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巫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尚光翠
(中共巫溪县委党校 重庆 405800)
摘 要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巫溪作为山区农业大县,拥有众多农业人口,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必然会产生较多矛盾纠纷,因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何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让社会矛盾、风险化解于萌芽、末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那么,加快推进巫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加快推进 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综合性顶层设计,旨在通过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提供实在的、普惠的、精准的、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于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巫溪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法治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表1可以看出,大部分已建CCHP系统未将空调冷热系统考虑为系统的供能热负荷。所以,相对于建筑面积,系统设计容量偏小。因此,系统的节能潜力受到限制,系统的产能与运行时间也受到限制。
1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尤其是法律需求相比,巫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还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平台建设不完善、资源分布不均衡、资金保障缺乏等薄弱环节,具体表现为:一是基础设施落后,平台建设难以完成。乡镇(街道)和村社受办公场地限制,无法打造较为完备规范的社区矫正视频督查系统和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窗口。二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薄弱。近年来虽然充实了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但仍旧难以改变乡镇司法所人员年龄老化的现状,三分之二以上的司法所仍为1人所,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职业荣誉感与归属感不强,无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业务经费及装备保障不到位。基层司法所的经费、装备保障仍然较少,严重影响工作人员业务的开展。
2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建设的有效路径
中共十九大报告通篇贯穿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为我们描绘了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为人民群众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责,要切实强化使命担当,把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前端。
2.1 建设三大平台,丰富公共法律服务载体
一是加快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资源,实行“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服务模式。二是加强“12348”法律热线平台建设。解答法律咨询,指引转办司法行政服务事项,受理投诉和建议,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三是加快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法宣传、网上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公证业务预约和受理、查询服务信息等综合性法律服务。
2.2 突出四大领域,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做强公益法律服务。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为县人民政府开展公共管理、处理公共事务等提供法律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利用QQ群、微信群等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公证工作发展,拓展办证联络点,开展蹲点办证、巡回办证,为有特殊需求的当事人开辟办证绿色通道,减免困难群众公证收费。二是做实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针对性地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村(社区)干部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动态管理和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婚姻、家庭、继承、邻里关系、合同债务、房屋宅基地、人身损害赔偿等常见多发纠纷调解,积极参与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是做优法律援助。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扩大范围、降低门槛、延伸触角,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让困难群众共享法治阳光。
2.3 着力三个方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考核奖惩。二是加强人才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遴选专业人才进入司法行政队伍,实施“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创建工程,推动法律志愿服务组织和制度建设,建立一支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打造一批群众认可、有社会影响力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同时还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整合辖区资源,撬动高校力量,与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建立双向人才培养机制;联手重庆市委党校及市区职能部门专业人士、知名律师等,组建巫溪法治文化研究专家组。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信息系统建设经费、提供服务所需工作经费等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等经费保障力度,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3 结束语
“郡县治则天下安”。公检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理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有机结合,才能使社会更为和谐。如果把公检法司机关比作法治社会的“医生”,那么公检法更像“外科医生”,能快速处理已经出现的问题;司法行政部门更像“保健医生”,强调“治未病”,通过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将法治精神渗透、滴灌到百姓心中,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职业素养细分为“隐性”和“显性”两层面。前者侧重技能,比较便于评估;后者的职业素养,也就是整体层面的职业素养,是比较难于养成与评估的。职业素养可以划分成二、三级素养,以专门化知识、实践动手能力、职业道德、职业意识、个人发展和社会素养为二级素养,以思想品质、职业兴趣、自主学习能力、自我管理水平、与他人合作共事、适应环境与自我调节能力等三级子素养。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Z].2019-7-10.
[2] 张洪松.公司法人格否认:要件解析与类型定位[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9(01).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标签:加快推进论文; 法律服务论文; 体系建设论文; 中共巫溪县委党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