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哲学理论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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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哲学理论,就其基础层面来说,是指“从对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历史过程的分别研究和相互比较中抽象出来”,具有超具体历史、具体时空性质,因而“对研究各个国家的具体历史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一般“逻辑结论”体系[1];但就其应用层面来说,它则是从客观具体的历史事实出发而对一个民族必须走什么道路、如何走这条道路所作的系统的哲学论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殊由来、类型归属、历史方位、现实本质和发展道路的理论,就是在基础层面与应用层面的内在统一中,着重从应用层面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根本哲学基础、提供深刻哲学论证的,独特的历史哲学理论。

对于这个特定的历史哲学理论,可以从在哲学上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大特点的以下五论的联系和统一中,去把握它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殊由来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就“特”在,就“由来”来说,它不是产生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设想社会主义将首先由中诞生的,其内部“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已“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2] 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是恰恰“脱胎于”中国这个资本主义尚未充分发展、依旧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的“落后的东方大国”[3]。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形态,最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得以产生的历史母体,决不是取决于偶然的因素。相反,倒是在“历史”已“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成为全世界的历史”[4],不但以“国家”为单元的各个“社会与社会之间互为发展条件”(它们“相互之间的竞争、交融、碰撞以及力量对比关系”[5],对于每一个国家特别是落后国家的命运已具决定意义),而且“东方”已然“从属于西方”[6] 的全球环境下,近现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在国情与世情的交织中运动、变化,经过根源于这一基本矛盾的各基本阶级之间的基本相互关系的演进,造成既与时俱进又一脉相承的近现代中国的旧式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新式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才终于引出的必然结果。

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方向、划分了整个世界历史时代的俄国十月革命[7] 和“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件“开天辟地的大事变”[8],则是导出这一必然结局的决定性与根本性的历史枢纽。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如何“拯救中国”并进而“发展中国”,成为了由此开始的整个近现代中国历史贯穿始终的根本主题。面对这个主题,“先进的中国人”首先是“经过千辛万苦,向西方国家寻找真理”[9]。学习资本主义,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在那个时候,也确实曾是历史的客观规律。只是由于力量对比上的三个“不允许”,这个客观历史规律却并没有开辟出使自己得以实现的现实道路和广阔场所[10]。中国当时不同阶段上的先进分子们,为着实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方案,不但先后发动过改良,请愿过“立宪”,而且还“组织过政党,举行过革命”,以为靠这种“革命”就能够“外御列强,内建民国”[11]。可由于他们所代表和依赖的阶级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他们在不同程度上跟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疏离乃至对立,决定了他们不能、不敢和不愿彻底地发动和组织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因而,所有这些,最终都没有得到实质上的成功。他们在资本主义选择上这些步步深入的实践,固然前后相承地渐次“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确实功不可没,但到底还是“未能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人民的悲惨境遇”[12],未能通过“拯救中国”而给“发展中国”扫清障碍、创造出必要的前提。经历了这种种改良和革命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国家命运依然“一天一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于是,对于用资本主义来“拯救中国”、“发展中国”到底行不行得通,人们的“怀疑”不仅“产生了”,而且还“增长了,发展了”[13]。震撼全球、改变世界的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恰在此时发生。当时的中国,虽然仍为“相互勾结的强大的帝国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所统治,是当时“世界上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最激烈的国家之一”,但由于各种内外条件的融汇,却也“已经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因而有了一定程度发展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14]。新的全球时代条件和新的国内阶级力量在十月革命感召下所实现的结合,促使中国先进分子的道路选择取向,出现了一个带决定性的历史转折。

标志这个转折的最根本、最重要的事实,就是“十月革命”“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15]。他们在“拯救中国”、“发展中国”到底必须“依靠什么力量”、“寻找什么盟友”、“经过什么道路”、“采取什么步骤”、“建立什么制度”、“坚持什么主义”这六大基本问题上,都实现了由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到马列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根本转变[16];同时在该过程中,建立了中国共产党。中国自此根本“改换了方向”[17]。“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18]。

艰难行进的近代中国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极其深刻影响[19] 和内部新兴阶级力量的成长之下,终于因为有了“无产阶级的领导,根本地改变了革命的面貌,引出了阶级关系的新调度,农民革命的大发动,反帝国主义和反封建主义的革命彻底性”[20],造成了“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的现实“可能”[21]。

中国共产党人凭借自己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上所独具的坚定性、科学性、彻底性,领导亿万革命人民,“善于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斗争形势,总结斗争经验,把经验提到理论高度”[22],先后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体系、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体系。经过这两条革命道路和这两大理论体系,不仅在1949年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使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而且在1956年,又在全国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形成了由中国近现代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所最终决定的,“发展中国”的唯一可行的社会基本制度形式。历史提供的上述“可能”,终于转化成了初步的然而对中华民族命运又具有决定意义的活生生的现实。

先进的中国人前仆后继,历经100多年的奋斗、搏战和牺牲,才终于找到的这个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形式,由它的母体所赋予的根本的与第一的使命,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发展中国”。

“发展”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的第一要义,其最深邃的历史根源,也正蕴涵在中国社会主义得以孕育和诞生的母体之中。

问题在于,找到了为中国“发展”所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并不等于我们就已完全具备了“发展”中国的所有制条件。

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确实是很好的制度,“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还是既“发展”不好,也“发展”不快,“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23],完成不好甚至完成不了由其母体所赋予这个社会主义的第一要务。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之后,“我们党带领人民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不仅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而且积累了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24]。但由于在一个较长时期中,对于如何搞社会主义,我们实在缺乏经验,不得不在一些方面甚至某些主导的方面“搬用别国的模式”。“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25]。实践迫使我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定进行改革”[26],“根据本国的实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27]。

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发展中国”的制度形式,是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相统一的,在改革开放中诞生并不断自我完善的活的机体。先是从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一百多年间,围绕着用什么“道路”和“主义”“拯救中国”进而“发展中国”的历史主题,“经过各派政治力量的反复较量,经过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多次失败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证明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走不通”,中国要得救、要“发展”,“唯一的出路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走社会主义道路”[28];后是围绕采用什么样的体制和机制,才能使社会主义适合中国国情,焕发无限活力,推进中国“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经过艰辛探索,最终形成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相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既是其在“拯救中国”进而“发展中国”的主题催生下而终得确立的极为深远的客观历史由来,又是“发展”之所以成为其必须毫不动摇、贯彻始终的“第一要义”的极为深邃的客观历史依据。

它所先天具有的这一历史要求、历史胎记,甚至使它成为科学社会主义历史形态中的另一种类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类型归属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又“特”在,就“类型”来说,它不属于作为“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最后产物”[29],因而资本主义所取得的“一切积极的成果”[30] 特别是其中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已经自然而然地成为其自身既有基础的那种“常规型”社会主义。相反,它倒是属于那种跨越了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阶段、“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建立起来的,只有经过建立以后以“发展”为轴心的实践,才能“占有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成果,形成自己的物质、精神、主体和社会基础的“跨越型”社会主义[31]。

对于科学社会主义在不同条件下所可能出现的这两种不同的历史类型以及它们之间的重大区别,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创始人曾经有过原则的论述。

第一种历史类型即“常规型”社会主义,它的主要特点,就是其物质、精神、主体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基础,还在它娩出之前,就已在资本主义的母体内基本发育成熟。物质基础,马克思指出,资本所固有的持续获取最大限度利润的内在冲动,驱使它不断“唤起科学和自然界的一切力量,同样也唤起社会结合和社会交往的一切力量,以便使财富的创造不取决于(相对地)耗费在这种创造上的劳动时间”。因而,资本最后必定要创造出“劳动”“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而是“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以至生产过程“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中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这样一种其发展主要不是取决于工人的直接劳动而是“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的极度发达的生产力[32]。精神基础,马克思指出,“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之一,就是按照自己的“内在趋势”,“既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又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33]。主体基础,马克思指出,作为自身“生产的一个条件”,资本还必须“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的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34]。社会基础,马克思指出,资本必定会使“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一切生产资料因作为结合的、社会的劳动的生产资料使用而日益节省,各国人民日益被卷入世界市场网,从而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具有国际的性质”。随着“资本的垄断”日益成为“与这种垄断一起并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日益壮大的、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机制所训练、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反抗也不断增长”,最终必然要敲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演出“剥夺者”“被剥夺”的历史活剧[35]。“常规型”社会主义的孕育过程,实质上,就是它的上述物质基础、精神基础、主体基础、社会基础,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母体中逐步趋于成熟的过程。它本身的分娩,则是产生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这些“基础”,由于再也不能忍受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束缚,最终要求“炸毁”资本主义“外壳”[36];同时,反抗中的工人阶级也已经自觉到必须“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37],二者结合所导出的客观历史运动。整个这一历史运动,本质上不过是通过适合当时当地具体情况的革命手段,来“解放那些在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里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38] 的宏大过程。产生在该过程中的“常规型”的社会主义,固然也必须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要经过以“发展”为轴心的全面、系统性实践,来完成“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39] 的历史任务,但由于其客观基础已具备甚至较雄厚,因而跟“跨越型”的社会主义形态相比,不仅其“发展”显然要容易得多、顺利得多,而且,它也不会承受那么巨大、紧迫的“发展”压力。

“跨越型”社会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另一种历史类型,它的主要特点,则是在其诞生的时候,其本国的资本主义还不够发达,甚至还难于发展,因而,本该由发达资本主义为之创造出来的上述四个方面即物质、精神、主体和社会方面的条件,也就并不具备。最为突出的,就是其本国的“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只是由于各种具体历史条件的融汇,既决定了这些国家已经不能通过资本主义道路实现自己的“发展”,同时,又使之“能够用与西欧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前提”,这些国家才不得不“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为建立社会主义”所“需要”的一定的文化水平的“前提”,亦即首先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然后”再“在工农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40],以至这些国家在初期,“必须在所谓‘空地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41]。对这一类型的社会主义来说,它不但不能从资本主义那里直接继承作为其客观基础的那些物质的、精神的、主体的与社会的财富,而且还必须在“不经受资本主义生产的可怕的波折”的前提下,“占有它的一切积极的成果”[42]。它的上述四方面的“基础”,只能由它自己创造出来。“发展”对于它来说,不但是贯穿其过程始终的基本任务、“第一要务”,而且更是决定它本身能不能存在甚至有没有必要存在的根本症结。

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历尽艰辛,才终于在中国最终建立起和正在建设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固然确实“特”在它在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具体做法上,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形式,都“不完全相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43],但就根本实质而言,它却决不仅仅只是一种个别的、民族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实现形式,尤其不能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那种“常规型”社会主义的一种民族的具体的实现形式。相反,就其深层本质和在人类历史演进序列中的地位而言,它倒更称得上是一种共性的普遍的社会主义社会类型,即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常规型”社会主义有重大区别的另一种具有自身独特运动规律的“跨越型”社会主义。中国特色,既包括其与其他“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较而存在的具体的民族个性特点,更包括其与一切“跨越型”社会主义国家相比照所具有的共同的社会类型特征。不把握住这个鲜明的社会类型特征,就不能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特”的根本所在,就不能从更深的历史决定层面上,来理解“发展”在这个社会主义中所占据的决定其成败的“第一要务”地位。

对于“跨越型”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确实都曾有过不少论述。只是,他们的这些论述,尽管也为正确解决“跨越型”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建设问题,确立了根本的理论原则,指明了大致的探寻方向;但与其关于所有一切社会主义共同本质和一般的“常规型”社会主义的完整学说相比,他们在这一方面即有关“跨越型”社会主义的观点和学说方面,论述却不系统、不完善、不成熟,甚至在一些根本点上,连方向亦还都尚欠明朗。比如,对“跨越型”社会主义与“常规型”社会主义的区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就都仅仅指出了二者之间历史前提与建立途径的不同,而并没有对在不同前提下所建立起来的这两种社会主义本身有什么重大根本性区别,如何依据这种区别来具体建设“跨越型”社会主义,作出哪怕是大致的阐述。因而,他们对社会主义所作的理论分析,究竟哪些是属于普遍适用的对所有一切社会主义共同本质的揭示,哪些只适用于“常规型”社会主义,哪些又只适用于我们这一类“跨越型”社会主义,人们由他们的著作中,往往难于直接地加以辩明;而由于同是社会主义,同具共同本质,人们又往往忽视因历史前提、建立途径不同,所必然带来的这种共同本质在“跨越型”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实现方式、实现道路,特别是实现程度上,与“常规性”社会主义之间所必然存在的巨大差异,误以为马克思主义中关于“常规型”社会主义的所有论述,也都适用于“跨越型”社会主义,以至把“特色问题”只归结为为实现这种“常规型”社会主义寻找符合于本国现实与历史客观实际的具体模式,而并没有甚至根本没想到从不同的社会主义“类型”上,来对此进行分析和探讨。因而,十月革命以后即社会主义开始以制度形式存在和发展以后的几十年中,各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虽然都曾一再试图为现实的社会主义即这种“跨越型”社会主义寻求一条科学的、正确的发展道路,并也曾取得了一系列科学理论成果,但总起来说,却都没有通过把理论置于现实的基础上,即置于“跨越型”社会主义所面临的现实的生产力性质和水平上,而形成相对于这个特定生产力区间而言依然是科学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理论体系。相应地,其社会主义实践,也就不能不在科学与空想之间一而再再而三地游移和徘徊[44]。造成这种局面,根本症结就在于,人们把这种特定的“超越型”社会主义,混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那种直接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45] 的“常规型”社会主义,陷入了超类型、超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误区。

突出表现,就是按照“常规型”社会主义特征而在“跨越型”社会主义的现阶段,就追求生产关系的一大二公三纯,追求使资本主义及一切小生产都统统“绝种”[46]。“发展”的“第一”地位,也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主要是对跨越型社会主义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误判,而逐步被“以阶级斗争为纲”所取代。

党的十三大肯定,我国“不是”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那样“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47]。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解决的,是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48]。实质上,就是由现实的基础入手,而对中国社会主义是属于“跨越型”社会主义这样一种类型归属,所做出的历史确认。

无论对于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还是对于回答为什么“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的“第一要务”,这,都是一个基本的与决定的根据。

邓小平指出,建设社会主义“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49],其根本的依据,是在这里;邓小平所说的“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50],其最重要的根据,也还是在这里。

一句话,只有把握了现实社会主义所客观固有的作为“超越型”社会主义的类型归属,才能以恢宏的全球视野,既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历史性特征,又认清“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一要务”的世界历史性依据。

只不过,要更深刻、更切实地理解这一点,还必须对于这个社会主义目前所处的自身发展阶段,作出进一步的科学分析。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次又“特”在,就“方位”而言,它也没有进入“跨越型”社会主义的更高的发展时期,相反地,倒是“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为这一类型社会主义所特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51]。

正确认识和把握它的这一客观历史方位,是在今后的几十年、上百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52]。

党的十三大首次展开论证并为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一以贯之地予以坚持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就是从其特殊由来、类型归属(它们既是导致“初级阶段”必然产生的历史根源。又是赋予“初级阶段”特定内容的历史根据[53])和现实阶段(它本身则是特殊由来、类型归属在现实时空中的具体表现)这三者的内在统一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进行全面、系统揭示的科学理论。

它的内部,又可细分为初级阶段特定含义论、初级阶段基本特征论、初级阶段历史内容论、初级阶段根本要求论、初级阶段基本路线论五个层级。

只有把这五个层级的内容及其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内在关系都搞清楚,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及其对共产党人的理论和实践所提出的根本内在要求。

(一)初级阶段特定含义论

初级阶段在这里,“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初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整个这一时段,“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范围[54]。“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中国又处在”上述特定含义上的“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这种特定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55]。这,就是从世界历史上的社会形态演进视角来观察,中国社会主义现实所处的历史方位(历史阶段)。整个初级阶段,国内面临的“主要矛盾”,都“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56],因而把经济建设确立为“中心”,实现在此基础上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为此而深入“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57],就不能不成为在整个这一阶段的核心的与基本的社会实践。同时,“阶级斗争”在初级阶段虽然“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因素和国际影响”,它必定“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58],因而上述基本实践,又必须始终贯穿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59]。“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历史必然性,首先就根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述特定含义之中。

(二)初级阶段基本特征论

总起来说,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国家经济实力有了巨大增长,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有了相当发展”[60]。

另一方面,是“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仍居于世界后列”。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突出的景象仍然是“十亿多人口,八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搞饭吃;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同大量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业,同时存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占人口近四分之一的状况,同时存在”。生产力的落后,决定了当时我国“在生产关系方面,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商品经济和国内市场很不发达,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相当比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在上层建筑方面,建设高度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文化条件很不充分,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小生产习惯势力在社会上还有广泛影响,并且经常侵袭党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队伍”[61]。

经过二十多年的奋斗,我国社会主义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在其初级阶段本身内部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目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同时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更高”[62]。新特征的出现,固然表明我国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因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而“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63]。我们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仍然必须从初级阶段这个最重大、最根本的实际出发,仍然必须把“发展”摆在主导我们全部实践的“轴心”位置,并以四项基本原则对其予以政治保证,而且,只要这些特征没有从根本上完全消失,就仍然必须立足这个基本国情,始终坚持“发展”的轴心地位,始终把这个“最大的实际”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持久延续性,就这样同时根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述基本特征之中。

(三)初级阶段历史内容论

简要地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64]。实现这些历史内容,不但需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始终作为全党、全国的实践主轴,需要为此而不断深化改革开放,而且还需要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引和保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持久延续性,就这样又同时根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述历史内容之中。

(四)初级阶段根本要求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本身就包括了不可分割、内在一体的两重含义和要求。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65]。现实的中国社会既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不是社会主义,或不是科学社会主义而是农业社会主义或封建社会主义”,更不像他们所鼓吹的那样“应补上资本主义这一课或恢复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是“初步”进入了“跨越型”的科学社会主义形态。这样“一个根本的客观事实”[66],首先要求一切实践和理论,都“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67]。“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进而“离开社会主义”,这,“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68],必须十分警惕和坚决反对。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69] 并且在今后的长时期中仍将处在这个阶段。这又一个根本的客观事实,又同时要求我们的一切实践和理论,都“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70]。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71],同样必须十分警惕和坚决反对。只有既克服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又抵制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完整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述两重根本要求,才能始终坚定不移地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基础上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置于全部实践的“轴心”位置,同时又始终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72]。“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持久延续性,就又这样根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述根本要求之中。

(五)初级阶段基本路线论

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是要“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73]。集中地从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实践轴心、政治保证、根本动力、基本方针、精神状态和奋斗目标各个方面规定全党全国前进道路的这条基本路线,完整反映了整个初级阶段的历史规律和客观要求。它本身就是以“发展”为轴心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是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国”的征途上,指引我们从初级阶段迈向更高阶段的灯塔。它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予以概括。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之中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就这样凝结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之中。

创立主要包括以上五个层级内容的科学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深刻、完整、系统地论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其最初100多年间所处的确切历史方位,依据这个方位而提出用社会主义“发展中国”的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正确的基本路线。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一个巨大历史贡献。

自然,对于这个“方位”所给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本质的特殊历史规定,中国共产党人也同样作出了深刻、科学的系统论述。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本质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再次是“特”在,就“本质”来说,它还无法把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74] 所内在固有的全部本质,都直接地、完全地展开和实现出来;相反,倒是只能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确立为自己现实“本质”[75] 的核心内容,经过这一核心内容的长期运行和最终实现,逐步创造出完全展开和实现科学社会主义全部本质的各个方面的前提条件。

说“核心内容”,首先是因为,邓小平所揭示的上述社会主义“本质”,虽然在整个现实社会主义“本质”的完整体系当中,是居于主要的、基础的、决定的地位,但它毕竟只是着重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方面而并非其“本质”体系的全部内容;而对这个全部内容,在此不拟展开。同时,就现行指导理论而言,“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76] 和“社会和谐”[77],也已被中国共产党人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78] 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79]。它们当然也就都应该被视为已被揭示和概括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本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两个部分,或者既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重要前提(没有通过解放、发展生产力“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80],人的全面发展就无从谈起),又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决定环节(“主要生产力”即是“人本身”[81],“生产力的最高发展”实质上即是“个人的最丰富的发展”[82],“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自然也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决定性内容),或者本身就以上述核心内容的实现过程为根本基础(没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和谐就没有客观物质基础;没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和谐就没有生产关系基础),因而在这里对其不单独论列,而只将它们纳入总体联系,来对邓小平所揭示出的上述“核心内容”加以阐发。

科学社会主义当然具有贯通“常规型”社会主义与“跨越型”社会主义这两种类型,进而支配其全部过程的普遍的共同本质,那就是首先通过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使“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吾的本身”(“在这里”“人”已经“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83],而后经过这种长期的全面性“发展”,最终建立起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4] 为根本特征的共产主义社会形态。资本主义本身在其客观必然性的时空范围内,也曾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的关系”[85]。只不过在资本主导下的“发展”中,人并非是生产的目的,生产却反而“表现为人的目的”[86]。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本质”上的区别,很显然地,就是集中表现为其在各自“发展”目的即“发展”性质上的区别。不坚持“发展”的“第一要务”地位,是背离科学社会主义;不坚持它所独具的“发展”“目的”即“发展”性质,更是背离科学社会主义。问题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在表现这种区别,实现科学社会主义共同本质的历程和方式上,却有根本的差异。对“常规型”社会主义来说,由于在它诞生以前,作为其母体的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为个人生产力的全面的、普遍的发展”“创造和建立”了“充分的物质条件”[87],因而,它一建立,就可以在改变了“目的”并继续“发展”的同时,全面开启实现上述共同本质的历史过程。但对“跨越型”社会主义来说,情况却有根本的不同。它不但不能从其母体中直接继承到上述物质条件,而且由于其诞生时所面对的既有“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它还不得不“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88]。实现上述共同本质的前提条件,必须也只能由它自己去“创造”出来。它的现实“本质”,实际上,就正由这个世界历史性的“创造”任务,所赋予、所决定。

只不过,由于这个“创造”任务,本身就是为了实现未来的、更高阶段上的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而,它在对现实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中,也就不可避免地内在蕴涵着在当前历史条件下所能够达到的,社会主义的人本性与全面性要求。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按照科学社会主义要求而进行的一体运动,它的展开,必然要把“发展”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提上日程。因而,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上述“创造”任务,就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殊由来、类型归属、历史方位所共同决定的“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其现实“本质”上的凝聚和集中。

人们往往以为,邓小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本质核心内容的以上表述,关注和涉及的仅仅是增加物质财富和实现分配公平,而并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产生这个误解的根源,一是不认识、不把握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内在本性,二是不认识、不把握“共同富裕”对“发展”性质的决定意义。

现代生产力的内部矛盾运动,早就由手工时代所存在的物质形态生产力内部诸不同要素之间的矛盾、斗争,转化成为社会生产力完整系统中彼此相对独立的诸种不同对应形态——精神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力、主体生产力与客体生产力、未来生产力与现实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愈益表现为精神生产力与物质生产力之间的转换,主体生产力与客体生产力之间的互化,未来生产力与现实生产力之间的推移。整个这一“转换”、“互化”和“推移”过程,又全是由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9] 的“人”在其中起主导和决定的作用[90]。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现代,本身就必然涉及到“一切社会关系”,就要求承载、体现和变革这些关系的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建设在各方面、各地域的全面、协调、一体发展,要求在整个社会生活的全部运行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产力本身所标志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永续和谐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更是内在包涵于其自身的解放和发展历程之中。可以说,“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现实“本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上,是既在各个领域全面确立了“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实践和理论中的“第一要务”地位,又内在蕴涵了这一“发展”所必须具有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性质。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当然也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发展”必不可少的实在内容。因为,离开这些,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就无从最终落实,无法最终实现,至少是不可能完全、彻底实现。只不过这里所突出强调的,并不直接就是“发展”本身,而是“发展”所赖以进行的生产关系和“发展”所必须达到的现实目的;而这种生产关系和这个现实目的,正直接体现甚而决定着“发展”的社会主义性质。它规定着我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全部实践和理论所必须遵循的根本方向。

固然,离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会由于缺乏客观物质基础而不能真正实现。但如果离开上述生产关系和现实目的的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则会离开社会主义方向而失去其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本来意义。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是既把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发展”的“动力”之本,更把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发展”的“目的”之本。“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目的”,正是在整个“科学发展”中处在“核心”[91] 地位的东西。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可以说,就是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对其全部内涵的进一步全面提升和概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本质的更为深刻和严整的科学体现。

一句话,“跨越型”社会主义的现实“本质”,就其主要的与决定的内容来说,就是“科学发展”,就是通过“科学发展”来完成其所必须担负的,为科学社会主义全部本质的实现准备相应条件这一世界历史性的“创造”任务。

全部问题就在于,实行怎样的思想原则,才能使上述现实“本质”即上述“创造”任务,真正地、渐次地得以实现。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还“特”在,就“道路”来说,它既不能“照搬书本”,也不能“照搬外国”[92];相反,只能通过“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93] 的思想路线,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94],切实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持续进程中,不断开辟出使自己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独特道路。

整个“道路”问题的实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要通过“实事求是”而在中国不断地实现、推进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实事求是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以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去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推进这个过程,要害是“不凭主观想象,不凭一时的热情,不凭死的书本,而凭客观存在的事实,详细地占有材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般原理的指导下,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的结论”[95]。它在实质上,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当时当地的客观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通过“结合”而达到的“理论和实际”的历史的、具体的、前进着的“统一”当中,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并以这些“中国化”的科学理论成果,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本身。

就这个意义讲,“实事求是”其实就是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全部过程的“核心”所在,就是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全部内容之中的科学方法论的“精髓”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推进,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实事求是”,离不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这个“核心”和“精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则是为把这个“核心”和“精髓”落到实处而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法宝。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但在我国历史发展中是前无古人的创新之举,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也无任何成例可援。我们固然可以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可以参考和借鉴别国的经验,但从根本上说,却只能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独立地认识和分析中国的特殊国情,逐步了解和把握中国的特殊规律,以无畏的创新精神和严格的科学态度,不断开辟出中国化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整个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围绕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特殊具体实际的不断“结合”,而必然要经历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反复以至无穷”[96]的极其艰难的不断递升过程。一切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一切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一切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对于这个不断递升过程来说,都是束缚,都是障碍。不把自己的思想从这些束缚和障碍中不断地、切实地“解放”出来,就无法做到“实事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极其伟大的创新事业,就根本迈不开步子。

同时,即使是在上述进程中所得出的那些已被当时实践证明为正确的东西,那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它们也不能够静止不动,也必须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继续充实和发展。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理的探索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其他重大战略思想作为标志我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历史性飞跃的三大理论形态,也并没有结束真理而只是以其基本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开辟着实事求是、认识真理的正确道路。坚持这条道路,用实践检验一切,就不仅必须勇于突破前人,而且更要勇于突破自己。能否在这种与时俱进的“突破”中,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又谱写新的理论篇章,既发扬革命传统,又创造新鲜经验,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能否不断推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

换言之,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才能不断地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主观和客观相符合,万能不断地达成“实事求是”。就此而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确实永无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推进过程,就是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

只是对于这个“不断”,必须辩证地加以把握和理解,而不能形而上学地将其推向绝对化的极端。解放思想作为使思想进程适合事物进程的辩证运动,理所当然地有其在认识原则上的界限规定。简单地说,就是只能“与时俱进”,一切以“时”为转移。“时”进则改造“时”的思想“进”;“时”未发生本质变化,与这个“时”相适应的那些依然正确的思想就不能冲破,就必须仍旧加以贯彻和坚持。同时,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作为达到“实事求是”的根本内在要求,它们又跟“实事求是”一样,本身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决不能离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对其割裂地、孤立地予以片面、歪曲地解释和强调[97]。作为共产党人,我们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的是“干”“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98]。因而,解放思想又有其在政治原则上的界限规定。简单地说,就是“决不能够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离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有根,没有方向,也就谈不上贯彻党的思想路线”[99],当然更谈不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和发展。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至少今后的几十年到上百年间,面对的都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100],就是贯穿整个过程的基本主题。如何为推进和保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而切实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立国之本”,同坚持改革开放这个“强国之路”,历史、具体、持续地内在统一起来,则是能否破解上述基本主题的关键所在。“不能以僵化的观点看待四项基本原则,否则就会怀疑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就建不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不能以自由化的观点看待改革开放,否则就会离开社会主义轨道”,就同样建不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排除僵化和自由化这两种错误思想的干扰和影响,将贯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101]。自然,它也必将贯串于在整个初级阶段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全过程。

切实赢得这一全过程,我国才能依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首创精神,真正走出一条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自己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哲学理论,主要的、决定的内容,就是上述五论。它从中国为什么必须搞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是具有什么哲学特质的社会主义,确定什么样的实践“中心”、实行什么样的思想路线,才能建设这个社会主义三方面入手,对于“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一要务”的深邃历史根源、深刻现实依据、客观内在性质、根本思想原则,进行了系统的历史哲学论证。

整个这一论证构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全程战略设计的根本的哲学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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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哲学理论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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