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哲三对列宁与马恩思想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列宁论文,不破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不破哲三生平及其在日共的地位和作用
不破哲三出生于1930年1月26日,14岁读高中时就参加了日共①,1953年毕业于东京大学理学部物理系。1964年被选为日共中央委员,1969年当选为日本众议院议员至2003年引退。1970年不满40岁就任日共中央书记局局长,1982年任日共中央党干部会委员长,1987年任日共中央干部会副委员长,1989年再任日共中央干部会委员长,2000-2006年任日共中央委员会议长。2006年1月在党的24大上,因身体健康原因和为了领导班子年轻化主动辞去了日共最高领导职务——日共中央委员会议长。
不破不仅是日共资深领导人,从20世纪70年代起,他就是日共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的主要制定人之一,而且还被党内外视为日共的理论权威。据日共相关资料介绍,他熟读日文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和《列宁全集》,出版著作百余部,发表学术论文不计其数,部分作品还被介绍到国外,受到日本国内外学者的关注。1978年,他提出过“日本式社会主义”的理论主张[1](P104),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国际政策等方面论述了日本式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2000年的22大又提出了“资本主义框架内的民主改革”等论断[2],对他的“日本式社会主义”理论主张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不破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马克思主义“日本化”的探索起到过重要作用,他提出的“日本式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框架内的民主改革”已成为目前日共的理论架构和追求的未来社会目标模式。
二、不破哲三对列宁“误读”马恩相关思想的解读
不破于2001年11月出版的日文版《用历史的方法解读〈国家与革命〉》,即英文版的《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一种批判的模式》认为,在列宁众多的著作中,《国家与革命》是最重要的一部,该书总结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理论并且阐明了国家的本质。然而,实事求是地说,这部著作的核心包含了一系列不能为科学社会主义国家与革命理论提供普遍价值的东西。为此,不破认为现在学习《国家与革命》,必须用“在列宁时代解读列宁”的方法,从总体上对《国家与革命》作一回顾,并对它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作一个历史性考察。[3]
(一)如何正确理解“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的重要观点是:打碎国家机器和暴力革命不可避免。列宁认为,巴黎公社之后,马恩的革命观是:采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摧毁资本主义国家,包括摧毁民主共和制,并以公社制的国家代替它。不破认为,事实上马恩的理论发展与列宁的结论恰好相反,即《国家与革命》存在着对马恩关于“普选制”、“议会制”和“民主共和制”等思想的误读,并进一步将“暴力革命”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标尺,这是与马恩历来重视“普选制”、“议会制”和“民主共和制”的思想相悖的。
长期以来,人们对理解“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存在歧义。伯恩斯坦的理解是,不要夺取国家机器。列宁的理解是,工人阶级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不破的理解是,为了使胜利了的工人阶级能够把这种国家机器服务于自己的目的,必须改造或改良旧的国家机器。不破进一步认为,这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而列宁的理解是对马恩思想的曲解。不破认为:
1.如果马恩想要强调粉碎国家机器的必要性,他们可以很明了地指出来,没有必要用这种“模糊”的语句,以至于读者难以理解,甚至连列宁这样的读者也不能从这句话中理解其真正意图。
2.列宁仅仅是通过马克思写给库格曼的这封信进行这样理解的。然而,由于这封信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它的内容除了库格曼本人和1872年马恩为德文版《共产党宣言》作序时能看到外,其他人无从得知。(库格曼去世后,这封信于1902年在《新时代报》上第一次公开发表。)在不破看来,马恩以私人信件的方式,使用这样令其他人难以理解其真实意图的句子来阐述世界革命运动普遍经验,是绝对不可能的。
3.如果马克思想指出“现成的国家机器”的无用性以及摧毁它的必要性,那么他为什么要使用“简单”这个词?如果列宁对这句话本意的解释是正确的,那么很清楚,使用“简单”这一词就显得多余了。
4.在马恩看来,打碎国家机器是无政府主义者的观点,他们宣称,无产阶级革命应当从废除国家这种政治组织开始,但是无产阶级在取得胜利后遇到的唯一现成的组织正是国家。这个国家可能需要作很大的改变,才能完成自己的新职能。但是在这种时刻摧毁它,就是破坏了胜利的无产阶级用来行使自己职能的政权、镇压资本家敌人的武器和实行社会经济变革的唯一机构。
因此,在不破看来,列宁对这句经典话语的理解与马恩原意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
(二)如何正确理解“暴力革命”的不可避免性?
列宁认为,马恩从巴黎公社教训中,得出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的结论。但不破认为,马恩并非从巴黎公社的实践中得出了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的教训,而是以此为起点致力于研究在议会中争取多数的革命的可能性。不破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思想的基本观点是:
1.如果没有当时社会掌权者的严重阻碍,历史就会随着社会发展的目标继续向前发展。所以,暴力革命的发生并非因为工人阶级有意识地采取了这种形式,而是因为那些掌权者严重阻碍了历史的发展。
2.在英国和美国,存在着这种可能性,即工人阶级可以控制议会或国会的多数席位,通过法律程序夺得政权,并实施必要的改革,包括废除阻碍社会发展的法律和制度。即究竟采取何种方式,应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而论。
3.和平方式在面临坚持维护旧的社会秩序者的强力对抗时,会不可避免地演变为非和平的、暴力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阶级代表着合理和合法的权力,那些对抗者将会作为反对“合法”权力的“反叛者”被击败。
但是,列宁没有注意或故意回避了马恩这些观点,反而将暴力革命扩大化。不仅如此,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还提出了“专政”的科学含义:科学术语“专政”就是不受限制的,凭借暴力而不是凭借法律的政权。不破认为,列宁的这一定义在关于国家与革命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存在三个重大问题:
1.虽然前苏联人民政权是通过暴力革命而建立的,但这并不代表它适用于任何国家的革命力量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2.实际上,马恩断定,即使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在某些确定的情况下,革命也可以通过和平和合法的手段来实现。
3.把通过暴力革命或者和平合法手段建立起来的人民政权描述为“暴力政权”显然是不恰当的。
如果不考虑人民的意愿,而仅仅依靠暴力来建立一种政权,这将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20世纪的历史教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一旦建立了人民政权,它就必须要制定属于自己的法律,并依据法律来进行政治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用“不是凭借法律的政权”这一表述来定义人民政权是不恰当的。
(三)如何正确看待资本主义“普选制”、“民主共和制”?
马恩的观点是,重视资产阶级“普选制”、“民主共和制”对工人阶级斗争具有积极作用。列宁则对此持批判的态度,并将此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一起作为被“打碎”、“摧毁”的对象。
在如何看待“民主共和制”问题上,不破认为:
1.尽管恩格斯把民主共和国定义为“我们党和工人阶级能够掌握政权”的形式,但是,列宁有意地把它说成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换言之,他避开了恩格斯所提问题的重要前提:如果工人阶级在民主共和国条件下能掌握政权。
2.列宁没有给出理由说明为什么民主共和国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捷径”。在涉及这一本质问题时,列宁并无只言片语。
3.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但是,列宁在这里又忽视了这个关键点而提出另一观点,“被压迫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实现”。可以肯定地说,恩格斯对于民主共和国的评价在一般意义上已经融入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内涵。列宁的解释是有缺陷的,同时也暗示了他对于自己的观点存有一种不够自信的心理。
在如何对待“普选制”问题上,不破哲三认为:
1.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所赋予普选权的新意义。“普选制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压迫人民,而是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正如个人选择的权利为任何一个工厂主服务,使他们能够为自己的企业找到工人、监工和会计一样。”[4](P57)然而,列宁从这段话中却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不仅在议会制的君主立宪国内是这样,而且在最民主的共和国内也是这样。”[5](P150)如果真像列宁所说的那样,那么普选权和民主共和制就对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的发展毫无用处,也毫无前途可言。
对马恩来说,问题是,任由普选权作为“欺骗的工具”为资产阶级滥用,还是把它用做无产阶级“解放的工具”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呢?显然是后者。但列宁从马克思关于“公社”的文章里摘录“资产阶级议会主义的本质”这一表述并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即对此加以摧毁。难道要求普选权“代表广大人民的意愿”有什么错吗?
2.从恩格斯把普选权称为“测量工人阶级成熟性的尺度”这个事实来说,列宁认为普选权“揭示广大人民的意愿”是一种机会主义者“错误的想法”。恩格斯解释了无产阶级“成熟”的历史,并说当无产阶级还不够成熟时,他们就会受资产阶级的影响,并在选举中选出资产阶级的代表,但是随着无产阶级“成熟到”能够自己解放自己,他们就可以形成自己独立的党派,并选派自己的代表到议会中,他们越成熟,他们自己的党赢得的反映在议会的构成上的选票也就越多。可以这样说,工人阶级的成熟程度反映在投给党的选票上,因此恩格斯把普选权描述为“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但列宁却认为“普选权不能代表广大工人的意愿”,而恩格斯明确指出,“普选权是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
如果像列宁理解的那样,把“普选权不能而且永远不会提供更多的东西”理解为在任何时候可以适用于任何一个国家的一般概括的话,那么这样一种解释将把恩格斯置于一种非常滑稽的境地。恩格斯非常明白,马克思曾把英国评价为存在着革命的议会主义道路的可能性这样一个国家,并根据这一立场,探讨了这个国家社会主义的未来。恩格斯在1886年11月写的《〈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一文中,介绍了马克思通过毕生研究得出的结论:“只有英国这个国家,不可避免的社会革命可以完全用和平和合法的手段来实现。”[6](P37)如果没有通过普选权在议会中争取到多数,那么这种“和平和合法的手段”就不可能存在。马克思的结论预示着普选权不仅仅是一种“标尺”。
3.虽然恩格斯否定普选权在德国具有“标尺”以外的其他作用,但不久他总结了普选权作为“解放的工具”在德国的使用情况,并说,普选权不仅仅具有“标尺”的作用——它还是通过争取多数从而实现革命的最有效手段。
三、列宁“误读”马恩上述思想的原因
一是列宁来不及阅读马恩的其他著作。列宁虽然是在研究马克思的理论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的,但是他来不及阅读马恩其他的信件和著作,尤其是他们晚年的著作,没有将他们的这些思想看做是一个发展过程,而是固定在某一论述上,因而出现了曲解现象。列宁于1914年7月至11月写了《卡尔·马克思》一文,但在“参考书目”里,他并没有列出《共产主义原理》一书,这一情况表明,他不曾读过此书。
值得注意的是,不破在论述列宁与马恩思想对立时,列宁一般引用的是马恩早期的思想,而不破一般引用的是马恩晚年的思想。
二是列宁将马恩对巴黎公社的经验总结视为世界工人阶级革命的唯一模式。马克思强调了巴黎公社经验的重要性,但巴黎公社并非普遍模式。在《法兰西内战》中,他从国家意义上阐述了它的成就和意义。马克思毫不犹豫地从法国无产阶级进行的斗争中总结出各种可能的经验教训,但是他并没有把巴黎公社的经历看做是每一个国家的革命运动都应当遵循的模式和一成不变的标准。相反,他用了一句很普通的语句指出“现成的国家机器”不能被“简单”地使用。换言之,需要对它进行“改良”和“改造”。
马恩充分认识到巴黎公社打碎官僚机器经验的历史意义,但他们却没有站出来宣称:无论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何种政治形式,摧毁旧的国家机器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提。进一步说,虽然他们强调了巴黎公社作为一种新的政治形式的世界历史意义以及吸取巴黎公社经验的重要性,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得出结论:未来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毫无例外地采取公社型共和国形式而不是议会民主共和国形式。
三是列宁将从俄国当时的情况出发得出的一些结论,上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列宁的研究是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匆忙进行的。列宁开展革命运动时所面对的历史条件,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在俄国专制主义下,除了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外,没有使革命取得发展和胜利的其他条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无论这些国家的政治形式如何不同,除“将帝国主义战争”转变为“国内战争”外,没有别的革命方式使它摆脱战争。列宁在这种背景下把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看做是马恩理论的本质并努力使他的设想理论化也许是合乎情理的。
列宁试图从“暴力革命不可避免”和“摧毁国家机器”这一观点出发阐释马恩关于国家与革命问题的理论,从理论上说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当暴力革命从现实性上来说不可避免时,马恩就号召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要尽最大努力把它变为现实。但他们并不由此就认为暴力手段是避免不了的,他们也没有作出结论宣称暴力革命是通向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唯一道路。从客观上来讲,列宁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马恩关于国家与革命的所有观点和他们思想发展的进程,因此,理论上的局限性使得列宁对马恩的观点不能准确地把握和全面理解。
注释:
①日共成立于1922年7月15日,现有党员40万人,拥有参众两院议员16名。由于日益严重的美国金融危机也迅速影响到日本,从而使日共最近受到了媒体的青睐。自2008年5月以来,日共干部作客电视及广播节目的次数超过了20次。自前年9月的日共第五次中央委员会全会至去年5月底,日共新增了约8,000名党员,平均每月新增党员1,000人,新加入的党员有两成是年轻人,还有一些是60岁以上的高龄层。对此,《产经新闻》报道,早在18年前就出现党员减少的日本共产党近期有复兴之态。去年4月份,共同社针对日本共产党人气飙升的情况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该党的民众支持率为4.1%,比前一个月大幅上涨3个百分点。其在30多岁男性中的支持率为11.0%,在20多岁女性中的支持率为9.4%,均为历史新高。(《环球时报》,2008-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