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与人道主义的历史问题--老子“善”范畴的伦理思考_道德经论文

朴素人道主义的历史追问——关于老子“慈”范畴的伦理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道主义论文,朴素论文,范畴论文,伦理论文,老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115(2007)03-0053-05

老子《道德经》一书中关于“慈”范畴的地方虽然只有两个段落,但与“俭”、“啬”、“无为”等范畴一样,“慈”是老子伦理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以往的关于老子伦理思想研究或者对“慈”这一范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只是将“慈”理解为“慈爱”,没有对这一范畴中所蕴含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予以充分的发掘。在老子的伦理世界中,“慈”是构建道家自然主义伦理观的基石,充分表达了他关爱世界、关爱万物、关爱他人、关爱自身的朴素人道主义情感。当前,我们同样也面临着如何对待世界、自然、人类、自身等一系列的相关问题,所以对老子“慈”范畴中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的挖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何为朴素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思想的闪耀是在文艺复兴时期之后,并在资产阶级革命中达到了顶峰。这就极易造成人们的一个误解,就是似乎只有这个时期才有人道主义思想的出现。确实可以说,系统化的人道主义思想体系是这个时期才产生的,但人道主义思想萌芽则自古就有。我们可以把历史上的人道主义类型分为朴素人道主义、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思想产生之前的人道主义可以称为朴素人道主义。之所以这么理解并称呼,是因为这个时期的人道主义思想是没有系统化、概念化、理论化的思想体系,虽然注意到了人所特有的主动性与能动性,但却没有以系统化的思想予以表达。

朴素人道主义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非理论化的特征。重视人的地位及尊严在古代思想家的著作中不乏于见,但没有哪一位思想家对为何要重视人的地位及尊严、人为什么具有这种尊严等问题进行系统的理论化的探讨,包括孔子、苏格拉底、亚里斯多德等思想大师。孔子就提出了“仁道”思想,并对人的尊严予以了十足的重视。“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描述了孔子本人尊重人、重视人的亲身实践。马厩着火,孔子退朝回来,只问有无伤人,不问马的损失。在面对当时盛行的殉葬之风,即使是以佣殉代替人殉,孔子也予以坚决的反对,并发出了“始作佣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上》)的强烈诅咒。古希腊智者学派的代表普罗泰哥拉也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口号。这些思想不能说没有蕴含人道主义的思想内容,但其共同之处就在于这些讨论都未能对自己的人道主义思想作出缜密的理论论证,只是提出了一种理论事实而已。老子“慈”范畴中也透露出了人道主义的思想内涵,强调要以“博爱”的心胸去包容一切,善待他人、善待他物。但这种人道主义也同样只是朴素人道主义,原因正是在于老子同样没有对“慈”作出理论化的论证与说明。

第二,以诉诸心理感官的体验为基础。朴素人道主义对“仁爱”、“爱人”等问题的论证一般都是诉诸于心理感官的体验,儒家的“仁道”思想就是代表。孔、孟在论述“仁者爱人”这一理论事实时正是以人的感官体验为证明依据的。孟子强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上》)“四心”是人所共有的东西,而“心”就是人的心理感官的体验。由于有“四心”的存在,才有“仁、义、礼、智”,人才知道要去“爱人”。从统治者来说,也是因为有了“不忍人之心”,故才行“不忍人之政”。老子也是诉诸于心理感官的体验来论述“慈”的。“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道德经·五十四章》)中的“观”就是心理的感官体验。从人来说,可以从自身中反观到他人,从自我的感官体验中感受到他人的体验,这构成了人道主义施行的基础。也就是说,在老子的朴素人道主义伦理观中,善待他人、善待他物是以自我心理感官的体验为基础的,是由于自我感受而自然产生的一种行为。

朴素人道主义还具有直观性特征,这是由其上述两个特征所决定的。因为没有系统的理论化的论证,才诉诸心理的感官体验作为自身理论的构建基础,古代的朴素人道主义无不具有一种直观、素朴的特征。这些特点也是朴素人道主义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思想的区别。但也正因为古代朴素人道主义思想中蕴含的合理因素给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及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建立提供了思想资源。

二、“慈”范畴中的朴素人道主义内涵

“慈”是老子伦理世界中的道德范畴之一,是老子“道法自然”的宇宙观在伦理观上的体现。在老子的整个思想体系中,“道”是其思想的出发点,也是构建其整个哲学、伦理学思想大厦的基石。

“道”的特性在于它不仅是自然存在、自为运动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万物虽依据“道”而产生,“道”却不将它们据为己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道德经·五十一章》)这种充斥宇宙的“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得以践行就体现出“慈”的品质。

在《道德经》中,老子虽然没有对“慈”做出详细的解释,但从其整体思想中可以看到,“慈”所表达的是对世间万物和人类(包括自身)的一种关爱和包容。从“慈”范畴内涵来看,主要有以下主要内容。

“慈”的内涵之一:“无弃人、无弃物”。“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道德经·二十七章》),因为圣人了解“道”的智慧和真谛,所以圣人才会关爱一切物、一切人。圣人是人世间完整并准确地把握了“道”的要求的,也是最佳地体现出“慈”之品质的人。圣人身上的“慈”容纳了天下的万事万物,不仅仅是“人”,“物”也被纳入到其关爱的视野。老子还通过对象类比的手法进一步论证“慈”之对象的合理性。“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道德经·五十四章》)“道”如果仅流露在自身,它就只具有“真”的内涵,如果从自身扩展到家、乡、邦及天下,这才是“道”之“普”。不仅如此,还应该从自家到他家、自乡到他乡、自邦到他邦、自天下到他天下,将“慈”的对象扩展到无差别的天下万事万物,才是“道”的根本。由此可以看到,“慈”的精髓就在于对宇宙间一切对象的博爱。

需要指出的是,老子的“慈爱”与墨家的“兼爱”表面上看,同样都具有博爱的意思,但这二者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墨家所谓的“兼爱”并非是绝对普遍的,这种爱虽超越了亲子血缘的基础,却又建立在了现实功利的基础之上。墨子之言“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即此言,爱人者必见爱也。”[1](P238)就可以发现墨子之爱最终无法摆脱功利的影响。老子的慈爱则是自然、自发、广泛、无所不及的,是超越了一切狭隘功利的,是对一切对象给予的平等的付出。

“慈”的内涵之二:“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一内涵的理论依据也在于“道”,因为“道”是“民莫之令而自均”(《道德经·三十二章》),“道”在创造万物的时候,并没有赋予万物之间的差等,也没有在任何物体身上体现它的偏爱,因为“道”对万物根本就没有偏爱。老子对当时的仁义道德也好,法制惩戒也好,都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他认为仁义道德规范本身就说明了失“道”。以“礼”来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就是对人进行等级的区分,是缺乏“慈”的表现。“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三十八章》)另一方面,他对当时的严刑峻法进行了抨击,认为只有天道才能决定人的生死,其他任何人越俎代庖的话,必然要受到惩罚。况且,对于为恶之人来说,处死他们并不能阻止他们继续作恶,因为对死的恐惧不是阻止他们做坏事的唯一手段。“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夫代大匠者,希有不伤其手矣。”《道德经·七十四章》)此外,他指出法律和道德都是将人区分了善者与不善者,然后善待善者,恶待不善者,也就是将关爱进行了等级和性质上的区分,这就非常不“慈”了。

“慈”的内涵之三:“报怨以德”。老子不仅提出了要善待不善者,在更高的层面上,他还提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仇怨不是简单地加以和解,而是要以一种宽广的胸怀以自身的“德”对“怨”予以观照和化解。所以,“是以圣人掌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道德经·七十九章》)为什么圣人虽然执有“左契”,却不向债务人索债呢?因为圣人的心中包容一切,即使是对他不利和负于他的人,他也不会以自己拥有的权利对他人提出要求。推而广之,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上,就应做到严苛自身,不严责他人。“有德”之圣人就是以自身的修养为处世的首要原则,对他人的过错和责任予以极大的包容;只有“无德”之人才会像收税的税官那样缁铢必较,却放弃了对自身践“道”的要求。老子总结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如果能够依天道而为,以宽容的心包含一切人、一切物,就能自然而然地得到天道的亲近。由此出发,老子对战争持以否定的态度,主张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武而胜人之师。如果人人都能有慈爱的心胸,世界上也就不会有战争。战争是人与人之间丧失慈爱的表现,“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道德经·三十一章》)这是他对当时各国连年征战这一社会现实发出批判的最强音。然而,对于战争老子也不是不加分析地反对,但他强调,战争是不到非不得已而用之的最后手段,这一手段的使用应以“慈”为目的,在使用中,还要慎之又慎。“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道德经·三十一章》),当受到侵略或为了救济危难,战争就是一种不得已的手段。在战争中是没有真正的胜利者的,因为战争总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道德经·三十章》)对于战争的胜利不能以胜利者的姿态享有胜利的果实,而是要对战争进行沉重的反思,“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道德经·三十一章》)。

“慈”的内涵之四:“善下无私”。“慈”是一种“甘为人下”的胸怀和行为,而“善下”的自然前提就是“无私”,正因为圣人没有自己的私心,才会处处以百姓的利益为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前面。“慈”的无私是源于“道”的,“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生,外其身而身存”(《道德经·七章》)。在老子看来,“慈”和“无私”在一定程度上是同义的两个范畴,我们既可以说是因为圣人有慈爱天下、包容万物的心胸,所以就没有私心;也可以说是因为圣人没有私心,所以才会慈爱天下、包容万物。总之,这个世界不存在有私心的慈爱,也不会有慈爱的私心。老子将那种有“私心”的统治者的统治行为看作是一种无异于大盗行径的行为,认为这是造成百姓生活困苦、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夸。非道也哉!”(《道德经·五十三章》)。“无私”才能够“勇”。“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道德经·六十七章》)。事实上,我们可以发现所谓的慈爱万物、慈济天下是不容易做到的,对于某些“善”之物、“善”之人,或者说不需要我们付出牺牲自己利益的慈爱行为,我们会容易做到;但对于那些“不善”之物、“不善”之人,或者说要付出我们自我利益的慈爱行为,那就不容易做到了。老子一针见血地指出:“慈”是一种勇气,具有这种勇气才能做到“俭”和“不敢为天下先”,在他看来,“俭”是对“人为之欲”的克制,“不敢为天下先”是对“名利”的克制,这两种克制都是需要勇气的,所以在“三宝”中,他将“慈”列为首位。并且对国家而言,也只有具有“慈”的品格和拥有了“慈”的勇气,才会实现无论是“战”还是“守”的胜利。

总之,“慈”范畴中的内涵集中体现为:从对象来看,“慈”是针对不分善恶、不分差别的所有对象的爱,人自身同样也是“慈”所关注的对象;从具体要求来看,“慈”是发自内心的、诚挚的、没有任何个人私心的爱;从最终结果来看,“慈”是能战胜一切邪恶势力,打败一切邪恶力量的爱。“慈”这种爱具有无穷的威力,它能让人有无惧的勇气,勇于面对所有的困难和不幸,只有具有“慈”,我们才能以一种宽广无私的胸怀去善待一切的对象。“慈”范畴在老子的伦理世界中,是处理人与周围世界,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准则,这一准则的核心内容就是要求以“博爱”的心胸去包容一切,善待他人、善待他物。所以,“慈”范畴中集中体现了老子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

三、“慈”的辨证分析

老子“慈”范畴中透视出的朴素人道主义的思想内涵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思想的宝贵财富,但必须看到朴素人道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是有区别的,有着时代的局限性,在吸收和借鉴朴素人道主义思想遗产的时候,必须对这种朴素人道主义思想做辨证的分析。

其一,老子的“慈”立足于社会现实的批判,这种批评是需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在《道德经》一书中,老子多次提到社会动荡的原因就在于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的人们不尊重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侵夺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漠视人民群众的整体力量。“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道德经·七十五章》),为此,他发出强烈的诅咒:“强梁者不得其死。”(《道德经·四十二章》)。立足于对社会现实的批评,老子对于下层民众给与了深层关注。在对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表示强烈同情的同时,对统治者的残暴予以了批评。这种强烈的现实主义批判精神是我们今天的历史之镜。在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对党的领导干部最大的考验就是物质欲求的考验,毛泽东将此形象地比喻为“糖衣炮弹”。一些领导干部在“糖衣炮弹”面前忘记了中国共产党的主旨,将人民的利益置之脑后,用人民的血汗来大吃大喝,甚至有些干部为了一己之升迁大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这种腐败现象如果再继续发展下去,就是对我们党的事业的最大伤害,也将是造成社会动荡的最大原因。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的一些干部在关于自身和群众之间、上和下之间的关系认识上出现了错误。老子早就提出了所谓上和下之间关系的实质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能只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我们的一些干部恰恰是将自身置于了特权地位,对百姓的根本利益视而不见,甚至在某些方面、某些时候他们的心目中就没有将人民当作人来看待。在这些干部心中,往往只有阶级统治的原则,没有人道主义的原则,甚至在他们的头脑中,是将阶级斗争原则与社会主义划上等号、人道主义与资本主义划上等号。所以,加强传统思想中的人道主义精神的梳理,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思想的教育迫在眉睫。

其二,老子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准则,是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调整人与人之间道德关系的有益借鉴。“慈”这一范畴的朴素人道主义的主要内涵就是要关爱他人、关爱自身。无论是关爱他人还是关爱自身都是要以克制过度的人类物欲为前提的,这在今天的社会是有现实意义的。市场经济内在的负面作用对人的欲望有着天然的诱发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的道德关系就往往集中表现为利益的斗争关系,人在这种斗争中,获得了物质欲望的满足,却失去了精神自我的满足。为了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什么假货都敢制,从烟酒到奶粉、从证件到文凭、从衣帽到电器;什么野味都敢吃,从天上飞的到地上跑的、从水里游的到林里钻的;什么事情都敢干,从搞官跑官到买官卖官、从政绩工程到豆腐渣工程。这些社会丑恶现象的存在既是社会道德危机的信号也是人的生存危机的警示。当代许多思想家们都对由现代文明造成的人的“异化”做出了深刻的分析和深入的批判,而老子在两千多年前就对这一现象有了认识,提出了人应该挣脱过度的物欲、即物质需求对人的束缚,要从物欲中解放出来,在精神和物质的层面上,都要成为一个自由的存在。今天的人类如果能对自我物欲进行理性的克制,那么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上就不会这么紧张,现有的一些矛盾与冲突也将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其三,老子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的朴素性造成人道主义理想的不现实性。老子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是从直观的个人情感出发,试图唤起人们对于宇宙间的万事万物和人类社会的一切人的关爱之心,这种人道主义思想没有严密的立论,也没有理论的抽象,所以我们将这种人道主义可以称为朴素人道主义。这一朴素人道主义提出的关爱是在超越了阶级性、民族性、国家性和自然性之上的,是一种“博爱”的人道主义。在阶级社会中,超越于阶级性之上讲慈爱,必然是不现实的,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在“博爱”层面上讲“爱”的两家思想:墨家和道家最终都退出了中国的主流思想,反而是在“人伦”差别层面上讲“爱”的儒家思想占据了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地位,因为相比较而言,儒家包含“人伦”差别的“仁爱”思想更贴近中国社会的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老子最终还是无奈地叹到:“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而怀玉。”(《道德经·七十一章》)。

其四,老子的思想虽具有极强的辨证性,但其朴素的人道主义思想在具体操作中则是提倡同一性,“慈”是建立在超越对立性之上的同一性,慈爱理论实质上是一种矛盾的调和论。“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道德经·五十六章》),老子提出了“玄同”的思想,“玄同”即超越了对立性之上的同一性,他认为玄同境界超出了亲疏利害贵贱的区别,是最高的人生境界。所以老子才强烈要求在慈爱中必须“善与不善者均善之”,结果,以这一思维理解的人道主义必然会陷入空想,老子朴素人道主义思想的历史局限性也就在此。

总之,老子的“慈”范畴中的朴素人道主义思想是我们宝贵的财富,但也应该看到这一思想的历史局限性,这一思想在给我们今天工作提供借鉴和启发的同时,我们也要对其中的不合理性做出批判。无论哪一个范畴,它的思想内涵都是对一个时代精神的反映,正如阿尔都塞的论断所言:“人的东西(非人的东西)这对孪生概念没有绝对意义,它是思想的形式结构,它的内容是由各个历史时代中的占支配地位的利益提供给这些时代的。”[8](P117-118)。不存在超时代的范畴和概念,对范畴和概念的历史分析方法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使我们避免陷入教条主义泥潭的有效途径。对老子“慈”范畴的辨证分析,可以使我们对其中蕴含的菁华进行有利的吸收,而对其中的糟粕予以抛弃,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设工作提供有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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