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食直接补贴视角下的产出与价格波动_粮食安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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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关系国家的生存命脉,对粮食进行补贴是各国政府保护农业、确保粮食安全最主要,最常用的市场手段。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对粮食补贴的力度和方式等也不尽相同。我国粮食补贴政策已实施多年,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从粮食价格补贴政策到粮食直接收入补贴政策的演变。总的来说,1998年以前,我国的粮价保护政策主要侧重于对粮食供给安全的考虑,保护范围较宽,保护价标准较高;1998年后,由于国内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已从供给不足转为阶段性和结构性过剩,同时面临加入WTO的新形势, 粮价保护政策主要体现为紧密配合农村和农业结构调整战略。

一、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产生

我国对粮食生产实行长期的价格保护政策,虽然在短期内能带来一定的积极效应,但从长期来看,却引发了一些问题。一方面,粮食产量增加,但品种结构不合理,库存严重积压,粮食市场供大于求,顺价销售极为困难,市场价格持续低迷;另一方面,财政支出不堪重负,而且越是粮食主产区其财政负担越重,国有粮食企业陷于困境,导致产粮区各级政府和种粮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下降,从而被迫降低粮食保护价标准,缩小保护价范围,致使粮食产量不断下降(见表1)。

表1 粮食产量表(亿公斤)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6》。

总体来说,1999~2003年的五年间,我国粮食生产出现下述三个特征:一是粮食总产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及人均占有粮食量的逐年递减(见表1、表2、表3、表4);二是2003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为建国以来最低,粮食总产量、人均粮食占有量、粮食库存量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最低(见表5);三是调出省的粮食调出能力降低,销区自给能力降低,主销区自存比例降低。这些问题导致2003年粮食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带动农产品乃至整体物价水平上涨。这种局面如果持续下去,将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甚至出现粮食安全的隐患。

表2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千公顷)

资料来源:同表1。

表3 单位面积产量(公斤/公顷)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计算得出。

表4 人均占有量(公斤)

资料来源:同表1。

表5 2003年粮食生产主要指标及特征

资料来源:同表1。

2004年,我国开始全面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始于2001年7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该文件提出“为了探索如何把国家财政补贴真正补给农民,可以在实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区,选择一两个县(市)进行将补贴直接补给农民的试点,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2002年,安徽、吉林两省选择了三个县(安徽2个、吉林1个)进行了试点;2003年,全国有16个省、市、区全部放开粮食价格和市场,实现粮食直接补贴;2004年,国家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法规,决定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时,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农业计税面积、计税常产、粮食种植面积补贴或同种粮农民出售的商品粮数量挂钩,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主要为对计税面积的补贴,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粮食风险基金,基金主要由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组成。

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经济学及政策效果分析

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在我国已推行近四年,从当前的实施效果看,农民对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比较满意。2004年7月,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就粮食直接补贴工作对13个粮食主产省的1809位农民进行一次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有1677位农民对2004年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表示“满意”,占被调查人数的93%;选择“较满意”的有85人,占被调查人数5%,有1782位农民认为粮食直接补贴提高了种粮积极性, 占被调查人数的99%。与原来的粮食保护价收购政策相比,有1722位农民选择“更喜欢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占被调查人数的95%①。总体来说,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是深受广大种粮农民拥护和欢迎的,但也不可否认,目前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分析

现代经济理论表明,粮食市场从市场划分角度来讲比较接近完全竞争市场。首先,我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2/3,在该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数目足够大;其次,单个买者和卖者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价格的决定者;再次,同品种粮食生产作物其质量也相差无几,产品可以相互替代而且农民拥有完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其进入与退出也是充分自由的;最后,我国粮食市场的信息也基本是畅通的,农民和消费者基本了解市场信息。以下的分析都以此为基础。

相比价格补贴政策而言,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只具有收入效应,而没有替代效应,而价格补贴政策两者兼有,因此其造成的效率损失必定高于直接补贴政策。如图一、图二所示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与等产量线,实行价格补贴时,改变了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相对价格,在图一中表现为,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右旋转,当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时,相当于增加了农民一部分收入,在图二中表现为,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右平移。前者既有替代效应,又有收入效应,而后者只有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的存在使效率有所降低,因此价格补贴政策比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在能给予农民同等收入效应的同时,带来一定的福利损失。种粮农民在直接补贴的情况下获得的收益实际要高于价格补贴情况下的收益。

图一 价格补贴的替代效应

图二 价格补贴的收入效应

结合我国的实践,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后,我国粮食生产出现新的转机,主要表现为:

1.投入产出增加。直接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发展。2004年,我国粮食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粮食总产量46947万吨,比上年增产3877万吨,增长9.0%,成为农业生产中最大的亮点之一。而且粮食生产呈现新的特点,实现了三高:一是粮食单产创历史新高,2004年我国粮食单产为4620.5公斤/公顷,每公顷比上年提高288.0公斤,增长6.6%,粮食单产水平创历史最高,单产水平的提高对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达75%;二是当年粮食增量创历史新高,1990年粮食产量比上年增加了774亿斤,2004年比1990年的增量还多了1亿斤,再创历史新纪录;三是粮食增产主要是在主产区,从粮食增产区域看,13个粮食主产区增产幅度较大,共增产3536万吨,增长11.6%,增产量占全国粮食增产量的91%②。

2.农民收入上升。取消价格补贴,实行粮食直接补贴,使国家对农民的补贴从流通领域转为生产领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保护了农民的利益,避免农民因不能以保护价出售粮食而遭受损失。2004年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增加最多,增幅最高的一年。 对于那些未能按保护价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交售粮食的农民而言,改为直接补贴以后,实际受惠程度就更高了。但也要看到,由于粮食基金资金的限制,直接补贴的标准不够高,只是相对价格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3.粮食生产结构改善。粮食直接补贴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沿用的间接补贴方式,实现了粮食补贴制度的创新,创新了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机制,加快了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后,粮食市场的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农民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来调整生产,从而有利于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全国粮食供求均衡。2004年,我国农业优质化、区域化、产业化、标准化程度继续提高,全国优质专用小麦面积比重达到43.9%,优质稻种植面积达到61.6%,“双低”油菜籽占油菜籽总面积的74.3%,较之以往有了很大提高。此外,棉花、油料等高效经济作物产量增加,畜牧水产业平稳增长,乡镇企业稳定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加快。

(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平抑粮食市场波动的效应分析

由于粮食的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根据蛛网理论,粮食产量和价格都将发生增幅摆动,粮食供给量将出现供大于求、供不应求相互交替的现象,粮食价格也容易出现波动,即形成发散型的蛛网,如图三(下页)所示。由于对粮食进行直接补贴并不改变粮食的供求特性,即不改变供给价格弹性,只是供给曲线平移了一个距离,所以根据蛛网理论,在进行粮食直接补贴后,粮食产量和价格仍呈周期性波动,并且这种波动将呈扩大趋势,不仅不能平抑粮食产量和价格波动,相反还有可能起到助动器的作用,如图四(下页)所示,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后,供给曲线向右平移至S′,此时,蛛网更加发散。在粮食供不应求、市场价格上升时,政府给予生产直接补贴,会进一步刺激生产者扩大生产,从而使下一年度供过于求的状况更加严重;而当供过于求、市场价格下跌时,政府给予直接补贴,这种微弱的补贴并不能抵消因价格下跌带来的农民收益的减少,调动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图三 粮食供求的蛛网模型

图四 实行直接补贴后的蛛网模型

由于我国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时间较短,所以无法采用更多年份的数据来说明问题,但从近两年粮食产量和价格的波动情况来看(见表6、表7、表8),价格波动较为剧烈。2004年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比上年上涨15.9%,同比增长8.5 个百分点,2005年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比上年上涨1.4%,价格涨幅回落11.7 个百分点,谷物、豆类价格分别下降0.8%和4.3%。价格波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气候、自然灾害等,但不可否认,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实施后,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促进粮食产量大幅增长,市场供求不均,导致价格涨幅不均。2005年,由于小麦、玉米等部分粮食价格下跌,粮食直补所增加的农民收入很大一部分被抵消,据山东省统计局测算,粮食价格下跌使农民人均少增20元。

表6 近几年价格波动情况(以上年=100)

资料来源:同表1。

表7 近几年粮食产量波动情况(万吨)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公报》(2003~2005),国家统计局网站。

表8 近几年粮食产量变动比率(%)

资料来源:同表7。

(三)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假设需求函数为线性函数,其表达式为:

实行补贴前,粮食市场的均衡价格和均衡产量由(1)、(2)可得:

实行补贴后,供给曲线向右平移,如图五所示,假设政府给予的补贴为i,此时,供给曲线变为P[,S]=(c-i)+dQ[,S],均衡价格和产量变为:

图五 直接补贴前后的供求曲线

而粮食生产者实际得到的价格为:

因此,补贴前后,粮食生产者的价格变化为:

而粮食消费者的价格变化为:

因为粮食市场中,供给价格弹性大于需求价格弹性,即b>d,所以粮食消费者得到的收益要大于粮食供给者得到的收益。

以上的结论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基础上,由于我国的粮食市场仍带有计划色彩,其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的大小很难比较,只能从理论上加以说明。

三、结论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粮食直接补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粮食主产区收益较多,增加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四方面提出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提高直接补贴标准

由于种粮效益低,即使实行直接补贴,种粮农民的单位面积收益也远不及经济作物。从实施结果看,直接补贴政策的确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但影响力不大,拉动力不强。要使农民保持长久的种粮积极性,必须每隔几年提高一次直接补贴标准。所需补贴资金来源可由省、市、县(市)、乡镇四级政府共同承担。

(二)完善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体系

市场粮价是决定农民是否种粮的重要因素,在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背景下,应防止粮食价格大幅度下跌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挫伤。因此,要完善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保护价收购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将粮食市场价格的波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保证粮价逐步有所提升。

(三)粮食直补政策需与价格支持相配套

我国目前虽已实施直接补贴政策,但对粮食价格的支持政策具体措施并不明确,只是强调当粮食价格出现异常时,政府将进行干预。根据欧美的经验,在实行直接补贴的同时,并没有取消价格支持和市场稳定政策。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不能达到平抑粮食产量和价格波动的目的,反而成为波动的“助动器”,所以,我国粮食政策不能只靠粮食直接补贴,还必须同时实行价格支持。鉴于目前粮食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保护价政策的执行载体仍然应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重点是要搞活储备粮企业,但在操作上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

(四)粮食风险基金需按成本和受益对称原则加以改革

我国目前的粮食直补资金主要来源于粮食风险基金,该项基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1998年起粮食风险基金按照中央与地方1∶1.5承担,缺口部分按1∶1分担,在这种承担模式下,粮食主产区的地方政府所需支付的补贴资金就较重。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是整体概念,粮食主产区承担了较重的安全成本,其补贴外溢到非主产区,所以中央政府对粮食主产区投入100亿补贴资金对解决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意义。即便如此,粮食直补不符合成本和受益对称的原则,直接补贴资金的来源需要改进,改进的首要步骤是确定粮食安全受益主体承担补贴成本的原则。第一,从粮食生产与消费而言,粮食安全受益主体包括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和消费区。如果按照受益就应该承担成本的法则,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和消费区都应该承担其辖区内的粮食安全成本。[2] 粮食主产区承担的粮食安全成本以其辖区内人口的粮食消费量确定,粮食非主产区和消费区承担的粮食安全成本则以本地区内粮食生产量加消费量缺口确定。第二,根据粮食安全贡献程度分配补贴资金。具体确定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和消费区承担的粮食安全成本后,粮食安全成本首先收缴中央政府,再按照各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程度,由中央政府通过专门的粮食补贴机构下拨到各地区所有的粮食生产者手中,粮食主产区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程度大,得到的补贴资金也多,而非主产区、消费区对国家的粮食安全贡献程度小,获得的粮食补贴资金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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