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文,经济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的总结,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在实践中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
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改革归根结底都要涉及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问题。把社会主义制度当作一种不断发展和改革中的社会制度,是运用唯物史观考察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结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社会经济制度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样也遵循着这一基本法则,同样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改革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对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作出的主动回应,是社会主义制度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根本保证。如果人们固守传统的社会主义理念和制度,如果没有对社会主义的重新认识,没有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的承认,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那么,中国的改革绝不可能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和变化。在新的世纪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途和命运仍然是决定21世纪中国社会面貌的关键因素。能否通过不断创新有效地应对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提出的各种挑战,在纷繁复杂、急速变化的世界中保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旺盛的生命力和创新力,又是决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关键。
在基本经济制度上,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且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科学地界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准确含义。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是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三是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当然,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占主体地位是就全国来说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
党的十五大报告根据十四大以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经验,对公有制为主体的思想作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界定“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准确含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既体现在量上,又体现在质上。国有经济要发挥其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就必须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但是这种“控制”不是指国有经济必须在所有经济领域都占支配地位,也不是指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都完全由国有企业来经营,不许非公有制经济介入,而是指它在这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居支配地位,能够控制这些行业和领域。如果不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实际出发,把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规模搞得很大,战线拉得很长,资本弄得很散,就很难搞好搞活公有制经济,也很难使各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从而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消极影响。
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这是对于党的十五大提出的重要论断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对国际国内挑战的回应
在新世纪,我国已经进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又是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将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情况,给我们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具体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面临着哪些重要挑战,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应当如何对这些挑战做出有效回应,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大局的问题。
1、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我们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科学分析了中国的国情,作出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从而为顺利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它意味着中国是一个处在从不发达状态向现代化过渡中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首要任务是实现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在新的世纪里,初级阶段仍然是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总背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创新首先必须适应初级阶段的要求。
2、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双重发展任务。 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适应工业化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传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固然与人们对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理论的教条化理解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工业化初期和社会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们现在面临的矛盾是:虽然工业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工业化的发展进入了中期阶段,但信息化的浪潮已经席卷而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中国经济的命运,经济的网络化、知识化、数字化、符号化、虚拟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改革不仅要适应工业化的要求,而且要在信息化的浪潮中有所作为。
3、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的基本国策。 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之间的有机结合,是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创新中的核心和难点问题。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的基本条件是:一方面要承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统一性,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自由的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动产生出社会主义,完全按照所谓的“国际惯例”或“一般规则”来改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将会使社会主义制度失去存在的基础和意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是把社会主义的优点与市场机制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更加合理和有效率的社会经济制度。
4、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冲击。随着冷战的结束和信息革命的扩展, 经济的全球化迅猛发展。全球化首先是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生产社会化不断提高的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客观历史过程。对于全球化的潮流,我们不能回避,也不能排斥。但是,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它是机遇,更是挑战。当今世界的全球化从本质上看,是资本主义的全球化,以美国为首的少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支配着全球化的性质、方向、进程及主要游戏规则,是我们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上述四个方面因素构成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生存和发展的现实条件,是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创新必须面对的挑战。我们党正是面对这些挑战,适时地回答了时代提出的课题,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并做出了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决策。这一决策的正确性就在于: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客观要求。任何一种社会经济制度,都以一定的所有制为基础,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决定社会的性质。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基础。要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一问题上,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还应该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这一点上,也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但是,在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条件下,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能够有效地组织社会生产,实施宏观调控,从全局利益出发,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也是实现共同富裕、避免两极分化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证。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正确方向,否则,就不可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江泽民同志也指出,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任何动摇、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做法,都会脱离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而公有制占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保证。公有制的本质是指全社会的劳动生产资料属于劳动者共同所有,其主体地位的确定必然决定了生产的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资产总量的增加,必将使劳动者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并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另外,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是保证全体人民利益的基础。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情况下,私人资本一般不愿提供直接经济效益差的公共产品,导致公共产品的生产必须由国家投资并经营。基于此,只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才能保证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社会生产的发展。
第二,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建国50多年来,虽然国家的经济实力有了巨大增长,但就生产发展的整体水平来讲还很低。人口多、底子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和生产力不发达,将是我国很长一个历史时期的国情。根据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关系原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把公有制作为单一的所有制形式必定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一点我们有深刻的历史教训。只有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私营、个体、股份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有利于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三,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在所有制形式上贯彻“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必然要求。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是衡量改革和一切工作成效得失的根本标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和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所有制变革问题上,发生了超越社会发展阶段,追求“一大二公”的“左”倾错误,造成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严重束缚。实践证明,“公有制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符合我国实际,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
(三)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就需要着眼于如何把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落实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去,要坚持好必须实现好,科学实现这一制度是正确坚持这一制度的基本前提,这也是在我们的工作中必须时时面对、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
1、提供制度保障,公平对待多种所有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实践中早已开始打破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但没有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来认识,没有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仅仅作为“补充”,作为一项方针政策,没有立法保护合法投资和私有财产,从而造成人们一种怕“变”的不安全心理,一些私人企业千方百计搞假集体,戴“红帽子”,资金不敢投入扩大再生产,挥霍性消费严重,生产积累偏低,甚至资本外移。以上种种现象,都或多或少地与人们在基本制度环境上缺乏保障相联系,所以应尽快以某种方式在法律上、制度上包括在宪法中作出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以稳定各方面的“制度预期”和“政策预期”,打消人们“怕变”的顾虑。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是形成竞争的重要条件,而公平的竞争环境,则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保证。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对各类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因时因地有不同的政策倾斜,使竞争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状态。由于认识上的原因,非公有制经济被认为是用来发展经济的权宜之计,因而在政策上,在银行贷款、市场进入、外贸许可等方面予以一定限制。所以我们应尽快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作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实行公开、公平的竞争,保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营造有利条件,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完善发展
要搞活搞好公有制经济,除了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抓大放小”、收缩国有经济战线、减少国有经济比重外,更重要的是要找到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能否找到好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公有制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保证基本经济制度实现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使这种主体地位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质量上、体现在控制力上。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首先要努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从我国的情况看,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公有制企业数量众多、规模不一、类型各异、地位不同,而经济效益又普遍较低,必然要求寻找适应不同企业状况的多种实现形式。探索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一方面可以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比如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的资本运营方式为依托的股份制,另一方面着眼于吸取群众的创新,如股份合作制,兼容了股份制和合作制两种经济形式,劳动利益与投资均衡并重,构成了与生产力、与市场相适应的合理的经营机制。其次,把增量作为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重点。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有两种不同形式,一种是存量调整,即国有资产非国有化,从而扩大非公有制经济成份,这种方式难以保证公有制经济。另一种是增量调整,即保持公有制经济的适度增长,通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保持整个国民经济的旺盛增长势头,通过不同速度的增长来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这种方式不仅速度快,而且震荡小、易实行,最终使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体现在质上,体现在控制力上。
3、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
在实践中坚持和运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更好地与市场经济对接,让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去充分发展。概括来说,就是适应什么所有制结构应因时因地制宜,不拘一格、不拘比重比例,只要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综合国力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可以确定自己各个不同的发展模式。从不同的地区看,在经济落后地区、人多地少资源匮乏地区,可以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在资源丰富、重工业发达地区,在搞好龙头骨干企业的同时也应注意相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经济发达地区,重点抓好跨国、跨地区大集团经济、垄断产业,发展适应社会化生产的股份制经济、股份合作经济的同时,注重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从不同产业来看,除了控制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如能源通讯的基础产业、原材料和基础设备的支柱性产业、先导性的高科技产业及资源垄断型的产品生产之外,都应该放手发动群众,让国有资本逐步退出一些市场经济可以自主调整的竞争性领域,给多种非公有制经济以充分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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