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人翁论文,浅谈论文,职工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企业来讲,就是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成为“四自”的商品生产者。特别是近年来,煤炭系统通过贯彻实施《劳动法》、推行摸拟法人运转,去年又提出了构建“三个一”格局,实行“三条线”管理,使企业正朝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新机制转变,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这必然涉及到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引起人们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无疑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既提供了新的机遇,又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面对市场经济的新形势,还需不需要坚持和发展职工民主管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权利,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是摆在各个企业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指出,“搞好国有企业,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江泽民同志也曾重申,“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在我国,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实质就是确定工人阶级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这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为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改革、转机建制、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指明了方向。
首先,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由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中坚力量,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在社会主义企业里,生产资料公有制,职工对企业生产资料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这种经济关系决定了职工不仅是国家的主人,而且是企业的主人。市场经济是一种利益驱动经济,既要把企业经营目标同市场紧密联系起来,又要把企业经营成果同职工个人利益挂起钩来,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职工收入最大化。因此,对企业来说,光凭行政手段和少数行政领导不行,必须有广大职工的参与和支持,充分行使职工当家做主的权利,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企业才能振兴,改革才能成功。
其次,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由职工群众在企业中所起的主体作用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职工则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里,职工具有主人和劳动者双重身份,既是企业的主人,又是企业的劳动者。实施模拟法人运转,厂长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他除对企业负责外,也应理所当然地为职工负责。他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企业的经营者,同时与职工一样,也是企业的主人。由于利益的一致性,企业与职工形成了利益与共,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同时,“四自”的经营机制要求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为一共同目标,都要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和危机感。企业要生存、要发展,最终还是要靠企业的主体——职工群众的实践。离开职工群众的实践,一切都无从谈起。面对这一现实,企业只有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体作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责任。职工是否具有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是社会主义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的根本区别。《企业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就决定了办企业就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我国《宪法》、《劳动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中央有关文件等对依靠工人阶级、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都作出过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的规定。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并提到指导思想的高度,使之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说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有丝毫动摇,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于的责任。
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必须强化“两个意识”
重视劳动者的地位和作用,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和参与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当前,企业以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市场是企业外部推动力,而企业生产经营者和劳动者两方面的积极性则是创造活力和源泉。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强化“两个意识”,真正把职工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落到实处。
第一、强化经营者的民主意识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条件。推行模拟法人运转,实行“三条线”管理,厂长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对企业负全责。这就要求经营者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为广大职工群众参加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创造良好的民主政治环境。如果厂长缺乏民主意识,处处以“家长”自居,事事个人说了算,那么就会使职工缺少主人意识,民主权利就会受到压抑,积极性就难以发挥。厂长应明确自己是代表国家、企业、代表职工按法律、法规,职代会决议行使生产经营指挥权,绝不是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不是看钱发多少,而是看工人对企业决策、管理、改革等参与多少,看工人群众在企业发展等重大问题上有没有发言权。家再穷,只要能当家,有发言权,就会感到是主人;家再富,吃得再好,没有发言权,也不会有主人翁感觉。因此,只有在企业内部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民主政治环境,职工自觉关注企业,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大胆行使民主权利,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得到尊重,积极性才能充分激发出来。而且民主权利越多,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就越高,企业就越有活力。只要企业领导者民主意识强,能够一心为公,把自身利益置于职工群众共同利益之中,良好的干群关系就能确立,职工劳动积极性就能得到充分发挥,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就会不断增强。
第二、强化职工群众的主人意识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关键所在。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决定了职工在企业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但职工群众能否行使这些权利,则取决于职工的主人意识程度。首先要加强职工主人翁地位认识。职工主人翁含义是与经济利益、劳动权利和民主权利联系在一起的。实行厂长负责制、推行模拟法人运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并未改变企业的性质,职工主人翁地位没变,职工仍然是企业的主人,职工与经营者的关系不是“雇佣”关系。如果职工对自己的主人翁地位都认识不清,那么就不能自觉参加民主管理。要认识到,厂长的中心地位和领导权威是建立在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和实行民主管理基础之上的。企业不论怎样改革,职工主人翁地位不变,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不会因为企业制度的变更而改变,这是由企业的性质决定的,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其次,要摆正主人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职工地位具有两重性。即主人与劳动者。从劳动者身份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让渡自己的劳动力而实现其劳动价值。作为主人,他们有权就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问题与用人方平等协商,共同决定。而且一旦确定了劳动关系,劳动者不仅要尽劳动的义务,而且要直接承担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后果。因此,职工有权利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同时也负有关心企业、积极为企业做贡献的义务。没有权利和义务不是完整的主人。这就要求职工站在时代前列,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岗敬业、尽主人责、干主人活,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展示主人的风采。
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必须加强企业民主管理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各项制度中得到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相联系的时候,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煤炭企业构建“三个一”格局、实行“三条线”管理后,生产经营的好坏和职工的经济利益更加直接,如何把职工命运同企业的命运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经营者和生产者风险共担、责任共尽、利益共享的企业利益共同体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几年来,六五0厂之所以能够在深化改革中取得一定成绩,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并于九六年一举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1万元,主要是坚持职工民主管理、经营者和生产者共商企业大计、改革大计,实现企业决策民主化,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结果。实践证明,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是营造企业利益共同体的有效途径,而要加强民主管理、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最根本的体现就是要保证职工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
第一、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的政治地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在企业内部主要是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来实现的。没有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就会形同虚设;没有参政议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就是一句空话,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根本方针也不可能落到实处。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作为企业主人政治权利的重要表现。与其它民主管理制度相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具有依法行使职权、参与范围广、层次宽、程度深的优点。六五0厂始终坚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行使职代会职权,民主管理做到“三到位”。一是源头参与到位。首先是工会主席参加同级班子会,参与厂各项政策方案的制定。其次是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厂长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其三是厂各项政策、方案出台,工会主席都参加,代表职工发表意见,从而保证新出台的政策、承包方案合民心、顺民意。二是落实职权到位,厂努力在提高职代会质量上下功夫。其一是把重点放在会前,职代会通过的材料提前一周发到职工代表手中,保证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审议,从而拓展审议工作时间和参与面。其二是抓好会议程序安排,确保代表表决的合法性,做到未经职代会充分讨论的议案不表决,未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方案不出台。其三是抓好会后各项决议、提案的落实。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对于职代会决议、提案监督检查不断线,落实不放松,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声,职工比较满意。此外,我们还注意发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吸引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与民主管理,使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体现出来,增强了职工的责任感、归属感和企业向心力,从而保证了职工的政治地位。
第二、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经济地位。我国国家体制规定了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规定了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职工从总体上更多地表现为主人翁,而个体则更多表现为劳动者。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就职工个人来说,劳动权利是基本的权利,职工求职过程即是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的过程。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劳动关系趋于明晰化,劳动者个人利益明显地突出出来。我们不仅要从总体上维护和强化职工的主人翁权利,更要注意保障职工个人经济利益和劳动权利,注意职工的思想情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保护合法收入,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并建立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最好途径。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书面协议的制度。其内容都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职工群众参与集体合同的讨论,与企业共同决定自己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事项,直接参与厂对劳动成果的分配管理,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以法律形式,保护自己的经济地位。劳动关系通过“契约化”使企业和职工双方都主动关心和把握企业的命运。这样的合同不是什么“卖身契”,而是一份主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责任书。通过集体合同,协调和稳定了劳动关系,规范了双方行为,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职工的经济地位,增强了双方合作,实际上也维护了政治稳定和矿区的安定,从而也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以上这两种制度是职工主人翁地位最基本的保障制度,在技术、文化、生活等方面也应通过制度来保障。只有职工主人翁地位得到保障,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才能充分发挥出来,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振兴发展,永远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