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斜陽:荷蘭使臣德勝使華考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使臣论文,帝國斜陽论文,德勝使華考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圖分類號] K249.5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0874-1824(2013)01-0164-11
雍正元年至乾隆六十年(1723~1795)的70餘年間,是早期中西貿易獲得迅速發展的時期,也是明清時代荷蘭與中國貿易最重要的時期,廣州在這一時期發展成最重要的中西貿易口岸。
乾隆五十七年(1792),馬戛爾尼(George Macartney)率領英國使團訪華;兩年後,德勝(Isaac Titsingh)也率領荷蘭使團訪華。英荷兩國使節同在乾隆晚年訪華,名為向皇帝賀壽,實則為拓展對華貿易。這是中西關係史上兩次重要的外交活動,一個使團保持了自己的“尊嚴”,另一個使團服從了中國的“禮制”,態度迥異,成效卻沒有重大的區別。回國後,兩個使團都有不少成員出版了訪華紀述,在西方引起很大的迴響。然而,對比起馬戛爾尼使團後來引起的關注和效應,德勝使團明顯受到學術界的“冷落”。這種“厚此薄彼”的學術研究現狀,一方面固然是因為近二百年來,英國的國際影響力比荷蘭大;另一方面是因為,英語作為世界語言,被大多數學者所認識,相反,認識荷蘭語,特別是古荷蘭語的學者卻不多。這種情況在中國學界更是如此,中外關係史向為學術界的研究熱點,學術名人輩出,但專研中荷關係史的學者卻並不多,對乾隆五十九年荷蘭使節訪華作深入探討者,更屬鳳毛麟角。然而,荷蘭曾經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海上帝國,其對華關係,不僅動因於己,也不僅只影響中荷兩國,而是關涉當時歐美列強之間,及這些國家與中國之間的關係。即是說,清代中荷關係實質上是一種多邊關係,如果不釐清中荷關係的發展,就無法全面而準確地把握清代的中外關係。故此,乾隆五十九年的荷蘭使團訪華,作為中荷關係史上的大事,對之展開深入的研究饒有意義。
一 、原始史料及研究狀況
乾隆五十九年訪華的荷蘭使團,留下了幾種重要的訪華紀實,屬第一手史料。使團一行20多人訪京,在艱苦的行程中,有三人堅持寫作,或以日記,或以遊記的形式,詳細紀錄了是次訪華的種種經歷。
使團正使德勝寫了一本日記。①副使范罷覽(André Everard van Braam Houckgeest)離開中國後,在美國費城以法文出版了《荷蘭東印度公司使節訪華紀實:1794-1795》(Voyage de l' 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 vers l' 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et 1795)②。該書分兩卷,先後於1797年及1798年出版。1797年,范罷覽將第一卷的500本書從美國經水路運往英國,此時美法關係已經破裂,這艘船被法國武裝船隻俘獲。一個名為加奈黎(Garnerg)的巴黎書商將其全部買下,為圖利他將第一卷的內容分成兩小冊當“足本”出售。因為廣告己說過該書共有兩卷,很多人於是以為這個“足本”就是兩卷。這個法文“海盜”版很快被譯成英文(1798)、德文(1798~1799)、荷蘭文(1804~1806)等歐洲語言,廣為發行。費城法文版第二卷因第一卷已經消失,找不到市場,故未被譯為其他語言,後世極難尋得,使該書的全本極為缺乏。③該書今通行的英文版An Authentic Account of the Embassy of the Dutch East-India Company,to the Court of the Emperor of China,in the Years 1794 and 1795,Vol.I於1798年由倫敦R.Phillips公司出版,並非真正的“足本”。范罷覽此書以日記形式,詳細紀錄了荷蘭使團在華的活動以及所見及聞,成為研究是次荷使訪華最重要的西文原始文獻。
使團的法籍翻譯員岐恩(Chrétien Louis Joseph de Guignes,或譯為“吉涅”)於1808在巴黎出版《北京、馬尼拉、毛里西亞島遊記》④,其中第357~439頁就專門記述此事。有西方學者認為,范罷覽對中國禮制的服從,已到了近乎受侮辱的程度,但范罷覽的日記,卻把這些待遇刻意淡化,甚至美化。岐恩的記述則與此大相徑庭。他已在廣州住了10年,對中國人十分了解。他擔任使團翻譯後,出版的《北京、馬尼拉、毛里西亞島遊記》用語尖刻,對美化一切的梵·布拉姆(范罷覽)的日記起了平衡的作用。佩雷菲特(Alain Peyrefitte)指出:
1794年11月22日,荷蘭使團離開廣州;除了蒂津與梵·布拉姆(范罷覽)還有7人,其中包括德·吉涅騎士。這個法國人在廣州已住了10年,對中國人十分瞭解。他將擔任翻譯。他在這次事件後寫了一本用詞尖刻的書,正好對美化一切的梵·布拉姆的報告起了平衡的作用。⑤
對比西文,中文關於乾隆五十九年荷使訪華的紀錄,主要集中在官方文書當中。從德勝率領使團抵達虎門,到離京回國,乾隆皇帝一直通過奏摺與地方官員溝通,了解使團的情況,並作出決策安排。所以,後世留有不少相關檔案,《清實錄》和《清會典》亦有記載。1930年,故宮博物院文獻館將搜集到的相關清宮檔案,匯編成《荷蘭國交聘案》,作為《掌故叢編》第五輯的一部分出版。⑥至於私人文獻,中文所載極為稀缺。通過比對,不難發現梁廷枏《海國四說》和《粵海關志》兩書關於是次荷使訪華的記錄,基本是抄錄自這些原始檔案。所以,梁廷枏的紀述,不應看作是私人記錄,僅為官方文書的轉引而已。反而是王文誥目睹荷蘭使節在廣州的情況,留下若干荷使在華活動的詩作,成為目前所知唯一的私人記錄。⑦
關於德勝使團訪華,西方學者比中國學者研究得更為深入和細緻。荷蘭漢學家戴宏達(Jan Julius Lodewijk Duyvendak)和英國歷史學家博克塞(Charles.R.Boxer)就是這方面的佼佼者。戴宏達的《最後的荷蘭訪華使團》(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是研究乾隆五十九年荷使訪華的傑作,⑧大半個世紀後,中西學人的相關研究仍然只是在其基礎上左修右補。戴宏達此文利用了大量德勝、范罷覽、岐恩等人的原始紀錄,以及西方其他相關的史料與研究成果,可惜中文史料利用得不夠充分。文章刊出後,他從哥倫比亞教授彼克(Cyrus H.Peake)處得知,早在1930年,中國故宮博物院就輯錄出版了《荷蘭國交聘案》。所以,他緊接著寫了《荷蘭使節訪華文獻補錄》(Supplementary documents on 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⑨,介紹相關檔案,作為前文的補充。
二、德勝使華的緣起
清朝的國力於乾隆皇帝在位期間達到了顛峰,歐洲諸國紛紛東來叩關,希望拓展對華貿易。就在大清帝國的文治武功最盛之際,即乾隆皇帝在位的晚年,英國和荷蘭兩個西方國家先後派遣使團訪華,成為中外關係史上的大事。後世總喜歡比較這兩個使團在中國的遭遇和結果,事實上,有關馬戛爾尼使團的研究,大多數都會提及德勝使團,並通過史料分析,研究彼此之差異。
1792年9月26日,馬戛爾尼率領的使團從英國英格蘭東南部港口樸茨茅斯起航,揭開出訪中華帝國的序幕。馬戛爾尼勳爵是使團的正使,其長期工作伙伴兼摯友斯當東(George Leonard Staunton)出任副使。中外史學界關於馬戛爾尼訪華的研究成果頗豐,本文僅作扼要紀述,以便更清楚地說明荷蘭使團訪華的背景。馬戛爾尼先後擔任駐俄國公使、愛爾蘭大臣、加勒比海總督和馬德拉斯總督。斯當東也有相當的资歷,在馬戛爾尼擔任後兩個職位時,斯當東一直輔佐他工作,並表現出色。使團人員多達近百人,包括外交官、青年貴族、學者、醫師、畫家、樂師、技師、士兵和僕役,算上水手則有近700人,光是上船登記就花了幾天的時間。⑩
馬戛爾尼訪華,名義上是補祝乾隆皇帝八秩大壽,實質為拓展對華貿易。乾隆皇帝感到很高興,以為英國因仰慕天朝國威而來,其性質就像朝鮮、安南、緬甸等四夷屬國來賀一樣。顯然,對這次英使訪華,中英兩國的主觀意願和目的都很不同,虛幻的“天威揚播”與現實的“貿易訴求”形成強烈的矛盾,似乎從一開始就預示這次外交往來不會有實質性的成果。但無論如何,馬戛爾尼使團訪華是中英關係史上的重大事件,兩國,特別是英國留下大量相關的原始文獻資料,為後世詳細了解使團訪華的始末,提供了堅實的文獻基礎。
1793年8月11日,馬戛爾尼使團到達天津。這時,一個年輕的中國天主教徒給他們送來了兩封極其重要的信件,對使團在華的部署起了很大的指導作用,也與荷蘭使團後來訪華關係重大。信中讓英使提防一個名叫索德超的葡萄牙傳教士。(11)這兩封信以法文寫成,“寫信的人是一個法國傳教士,名叫梁棟材(J.- B.Joseph Grammont)。他曾是耶穌會傳教士,47歲,住在中國已有四分之一個世紀了。”馬戛爾尼沒有馬上回覆梁棟材,但他一到北京就對查核報信的內容是否屬實。結果是,梁棟材所言不假,“儘管索德超神父既不會說英文,也不會說法文,但他的確已被朝廷指定為英國使團的正式翻譯”。(12)上述例證說明,梁棟材與葡萄牙耶穌會士有積怨,希望通過向英國示好,毛遂自薦,取代索德超擔任英國使團的翻譯。事實上,另一位法國傳教士、法國在華傳教區的長上羅廣祥(Nicolas-Joseph Raux)也在北京與馬戛爾尼有密切的交往。羅廣祥為擺脫葡萄牙保教權的束縛,曾打算在廣州設立一位司庫,負責法國傳教區與中國的交涉,從而可以避開澳門葡萄牙傳教士的干預。他本來希望任命梁棟材出任司庫,並設法遊說中國皇帝接受,但中國商會卻想方設法讓人把梁棟材召回北京。(13)
梁棟材與馬戛爾尼在中國的交往,使他清楚英國使團在中國的整個過程和當中的許多細節。梁棟材和當時在中國的許多西方人都認為:“假如馬戛爾尼勳爵無條件地遵從中國人認為合宜,而堅持要求於他的一切有傷自尊的禮儀,使團之行也許就會有更為圓滿的結局。”據馬戛爾尼使團成員之一的巴羅記載,這些想法使梁棟材寫信給范罷覽,具體列舉英國使團失敗的原因:
無論就馬嘎爾尼勳爵和喬治·斯當東出色的經驗、智慧和人品而言,還是就隨從人員的能力、知識和謹慎的舉止而言,或是就呈交皇帝的那些貴重而新奇的禮物而言,沒有哪一個使團會有可能比他們取得更好的結果了。但是,說來也怪,沒有哪一個使團會比他們失敗得更慘了!
你一定想知道是甚麼導致了這種令人沮喪而又不可思議的結果吧?
簡而言之,跟所有對中國只有書本知識的外國人一樣,這些先生對覲見的規矩、清廷的習俗和禮儀一無所知。更不幸的是,他們帶了一個比他們自己更孤陋寡聞的中文翻譯。其結果便是:
首先,他們既沒有給內閣大臣,也沒有給皇親貴戚帶任何禮物;
第二,他們拒絕行覲見皇帝通常所用的禮儀,並且提不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第三,他們的服飾過於樸素和普通;
第四,他們沒有預備給那幾個指派了主管他們事務的官員graiffer lapatte,即賄賂;
第五,他們的要求沒有按照該國的慣例呈遞。
他們之所以失敗的另一個原因,在我看來亦是主要的原因,是遭受了某傳教士的破壞。他認為該使團可能對他本國的利益有害,因而不遺餘力地製造對英國不利的印象。(14)
當然,梁棟材所舉關於英國使團失敗的原因並不完全正確,但這封信的内容卻大大激起荷蘭商行派使團出訪北京的意願。此為德勝使團訪華的最直接原因。
乾隆五十九年,即馬戛爾尼使團出訪清廷後的一年,黃昏的餘暉特別美麗,對乾隆皇帝、荷蘭國和荷蘭東印度公司而言,都盡是一派“夕陽西下,斜陽晚照”的景象。這一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向中國派出有清一代最後一個訪華使團,即德勝使團。這個使團也是鴉片戰爭前歐洲本土最後一個派往中國的使團,成為中荷關係史,甚至是中歐關係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此時,中荷兩國特別是荷蘭的政治局勢即將發生重大轉變,夕陽的餘暉散盡以後,迎來的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1795年,乾隆皇帝以圓滿在位六十年而退位;同年,荷蘭本土被法國佔領,荷蘭東印度公司江河日下,卒於1799年12月31日被解散。所以,在種種複雜的局勢下,乾隆五十九年荷蘭使團訪華的意義顯得特別深遠。
三、德勝使團在中國的活動
事實上,范罷覽在廣州商館時,已有中國官員向他表示,皇帝登基六十週年是個很好的時機,荷蘭應該考慮派遣使節訪京,中國官員相信英國、西班牙和葡萄牙都會在1795年為乾隆在位六十年慶典送上祝賀。范罷覽的中國官員朋友還說,荷蘭作為中國的老邦交,十分希望他們派出使節,如果真的不能夠從老遠派人來,范罷覽作為荷蘭廣州商館大班,很歡迎他代表荷蘭出席。(15)在這種情況下,范罷覽收到梁棟材的信後,馬上給巴達維亞總督寫信,表示在廣州的各國商館都有意派使團到北京,慶賀乾隆皇帝84歲大壽和登基60週年。所以他希望代表荷蘭共和國一行,並要求盡快給他相應的證明文件。(16)事實上,范罷覽也一直希望能代表荷蘭政府出使北京。乾隆皇帝登基60年慶典當然是一個上好的機會,所以他除了寫信給巴達維亞總督外,還在廣州到處活動,“敦促在廣州的西方同僚同他一起向天子致以敬意”,他甚至有信心“怎樣做才能受到中國人的歡迎,應該在禮節和效果方面給傲慢的英國人上一課”。(17)
在給巴城的信中,范罷覽保證出使支出不會很昂貴,二萬五千元荷蘭盾的費用就足夠,出使的人會乘坐公司的船航行於巴城和廣東之間。最後,范罷覽建議如果公司董事會不願意從巴城派出特使,他會自己去,但他要求一個更高的職銜好讓他在中國順利完成使節任務。(18)范罷覽向巴城發信要求派遣訪華使團後,一直焦急地等待巴城東印度公司的回覆:
東印度公司收到我的信後,決定派遣一個使節團訪華。公司認為要物色一位高級人員出使北京,所以公司顧問德勝被委任為使團正使。
1794年7月17日,一艘來自巴達維亞的英國船,給我帶來了一個約定通告。德勝大使親自寫信告訴我,我被聘為使節團的副使。我趕緊將這個消息由澳門傳達到廣州荷蘭商館,要求他們與Tsongtou聯絡,為迎接使團做好準備。幾日後,我得回覆,Tsongtou,Fou-yuen,Hou-pou,以及其他中國官員非常高興得悉這個消息……(19)
就是這樣,范罷覽一邊等候德勝船隊到來,一邊為訪京做各種事前準備,他一直在澳門等候到9月初。
1.廣州遭遇
德勝於1794年8月15日從巴城出發,9月初到達虎門河口,與范罷覽會合。范罷覽告訴他,除了荷蘭,沒有其他歐洲國家派出賀使到北京,這消息使德勝有點不知所措,他在日記中寫道:“消息把我嚇著,我告誡他,因為公司董事會肯定英國、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國家都派出使者到北京,才會有今次的決定,目前公司的經濟條件並不好,所有不平常的開支都極不受歡迎。”(20)當然,德勝最後還是決定不惜一切前往北京。
《清史稿》載:“癸亥,荷蘭入貢。”(21)梁廷枏所載更詳細:“(乾隆)五十九年,荷蘭國王喴啉嘩囒咥哪嗖,遣陪臣余悚第生(即德勝——引者按)奉表入貢。”(22)護送荷蘭使團上京的伴送官王仕基奏報:“荷蘭貢使德勝等於九月內到廣東省城。”(23)時任兩廣總督的長麟,最先向乾隆皇帝奏報德勝率領荷蘭使團訪華。乾隆五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10月15日),長麟會奏:
本年九月十六日,據洋商禀稱:“有荷蘭國使臣嘚恭賫表貢到粵,叩祝明年大皇帝六十年大慶。船隻已抵虎門,懇求代奏。”等語。臣等當即派員將該貢使照料到省。(24)
9月24日,粵海關監督蘇楞額登上暹羅號與德勝會面。德勝表示“此次使節之來,只欲恭賀皇帝之大典,並無絲毫提出任何要求,或申訴之意圖。”(25)德勝同時呈上給乾隆皇帝的貢表和給兩廣總督長麟的信。貢表稱:
和蘭國王勃噒氏,委吧國公勃沙里仁直嘮,兼管牛嶼暨公班衙等處地方事務,泥律帽祿、沃力丁、勃里稽哖、時袂力等頓首奉書:皇帝陛下以德臨禦,宜履四海之福;以仁恤眾,將來無疆之壽。溯自聖祖仁皇帝以至於今,敝邑在粵東貿易,永承聖澤之廣被,而遠邇無不向化者也。來歲恭逢國壽,天下咸慶之期,萬民樂德之秋,歷稽開古以來,未有我皇上聖神建極之盛也。勃噒屬在遐陬,歷受惠澤,敢不聞風而致慶焉。謹遣來使余悚第生,恭赴闕下,謹行朝貢,兼賀皇太子來年踐祚,慶萬國之咸寧,葉千齡之廣運。來使倘禮法疏畧,萬乞包容。仍懇速賜旋棹,曷勝激切仰慕之至。伏惟聖慈垂鑒。謹奉表以聞。(26)
除上述貢表外,荷蘭使團還呈交了一份“副啟”,即《上兩廣總督大人書》,內容如下:
總督大人閣下,溯自百餘年來,敝邑具舟通商貴治,深蒙惠恤俯下,實仰荷聖澤之所遠被,而外方莫不向化者也。來歲恭逢聖上在位六十年,天下恭慶國壽,當此天下昇平、萬國欣慶之秋,歷稽前史,暨覽於今,未有若斯之盛也。勃噒雖隔遐方,應為聞風而預向,茲謹差來使余悚第生職居奚黎力協理公班衙事務,又差治下廣班和蘭伴勿南侯屹為副使,同進發赴恭賀國壽,兼慶皇太子來年踐祚。欣萬國之咸寧,葉千齡之廣運。敝使恐有禮數疏略,曲荷成全,導之禮法,無致獲愆。所差之使倘有不虞,以副代之。敝舟到時,更懇垂照,曷勝感激之至。臨楮神遄,統祈炳監,不宣。(27)
上述的表和書言辭謙恭懇切,行文用字很符合中國作為天朝大國的“禮制”。但有一點卻令德勝和長麟都感到為難,那就是寫信人不是荷蘭國王,而是巴達維亞總督。這種上款與下款的“不對口”,在當時看來明顯有損朝廷禮制。所以使團又奏稱:
至大普惠仁慈中外洋溢天朝大皇帝陛下:呢啵、啡呢
吐嚈喇咑
啤喱四人,專主辦理
囒國事務,恭代國王喴啉嘩囒咥哪嗖具奏:保佑天朝大皇帝萬事遂心,吉祥如意。天降徵祥,從心所欲。因為聲教覃敷,天下一人。聖明睿智,天下無不感頌。再,
囒國來廣東貿易,感沐天朝列祖大皇帝、天朝大皇帝格外施恩。……(28)
德勝雖以極度謙卑的言辭解釋荷蘭國王早有朝貢之心,惟遠洋萬里,一直未有碰到合適的時機。如今他們得悉乾隆皇帝登基六十載慶典,若回國禀報,一來一回,恐己錯過時機。但這種解釋是否被乾隆皇帝接受,則是不可預料的。這當中,長麟的角色便非常重要,因為北京對使團情況的了解,主要來自長麟的奏報,並以此作決策。
長麟是乾嘉年間一位頗具才能的大臣,乾隆四十年起任刑部主事,乾隆朝歷任郎中、山西按察使、湖南按察使、江蘇按察使、江蘇布政使、刑部右侍郎、山東巡撫、江蘇巡撫、兩廣總督、太子太保銜、閩浙總督、庫爾喀拉烏蘇領隊大臣等職;嘉慶朝歷任喀什噶爾參贊大臣、陝甘總督、協辦大學士等職。(29)長麟上任兩廣總督不久,即遇上德勝率領使團訪華,注定他要成為中荷關係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同時代的昭楗稱長麟“歷撫兩粵,以能吏名”,“性聰敏,歷任封圻,以廉明稱。任吴撫時,擒獲強暴,禁止奢侈,嘗私行市井間訪察民隱。”(30)
有馬戛爾尼使團失敗在前,加上梁棟材等傳教士的勸導,德勝、范罷覽二人及其率領的使團,對中國制法非常配合,只要有需要,都會行“三跪九叩”禮。他們的表現,明顯得到長麟的信任,並支持其上京,所以他婉轉奏報:
據該貢使呈出表文,譯出漢字,詞意極為誠敬。臣等當即會令貢使嘚進見。據該貢使先向北望闕行三跪九叩頭禮,並跪稱國王喴啉嘩囒咥哪嗖仰慕大皇帝仁德,傾心已久。因相距天朝甚遠,每遇慶典,得信較遲。且係海外遠夷,不諳天朝體制,是以未敢造次冒昧。(31)
在長麟眼中,此次荷蘭使團“詞意誠敬”、“詞色恭順”,故轉達其“懇恩准其進京”的要求。如果說上述奏報主要是陳明事情原委,如下一通奏報則明顯充滿了議事感情,幫了荷蘭使團很大的忙:
今荷蘭國遣使進貢,臣等查其表文,系公班大臣呢啵等恭代國王出名,以與體制不符。但經臣等再三盤詰,據稱該國王實在誠心,早要納貢,呢
啵等因得信已遲,計算日期,不及回國繕表屬實。並非呢
啵等敢替國王擅作主意等語。倘蒙聖恩准其趨詣闕廷,隨班叩祝,不惟該國君臣幸叨恩寵,即在廣貿易之各國夷人,亦必更深欽仰,共戴寬仁,合併陳明。(32)
果然,長麟等廣東地方官員對荷蘭使團的正面態度,使北京對荷蘭使節產生很大的好感,即使禮制不符,也同意其進京朝貢。十月初九日,乾隆皇帝聖諭:
長麟等奏荷蘭國遣使賫表納貢,懇求進京叩祝一摺。此係好事,披閱長麟等譯出原表,該國王因明年係朕六十年普天同慶,專差貢使賫表到京叩賀,情詞極為恭順。長麟等因其表文係公班大臣呢啵等代伊國王出名,與體制稍有不符,復加盤詰,何必如此深論。自應准其來京瞻覲,遂其向慕之忱。(33)
清廷對荷蘭使節上京的時間、沿途情況、翻譯等事有較周詳的考量,乾隆皇帝十月初九日聖諭曰:
著長麟等即傳諭該使臣等知悉,並派委妥員護送起程,只須於十二月二十日封印前一、二日到京,俾得與蒙古王公及外藩諸國使臣一體同邀宴賚。並著知會沿途經過省份,令各督、撫一體派員按例照料,以便如期到京。再,荷蘭國所進表文,在京西洋人不能認識,並著長麟等於住居內地之西洋人,有認識荷蘭字體兼通漢語者,酌派一、二人隨同來京,以備通譯。將此由六百里諭令知之。(34)
此聖諭下發於西曆1794年10月31日;乾隆要求荷蘭使團到京的時間為是年十二月二十日封印前一、二日,即西曆1795年1月10日以前的一兩天。當聖諭傳到廣州時,已是1794年11月,這就是說,使團大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要從廣州趕赴北京。而且,出發前,長麟等廣東地方官員還要奉旨為荷蘭使團指派適合的中國官方翻譯人員。其時,澳門開埠200多年,華洋雜處,不少居澳中國人懂外語,居澳洋人也懂漢語,所以澳門應是最容易找到通曉中荷雙語人員的地方。時間緊迫,長麟與督理粵海關舒璽等人迅即責令香山知縣李德輿負責物色翻譯員,李德輿不敢怠慢,即親自到澳門,下諭澳督“覓通事二名,隨使進京”。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有兩通中文殘檔,記錄了這件事的過程:
諭兵頭知悉:
本縣□□〔現奉〕兩廣總督部堂長、督□□□〔理粵海〕關部堂舒札開:□□□囒國遣使進京叩□〔覲〕因
囒國夷字京中□□〔無人〕認識,欽□〔奉〕諭旨:飭令尋覓在廣居住認識□□〔
囒〕夷字者二名,□□□□□〔進〕京。□〔等〕因。
奉此,本縣親臨澳地尋覓,特仰兵頭□□□□□〔覓通事二名〕,即□〔速〕赴省,以便隨使進京,斷難片刻遲□〔延〕。□〔事〕關奉旨事件,毋得稍遲。速□〔速〕。□〔特〕諭。
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廿五日。(35)
乾隆五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1794年11月17日),距荷蘭使團動身上京只剩幾天。中國文獻記載,使團於十月二十八日(11月20日)起程,王仕基稱:“我於十月二十八日就伴送他們起程”(36),李德輿引長麟等憲札也稱:“貢使定於本(十)月二十八日開行”(37)。所以長麟等人顯然沒有將尋覓通事之事完全寄望於澳門,為保險起見,廣東當局同時在廣州展開招募行動。澳門總督和議事會唩嚟哆接報,馬上作出積極的回應,推舉“能認夷字的夷人若亞敬”和“能識漢字並通夷語的彭廷貴”北上。只是,廣州十三行洋人眾多,通漢語者不少,卒先於澳門找到合適的人選,此二人才中途折返澳門。李德輿於十月廿九日(11月21日)諭夷目唩嚟哆曰:
案奉督、關二憲札:飭在澳尋覓認識囒國夷字兼識漢字之人一二名,隨同貢使進京。等因。本縣當即親臨澳門,據該夷目舉報:夷人若亞敬能認夷字,彭廷貴能識漢字並通夷語。等情。前來。隨經向試,捐給盤費,交委員帶同赴省。(38)
但有一點要說明的是,根據范罷覽的日記,荷蘭使團離開廣州的準確時間卻延至11月22日,(39)而非中國官方所載的11月20日。
2.離穗赴京
德勝使團於1794年11月22日離穗赴京,沿傳統的朝貢之路——粵道上路,於1795年1月9日,即在乾隆皇帝指定的日期之前一天趕抵北京。11月下旬至翌年1月,正是中國的冬季,北方天氣異常寒冷,加上趕時間,實際日程不足50天,路途艱苦,使團各成員的身體狀況受到嚴峻的考驗。佩雷菲特引用使團的法籍翻譯員吉涅的記錄,描述當時的情況:
應該加速進行:只有50天時間,卻要從陸路從南到北穿越整個中國,沿途的住所都極不舒適。……冬天寒風刺骨,路很難走,住處又沒火,雨水穿透了轎子。一過長江就飄起了廣州的中國人未見過的雪花。一路上事故不斷,有一處要坐木筏過河,人呀、馬呀、加上行李亂成一團。(40)
聞達教授也有類似的記載:
兩位大使坐轎,其他先生則騎馬,一同進發。但不久,行李押運隊不能追及,故彼等不得不在惡劣得難以言喻之旅店過夜。既無床榻,只好臥硬板上,又無適當之食品,甚至無酒。輸運行李之苦力凡百人,而此百人,因勞資為貪官所克扣,有時拒絕行動。此種工作非常沉重,中途因疲乏而死者,已有八人,補充苦力實不容易。(41)
使團的伴送官王仕基奏稱:
荷蘭貢使德勝等於九月內到廣東省城,聞知皇上准他進京,他們甚為歡喜。我於十月二十八日就伴送他們起程。他們急於要瞻仰大皇帝,在途還催趲行走,一路也甚是安靜。至從前英吉利國的使臣,由京回到廣東時,我也曾看見的,他們甚為歡感,亦頗恭順。此次荷蘭貢使到廣東時,禮貌尤為恭謹,瞻觀誠心亦甚真切。他們要緊走路,我怕該貢使等過於勞苦,他們還要求著快走。所有經過各處,沿途供應無誤,雖行程較速,仍可按程歇息。他們甚是歡喜,亦不致過形勞頓。(42)
荷蘭使團上京路途遙遠艱辛,且因為趕時間,沿途各省未有設筵宴招待,與上一年英國馬戛爾尼使團的待遇明顯不同。天朝傳統觀念懷柔遠人,雖說時間緊迫,但終究是失諸厚此薄彼。這種情況引起了部分地方官員的注意,認為有失“中國正大之體”,時任江西巡撫的陳淮上奏朝廷,陳明有關情況。乾隆皇帝得悉後,於五十九年十二月下聖諭曰:
上年咭唎國遣使來京,恭進表貢,所有經過各省,曾令各該督、撫給與筵宴。此次荷蘭國遣使來京,本日據陳淮具奏,未經給宴。但該國慕化輸誠,航海遠至,自因知上年
咭唎使臣到京時,得蒙天朝恩錫優渥,宴賚駢蕃,是以聞風踵至。今該使臣等在途經過省份,未預筵宴,是同一西洋進貢使臣,轉似區分厚薄,失中國正大之體。該貢使等聞知,未免稍覺觖望。除俟該使臣等到京後,一體酌加賞賚外,著傳諭各該督、撫,將來該使臣等回程經過時,俱仍依照
咭唎使臣之例,酌給筵宴。(43)
乾隆皇帝為補償荷蘭使團路上遭受的艱苦,承諾待使團到京後會給予特別的賞賜,並下令沿途各省,在使團回程時依照英國馬戛爾尼之待遇,酌給筵宴,公允照顧。
3.抵達北京
《清實錄》載,乾隆五十九年十二月乙亥(1795年1月12日),乾隆皇帝第一次接見了德勝和范罷覽:
乙亥。上幸瀛臺。回部吐魯番多羅郡王伊斯堪達爾等十三人。土爾扈特多羅郡王巴特瑪烏巴錫、固山貝子沙喇扣肯、和碩特多羅貝勒騰特克、杜爾伯特來使根敦札布,及朝鮮國正使朴宗嶽、副使鄭大容,荷蘭國正使德勝、副使范罷覽等於西苑門外瞻覲。(44)
及後,乾隆又於十二月癸未(1795年1月20日)分別在保和殿和紫光閣接見荷使,《清實錄》記載了每一次的情況:
上禦保和殿。筵宴朝正外藩。……朝鮮國正使朴宗嶽、副使鄭大容,荷蘭國正使德勝、副使范罷覽,及領侍衛內大臣等。……賜酒成禮。(45)
禦紫光閣。賜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回部郡王,朝鮮、荷蘭國使臣等宴。賞賚有差。(46)
禦山高水長。賜王公大臣、蒙古王貝勒貝子公額駙台吉,及回部郡王、朝鮮、荷蘭國使臣等宴。(47)
乾隆帝第一次接見荷蘭使團之情形也見載於德勝的日記:
上午三時,有一尖銳之聲,將全寓之人震醒。吾人動身時,尚未及上午五時也。……六時,引吾人出外面,入於旁邊的建築物。兩戶之間有一小階庭,搭起一尋常之帳幕,有高麗大使藉以取暖者。……
有四名官吏,引導吾人,忽然此處,忽然彼處,似乎彼等對於吾人應站之地,尚未有一致意見者。最後彼等帶吾人至中央之步徑,且囑吾人當皇帝出來時須跪於此。我以為應該將書呈於皇帝座前,不料在此辦理。半小時後宮門乍啟,門內兩邊人群向前擁出,各人均自歸其位置,人聲靜後不久,忽宣佈皇帝駕到,皇帝坐皇輿由大門來矣。於是扈從及官員與直沖向前之馬又混起來,秩序大亂……然後有大臣多名擁一皇輿而出。所遇之處,各人皆跪。吾人亦如命跪下,我本人及范罷覽先生伏於路旁,而其他先生亦在吾人之後。有若干官吏執刀,為皇輿作前驅,行近吾人,止而熟視,其中一人執一黃幟。皇帝行近高麗使前停小頃,然後臨近吾人,吾雙手捧匣高與額齊,一大臣由輿前走來,將匣接去。吾人於是免冠行禮,九叩首於地。皇帝乃垂詢於我,問吾之康健,吾等覺冷與否,吾等元首之年紀,一問一答,均由伏於吾身後之一通事譯之……禦宴賜來矣,其秩序一如第一次賜宴之日,皇帝取其桌上黃瓷茶託之小餅賜吾等,吾人叩首謝之。不久又賜吾等一碟野味,視之宛如嚼過之骨頭,此物倒於案上,但又需叩頭。此雖為皇帝情誼之具體表示,亦足為粗野及欠缺文明之明證矣。此事在歐洲似不可信,然事體昭彰,無為諱言。教會以其報告使世界人士為之嚮往者多年,即我亦以其人為一極有文明之開明民族。此種觀念根深蒂固,須用一種破壞力根除之。而此次之招待,加以吾等過去一切之遭遇,正可對舊觀念根本糾正……(48)
1795年1月27日在禦祭天壇之時,外國人中只許荷蘭人參觀。而且在圓明園恭和禦制詩時,荷蘭國貢使雖不能和詩,但乾隆仍照朝鮮例,賞賜了荷蘭國王及使臣。賞賜物件如下:
賞荷蘭國王物件:禦筆福字一個、龍緞二匹、漳絨二匹、玉器二件、琺瑯器二件、紅雕漆器四件、瓷器八件、文竹器四件。
賞荷蘭國使臣一員德勝:大卷八絲緞一匹、錦緞一匹、瓷器四件、茶葉四瓶、大荷包一對、小荷包四個。
副使大班一名范罷覽:大卷五絲緞一匹、錦緞一匹、瓷器二件、茶葉二瓶、大荷包一對、小荷包四個。(49)
德勝使團回程時,乾隆皇帝寫了一封致荷蘭國王的勅書:
朕仰承昊縡,寅紹丕基,臨御六十年來,四海永清,萬方向化,德威遠播,禔福畢臻,統中外為一家,視臣民若一體,推恩布惠,罔間寰瀛,億國梯航,鱗萃徠賀。朕惟勵精圖治,嘉納款誠,與爾眾邦共溥無疆之庥,甚盛事也。兹爾國重洋遙隔,舟悃克抒,敬齎表章,備進方物,叩祝國慶,披閱之下,周詳懇切,詞意虔恭,具見慕義輸忱,良可嘉尚。爾邦自貿易嶴門,歷有年所,天朝懷柔遠人,無不曲加撫卹,如博爾都噶爾亞、意達哩亞、咭唎等國效順獻琛,天朝一視同仁,薄來厚往,爾邦諒備聞之。今來使雖非爾國王所遣,而公班衙等能體爾國王平時慕化情殷,囑令探聽天朝慶典,具表抒忱。兹值天朝六十年國慶,公班衙等因道遠不及稟知爾國王,即代為修職來庭,則感被聲教之誠,即與爾國王無異,是以一律優待,示朕睠懷。所有齎到表貢之來使,小心知禮,已令大臣帶領瞻覲,錫予筵宴,並於禁苑諸名胜處悉令遊覽,使其叨兹榮寵,共樂太平。除使臣恩賚疊加,及各官、通事、兵役人等正賞加賞各物件,另單飭知外,兹因爾使臣歸國,特頒勅諭,錫賚爾王文綺珍物如前儀,加賜綵緞、綺、文玩、器具諸珍,另有清單。王其祗受,益篤忠貞,保乂爾邦,永副朕眷。(50)
這一次出使,從荷蘭的目的而言,應該也是失敗的。馬士(Hosea Ballou Morse)認為,荷蘭使團注意避免重蹈英使馬戛爾尼的覆轍。英使曾拒絕行叩頭禮;而他們則甚至還準備就荷蘭歷次使節的所作所為再加以改進,無論中國方面要求對其宗主權怎樣表示承認,也不惜一應照辦。他們的這番出使,除去使中國人更加相信自己的文明是萬民所應向化的文明,自己的帝國是萬國所應臣服的帝國而外,是毫無結果的。(51)
注释:
①(20)Isaac Titsingh,Unpublished Official Report to the Commissioners-General at Batavia,Canton,January,1796,Manuscript at Leiden University Sinological Institute Library,The Netherlands.
②A.E.van Braam Houckgeest,Voyage de l'ambassade de la Compagnie des Indes Orientales hollandaises vers l' empereur de la Chine,dans les années 1794 et 1795,Philadelphia:M.L.E.Moreau de Saint-Méry,1979.
③戴宏達(Jan Julius Lodewijk Duyvendak)和博克塞(Charles.R.Boxer)對范罷覽《荷蘭東印度公司使節訪華紀實:1794-1795》一書各語種出版和翻譯的始末有詳細的考證。詳見戴宏達:《荷蘭對漢學研究的貢獻》,馬軍譯註,上海:《史林》,2007年第S1期;博克塞:《乾隆時代荷蘭使節來華記》,朱傑勤譯,新加坡:《南洋學報》,第3卷第1輯,1947年(該譯文後改名為《18世紀荷蘭使節來華記:1794-1795》,收入朱傑勤譯《中外關係史譯叢》,北京:海洋出版社,1984年,第248~268頁)。
④Chrétien Louis Joseph de Guignes,Voyages à Pékin, Manille et l'le de France,faits dans l' intervalle des années 1784 à 1801.Paris,1808.
⑤⑩(12)(17)(40)[法]佩雷菲特:《停滯的帝國——兩個世界的撞擊》,王國卿等譯,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聯書店,2007年,第431頁;第3、486、488頁;第86頁:第430~431頁;第431頁。
⑥《掌故叢編》創刊於1928年1月,自第11輯起改稱《文獻叢編》,至1943年共出版62輯,包括6輯增刊。1964年台北國風出版社曾影印出版,內容按專題歸類,重新編排,並編有目錄。
⑦(27)參見蔡鴻生:《王文誥荷蘭貢使紀事詩釋證》,載蔡鴻生主編:《澳門史與中西交通研究》,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25頁。
⑧Jan Julius Lodewijk 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1794-1795),T' oung Pao,Volume 34,Numbers 1-5,pp.1-137,Leiden:Brill,1938.
⑨Jan Julius Lodewijk Duyvendak,Supplementary documents on 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T' oung Pao,Volume 35,Numbers 1-5,pp.329-353,Leiden:Brill,1939.該文有朱傑勤譯本。
(11)索德超(Joseph-Bernard d' Almeida),葡萄牙籍耶穌會士。乾隆四十六年補欽天監監副,乾隆五十八年晉欽天監監正,深得清廷信任和重用。
(13)羅廣祥(Nicolas-Joseph Raux)是遣使會總會的神學教授,1783年被教廷傳信部任命為法國在華傳教區的長上,1784年到達廣州,1785年5月在北京正式就職,並當選為清朝欽天監的成員,逝世後安葬於正福寺。詳見耿昇:《遣使會傳教士在華活動考述》,澳門:《中西文化研究》,2008年第1期。
(14)(16)[英]約翰·巴羅:《我看乾隆盛世》,李國慶、歐陽少春譯,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年,第6~8頁。
(15)(18)Patricia Owens O' neill,Missed Opportunities:Late 18[th] Century Chinese Relations with England and the Netherlands,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1995,pp.393-394.
(19)(39)A.E.van Braam van Houckgeest,An authentic account of the embassy of the Dutch east-india company,to the court of the emperor of China,in the years 1794 and 1795,pp.4-5; 37-40.
(21)《清史稿》,卷十五《高宗六》。
(22)(24)(26)(28)(31)(32)梁廷枏:《海國四說》,北京:中華書局點校本,1993年,第211、207、211~212、212、213、213~214頁。
(23)(36)(42)(49)故宮博物院:《荷蘭國交聘案始末》,《文獻叢編》,第5輯。
(25)C.R.博克塞:《十八世紀荷蘭使節來華記》,朱傑勤:《中外關係史譯叢》,第248~268頁。
(29)根據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明清檔案人名權威資料庫”之“長麟”條目整理。
(30)昭槤《嘯亭雜錄》,續錄卷三,“牧庵相國”條。
(33)(34)《清實錄》,乾隆五十九年癸亥條。
(35)(37)(38)劉芳輯、章文欽校:《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下冊,澳門:澳門基金會,1999年,第680~681頁。本檔為殘檔,“□”為殘脫之字,“〔〕”內之字為輯校者所加。
(41)J.J.L 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1794-1795,Tóung Pao,Vol.XXXIV Livr,p.44.
(43)《清實錄》,乾隆五十九年甲寅十二月條。
(44)(45)(46)(47)《清實錄》,乾隆五十九年十二月乙亥條。
(48)C.R.博克塞:《十八世紀荷蘭使節訪華記》,原文見J.J.L Duyvendak,The last Dutch Embassy to the Chinese Court,1794-1795.
(50)楊繼波、吳志良、鄧開頌總主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匯編》,第1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17頁。這道敕諭的正式形式,是以滿、漢、拉丁文三種文字對照書寫在黃色紙張上。台灣曾展出的這“乾隆皇帝致荷蘭國王敕諭”的拉丁文稿本,一般認為拉丁文出自宮中西洋傳教士之手,若不比照漢文,單純地閱讀拉丁文,語氣用辭與漢文本以上對下的官樣性大為不同。
(51)[美]馬士(Hosea Ballou Morse)、[英]宓亨利(Harley Farnsworth MacNair):《遠東國際關係史》,姚曾廙等譯,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1998年,第40~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