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为了跟上经济、社会及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而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作为轨道交通发展的灵魂,规划是整个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起点和依据。它在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主要介绍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策略。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自纽约1807年建成世界上第一条轨道马车,城市轨道交通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而我国近些年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且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传统交通系统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得到突飞猛进。在“十五”期间,我国新建成的轨道交通线路只有约350km;到了 “十一五”末国内的轨道交通新线达到880km;截至2016年末,中国大陆地区共30个城市(新增福州、东莞、南宁、合肥4个城市)开通城轨交通运营,运营线路133条,总长度达4152.8公里。21个城市拥有2条及以上城轨交通线路,城轨交通网络化运营已成趋势。然而在这一过程中陆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其中既有对轨道交通认识上的偏差,也有规划上的失误;不仅有运营中的问题,还有管理上的漏洞。但是规划作为整个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起点和依据,它的最终效果对轨道交通系统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1],因此本文选择从规划工作着手来分析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旳存在的问题
每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存在的问题不完全相同,通过调查总结发现一些有特点的问题,总结如下:
1)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的稳定性差
一般,轨道交通的规范方案经常变动,这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首先,使人抓不住规划意图。规划朝令夕改不仅让广大市民摸不着头脑,久而久之还会对项目失去关注热情;还会混淆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引起相关配套规划混乱。其次,增大整个项目的风险。每一次改动都会对规划的整体性产生影响,特别是为了谋取短期利益而改变线路的行为所造成的破坏更大,除了降低规划整体的前瞻性,减低整个轨道交通线网的弹性,还会引起滞后和被动的问题,从而导致规划陷入不断修改的恶性循环,出现“城市建设推着规划走,规划随着重大建设项目转”的现象。
2)轨道交通规划方案的社会认可度低
在我国,一般轨道交通规划由政府主导完成,整个规划过程比较封闭。作为一个关乎市民利益的社会公共基础,只会公示部分无关紧要的规划信息,却不让公众参与,因此普遍给人留下了 “闭门造车”的不良印象,并惹得市民的不满。
3)片面地追求轨道交通的TOD功能
轨道交通有客流追随型(SOD)和规划引导型(TOD)。从当前国内对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研究动态,结合城市发展规律,TOD型轨道交通规划模式更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但是,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愈发偏执的倾向,越来越多人认为只有规划引导型规划是科学的,而客流追随型规划是短视的、过时的。这就使得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过于片面地强调轨道交通的TOD功能,甚至有的只为了 “炒地生财”而打着TOD型规划的旗子。
2 相应解决对策
由于重形式轻内涵造成的规划理念与现实脱节、急功近利造成旳轨道交通主要价值取向偏差、管理体制缺陷造成的规划不能稳定执行及主观排斥造成的公众无法有效参与规划等原因,造成了规划存在上述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位、规划质量的提升及规划编制工作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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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轨道交通的定位
我们可以通过坚持坚持以人为本旳核心理念及巩固以需求为导向旳原则正确定位城市轨道交通。
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质量的高低虽然反映的是城市的服务功能的完善程度和水平,但归根结底体现出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反思近年来国内轨道交通建设出现的诸多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很多时候忘记了它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而错误的将它当成了一种拉升地价、吸引投资、提高GDP的工具。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它的基本职能就是改善城市的交通,方便人的出行。因此,当我们在进行轨道交通规划时,核心思想应该是怎么利用它为城市居民提供更高质量的交通服务。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轨道交通规划原则,需着重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低密度地区限制轨道交通发展。城市中低密度地区应控制地铁等大容量轨道交通的蔓延,因为客流量短缺会使得大运量的轨道交通在这些区域毫无意义,更不用说轨道交通的经济性和社会作用。第二,根据流量设定线路长度。区域发展有快有慢,城市的功能布局、人口分布等因素的差异会导致城市不同区域的客流量不一样。这就要求在进行线网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轨道交通类型,确定轨道交通线路长度。避免由于低效造成呢资源空置与浪费。
2)规划质量的提升
通过加强轨道交通规划领域的立法工作及科学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可以提高规划质量。
我国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专项立法工作还存在较大的不足。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关政策,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但总的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工作不仅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有缺失,在行政法规方面也亟待完善。这些不足与我国轨道交通规划编制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有着直接的联系。在我国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领域,不论是过度重视轨道交通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指标的带动效应引起的急功近利的问题;或者对轨道交通TOD功能的片面追求导致的规划与城市发展脱节的问题;还是由于“朝令夕改”造成规划不能稳定执行的现象,都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质量带来了巨大负面影响,使得规划的龙头作用无法充分发挥,最终影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轨道交通是关系到一个城市长远发展的百年大计,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都会对未来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必须切实地提高轨道交通规划质量给为未来打牢基础。
3)规划编制工作的完善
通过优化轨道交通规划与管理体制及加强公众的参与度完善规划编制工作。轨道交通规划工作需要众多部门的联合参与,因此在组织协调方面历来都存在一定难度。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普遍做法是由市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将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全部纳入其中。也有的城市另辟溪径新设机构来主持规划工作,而这些机构有的是临时性的,工作完成后便被裁撤;也有些成为常设机构,但是其职能又多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交叉与重叠问题。总的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与管理还存在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在机构的设置与部门职能的划分方面没有一套较成熟的方案;负责轨道交通规划工作的机构组织架构普遍较庞大,但是其内部成员只能却比较分散,不同成员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与发展与广大市民利益息息相关,公众应该广泛有效地参与其中,而且公众参与还有利于提高轨道交通规划的质量和改善城市轨道交通的总体运行效率。因此,加强和改善我国公众参与轨道交通规划势在必行。
3 结论
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工具。由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正处于大飞跃时期。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规划阶段就有不少问题。本文介绍了其中的部分问题,并分析了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只有编制出尽可能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才能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循初.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 毛保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M].北京: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论文作者:黄文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12
标签:轨道交通论文; 城市论文; 工作论文; 我国论文; 建设规划论文; 质量论文; 交通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