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学习视野下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野论文,非正规论文,成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71(2014)02-0034-04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在继续教育中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衔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目标是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此外,又进一步强调“在现有学历资格、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体系普遍认可的基础上,建立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相互沟通的终身学习国家资格框架,实现个体在不同类型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分和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转换”。这表明在终身学习时代,国家已从政策上开始重视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 一、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概述 学习包括正规学习、非正规学习和非正式学习三种形式。非正规学习通常是发生在工作场所、组织活动、民间社团和教育机构等学校正规教育之外的,一种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学习活动,其目的在于增长个人的知识、学习必需的技能及改变个人的态度等,[1]通常不能获得证书或文凭。非正规学习是通过活动发生的学习,通常不能评估,不能获得证书。[2]不难看出,非正规学习有如下特征:发生在除教育机构外的有计划的学习活动中;学习者有意识;通常不能获得文凭即学历。在终身学习时代,非正规学习在个人知识和能力的增长方面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对学习者个人生活和工作知能的提升远远超过学校正规学习。研究表明,一个人所获得的知能20%-30%来自正规学习,而70%-80%来自非正规、非正式的学习活动。[3] 学习成果是指学习者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完成特定学习任务获得的或者经过测试能够表现出来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体系,[4]其表现形式为资格或参加竞赛的成绩。以学习成果的形式判断个体学习情况能使学习者获得的教育资格和条件更符合市场的需求,关注学习成果而非关注在何处取得这些成果,使教育制度呈现更加开放性的特征,增强学习者学习的自主性。认证是指对于学习后的结果,通过一定的程序与方式,由有权授予者予以采认并发给学习者的证明文件。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是对学习者通过教育机构外、工作中学习和娱乐等活动而获得的技能和能力的评估和认证过程。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可以对学习者本来具有但没有经过认证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认可,把其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通过不同方式所获得的隐性知识、技能和经验显现出来,使他们获得的学习成果得到公正的评价和社会的认可,进一步激发学习者终身学习的动机,促进学习者潜能的开发和就业能力的提升。 二、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意义 (一)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是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的有效途径 21世纪是终身学习的时代,国外有关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实践表明,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是实现终身学习必不可少的途径。[5]终身学习理念倡导每个社会成员都是终身学习者,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关注学习者的多样化需求,学习活动应成为贯穿于人一生的、持续的过程。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能够衔接学习者不同阶段的学习。不同阶段的学习包括基础教育学习、高等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学习与老年教育学习,组成学习者一生丰富的学习活动。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通过对学习者在非正规学习的过程中获得的技能和能力进行认证与评估,折合成学习者相应的资格或学分,为学习者在下一阶段的正规学习、继续教育提供资格或条件,使学习者可以少修或免修部分课程,衔接学习者不同阶段的学习活动。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能够促进和转化学习者不同类型的学习。通过认可学习者在非正规学习活动中获得的学分、知识和技能,使学习者免修正规学习的部分课程,减免学分或转换为正规教育的学分,使学习者获得正规教育学习的相关证明文件,从而为不能通过正规教育体系继续深造的学习者提供进一步学习的机会。因此,通过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使正规学习、非正规学习与非正式学习相互沟通,确保学习者在各种类型的学习中得到认可,激发学习者的学习热情,使其把学习看成是伴随一生的持续不断的过程,从而促进终身学习理念的实现。 (二)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是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重要环节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使学习者在人生不同阶段取得的学习成果之间的连接得以实现,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多样化、灵活性的学习途径,是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重要环节。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能够实现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目前,我国现有的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与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之间条块分割、互不衔接。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通过认可学习者在非正规学习活动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折合为一定的学分,使学习者高效地获得文凭或相关证书。这样有助于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在正规学习与非正规学习、全日制学校与其他各类教育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开放、联系畅通、衔接紧密的教育和培训学习网络,满足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建立并完善终身学习体系。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能够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互认、衔接。学习者不同类型学习成果包括正规教育学历证书(基础教育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竞赛成绩、培训学习成果、经验与能力及其他成果等。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可以将学习者参与的非正规学习按照一定标准折合为相应的学分,允许通过非正规学习获得的学分和学习成果在不同的教育机构和项目之间进行转换,促进学习者在不同类型或层次的学习机构间转移。这样能够真正实现正规教育证书与非正规教育证书、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等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互认和衔接,从而搭建终身教育的“立交桥”。 (三)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是建立学习型社会的制度保障 学习型社会强调任何学习活动都要以学习者为中心。对学习者非正规学习成果的测评和认可就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体现,而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组织机构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制度保障。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法律法规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保障。随着终身学习理念的深入传播,构建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已经得到许多发达国家的广泛重视,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支持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的构建。如法国2002年通过的《社会现代化法》提出建立经验获得认证制度,将经验获得纳入认证范畴,大大扩充职业资格认证领域;欧盟1995年发表的《教与学:迈向学习型社会白皮书》提出有关认证制度等一系列推动终身学习的具体策略。[6]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规范标准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关键。构建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需要制订简单、操作性强的学习成果认证标准。欧盟成员国建立欧洲学分转换与积累系统;韩国制定标准课程和教学大纲相结合的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标准;澳大利亚制定资格认证架构,为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及高等教育各部门所颁发的资格证书之间的沟通提供途径。 三、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策略 (一)建立和完善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制度和机构保障 制订健全的法律法规、认证标准及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是开展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基本保障。英国、法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在这些方面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我国也应在法律法规、认证标准及组织管理机构方面加以完善,为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有序实施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制度和机构保障。目前,我国上海市、福建省等出台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中已将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实施纳入立法范畴,明确规定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过程和认证实施组织机构;北京市、上海市实施的“学分银行”也是正在建立的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规范和标准;2012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成立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委员会,研究建立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学分积累与转换的‘学分银行’制度”;[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大力支持国家开放大学开展“国家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的相关项目。我国在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领域已取得一定进展,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相关认证标准和组织管理机构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构建完整的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还有很大差距。 (二)完善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体系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体系主要包括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和学分银行积累与转换体系两大核心内容,其主要目标是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衔接与沟通机制,拓宽学习、成才途径与渠道。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包括非正规学习、非正式学习成果认证体系,是评价、认证不同类型、不同阶段学习成果的有效措施。学分银行制度通过建立学习者个人继续教育档案登记册和个人终身学习账户,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以及学分存储、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习者在工作或日常生活中通过在职培训、技能培训、自学等方式获得的知识、技能与能力等,通过一定方式,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高校或其他形式教育活动的相关课程或非学历项目认可的学分,为学习者继续深造提供便利。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作为学习成果认证体系之一,认可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成果,将技能培训学习与学历教育课程学习、继续教育学习与普通教育学习相联系,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间的学分互认与转换提供前提,是实现终身学习理念和构建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的关键一环。 (三)设立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机构试点 高等院校无论是在人力资源还是在空间资源上对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实施都具有优势。高等院校在完善学校学分制度、课程模块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基础上,可将学习者通过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学习获得的正规教育学历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竞赛成绩、培训学习成果等不同类型学习成果进行认证,按照一定标准折合为相应学分,允许通过非正规学习获得的学分和学习成果在不同的教育机构和不同类型学习之间进行互认和转换。比如,职业学校和学历继续教育机构可将学习者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单科合格证书以及将经过认证的非正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验等折合为相关专业的相应学分。通过认证将学习者以往多样化的非正规学习经历和成果作为进入其他类型学习阶段的重要参考条件和资格,拓宽学习者进入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的渠道,促进学习者在不同类型或层次的学习机构间转移。真正实现正规教育证书与非正规教育证书、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等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互认和沟通,从而为学习者的多样化学习开辟渠道。 (四)加大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资金投入 充足的资金投入是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顺利实施的物质保障,而政府对资金投入的方向和数量则起着主导作用。如英国为加快对学习成果认证项目的支持,就业部根据国家学术奖励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和标准为各大学划拨资金,还根据一些学院入学学生的数量来划拨资金,使高等教育的学生数量大大增加;[8]挪威地方政府是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重要融资机构,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过程对于学习者是免费的,其花费主要由高校的财政机构承担。[9]我国可根据各高校非正规学习认证开展情况和开设课程来划拨资金,加强对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物质支持,鼓励高等院校扩大成人学习者的招生规模。此外,尝试建立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出资融资的长效机制,地方政府或劳动部门可成立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项目专项基金,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认证费用,对社会弱势群体可适当减免费用。如残疾人的认证费用可由社会保障机构支付;特殊困难失业者的认证费用可由就业指导机构支付。 (五)加强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团队建设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实施包含宣传、指导、评估、鉴定四阶段,其认证团队包括招生人员、指导教师、评估人员和专家等,认证的质量与水平取决于认证团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他们代表着执行机构开展相应的评估与认证工作。宣传阶段由招生人员向学习者介绍认证的实施情况;指导阶段由指导教师引导申请者确定申请的资格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评估阶段由评估人员在参照特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用测试、访谈、工作场所提取证据等多种方法判定申请者的能力水平;鉴定阶段由专家依据实际情况给予申请人学分或资格证明。 目前,我国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团队非常缺乏,而且很多教育机构参与评估、认证的人员没有经过专门训练。因此,在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实施过程中,需要专业的评估、认证专家介入,在实践中培养相关专业人才,确保认证团队的工作人员具备适当的资格和技能,使他们能够有效管理和实施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 四、结语 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能够实现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从制度上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促进学习化社会的形成和发展,建构终身学习体系”的目标。建设终身学习的学习化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应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基础上,积极着手建立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的制度、体系、试点及团队,为构建非正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提供制度支撑。 收稿日期:2014-01-08终身学习视角下的非正式学习成绩认证研究_学分银行论文
终身学习视角下的非正式学习成绩认证研究_学分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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