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产权转换机制——关于国有商业企业产权改革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权论文,机制论文,产权改革论文,商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国有商业企业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它的一套经营思相、运行机制都是按计划经济要求构造的。过去主要靠行业垄断,政策保护得以生存发展,对外缺乏市场竞争的压力,对内缺乏激励进取的动力,长期吃保险饭、过太平日子。这种体制使企业脱离市场需求、缺乏生机活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受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经营上发生了严重困难。几年来,各地为了摆脱困境,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大体上经历了放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四放开等几个阶段,对企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起了不同程度的推动作用。但效果不突出,深层次矛盾依然如故,经营者与所有者关系仍未理顺,经营机制没有取得根本性转变,“大锅饭”仍未解决,企业盈亏仍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招致企业经营萎缩、效益不高、亏损严重,国有资产既不能保值增值,而且流失仍相当严重。问题的症结,还是未抓住产权制度这个“牛鼻子”,未从最本质的企业产权改革入手,只打外围战,未打“内核”攻坚战。这一切都说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行国有商业资产重组、制度创新成了商业企业改革的主攻方向。否则商业企业要增强活力、重振雄风,进入市场经济竞争环境中去,发挥主导作用,也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我国国有商业企业究竟如何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呢?这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课题。我认为:
一、理顺思路。产权改革是一项十分深刻十分艰巨的改革。必须从理论上打开从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过渡的通道。探索更深层次、更具体化的思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我国企业改革的根本要求,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所在。我认为,必须从这个思路出发,从国有商业产权现状着手,要把产权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紧紧结合起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形式和途径,一定可以走出体现中国特色、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现代商业的新路子来。
二、明确目的。国有商业企业产权改革的目的,只是理顺当前模糊不清的产权关系、界定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改变国有资产的管理形式,并非要改变国家对商业企业所有者地位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如果简单来说,它的目的就是三句话十八个字:即增强发展活力,确保主体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离开这个目的搞产权改革恐怕就走偏了方向。当前社会上有一种看法,取消论。他们认为我国多种商业成份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国有商业不再拥有主渠道功能,已经失去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应当产权移位、退出阵地、拍卖资产,让私有经济在流通领域充分发挥作用。理由是:(1)国有商业企业经营萎缩、困难重重;(2)不以国有商业为主体不会弱化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3)以国有商业为主体,多少比重才算主体无法衡量;(4)以国有商业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不符合马克思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一基本原理。这确是一个敏感的问题。这些同志能够大胆提出来探索是应当赞扬的。根据百家争鸣的方针,我总感到它与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相吻合,是一种悲观论调,是对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失去信心的表现。过于简单化,把矛盾推向社会,会加剧两极分化,动摇社会稳定。这里要说明一点,我既不反对为了盘活国有资产、调整所有制结构,主动放弃一部份国有商业企业,使这部分资产在存量上进行产权转换和调整;也不要求国有商业不论什么行业什么地方都要成为主体。但不等于全部退出流通领域、放弃所有阵地。我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包括商业和工业,非公有制为补充的这种所有制结构,决不可移位,主体就是主体,补充就是补充,这一点要十分明确,决不可动摇。
三、选准方向。我认为当前主要问题是法人财产权不落实,影响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应当先解决这个问题。产权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财产关系。有的同志认为这是一种舍本求末的作法,主要问题是最终所有者权利责任界区不明确,法人财产权是终极所有权派生的,不解决所有权,要解决法人财产权不可能。我认为这个看法有一定道理。但从商业产权实际状况出发,商业企业名义上具有法人资格,实际上无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国有资产只享有经营权,无权无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商业要摆脱困境、增强活力一个燃眉之急。按道理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应同步进行。所有权是一个很严密的法律概念。解决这个问题十分复杂,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重点不突出,胡子眉毛一把抓,结果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为了保证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增强企业活力、调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首先要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真正做到有人负责、有能力负责。改革以来实践证明,国家一直喊了多年,让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尤其自负盈亏一直实现不了,根本症结就在这里。目前国有商业企业国家拨给的自有资金很少,经营资金都是靠银行信贷解决的,但经营结果盈了国家所有,亏了企业负责,这是什么逻辑。我认为商业产权改革就是先确立一个有法人财产支撑的、独立的、受法律保障的市场行为主体。其他问题也就好解决了。
四、多种途径。明确了改革目的,选准了主攻方向,至于采取什么形式和途径,可以多种多样。总结各地近年来在产权制度改革上的作法和经验,这就是保大的、改中的、卖小的、建新的。所谓保大的,就是对国营的大型零售商业、大型批发商业和大型饮食服务业,严格执行“公司法”,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加以改造,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公司制度;实行规模经济,发挥整体优势,增强竞争实力,打破地区、部门、行业界限,集工商贸易、旅游服务、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等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改中的,就是对一部分中型商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和“国有民营”,实行两权分离,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卖小的,对一部分小型商业企业的产权实行有偿转让、资产重组。可以公开拍卖、一次转让;也可“还本租赁”即承租者在租赁期内分期偿还国有资产资本金,对未还本的资产上缴租金、逐年按还本递减。对长期亏损的小型企业还可采取“还贷返租”,还贷就是用企业部分或全部产权抵偿银行逾期贷款,返租就是银行将抵贷获得的资产,以所有者身份租赁给企业经营。建新的,就是组建大型商业企业集团,发展外向型经济,中外合资合营企业和跨国公司。
总之,产权改革,任重道远,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转变职能,需要开明的“婆婆”,需要良好的改革环境。否则再好的产权改革设想,也是不能顺利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