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未被消解前是存在的——略评张铁声的《悖论非存在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悖论论文,未被论文,略评张铁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几位世界著名逻辑学家罗素(B.Russell)塔尔斯基(A.Tarski )和哥德尔(k.Godel)等都肯定悖论的存在。非但如此, 集合论悖论还以罗素的名字来命名;塔尔斯基则从分析“说谎者悖论”入手,断言在任何语义上封闭的语言中悖论是无可避免的;哥德尔也给出过一个“说谎者悖论”的变种〔1〕。所以,悖论之存在似为不争之事实。 另一方面,以思想深刻著称的大哲学家黑格尔(G.Hegel )和维特根斯坦 (L.Wittgenstein)也不以悖论之存在为怪,非但如此, 他们还试图从中发掘出更为本质的东西。黑格尔在“悖论”中看到的是“直接的矛盾”,并且声称“真理就是这个矛盾”〔2〕。维特根斯坦也指出, 把矛盾视为鬼怪乃是缺乏想象力的表现,他甚至进而预言,“总有一天会出现包含着矛盾的数学演算研究,人们将会真正感到自豪,因为他们把自己从相容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了”〔3〕。
不难看出,罗素等要极力排除悖论中的逻辑矛盾,视悖论为谬论;而黑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等则视悖论中的逻辑矛盾为真理,是应该珍惜的卓论。双方的观点虽然这么对立,但是双方肯定悖论的存在却是一致的!可是,现在张铁声先生的《悖论非存在说》〔4〕却大唱反调, 要否定众多大师及一般论者的说法,并且举出齐硕姆等来支持和建立自己的理论。分析哲学家齐硕姆(R.Chisholm)就主张,以“说谎者悖论”:“本语句是假的”为代表的所谓“悖论语句”既非真亦非假,实际上并无真假可言。既然不应就其真假进行谈论,所谓“自相矛盾”就丧失了实质意义,悖论由是得以避免。齐硕姆的主张基于以下两个假定:
(1)引起自相矛盾的信念和论断是“没有内容的”。
(2)如果一个信念或论断是“没有内容”的, “就其与任何事态相关而言,它就不是肯定那事态存在的信念或论断”。
由于所谓“悖论语句”所表述的正是引起自相矛盾的论断,故由(1)和(2)可知,它们根本就没有肯定(或否定)任何事态,自然也就无真假可言了。〔5〕
张铁声评析说:应当指出,齐硕姆的主张实质上等于否定了悖论的存在。因为依照他的见解,把所谓“悖论语句”视为自相矛盾实源于一种误解,那就是把本来并无真假可言的语句当成是有真假可言的命题了。既然不能言其真假,自无矛盾可言,这些语句也就构不成什么悖论了。〔4〕
我们认为,齐硕姆在上述并没有明言“悖论并不存在”。因为,从他说的“悖论由是得以避免”,可以看作是悖论的消解后而不复存在;但前此悖论“实质上”是存在的。再者,齐硕姆所说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第一、“说谎者”悖论可以强化而成为矛盾句,是有真、假可言的;第二、这悖论如果采取不严格的解释,便也成为矛盾句;第三、自相矛盾句有太丰富的内容,它肯定(或否定)一切,所以必然假;相反地,常真句才是没有内容,它没有肯定什么,所以世界上无论发生任何事态都没法否证它。但是,常真句和矛盾句均有语义,否则我们怎能判定它们的真值?“语义”不同于“内容”,人们常混淆两者!下面是一位真正否定“悖论”存在的西方学者。
芬斯勒(P.Finsler )也认为“说谎者悖论”:“本语句是假的”A是一个假命题。他论证说,当我断定命题A时,我根据事实说A 是真的。因此,如果根据某种设计,命题A说明它本身是假的,那么关于A的断言实际上是两个命题的合取的断言,即A真并且A假。这个合取式是矛盾,因此是假的;说谎者仅仅产生了一个假语句,所以根本不存在悖论。〔6〕
张铁声评析说:请注意,尽管芬斯勒否定了“说谎者悖论”的存在,但是他所提供的理由却与本文截然不同。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与本文相契合的见解也不是没有。〔4〕
我们反对张铁声和芬斯勒“悖论非存在”的说法;但同意芬的分析并改写和评析如下:A并没有足够语义以判定真、假,所以A并没有矛盾,悖论消解了。退一步来说,如果对A采取不严格的解释,则可以把A当作命题。这样,A当然在断定自己;但是它的内容又否定自己, 亦即断定非A。正如芬所说,它实质上是“A而且非A”,是自相矛盾句。 我们要补充的是,以前大家都没注意A 的“自我指涉”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经过一大番思考,分析,讨论,才真相大白,悖论消解了。但是前此怎能说“根本不存在悖论”呢!
马佩教授也有类似张铁声和芬斯勒的“悖论非存在”论点。他说:“我们认为,悖论P←→P,只是人们主观错误所造成的一种虚幻的东西,实际上,真正的悖论根本不可能存在。……只要我们能正确认识现实,在前提中不包含思想混乱,就不会产生悖论”〔7〕。 这真是“谈何容易!”我们要问:人们怎能一贯完全正确地认识现实呢?马自己也跟着说:“以往的一些悖论,由于人们进行了正确的分析,认识了它们前提中包含的错误,这些悖论就因而被消解就是证明。……提出悖论,消解悖论,再提出悖论,再消解悖论……这一过程的不断循环往复,人类的认识就得到发展。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谓的悖论在促进人类认识发展中的作用吧。”〔7〕明显地,马佩自己也认为, 悖论被消解前曾是“真正存在”的。我们认为,特别是“说谎者”悖论和“亦此亦彼”悖论,这两者应被称为“悖论之冠!”从我们的观点看(当然,我们的观点可以是谬误的,)马佩的“悖论非存在说”摇摆不定,比张铁声的坚定地给以“论证”算是较为优胜了。但是,更加优胜而含卓论成份的,就是下面的“以矛盾取代悖论说”。
林邦瑾教授开始时是肯定“悖论存在”。他说:“为了能对‘悖论’问题进行严格、切实而不含糊、空泛的探讨,首要的问题是给出所谓‘悖论’的清晰的逻辑学定义:若在一个命题的系统T 中推导出矛盾的甲和非甲,则称T包含悖论”〔8〕。后来,他认为,20世纪以后提出的种种所谓“悖论”都是表述空想的空话,均不符合他严格的科学“悖论”定义,因此,均应称之为“佯悖”——似悖非悖〔8〕。我们看到, 林拒斥20世纪大师和专家们均承认的“罗素悖论”、“强化的说谎者悖论”和“理发师悖论”。我认为,这三者也符合“日常理解”的“悖论”定义。当人们看出这些悖论是“空想的空话”,便意味着悖论的消解,这时才可以说这些悖论不复存在;但前此怎能否定它们是“悖论”呢!
林最后又说:“历史上称真正的‘自相矛盾”为‘悖论’的(如‘希帕索斯悖论’)很少见。因此,他建议,今后就将这一类‘悖论’实事求是地称为含义清晰的‘自相矛盾’,不再称为莫衷一是的‘悖论’。”〔8〕我认为,林的建议,就是看到太多“莫衷一是”的情况, 如果取消“悖论”之名,便只剩下‘矛盾’,自然平息了众多的纷争。我很理解他的卓见。但是,他的建议似乎也有点“片面性”,带来了另些难题。历史上公认的众多悖论,例如,伽里略的“有些全体并不大于部分”悖论,希帕索斯悖论,爱因斯坦光速悖论,芝诺悖论,说谎者悖论,罗素的集合论悖论……它们通通都被淹没在一般的“矛盾”汪洋里;它们甚至跟“我既坐又不坐”等普通矛盾“等量齐观”起来。这是不切实际的。一般的“普通矛盾”和构成悖论的“特殊矛盾”,它们是一个“连续体”的两个极端;从一极端通过不同程度(或等级差异)的中间形态而走向另一极端。我们不能因为两极端之间存有莫衷一是的“含混区”而抹杀两极端的分别,否则便是犯“连续体(或胡子)的谬误”。词语定义乃“约定俗成”,如非有重大理由,不能随便更改的,这是“语言哲学”的一条重要基本原则!现在林把常人及专家的用法来个“大翻转”,我完全看不出一点儿“好处”。当然,“悖论研究”将来如果有什么发展与变化,或可会取消“悖论”这个名称的;但是在现阶段仍然不适宜这么做!
最后,文首有关(以罗素为代表的)形式派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辩证派的对立, 我们也有如下的评析:我国跟随着西方, 把它的“meaning”翻译为“意义”;而中、西“意义”一词均有两种解释, 一为“语义”,另一为“价值、目的、功能”等。那么,假句或歪理如“燃素说”有什么价值呢?它们怎能跟有价值的“血液循环说”真理相比呢?至于“矛盾的理论”更加是没有价值的了。人们大概因为混淆“意义”的两种解释,便误认“矛盾”为无语义。如果“矛盾”无语义,我们怎能判定它是“常假”!语义先于真、假、常真和矛盾。不少论者认为,矛盾为无意义(语义),难怪他们要拼命排除矛盾于语文之外,犯了大谬误,怎能消解“二值”谎者和三值“轻”谎者呢?如果我们明白“矛盾句”是合法的、正当的,则拒斥它为无“意义”(“语义”)便是不合法的。只有误信它,特别是接受它为体系的“公理”、“推论规则”才是犯矛盾谬误,为求真所不容!本来,把矛盾排除于“(公理)体系”之外,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如果一视同仁,也要把矛盾排除于“语文”之外,却是谎谬的。论者们常把“体系”与“语文”混为一谈。形式派不少论者,他们的谬误在于把“体系”与“语文”的矛盾一并排除;而辩证派不少论者,他们的谬误在于把“体系”与“语文”的矛盾一并保留,以致承认“真矛盾”,把“可此可彼”误认作“亦此亦彼”。双方似乎都认识或感觉到对方的“不妥善”。形式派的谬误牵动不大,易于修正;辩证派的谬误牵动颇大,动摇了辩证学说的根基。
张铁声先生的鸿文近万字,引用众多中外悖论专家作“正面”和“反面”建立他的“悖论非存在说”,功底甚深厚,文章很具水平。本文只摘出其中一些要点来点商榷,以就教于张先生及读者。其余论点则等待有暇再论。关于悖论问题,近几年来我在国内发表了数十篇文章,并引致不少国内学者为文反应。读者如感兴趣,参看下列文献可会对我的“悖论观”有较深刻而全面的理解〔9〕〔10〕〔11〕〔12〕。
责任编辑注:张铁声一文见本专题1997年第3期14~20页。
注释:
〔1〕〔2〕杨熙龄:《奇异的循环——逻辑悖论探析》(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版,1987年6月第2次印刷)第25、103—105页。
〔3〕夏基松、郑毓信:《西方数学哲学》(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171页。
〔4〕张铁声:《悖论非存在说》(《晋阳学刊》1997年第2期)。
〔5〕齐硕姆:《知识论》(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208—212页。
〔6〕林夏水 主编:《数学哲学译文集》(知识出版社1986 年版)第177页。
〔7〕马佩:《关于悖论的几个问题》(《中州学刊》1997年第2期)。
〔8〕林邦瑾:《悖论》章, 《制约逻辑》(贵州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版;1986年第2次印刷)第261页至284页。
〔9 〕黄展骥:《论“可此可彼”——再答复马佩教授》(《人文杂志》1996年第5期)。
〔10〕黄展骥:《构成“说谎者”悖论的两个矛盾——逻辑自身消解不了逻辑矛盾!》,(《安徽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11〕黄展骥:《“三值谎者”悖论的消解!——虚假的“语意学黑洞”》(《哲学动态》1997年第5期)。
〔12〕黄展骥:《“亦人亦猿”悖论——评杨熙龄的“矛盾”》(《人文杂志》1997年第6期)。WW朱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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