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理性建设与传统延续的统一--对20世纪中国农村建设运动经验教训的思考_梁漱溟论文

寻求理性建设与传统延续的统一--对20世纪中国农村建设运动经验教训的思考_梁漱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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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有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谈论较多的一个热门话题。这不仅因为在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了越来越多的新问题,而且还在于中国城市经济快速增长,综合国力迅速增强,具备了一定实力支持农村改变现有严重的落后状况,进而实现城乡平衡发展。这说明中国新农村建设不仅面临新问题,而且还处于新形势,获得了新机遇。然而,尽管我们是在21世纪开展富有新内容的新农村建设,但是20世纪中国持续不断的农村建设运动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其中包含了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新农村建设不可忽视的历史教训,总结这些经验教训,对新形势下的新农村建设运动具有不可低估的深远意义。

一、理性建构后的传统回归 农村人民公社运动是20世纪规模最大的一场中国农村建设运动。从1958年8月29日中央北戴河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到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历时20多年的农村人民公社运动,虽然其中发生了很多在今天看来令人难以理解的甚至可以归结为非理性狂热的事件,但这却是一场规模浩大、触及层面深刻的社会生活理性建构。

1958年建立农村人民公社,广大农民确实抱以极大的热情,然而那种犹如烽火燎原的人民公社化热情,却是以领导人的深入的理性思考和坚定的理性信念为前提的。1958年7月1日,陈伯达身为毛泽东的秘书、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总编,在北京大学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37周年大会上指出:“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① 可见,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在全国普及之前,毛泽东关于把人民公社建成全国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的设想就已经十分明确。

毛泽东的观点表达了当时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个共同信念——组织起来,有计划地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受苏联教条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念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在取得解放战争胜利、建立新的国家政权并基本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之后,不仅党的高层领袖认为应当尽快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以有计划、按比例的理性模式更加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而且普通党员乃至广大人民群众也认为这是一条别无选择的社会主义金光大道,从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建立的惊人速度就可以证明这个判断。

中共中央做出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后,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据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统计,至1958年9月16日,河南、河北、山西、辽宁等8个省已经实现了人民公社化。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向党中央报告,至1958年10月,仅仅用了两个多月时间,全国一共建立农村人民公社26576个,入社农户12692户,占全国农户总数99.1%。在农村人民公社迅速建立的同时,全国还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炼钢铁运动,并刮起亿万农民吃食堂的共产风。各地农村人民公社纷纷兴建小高炉,组织大批强壮劳动力丢下农活炼钢铁,1958年11月,全国竟有9000多万农民参加炼钢大跃进,几乎农村强壮劳动力都投入炼钢第一线;吃食堂的共产风更是难以想象,1958年底,全国建立农村公共食堂340多万个,家里停伙进食堂吃饭的人口占全国农村人口90%。

农村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的迅速展开,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对社会的强大动员能力,广大人民群众在理性设计的美好蓝图面前产生了广泛的晕轮效应。远离现实的宏大理想导演了一场现实生活理想化的农村建设运动,这是一场最典型的理性建构实践,是党和政府对中国农民社会生活最广泛的一场组织化,是政治理性对感性生活最有效的一次调动。追求普遍性、集中性和理想性的政治理性,对长期处于封闭的自然状态的感性生活秩序发起了激烈冲击,它不仅激发了广大中国农民的尝试新生活的普遍热望,而且实际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并且从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生活入手,改变了社会生活的基本结构。虽然毛泽东曾经批评了一些公社建立集体宿舍,实行男女老幼分开居住的做法,但是全国90%农民吃食堂的事实,说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日常生活方式确实被改变了。

以举国上下极度亢奋状态进行的人民公社运动,很快遭遇严重挫折。敞开肚皮吃饱饭的大食堂开伙不到三个月,便出现了粮空炊断现象,共产主义大锅饭从干饭到稀饭,最后连米汤也喝不上了。农民吃不饱饭,不仅大炼钢铁的小高炉很快熄火停产,而且农田也大面积地撂荒。越来越多的农民因饥饿而患浮肿病,很多浮肿病人得不到救治而死亡。“河南省信阳地区是全国最早实现人民公社化的地区之一,也是三年困难时期情况最为严重的地方之一。到1960年春,整个信阳地区的公共食堂普遍断炊了,最严重的村子竟达80天没有一粒粮食,浮肿病大幅度蔓延,广大农民遇到了空前严重的生存危机②。

严峻的事实无情地揭露了理性神话的虚幻,但坚定的政治理性却一再无视事实而强力推行自己的意志。1959年冬季开始,面对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人民公社的管理制度做出了很多调整,解散大食堂,反对“一平二调”共产风,给农民分配自留地,评工记分、按劳分配,确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到1962年,农村经济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困难局面开始缓解。然而好景不长,从批判包产到户到开展“四清”运动,直至“文化大革命”,农村人民公社运动以更加严厉的面目在农村大地展现。虽然不再搞大炼钢铁、吃共产主义大锅饭,但是从生产队核算向生产大队核算乃至公社核算的公有制程度提升,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赶社会主义大集”,不顾各地地理环境和土层条件特殊性而一风吹地“修梯田、学大寨”,一场又一场“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的政治运动,愈演愈烈的阶级斗争,给农业、农村和农民带来了日益严重的伤害。

理性总是试图改变历史进程,然而历史进程又往往嘲讽了理性。随着实事求是的作风逐渐恢复,尤其是社会主义改革的顺利进行,党和人民群众对农村人民公社的种种弊端认识越来越清楚。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历时20多年的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停止了它的步伐。农村人民公社的解体,是建立在农村广泛实行了包产到户基础之上的。包产到户是在逐渐克服左倾思潮和人民公社观念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包产到户改变了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的集体生产方式,虽然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但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后,并且50年不变,这就意味着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了大部分稳定的土地产权(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实现了对土地的实际占有,而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过是一种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包产到户从根本上动摇了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不仅公社和大队失去了对农户的实际管理权力,而且生产队对农户的生产经营也起不到有效的管理作用,所以撤销农村人民公社也就水到渠成了。

从恢复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的角度看,包产到户是经历人民公社运动后向传统生产方式和传统生活方式的回归,是狂热而紧张的理性追求向平静而协调的感性生活的回复。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历史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是在这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础上,中国社会结构保持超常稳定。在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都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条件下,仅凭理性设计和政治动员虽然可以激起一时的社会热望和脱离现实的行动,但强制性地改变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既不可能建成协调的社会结构,也不可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延续传统中的理性追求

在中国当代史中另一场规模较大的农村建设运动,是梁漱溟等人领导的乡村建设运动。1931年1月,梁漱溟应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的邀请,到山东省邹平县举办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那里开展了长达7年之久的著名的乡村建设运动。这期间,梁漱溟不仅兢兢业业地领导了乡村建设运动,而且形成了在他的学术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乡村建设理论,虽然乡村建设理论涉及的内容很丰富,但是就其核心或实质而言,乃是从文化入手建设农村社会的理论,是梁漱溟以其新儒学的文化观念来教育农民、改造农村的理论。就此而言,乡村建设是梁漱溟新儒学追求的实践形式,是其文化社会学的基本内容。并且,梁漱溟辗转广东、河南、山东等地的乡村建设实践,也使他对中国社会结构、行为方式、礼俗制度、社会组织、价值观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方面有了深入而具体的了解,他的文化社会学思想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充实和发展。

梁漱溟之所以要开展乡村建设运动,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乡村遭到了来自天灾人祸两方面的严重破坏。在梁漱溟看来,乡村遭受的破坏是总体性的,涉及到乡村生活的各种方面,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乡村社会组织结构的破坏。他说:“今日中国问题在其千年相沿袭之社会组织构造已崩溃,而新者未立;乡村建设运动实乃我民族社会重建一新组织构造之运动。——这最末一层,乃乡村建设真意义所在。”③ 梁漱溟所谓组织构造,主要指礼俗制度,而礼俗制度又是文化的核心,所以他说组织构造的破坏,同时也就是在强调中国文化遭到了破坏。

接下来的问题是用什么方式建设新礼俗、形成新秩序,梁漱溟根据他对中国文化路向的判断,认为应当采取符合中国文化本质特点的方式——文化调和。梁漱溟既反对当时流行的全盘西化的主张,也反对完全排斥西方文化的立场,而是倡导一种调和中西文化的新战略。他说:“我们讲新建设,就是建设新礼俗。那么,所谓新礼俗是什么?就是中国固有精神与西洋文化的长处,二者为具体事实的沟通调和(完全沟通调和成一事实,事实出现我们叫它新礼俗),不只是理论上的沟通,而要紧的是从根本上调和沟通成一个事实。”④ 这里,梁漱溟反复强调要实现事实上的沟通调和,其用心在于超越思想观念上的空谈,实现生活实践层面上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重建,亦即新礼俗和新秩序的建设。

从事实层面上建设新礼俗和新秩序,最重要的“就是让中国人必须有一个团体组织。这个必要,不必多讲,很明显的,中国人居现在的世界,如不往团体组织里去,将无以自存,事实上逼着我们往组织里去,向西方转。”⑤ 这似乎同中国是家庭为根、伦理为本的社会本质特征相背,试图按照西方个人本位、团体社会的模式来改造中国。梁漱溟认为不必过度担心这种矛盾,相反应当看到中国社会也有利于组织为团体的因素。重视情感、注重人际关系的中国社会,崇尚社会生活的和谐相处,这就为建立社会组织提供了一个重要基础。因为组织团体要想建立和维持,必须有能把社会成员整合起来的能力或机制,中国人在文化传统和行为方式上重视调和持中,必然可以为组织团体提供整合的动力机制。

梁漱溟对自己设计的团体组织建设方案抱有很大希望,认为是植根中国社会实际,融中西文化之长处,多方面兼顾、具有可行性的社会建设方案,按照这个方案就能在中国社会建立起真正符合理性精神的社会组织。他说:“这个社会组织乃是以伦理情谊为本源,以人生向上为目的,可名之为情谊化的组织或教育化的组织;因其关系是建筑在伦理情谊之上,其作用为教学相长。这纯粹是一个理性组织,它充分发挥了人类的精神(理性),充分容纳了西洋人的长处。”⑥

梁漱溟认为,这种理性(情理)组织特别适合在中国农村建立和推广。其理由不仅在于乡村是一个推行这种理性组织的合适范围,而且还在于从乡村入手特别适合发挥理性的作用。在梁漱溟看来,工商业者集中于城市,他们为了谋取经济利益相互之间开展紧张的竞争,不仅无法实现注重情谊的理性精神,而且他们的功利追求和计算原则本身就同情谊为重的理性精神相冲突;乡村中的农民同城市中的工商业者不同,他们面对广阔的自然和有生命的动植物,可以从容不迫地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按照家庭关系或亲情原则对待自己的村庄(家乡)和村里人(乡亲),乡村的这些特点都特别适合发挥理性精神。并且,更为重要的理由是:以家庭为根、伦理为本的社会风气在城市中已经遭到了严重摧残,在那里已经难于用理性精神建立新习惯、新礼俗,而作为中国最广大的地区——乡村中还保留着伦理本位的风气,村民的行为方式和认识方式大部分还停留在感性层面上,西方那种唯利是图的功利原则离他们还比较远,他们往往乐于接受理性精神的教化和感染,并且比较容易培养新习惯、形成新礼俗。

总之,梁漱溟认为,从乡村入手、开展乡村建设,可以建立一种正常、健康的人类文明,他称之为常态的人类文明。梁漱溟说:“我们是在求正常形态的人类文明,那么,从乡村入手,由理性求组织与创造正常形态的人类文明之义正相合。因为乡村是本,都市是末,乡村是人类的家园,都市则是人类为某种目的而安设的。”⑦ 所谓正常形态的文明,梁漱溟认为有5点规定:先农而后工,乡村为本、都市为末,人为主体,伦理本位,政治、经济和教育合一。

梁漱溟还对乡村组织建设的具体形式做了设计。他认为,最早为北宋时期吕大钧兄弟所创办,后经朱熹、王阳明等人提倡发展的乡约,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借鉴。乡约主要有4约: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梁漱溟主张从4个方面改造乡约:将消极的互相抚恤改变为积极的促进有为;提振志气、改造社会、创造新文化;以村乡为单位,扩展到全社会的交往联络;乡村自治。

乡约经过改造后,成为乡村建设的基本形式:村学、乡学,于是中国社会的新组织构造便产生了。“所谓乡村学校这个东西,是补充改造的‘乡约’中自然要有的机关。这个机关主要是讲求进步;而同时即以乡农学校来表示‘乡约’,表现我们的组织。”⑧ 至于村学和乡学的人员配备和组织机构等等,梁漱溟也做出了细心思考,规定了村学乡学的管理机构,对于村学和乡学的学东、学长、教员和学众等都开展了讨论,使乡村建社会理论转变成有具体操作性的发展战略。

通过举办村学和乡学开展乡村建设,这是典型的文化救国或教育救国战略,其理想是在中国农村建立起一个学习型社会。在中华民族灾难深重、黎民百姓难以为生之际,梁漱溟试图通过学习文化移风易俗,改变旧习惯、建设新乡村,进而达到从根本上解救中华民族的目的,可谓有很强的超前意识,但同时也有些不切实际、过于浪漫。之后梁漱溟也因此而受到来自多方面的批评。沙千里、李紫祥等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梁漱溟掩盖中国社会的阶级矛盾,粉饰帝国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灾难,采取了一条不切实际的儒家理性和道德伦理救中国的路线,其结果只能是徒劳无功;陈序经等自由主义者批评梁漱溟以落后于时代的眼光过高地估计了乡村问题的地位,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在城市而不在农村,应当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并且农村问题也不能坚持文化保守主义立场、靠复兴儒家伦理道德去解决。

乡村建设运动确实像他的批评者指出的那样,未能实现梁漱溟的愿望。也就是说梁漱溟和他的拥护者千方百计地做出了艰辛努力,但是乡村建设并没有收到明显效果,并被梁漱溟称之为“乡村不动”,即不仅梁漱溟等人建设的乡村在学习文化、移风易俗方面没有什么变化,而且苦心经营的村学和乡学等机构也未能发挥预期的作用。不过,尽管乡村建设运动没有使乡村发生什么变化,但也没有像农村人民公社运动那样给农村带来那么多灾难。如果不是因为战争中止了乡村建设运动,这种具有文化保守主义特点的、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乡村建设,或许能够在平稳的推进中引起乡村社会的深层变化。

更为重要的是,形式上相对保守的乡村建设运动,其中也包含了积极的理性追求。但乡村建设运动中提倡的理性追求,就其精神实质而言,仍然是植根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之中的价值原则或行为准则,用梁漱溟的话说,是伦理社会中的情理,而不是西方社会的物理。正是这种情理规定了中华民族的各种风俗习惯,维持了中国传统社会稳定协调的礼俗秩序。乡村建设运动给后人留下的最重要的启示是,开展农村建设不能忘记了作为农村社会深层根基的文化传统,无论是建构农村社会的组织形式或制度安排,还是设计组织制度或推动人们实践所根据的理性原则,都应当植根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生活实际之中。乡村建设运动还昭示了一个不可轻视的道理,作为改造中国社会基础层面的农村社会建设,仅靠政府不作为的民间行为是难以奏效的,并且农村社会建设也不能是同经济建设分开的单纯文化建设,仅仅依靠文化教育的社会建设是片面的。

三、超越建构与延续的分离

当前开展的新农村建设,是一场在新世纪、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具有崭新内容的农村建设。20世纪的乡村建设和人民公社运动,都是试图首先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进而推动城市发展的社会建设。而今天所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则是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城市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社会结构深刻变迁的新形势下展开的。今天开展的新农村建设,主要不是通过改变农村而去推动城市变化,而是从已经深刻变化了的城市社会导引农村社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当前思考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首先认识城市生活发生了何种重大变化,这样才能清醒地意识到我们是在什么样的立场上、依据什么样的原则开展新农村建设。

进入21世纪,中国城市生活最突出的变化是社会生活市场化。不仅经济生活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市场原则已经成为各种形式的经济活动中最有效、认同度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市场原则还以其不可抗拒的魔力侵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政治活动、行政管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团活动,市场原则无孔不入,于是,效率原则、计算精神、竞争意识和交易规则,改变着各种层面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用马科斯·韦伯的观点说,这是社会生活理性化,是各民族告别传统走向现代的必由之路。

社会生活市场化和理性化,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提高社会行动效率,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又能促进社会分化,加剧社会不平等。中国城市生活市场化和理性化的过程,充分验证了马科斯·韦伯的观点。一方面是财富的不断积累,市场培育了越来越多的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贫困的不断恶化,市场也产生了大量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豪华住宅和穷人小区形成了天壤之别的鲜明对比。因此,人们说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以社会贫富两极分化为代价的不平衡发展,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却引发了越来越复杂的社会问题。

正是在由市场经济推动的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在中国经济发展已经取得显著成就的条件下,提出建设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怎样才能使建设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有效地付诸实践,这里有一个立足点或基本出发点问题。事实上,围绕如何实施建设新农村战略任务,很多官员和学者提出了政策规划和操作方案,其中清晰地表现出市场经济原则和经济理性化立场。贵州日报曾发表一篇题为:《新农村建设忌:急、偏、冒、同》的文章,对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了如下概括:“一是“急”,即对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短期目标来要求和部署,缺乏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二是“偏”,即对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全面性、完整性认识不够,有的把新农村建设片面理解为新村建设,工作中偏重于新村规划和村庄整治;有的认为发展生产就只能抓农村工业化,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工业项目“来者不拒”;有的以城镇建设代替农村建设,还没有把工作重心转向农村。三是“冒”,即有的地方脱离当地实际,超越群众承受能力,把新农村建设目标和标准定得过高。四是“同”,即有的地方不突出乡村特色、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不分轻重缓急,甚至一张图纸、一种模式、一个步调。”⑨

从这篇文章概括的问题可以看出,农村人民公社运动时期出现的一些错误又有重演的苗头。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参照城市经济发展状况,以市场化原则或理性化原则为根据(尽管有些农村干部群众并非自觉),不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以急切的心理,冒进的态度,不顾及本地特点的模式,去追求市场化和工业化的片面目标。这种心态和行动不但不可能实现建设新农村的任务,反而会以新的形式重蹈农村人民公社运动的覆辙。

鉴于当前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错误倾向,同时汲取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和乡村建设运动的历史教训,我们认为应当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理性建构和传统延续相统一的基本原则。借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企业管理改革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是必要的,但是一定不要忘记城市同农村的差别,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实施本地的新农村建设方案。在城市取得成效的市场经济原则和社会生活理性化制度,在农村未必就能完全适用。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城市经济增长和市场发展伴随着贫富两极分化,很多市场制度提高了经济效率,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社会不公。所以且不可把城市经验简单照搬到农村。

梁漱溟在乡村建设运动中坚持从建设新礼俗入手建设乡村社会,这个观点至今仍然值得高度重视。必须明确地认识到,尽管21世纪初的中国农村同20世纪30年代相比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传统文化观念在广大农民的思想意识中还根深蒂固,很多延续千年的风俗习惯仍然在农村日常生活中发生稳定作用,很多理性原则和法规制度对广大农民群众来说还很陌生。在新农村建设中,如果过度强调用一些理性化的政策或制度去改变农民在传统中稳定延续的生活,并不一定能够起到实际作用。试图在农村实行的一些规章或政策,只有得到农民依据日常生活经验而普遍认同,同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发生真实融合,才能发挥有效作用。强制性地在农村推行一些制度改革或实施一些建设规划,都有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产生消极影响甚至破坏作用的风险。

注释:

①② 罗汉平,《农村人民公社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页,第197页。

③④⑤⑥⑦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载于《梁漱溟集》,[北京]群言出版社1993年版,第262页,第270页,第271页,第291页,第296页。

⑧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引自郑大华《梁漱溟学术思想评传》,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222页。

⑨ 引自人民网:www.people.com.cn.200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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