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双音节复合词结构的非句法特征_现代汉语论文

汉语双音节复合词结构的非句法特征_现代汉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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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语构词法的研究中,双音合成构词是最需要关注的研究重点。因为,在古代汉语——也就是文言——向现代汉语转变的过程中,双音合成词的凝结起着重要作用;而对双音合成词构词法的研究,又直接涉及句法与构词法的关系,关系到词组与合成词的区别与界限。本文涉及的是能不能将合成词结构与句法结构合流的问题。

一、分析合成词结构与分析句法结构合流的形成

汉语的双音合成词构词法的研究,自20世纪20年代已经开始。刘复在《中国文法通论》(注:刘复(半农)(1891-1934年)《中国文法通论》根据1920年其在北大的讲义出版,本文的引用根据商务印书馆1936年的影印本(存杨伯峻主编的《中国文法语文通解》中)。)中,提出了“合义字”、“复合字”等概念,前者例如“茶壶”,后者例如“婚姻”、“法律”,这些都是后来所谓的合成词。金兆梓在《国文法之研究》(注:金兆梓(1899-1975年)《国文法之研究》写于1922年,本文引用的内容出自该书中华书局1955年版。)里,将汉语双音词分为“音的分合”、“义的分合”两类,其中“义的分合”又分成“主从式”和“衡分式”,前者如“钞票”、“字典”等,后者如“礼仪”、“德行”(属词)、“行止”、“阴阳”(反词)等,从所举的一部分语例看,“义的分合”也指的是双音合成词。这两部书所提出的双音合成词,都是主要来源于文言的书面语词。1922年,胡适在《国语的进化》(注:胡适《国语的进化》写于1919年,最初发表在《新青年》第7卷第3号(1920年2月2日),又载《北京大学日刊》1920年2月4日。本文引用的内容出自姜义华编《国语文法概论》(中华书局1993年版)中的“胡适学术文集——语言文字研究”部分。)一文中也提出了“复音字的构成”,包括5种构成方法,其中有两项与双音复合词有关:“同义的字并成一字”和“类名加上区别字”,他举的例子中已经有了白话口语词了。这3部著作,应当是汉语双音合成词结构方式研究的起点。从这个起点可以看出,汉语双音合成构词法,作为汉语构词法的一部分,从一开始就追随《马氏文通》在“文法”研究的领域里初露头角。虽然如此,最早的合成构词法研究,并没有附属于句法,也没有用句法结构的术语来指称它和给它分类。

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文法》中已经用词类的术语来指称双音合成词的语素,从而构建了合成词的分类系统,但是还没有直接用句法结构的术语来描述合成词的结构。全面用句法结构的术语来指称合成词类别的第一位专家是在中国语言学界影响很大的赵元任,他的《语法入门》(注:赵元任《语法入门》1948年用英文出版,1952年李荣摘译,译名为《北京口语语法》,1979年吕叔湘全文翻译,题名为《汉语口语语法》。这部书把复合词分为6类,除了文中提到的5类,第6类是“单词性复合词”,举例为“瓜子儿”、“围脖儿”。这个名称是由英语decompounds翻译过来的,从命名和举例看,都与前5类不在同一分类层面上,所以文中没有提,为了避免断章取义,仅在这里补充说明。)把汉语复合词分为6类,前5类的名称是:主谓复合词、并列复合词、主从复合词、动词宾语复合词、动词补足语复合词,这样就把双音合成词结构与句法词组结构做成了完全相同的体系。

在用句法结构分析合成词的同时,另一种以语义关系来研究构词的体系也开始兴起,而且一开始就自成体系,它的代表作是孙常叙的《汉语词汇》(商务印书馆1956年版,2006年重印)。但是,汉语研究自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有了以语法为中心的倾向,以句法关系研究合成词构词法的分类体系,逐步成为强势。它被代表语言所语法系统的教材《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注:丁声树、吕叔湘、李荣,从1952年7月到1953年11月,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语法小组”的名义,在《中国语文》月刊上连载17次,1961年以《语法讲话》为书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2004年商务印书馆再次出版时改名为《现代汉语语法讲话》。20世纪50年代综合各派语法体系制定“语法教学暂拟体系”时,这部书作为社科院语言所体系的代表作。)所吸收,又由陆志韦《汉语构词法》(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加以严密化。《汉语构词法》是为解决拼音文字的词连写问题,对北京口语材料进行分析而写成的,一直被认为是对构词法研究得最深入的一部专著。这部书用结构分析法——扩展法作为确定汉语词的界限的形式标准,希望解决拼音文字的分词连写问题,它的影响十分深广。此后,在多数现代汉语教材里,合成词构词法与句法就被强化为同一的关系。有些教材认为,句法结构与合成构词的一致性是汉语的一个特点;一些现代汉语教材和专著,甚至把构词法从词汇学中取出,直接纳入语法学。

构词与构句是否一致?下面的一些现象足以使我们对这一判断提出质疑。

二、构词与构句在意义表达上的差异

双音合成词与句法层面上的双音词组在意义表达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下列双音结构,如果我们用同样的句法术语来称谓,它们都应当属于“偏正式”;但是,只要把意义因素一加进去,合成词与词组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例如:

(1)大国—小国

(2)大雨—小雨

(3)大我—小我

(4)小脚(女人)—(放)大脚

(5)大海、大典

(6)大腕、大款

(7)幼童、小童

从表面看,这7个统称为偏正式的双音结构,前面的修饰语都是形容词,后面的中心语都是名词。(1)与(2)是偏正词组,它们都合乎定中式修饰关系双音词组的特点:两个单音语素在句子里占有两个语法位置,修饰语的作用是用可选择的不同属性来描写中心词的状态,同时也就确定了中心词的范围,生成了一个新的概念。压缩了修饰语,留下的仍是词组的核心意义。在(1)与(2)里,大国=大的国,小国=小的国;大雨=大的雨,小雨=小的雨。它们的核心意义是“国”和“雨”。(3)到(4)的情况却很不相同:(3)的“大我”、“小我”中的“大”、“小”不是形容“我”的状态的,而是说明考虑自我的角度的,“大我”是把自我放在大范围内来考虑,“小我”是把自我放在小范围内来考虑。所以,“大”、“小”确定的是看待自我的范围的属性,与“我”在意义上并不直接发生关系。从句法与意义一致的角度看,“大”、“小”是“范围”的定语,而不是“我”的定语。去掉修饰语,剩下“我”,变成第一人称代词,原意不再存在。所以,“大我”与“小我”仅占有一个语法位置,不能再用句法来分析了。(4)的“小脚”、“大脚”,表面看来“小”、“大”是“脚”的修饰语,但他们暗含着“小脚”与“大脚”的成因,在字面上是没有出现的,因此,这里的“小脚”与“大脚”不是泛指。如果用句法与意义一致的观点来说,“小”、“大”是“裹”、“放”的补语,不是“脚”的定语。(5)的情况与词组也是不同的:“大海”表面看来也是“大的海”,但并没有一个“小海”与之对应,而且也没有缩小“海”的范围,“大”是海的属性,这种属性是包含在“海”中与“海”不可分的,没有可选择性。同样,“大典”表面看来虽也是“大的典(礼)”,但没有一个“小典”与之对应,因为只有“大”的仪式,才可以称“典礼”,“大”暗含在“典”里,是“典”的属性,加上它并没有生成另一个概念。同样,(6)的“大腕”与“大款”,(7)的“幼童”与“小童”都与(5)一样,前一个形容词是后一个名词的隐性内涵的抽取、外化,丝毫没有改变所指事物的外延,两个语素只能占有一个语法位置,无法再行分析了;在表达上,它们与(1)、(2)也是不同质的语言单位。所以,用偏正式来指称(3)—(7)这种合成结构,恰恰掩盖了词组与合成词在意义表达上的差别。

下面两组双音结构,是“名词+名词”的结构,第一个名词是第二个名词的定语。如果我们用同样的句法术语来称谓,它们也都应当属于“偏正式”;但是,比较下列各组双音结构的意义关系,就可以看出它们明显的区别:

(8)A.情丝

B.蚕丝

(9)A.雪花

B.梅花

(10)A.法网 B.鱼网

(11)A.人思潮 B.海潮

(12)A.光线 B.棉线

表面看,它们的结构似乎没有区别,一般人都会理解为前面的语言成分是对后面语言成分的修饰,但是一进入语义的解释领域,它们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在A项里,意义的主体在前,对意义的修饰在后——“情丝”的主体是“情”,“丝”形容“情”的绵延细长;“雪花”的主体是“雪”,“花”形容“雪”的晶莹细碎;“法网”的主体是“法”,“网”形容“法”的难以逃脱的状态;“思潮”的主体是“思”,“潮”形容“思”大量涌出的状态;“光线”的主体是“光”,“线”形容“光”照射的形状。而B项的主体在后面,前面是对后面的限定。可以断定A是合成词,B是词组,从结构上把A、B两项界定为同一种结构,在解释上是没有价值的。而A项的意义关系和语序,在句法结构中很难找到。

三、构词与构句在词类生成上的差异

在句法层面上,动宾词组、动补词组的词性沿袭动词,偏正词组的词性沿袭中心词,而联合词组的词性则沿袭它的两个构成成分;但是,有些合成词的情况却完全不同。下列一组双音合成词,用句法的术语来指称它们的结构形式,都应当属于联合式。组成联合词组的两个词,词性必须相同,组合后的语法性能必然和组成成分的词性一致(注:尽管有人认为构词语素无须也无法界定词性,但是为了比较,按照构词与造句相同的观点,在所列双音词中的语素,也不妨按照单音词来界定它们的词类。)。但是,下列联合式合成词结合以后的词性,则完全转移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词性。例如:

肥瘦、深浅、利害(形容词+形容词=名词)

一再、再三、千万(数词+数词=副词)

物色(名词+名词=动词)

告示、出入、得失、丧葬(动词+动词=名词)

寻常(量词+量词=形容词)

的确(形容词+形容词=副词)

在句法层面上,动宾词组的性能应当承袭动词,但是在构词法里并非如此:

知己、当局、代数、点心——名词

有限、吃力、失望、讨厌——形容词

在句法层面上,主谓结构属于离心结构,两个成分之间没有侧重,是无法界定其语法性能的,但是,下列合成词是可以限定它们的词性的,而按照句法的结构方式,它们必须界定为“主谓式”:

心疼——动词

地震——名词兼动词

年轻——形容词

势必——副词

主谓结构可以界定词性,这说明它们因为语义的凝结,在句子里已经不能再分析为两个语法位置了。

四、构词对现行句法结构的超越

汉语双音构词法的研究,一般属于现代汉语领域,但是由于以下3个方面的语言事实,历史汉语的研究必须介入:第一是在双音合成词的语素义中,有文言意义的大量潴留;第二是在双音合成词系统内,现代汉语口语与书面语词汇形成了局部的对立,而书面语词汇大量来源于古代汉语双音词组的词汇化;第三是现代汉语虚词系统形成后,不少已经死去的文言虚词在构词中复生。这3个因素,促使汉语双音合成词的构词研究,成为古今汉语共同的课题。现代汉语有一部分合成词,是古代汉语词组凝结而成的,因此,这些合成词符合古代汉语句法结构的形式。但是因为古代汉语的句法形式有许多在现代汉语里已经消失,不再有造句功能了,但在构词里依然保留。

例如,古代汉语数词可以直接与名词结合,发展到现代汉语,数词必须通过量词才能跟名词结合。因此,古代汉语中,数词与名词直接结合的词组,只要其概括的内容是固定的,能够形成熟语的,都会凝固成词:

五体(投地)、六亲(不认)、四面八方、四季、三餐、双亲

名词做状语这种古代句法形式退化后,古代名状式的词组凝固成双音词后进入现代汉语:

鞭策、蚕食、瓦解、雷鸣、烟消云散

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虚词的更替比之实词更为剧烈,大量古代汉语的虚词在现代汉语里已经不再具有句法结构功能,但是却进入现代汉语构词法,其中一部分经过重新组合,结构位置也发生了变化:

然——诚然、欣然、当然、偶然

而——既而、进而、从而、反而

以——予以、难以、足以、借以

于——安于、基于、精于、便于

以上4个虚词,“然”在古代汉语中为指事代词,经常用做复指,进一步虚化为词尾,表示“……的样子”,现代汉语不论其为代词还是词尾,一律与在前的单音词结合,凝固为双音词。“而”本是连词,一般连接谓词,连词必须置于所连接的两端之间,在现代构词法中,只与前面的动词凝结,处于词尾的地位。“以”、“于”在古汉语中均为介词,在句法里,它们的直接结构对象为充当介词宾语的名词,进入现代构词法后,改变组合关系,与前面的动词凝结成词,处于词尾的地位。这种现象,进一步说明了构词法不但不是句法的底层现象,而且是对句法的反向发展。

五、汉语合成构词的非语法特征

汉语合成词并不是不能用句法结构的术语来分析,但是上述许多事实说明,将构词法与句法合流,实际上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语言现象。不论在意义的理解还是在语言单位的划分上,二者的合流都不是一种好办法。

多年来,汉语语言学的强势观点,是认为双音词的合成与句法词组的构成是一致的,它们的区别只是不同层面的区别;因此,分析词组与分析双音合成词用的是同一种句法结构的方法,采用相同的一套术语。这种做法本来是出于汉语拼音词的连写的需要,但是恰恰是这种做法导致汉语双音合成词与词组的界线难以区别。在“离合词”问题提出后,用“嵌入法”来区分词和词组的办法实际已被否定。随着许多语素构词能量的增强,“置换法”也已无法判定词与词组;因此不论是在词典的编纂还是在计算机语料库的词处理问题上,词与词组的区别成为一个“永久性的难题”。

构词法与句法的合流,实际上是来源于西方结构语言学的一种观念,它们认为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只能是形式,是不允许意义介入的。其实,汉语构词法有着非常明显的非句法特征,只有以意义为中心,参照句法,改换一套术语来进行分析和分类,才能避免构词与造句的混淆,促进词与词组的区分,把握构词法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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