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制市问题的症结所在——系列思考之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症结论文,之二论文,我国论文,系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在《我国建制市设置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文中指出,改革开放后,我国由地区、专区、自治州改设的地级市和整县改设的县级市,多数不具备城市型政区的特点和内涵,存在非农业人口比重低,多数居民仍从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不占突出优势,人口密度偏低,造成纵向行政区通名重复,单个县升为地级市,还导致实力强的县级市与某些地级市的攀比和矛盾等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上述问题的症结所在。
1.关于中国特色的“广域型”市
国内有些论著认为,国际上主要有三种设市模式。
1)统一型:城市的行政地域与城市连续建成区范围相差甚微,或者前者略大于后者。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采用这种模式。
2)广域型:行政区域远大于城市连续建成区的范围,城市地域在市行政区域中所占比重较小,成为以农村地域占优势的市。中国大多数即整县改设的市就属于这一类型。
3)狭域型:同一连续建成区可由几个,甚至几十个大小不等的市分而治之,一个城市连续建成区实际上由一组大小不等,但在法律地位上彼此独立的城市群组成。美国、加拿大的行政区划属于这一类型。
应该指出,上述第二种设市模式显然是与作者自己所定义的市是“在以城市为主的地区设置的一种行政区域单位”相矛盾的。如果建制市内没有达到城市规模的居民点,人们是很难承认它是个城市型政区的;如果建制市内虽有达到城市规模的居民点,但“城市地域在市行政区域中所占比重较小,成为以农村地域占优势的市”,人们也很难承认它是城市型政区的。还应指出,上述日、美等国的“统一型”和“狭域型”,与其说是“设市模式”,不如说是设市后经多年发展形成的建成区与市域关系的“城市模式”。
不妨与日本的建制市比较一下。日本实行都、府、道、县—市、町、村二级地方行政建制。市与町(相当于我国的镇)、村(相当于我国的乡)同为基层政区。日本有47个一级政区,其中43个是县(英文Prefecture,意为“地区”或“专区”),2个是府(英文Urban Prefecture,意为“城市地区”),还有都(英文Metropalis意为“都市”)和道(英文Territory意为“区域”)各一个。日本的建制市不分大小,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都是基层政区。诚然,除了首都东京市被定为“特别区”外,还有札幌、仙台、千叶、横滨、川崎、名古屋、京都、大阪、神户、广岛、北九州、福冈等12个“政令指定都市”,它们的行政地位比其它建制市要高一点。根据1994年10月1日的统计,日本全国有667个建制市,比我国1996年底统计的666个还要多。在这些建制市中,面积最大的是福岛县的岩木市,1231.05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是东京市,1993年9月30日统计为7932147人,其面积则为617.83平方公里;面积最小的是崎玉县的厥市,5.10平方公里;人口最少的则是北海道的歌志内市,7742人。下面以同广东结为姊妹友好关系的兵库县的建制市为例,与广东的县级市进行比较。
兵库县有21个建制市,按统计资料完备的19个建制市市域和建成区(日本称“市街化区域”)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有人口超百万的特大城市1座(神户),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6座,其余12座为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且大多数(10座)是不足10万人口的特小城市。兵库县的建制市有两个特点。
1)市域范围较小。市域范围最大的神户市不过549.55平方公里,最小的芦屋市仅18.57平方公里。
2)建成区面积与市域面积比较,相差偏小。19个建制市中,6个市的市域面积不超过建成区面积的2倍,7个市为2-10倍,最大的加西市为40倍,可见兵库县的建制市,既有部分为“统一型”的,也有部分可称为“广域型”的。市域与建成区的人口比,也相差较小。19个建制市中,有15个市市域人口不到建成区人口的2倍,且大部分市二者很接近。最高的加西市,市域人口为建成区人口的近5.6倍。
而广东和全国整县改设的市,正如前一篇文章所揭示的,大部分市域面积为建成区面积的百倍以上,有些简直超出了“广域型”的范畴,成为“宏域型”的建制市了。
就地级市而言,由于日本的一级政区都、府、道、县相当于“地区”(Prefecture),而都、府是日本城市型的一级政区,因此,将日本的都、府与我国的地级市比较,是不为过的。日本三都、府的面积,人口构成见表。
在日本三个都、府中,京都府城市区域(日本称“市部”,实为府内11个建制市面积之和,而“郡部”指各町、村面积之和)面积比例最小,仅占45.7%,但府内建制市人口却占总人口的84.5%。与广东的地级市比较,京都府的建域比与广州、深圳、汕头、珠海等四个城市人口比重较高、市域范围较小的地级市接近,建区比则与汕头、佛山、潮州等三个市区范围较小的地级市相近。但是,广东和全国的大多数地级市,市区面积为建成区面积的10倍或几十倍以上,单县设地级市的中山、东莞二市分别达73倍和145倍;而市域面积为建成区面积的百倍甚至几百倍以上,大大高于日本的城市型政区,更可以说是“宏域型”建制市了。建域人口比方面,东京、京都、大阪三都府全域分别为建成区的1.5,1.8和4.1倍,相差不大。广东无地级市建成区人口统计,但可以肯定,建域人口比要比日本的都、府相差大得多。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按照“广域型”设市模式,在以乡村为主的地区设置的建制市,不符合建制市的定义、特点和内涵,不是真正的城市型政区。
近些年来,我国各省区有将地级市划小、划多之势,这虽然在建域比方面可向城市型政区靠近些,但却可能助长官僚主义。
2.建制市设置问题的症结所在
近10余年来设置的地级市和整县改设的县级市,多数不具城市型政区特点的症结何在?读者可能已经看出,症结就在于广域设市,即设定的市域范围太大。
有些学者认为,看一个市要看它的市区或建成区,不能看它的市域。这话不对!任何事物都有其一定的内在关系,即内部比例关系,超出或破坏了这种比例关系,事物的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建制市也是这样。一个建制市,首先市内最大的居民点或建成区要达到城市规模,其次是加上一定范围的外围(郊区)之后,整个市域范围仍能保持城市型政区的特点。因此,合理地界定建制市的市域范围,是科学性甚强、马虎不得的工作。
建制市设置时,如果界定的市域范围太小,不利于它和附近地区未来的长足发展,这是应从发达国家吸取的教训;但是如果市域范围过大,必然带来不符合城市型政区特点的结果。当然,暂时不过大,多年以后可能会变得欠小,影响城市和区域的进一步发展,但届时可在高一级的政区范围内调整。如果市域范围几百倍甚至千万倍于建成区,除造成非城市型政区的特点外,还存在下列不科学的特点和弊端。
2.1.新建制市市域范围太大,不符合城市和建制市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的客观规律。
城市是从无到有,从乡村型居民点到城市居民点,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的。广东乃至全国撤县改设的市,设市伊始城区人口不过10万左右,建成区面积不过10平方公里左右,而市域面积却达到一二千,几千甚至逾万平方公里;河源、汕尾等地级市设立时,城区人口不到10万,市域面积却达几千,万余平方公里,比有几百年历史的世界级城市还要大。如美国的纽约市,1686年设市,至今人口800万左右,面积不到1000平方公里;日本首都东京,1871年设府,1889年设市,1943年置都,1947年置特别区,迄今市域面积600多平方公里。全东京都的面积也不过2162平方公里。
应该指出,如果说从秦至清的历代封建统治者不顾城市已经存在的客观事实,拒不设市,实行城、乡合治,是一种主观不符合客观的滞后设市,封建的城乡合治意识的话,那么现在设立与建成区规模不相适应的、广域的整县改的市和地级市,也多少有些主观与客观不相符的“超前”现象,仍然是一种城乡合治意识。名称不同了,即县改市,地区改为地级市,但实质上是一样的,仍是以乡村为主的政区。滞后设市(不设市)和超前设立与城区规模,不适应的大范围和高级别市,同样是有悖于事物(建制市)发展规律的主观行为。
2.2.市域范围太大,造成虚假的城市化,并影响在城市化问题上与国际标准接轨。
按照我国的统计标准,即按照市域非农业人口计算城市化水平,广东33个县级市多为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只有番禺、南海、顺德、新会、台山、潮阳、普宁、陆丰、廉江等10个市为超2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但按国际常用标准,即按市域总人口计算,则除从化、三水、高明、恩平、四会、南雄、乐昌、连州等8个市为不足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外,其余25市均为5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其中潮阳、普宁、高州、廉江、雷州、化州、陆丰、兴宁、信宜、南海、台山、顺德等12市为超百万人口的特大城市。按国内、国际标准计算出现如此大的反差,其原因是我们界定的市域范围太大。地级市也有类似的情况。
城市化水平,国际上按建制市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率计算,建制市市域的全部人口被看成是城市人口,因此郊区不能太大,否则就失真了。由于广东已经地级市化,按照国际标准,广东的城市化水平是100%;县级市的城市化水平也是100%,高于任何西方发达国家,或者县级政区。而实际城市化水平(包括多数市的市域)则在40%以下。因此,改革开放后设置的地级市和整县设的市,客观上造成了一种虚假的城市化现象。我国现在这样的建制市,在统计上更难与国际标准接轨,因为现在的市域范围一般比过去大得多,多数已算不上城市型政区。
2.3.市域范围太大,压抑市内一些名副其实的城市设为建制市,影响切实的城市化过程。
从广东各县级市市区(原县府驻地镇)人口看,大部分已达到10万左右的城市标准。考虑到国外多数国家万人以上,甚至5000人以上的居民点可以设市,如果我们降低人口规模指标(如降至5万,这比之国外仍是很高的),那么广东现有的一些县级市除市区外,还有许多镇可以设市。例如南海市的西樵、九江,顺德市的勒流、杏坛,增城市的新塘,东莞市的虎门、石龙、常平,中山市的小揽等等。但由于整县已设为县级或地级市,这些名副其实的城市不可能实至名归地设市了。按此标准,一些未改市的县,其县城镇,甚至还有个别其它镇也够设市条件。例如,揭东县的曲溪、地都和炮台,潮安县的庵埠、彩塘、枫溪镇等等。有些贫穷县,按撤县设市的政策,全县脱贫后才能设市,其实其县城镇和其它工商业比较发达的镇并不穷。如果所有这些够条件的镇都设市,那是实实在在的城市化。尤其是那些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市,整域设市难以达到城市型政区的标准,而这样的县市在广东和全国都是很多的。
2.4.市域范围太大,不符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
撤县设市,由于市域面积大,尤其在平原地区,市区经年累月的发展,可能发展成为中等以上城市。那时,广东和全国的城市规模结构,将可能是两头小、中间大(小城市、特大城市少,中、大城市多)的畸形结构,而不是国际上比较普遍的金字塔型结构。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的《广东省设市预测与规划(1993-2010)》,到2010年,广东省将有特大城市5个,大城市18个,中等城市40个(不含已整县设市但规划中又提出的虎门、南沙、小揽三镇改设的市),小城市(包括不足10万人)37个(未含规划中提出但已整县设市的东里、碣石、坪石、安铺、春湾、峡山、炮台等7个镇改设的市)。小城市比中等城市少3个,而且37个小城市中,揭东、信宜、揭西、曲江等4个市很可能变成超2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因此,几乎可以肯定,如果一味搞广域型的撤县设市,不设镇级市(以乡镇范围为设市界线),10余年后,广东将出现这种畸形的城市规模结构。这对社会经济的长足发展未必是好事,也不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发展的方针。
2.5.市域范围太大,不利于实现邓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思想。
目前广东山区一些新设的县级市,如兴宁市,虽然宣布“脱贫”了,但实际上仍很穷。设市后尽管享受某些地级市的经济待遇,但没有了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收入需上缴,日子甚至比设市前更不好过,于是伸手向省里要财政补贴。其实,由于县域范围大,被扶贫县内也有穷有富,不能一刀切。一般而言,县城镇是比较富裕的,即使镇内有贫穷村,也较易用镇内财政解决。撤县设市和整县脱贫设市,拉大了省内富市和穷县穷市的经济差距。如果让穷县内较富裕的镇区或达到小城市规模的镇先设为县辖市,同时对县内其它较穷的乡镇继续扶贫,不是更有利于全县真正脱贫吗?即使县内市、镇、乡之间的贫富差距暂时拉大了,县内富扶贫也比市县间富扶贫来得现实和有效,而且仍可以继续得到富裕市县的扶持。现在广东撤县设市的现实是:沿海设市易且多,山区设市难而少,不少山区还是空白。但若设立镇级市,则可改变某些山区的空白状况,因为山区够条件的镇(特别是县城)相对多些。而且可以更好地调动山区县和乡镇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在县域范围内贯彻邓小平同志“先让部分地区富起来”的共同富裕思想,进而为全省的共同富裕铺下较坚实的路子。
2.6.市域范围太大,助长了“有大乃容”、“市长比县长大”等陈腐观念,以及浮夸、虚报等不良风气。
世界上的事物是“有容乃大”,即有内容,内涵充实,才算得上“大”。建制市也是这样。整县设市,地区改地级市,但缺乏城市型政区的内涵,建成区才几十、十几、甚至几平方公里,此大何用?我国青海省的格尔木市,市域面积12.35万平方公里,人口(1994年)近8万,建成区(1988年)16.1平方公里,是县级市;日本的东京市,市域面积617.83平方公里,人口793万多,建成区568.27平方公里(均1994年)是日本国的首都,国际金融中心,全球三大“一级世界城市”之一。二市相比较,孰大孰小?设置广域型的地级市和县级市,尽管主观愿望也许是好的,但实质上是“有大乃容”陈腐观念的反映。近80年来我们设置的都是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市,这是否也是滋长“市长比县长大”的观念的一个因素。按照1993年的设市条件,县域范围越大,人口密度越低的地方,设市的人口,经济要求越低,即越容易设市。其实,在一定的城区(建成区)条件下,设市范围越大,越容易偏离城市型政区的内涵。于是,一些县的领导在“市长比县长大”的陈腐观念的驱引下(一定程度上),谎报数据,临时拼凑(城区范围等),大跃进年代一度出现的浮夸风又死灰复燃了。
综上可知,撤县设市和地区改地级市造成建制市存在诸多问题,其症结就在于界定的市域范围太大和推行市管市体制。设市伊始就把市域范围定得很大,不符合国家城市和建制市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的客观规律。市域范围太大,造成虚假的城市化,压抑市域内一些名副其实的城市实至名归的设市;影响在城市化问题上与国际标准接轨;可能在若干年后造成建制市规模的畸形结构,不符合城市发展方针;不利于贫穷山区实事求是地设市,从而不利于实现邓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思想;同时助长了“有大乃容”,“市长比县长大”等陈腐观念和浮夸、虚报等不良风气。以上所述,是应该引起领导、民政干部、科学工作者注意的重大政策、科学和施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