融的变化变得不稳定。
2、货币政策传导要素组合对金融载体的稳定效应。随着我国金融发展,货币与其他金融资产的界限日益模糊,货币供应量与实际经济变量失去了稳定的联系,货币数量不再简单地与物价和收入呈比例关系,而是与货币政策传导要素组合有重要相关性。
(1)货币政策要素组合对资本市场产生的影响。刘志阳通过理论模型和计量分析方法,就资本市场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按照传统的货币数量学说,货币数量公式可以表示为:
MV=PQ(1)
式中,M表示货币供给量,V表示货币流通速度,Q表示一国当年全部最终产品的数量,P表示其总价格水平。在这个经济系统中,仅存在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两极。这是一个两市场的货币数量公式。在资本市场存在的条件下,货币的滞留空间不仅是实际经济系统,而且也存在于资本市场系统中,因此,把(1)式可改写为:
式中,表示金融产品价格,可用股价近似替代。表示金融产品的数量,可用股票交易量代替。表示资本市场所需的货币流通量。PQ就是商品市场(实际经济)中所需的货币流通量,MV则表示总的货币流通量。这是个三市场的货币数量公式。从(2)式可以看到货币的总流通量不仅要受到实际经济的影响,而且要受到资本市场的影响,反之亦然。
以Y(t)表示投资者t期可支配收入,C(t)表示投资者t期消费,那么就有:
在既定的t时刻,由(3)式可求得确定的y。当y增大时,这部分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也相应增大,提高了对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从而扩大了股票的需求,进而影响股价的波动。
(2)利率的一般作用是作为货币市场成本和资本市场收益率的机会成本,但在虚拟金融资产规模超过实体经济规模趋势的条件下,成本作用的因素将逐渐减弱,其引导金融市场投资的信息作用将逐渐加强。利率支点改变电子货币环境下金融稳定状况。随着电子货币的使用和发展,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货币乘数的相关关系日渐疏远。电子支付货币体系中的货币政策传导的主渠道,由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能力转变为支付系统清算资金的成本(利率)约束机制,利率成为了货币政策工具的支点。
(3)货币政策要素协调在结售汇条件下对金融市场稳定影响。在现行结售汇制条件下,外汇储备大量增加也影响了人民银行对基础货币的灵活主动调控能力,降低了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控弹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跨国公司巨额资金加强全球流动,或明或暗冲击着国内的货币流通,有可能造成我国金融市场不稳定。随着我国资本项目下外汇管制的逐步放松,开放经济下的“三元冲突”问题将可能趋向突出。
3、货币政策要素协调对投资、消费市场稳定的效应。从理论上说,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无论是货币供应量、利率、资产价格、信贷、还是预期渠道,要最终发挥作用,都需要作用于投资和消费两个总需求的重要因素。我国市场体系正在建立形成之中,原有的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还没有完成,个人消费受制于诸多因素,作为投资和消费主体的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机制方面存在一些制度性或结构性变化。当前大多数企业投资需求与资金供给不对称,居民储蓄和投资倾向比较强烈,从而可能影响到商品市场的稳定。
4、货币政策要素组合的非差异性对区域金融稳定的效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个经济的同质性已被地区差异性所代替,区域金融运行状况的二元结构特征越来越明显,但我国的货币政策更多的还是以金融运行的一体化为假设前提。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和经济制度转轨步伐快慢各异,就必然使不同地区对金融政策的反映不同,同一政策对不同地区的影响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以宏观金融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性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政策的表面上的平等,在具体的经济环境中反而可能产生比较剧烈的不平等,诱发地区经济、金融利益的冲突和摩擦。
三、金融稳定:货币政策要素协调的取向
1、中国货币政策要素协调机制目标模式选择:主、辅机制结合的复合型协调模式。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金融市场的规范,宏观金融调控体系的健全,我国货币政策要素传导模式应该是复合型的,货币供应量、利率传导应成为主途径,汇率、非货币资产价格、信贷为辅助途径。
2、建立货币政策要素多方协调新理念,形成金融稳定的新思路。面向现实、面向市场、面向全球化,建立“协调、市场和全球化”的理念。首先是更多地注重加强多方协调的理念。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客观上要求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要从经济全局出发,强化“一般均衡”理念,加强政策协调。二是更多地注重市场化的理念。市场能够决定的由市场自己决定,如利率、信贷等积极推进市场化,强化货币市场的融资功能,加强货币政策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传递市场信号等等。三是更多地注重全球化的理念。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与国际市场关联程度正在不断增强,货币政策操作应该更具有全球视野,需要密切跟踪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加强国际协调。
3、强化货币政策要素间的协调,改善金融稳定的状况。参照西方国家货币政策操作实践经验,我国今后的货币政策操作需要注意要素间的协调问题:
(1)加强货币政策目标间的协调。第一,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日益复杂化,已发展成为以货币供应量,多项经济和金融变量组成的中介目标指标体系,利率、消费物价指数、汇率、国际收支状况等变量纳入到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体系中,可增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综合性。第二,追求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有条件的协调一致的组合。主要有低通货膨胀和适度经济增长,高经济增长和适度通货膨胀等等。第三,辩证看待和使用货币供应量指标。
(2)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协调。我国当前货币政策效果极大地受制于政策工具,因此应该推进金融改革,抓紧完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适时运用非经济性调控手段,以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加强选择性工具的运用,以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拓展一般性货币政策调控手段的运用方式,以强化间接金融调控的力度。货币政策操作要有一定的前瞻性,重视对一些重要的趋势性苗头的判断,争取及早进行政策调整。
(3)加强货币政策市场协调。一是保持人民币利率的稳定,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目标应逐步过渡到在诸多货币市场利率品种上,选择波动较小,且对整个市场利率体系影响较大的短期货币市场利率作为操作目标。二是保持货币供应量的适度增长,加强货币政策的预调和微调能力。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化的制度建设,央行应抓住当前金融运行较为平稳的时机,充分发挥货币市场的融资和投资功能,继续增加交易品种和市场交易工具,扩大市场交易主体,促进国债、企业债、政策性金融债的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货币市场经纪人和做市商制度,进一步完善托管、结算、清算系统,加强基础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票据市场,加强对商业银行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的引导和管理。四是改进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创新。
4、加强货币政策调控主体的协调,确保金融稳定持续发展。
(1)赋予中央银行更大独立性,提高货币政策主体的协调性。要拟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为契机,逐步提高货币政策的独立性、科学性和协调性。应赋予中央银行更大决策权,至少能够独立选择和制定货币政策取向,决定利率、汇率水平和货币供给数量等。
(2)增强中央银行大区分行职能。与人民银行总行相比,大区分行掌握更多的地区实际情况,有利于中央银行因地制宜推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因此,总行应当适当下放权限,让大区分行发挥区域性金融政策中心的作用。省级中心支行及其以下分支机构其工作重点应集中在对本地区的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收集和调查统计分析,为中央银行总行和大区分行制定货币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3)建立金融系统新协调机制。首先,应当建立人民银行和三大监管机构协调制度,定期就金融政策、金融运行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在组织机构上,联系会议可以设在人民银行和监管机构之上的一个更具权威的决策机构内。其次,为适应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需要建立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的信息共享机制。再次,为防止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的协调机制流于形式,应将协调内容至少通过暂行条例的方式有效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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