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文化在华裔文学中的影响与整合_炎黄文化论文

中美文化在华裔文学中的影响与整合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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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史学家托马斯·索威尔(Thomas Sowell)在他的专著《美国种族简史》(Ethnic America:A History,1981)中介绍美国的华人历史时说:“……华人作为一个种族的群体,融入美国文化的时间被耽误了,在美国出生的第二代华人几乎就没有融入。直到1940年大多数华人仍然不是在美国出生的,所以无从通过学校来学习英语和美国习俗,更谈不上像其他种族那样由第二代孩子来帮助父母去适应美国文化了。”[①]这一概括也适用于华裔美国作家的成长史。70年代开始形成并引起广泛注目的一群华裔美国作家马克辛·洪·金斯顿(Maxine Hong Kingston,1940—)、艾米·谭(Amy Tan,1952—)、吉西·任(Gish Jen,1956—)、格斯·李(Gus Lee,1947—)、戴维·王·卢(David WongLouie,1955—)、戴维·亨利·黄(David Henry Hwang,1957—)、弗兰克·金(Frank Chin,1940—)、约翰·姚(John Yau,1950—)、阿瑟·施(Arthur Sze,1950—)、拉塞尔·梁(Russell Leong,1950—)、卡罗琳·刘(Carolyn Lau,1950—)、梅梅·勃森布鲁格(Mei Mei Berssenbrugge,1947—)等,多数都是在50年代出生的,只有两位出生在1940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作家是一批幸运儿,历史机遇把他们推上了美国的文坛,其中有的作家,例如马克辛·洪·金斯顿,已进入了美国主流文学的殿堂。在他们之前的、出生在中国、受到中国传统教育的华人作家,例如当时著名的林语堂(1895—1976)、黎锦扬(Chin Yang Lee,1917—)和路易斯·朱(Louis Chu,1915—)等才华横溢,分别在30、50和60年代出版过畅销书[②],但他们无缘跨进美国的文学主流。华裔青年比他们的上一代得天独厚,是因为有四种有利因素造就了包括这些作家在内的华裔精英:

(1)随着美国敌视性的《排华法案》的撤销和对移民法的修改,美籍华人的经济状况逐渐(尤其在二次大战以后)得到了改善。据统计,1959年美籍华人的平均收入超过了其他美国人[③]。他们由于就业机会的增多而逐步离开了封闭的唐人街,与白人接触的机会随之也增多,尤其他们出生在美国的子女从小学到大学和白人孩子一道受教育,自然而然地接受了美国文化,这给他们创造了中美文化融汇的环境,提供了黄种人与白人通婚的机会。

(2)美籍华人和华裔逐步从社会的最低层攀登到美国学术、经济、甚至政治领域[④],同时加上他们的靠山——中国逐步强盛,这不但增强了华裔作家的自信心,而且提高了他们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威信。

(3)美国规模大的大学都普遍设立东亚系或亚洲研究中心,对中国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文学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这方面东海岸的哈佛大学和西海岸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走在前列。这便造就了对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感兴趣的读者群,华裔美国文学作品有了销售市场。

(4)华裔美国文学兴起的直接动因是60年代美国的反越战运动。在这个时期,各种反主流文学如黑人文学、女权文学、垮掉派文学等蓬勃发展,使华裔美国文学受到鼓舞,获得了成长的良机。

总之,华裔作家相对来说有了扬眉吐气的机会和本领,这同上世纪中期移民到美国的华工的精神状态真有天壤之别。如今在旧金山海湾的天使岛,仍保存着1910—1940年中国移民被扣留和关闭的木屋,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是伟大文明衰落的历史痕迹,[⑤]从一幅幅当年拍摄下来的照片上,你依然可以看到当年华工拥挤、期待、彷徨、痛苦、受辱的情景。从他们在墙壁上留下的呼号、控诉的诗行里,你会深切地尝到“国弱与家贫”[⑥]的苦涩与辛酸。历史上华人移民的羞辱感和现实中种族歧视引起的疏离感在华裔美国文学作品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反映。马克辛·洪·金斯顿的小说《中国佬》(China Men,1977)是用艺术形式成功地书写赴美华工血泪史的典范。她的剧本《女勇士》揉进了《中国佬》的部分情节,去年在美国东部和西部演出,获得了极大成功,场场爆满。其中有一个场面,表现一群华工控诉美国政府历年颁布的排华法令,群情激愤,异口同声,产生了震憾人心的戏剧效果。某些白人批评家看过之后,认为这场面不好,建议作者删掉。在一次笔者对作者的访谈[⑦]中,作者征求笔者的看法。笔者告诉她说,这是这出戏最富艺术感染力的场面之一,劝她保留为好。但作者在修改剧本时对是否保留此情节仍左右为难,当然这只是她面临中美文化撞击的一个小小插曲罢了。在她和其他华裔作家的作品里,这种中美文化撞击的例子随处可见。

体现在华裔美国文化作品中的中美文化撞击首先是,主人公都面临着因代沟而产生的矛盾,即体现美国文化价值观的华裔青年与体现中国文化价值观的华人父母之间的矛盾,以及中美组合家庭出现的重重矛盾,而这类矛盾往往以对抗形式始,以妥协方式终。在某种程度上,矛盾双方的因素互为渗透,互为融汇。

艾米·谭的《喜福会》(Joy Luck Club,1989)里四个解放前从中国大陆移居美国的家庭主妇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以自己的审美标准塑造女儿的形象,用自己的理想规划女儿的前途。他们的理想都构筑在个人在旧中国的痛苦经历以及由此吸取的教训之上,缺乏美国社会现实基础。她们都不能操作同美国社会沟通的工具——英语,只好常常在一起打麻将消磨时光。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女儿对他们说汉语和结结巴巴的洋泾浜英语感到不耐烦,更听不进她们不合时宜的唠叨。她们发觉女儿对母亲“带到美国的一切真理和希望同样漫不关心”,这使她们感到恐慌,对女儿的子女能否继承她们的传统更感到担忧。母女由于缺乏共同的话语而常处在统治与反抗的紧张状态里。这使母亲们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爱的折磨。她们为此有的作出了让步,有的(如吴淑媛)付出了死亡的代价。只有在这时,逐步成熟的女儿(如吴晶妹)才怀念失去的母爱,矛盾的双方才趋于妥协,但已遭到无法弥补的损失。

表现在马克辛·洪·金斯顿《女勇士》里母女矛盾的实质也是一样的,只是女主人公“我”与母亲的冲突形式不同。女主人公的母亲用讲故事的方式推销她的人生哲学,给女儿灌输应遵守的妇人之道,甚至用因通奸投井自尽的无名姑姑的故事来警告女儿,并嘱咐她别外传,因为这关系到家庭名声。可是女主人公并不以为然,偏偏把无名姑姑的事兜了出来。在中国人看来,这是家丑外扬。在女主人公的心目中,姑姑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以死抗争是英勇的行为。母亲对发生月蚀的起码常识都不懂,说是青蛙吃月亮,需要大家一起敲锅盖,吓走青蛙,还需要听她什么劝告呢?当儿女们用浅显的科学道理反驳她时,她却归咎于他们的白人教师。药房小伙计把药错送上了门,她为此大为光火,责令女儿向药房老板索取糖果,以此消灾。女主人公当时年龄尚小,但明知母亲无理取闹,却不得不从命,吞吞吐吐地向老板讨糖。女主人公意识到药房老板是出于同情华人穷小孩而满足了她的要求,可是母亲却认为以此教训了药房老板。女主人公对母亲的迷信举止感到不可思议,对白人老板倒是多一份理解。这个戏剧场面搬上了舞台,美国观众对文化差异引起的误解发出了哄堂大笑。这位母亲来美国之前虽然上过助产学校,当过助产医生,但知识层次不高。因此,在这里发生的中美文化撞击,我们不妨说是属于低层次的。

女主人公的父亲和中国移民的男尊女卑思想伤害了她的自尊心,因此特别使她反感。诸如“养女等于喂鸟”、“养女无利可图,不如养鹅”和“养女是为别人带小孩”等等歧视性的格言,她一听到便尖叫起来,表示抗议。她的父母不以有女为乐,而是羞于带女出门,怕同乡见笑。这促使她奋发图强,门门功课得A。她暗暗积累了一百多条事实和理由,同父母歧视女子的态度进行公开的清算。她对父母嚷道:

我不能忍受上中文学校;那里的孩子粗暴,讨厌,整晚上打架。我再也不听你们的故事了;它们没有逻辑,把我的头脑也搅乱了。你们用故事撒谎。你们讲故事时,不说“这是真故事”,或“这是假故事”。我分不出真假来。我甚至不知道你们的真名实姓。我分不出什么是真的,什么是你们捏造的。(原著第202页)

母亲对女儿的抗议不接受,指出女儿听不清楚,分不出话中的玩笑成分。这是语言和文化的隔阂造成的误会。只有当女主人公上了大学、逐渐成熟了以后,从母亲那里学会了讲故事的本领,懂得珍惜中国文化遗产时,母女间的矛盾才趋于缓解,幸好她的母亲健在,她没有付出吴晶妹那样惨重的代价。

格斯·李的《荣耀与责任》(Honor & Duty,1994)主人公丁凯的伯父是正宗的儒生,孔孟之道的卫士。他谆谆教导侄儿要遵从的是克己复礼、三纲五常和三从四德。他还要侄儿为了光耀门庭而好好读书,成为“翰林学士”,并劝告他别当兵,因为在他看来,“好男不当兵”是天经地义的信条。他责备侄儿太洋化,说:

你是中国青年,能干的学生。你的思想言行虽如此外国化,但你是中国人。在这块外国的土地上,为了继承我们而不受影响、不做有损祖宗的荒唐事的唯一办法是:用更大的热忱遵循你过去受的教育。(原著第31页)

丁凯表面答应,实际上并不相信伯父的开导,他认为:

我是美国人,像我的父亲。我要到西点军校去,这是一个接受真正美国人的地方。我的出生证实了我有真正美国人的身份,我讲英语几乎像我的母亲,读过几百本英语著作,而且爱上了美国姑娘,她名叫克里斯廷。(原著第31页)

他的这种思想也有悖于他的生母。她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生前留下遗书,希望他以伯父为楷模,将来成家立业,继承丁门香火。她嘱托丁凯的伯父在她死后照顾丁凯。她的遗书很长,其中有一条诸葛亮式的“锦囊妙计”:

大伯伯代替我教育你,对你父亲的那一套是一种平衡。你的父亲不希望你成为中国人。大伯伯和我不希望你成为美国人。他教你讲流畅的国语和上海话。大伯伯受过翰林的教育,这是最好的教育。他爱你如同自己的儿子。他年老时,你要照顾他。(原著第404页)

丁凯的继母埃德娜是白人,她完全按照美国价值观和生活方式要求他,无情地消除他生母留下的影响。她教他说纯正的英语,要他锻炼强健的体魄,读西方名著,与漂亮的美国姑娘约会。在她的心目中,丁凯的生母是未受过教育的农村妇女,满脑子迷信思想,相信门神、树神和灶神,相信祖宗亡灵飘浮在堂屋里,希望子女供奉中国祖宗,把食物放在供桌上。埃德娜认为这不可理喻,不可能期望这样一个歪曲基督教的“外国女人”会掌握基督教的美好规则和严格律法。然而,丁凯因继母对他严厉和赶走倔强的姐姐而一直怀恨于她。埃德娜为此感到伤心,临终前交给他一封信,披露了她对他的爱,希望取得丁凯的理解。

丁凯血管里流的毕竟是中国人的血液,和中国传统(通过伯父和生母)有天然的联系,无法全盘接受美国文化。丁凯的父亲是一个退役的国民党少校,在35岁时才放弃孔孟之道,接受了美国文化。他把丁凯上西点军校当作自己未能实现的理想的延续。在家庭的两种文化冲突中,他站在了白人后妻的一边,听任她把前妻的女儿赶出了家门。丁凯为此与他父亲一直保持疏远的关系。在重重的矛盾中,丁凯感到无以适从。他说:

我的父亲和埃德娜要我成为西点军校的学生。施瓦泽德[⑧]要我保持清醒的头脑。托尼[⑨]要我做头戴礼帽、手提皮箱的大学生。大伯伯希望我是中国学者,反对暴力,不忘过去的传统……所有这些感情如同许多沸腾的汽泡都冲到表面上来了,我真不知道如何对待才好。(原著第227页)。

在这些矛盾冲突中,丁凯的结局如何呢?他选择了西点军校,违背了伯父和生母的愿望,使继承中国文化传统落空,但他由于数学不及格而从西点军校退学,又使得美国文化中最美丽的理想归于破灭,让父亲感到了绝望。他也没有追求他心爱的白人姑娘,只是处于痛苦的单相思状态。但是,通过伯父的说合,他最终又同父亲和解了。小说以父亲乐观的一段话作结束,说他和儿子都“正沿着美国梯子向上爬!”他的话没错,父子俩的确各自艰难地爬着美国梯子,这是双方缓和冲突的基础。至于他们将来的发展趋势,若从美国人的视角进行观察,他们也许爬不了多高。

大卫·王·卢在《爱的痛楚》(Pangs of Love,1991)[⑩]中揭示了主人公阿维与母亲潘太太之间的矛盾带给母子双方的爱的痛苦,因而显得更加深刻,更加感人。潘太太已75岁高龄,在美国住了整整40年,却以惊人的毅力抵制学英语,仍操一口广东话,偶尔迫不得已时才冒出几句洋泾浜英语。老伴新近去世,他的几个子女把她安排到长子阿维住处,让阿维照顾她。阿维的第一个白人女友阿曼达能讲中文普通话,并且还学会用不太熟练的广东话与她交流思想,这对她无疑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可是好景不长,不久阿曼达主动与阿维分了手。阿维的第二个白人女友德博拉不会讲汉语,对潘太太的言行十分不习惯,处处看不顺眼。潘太太对德博拉也无好感,蔑称她为马蹄(普通话称荸荠)。因为她俩缺乏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话语,两人的关系自然处于紧张状态,这使得阿维感到左右为难。阿维毕竟是中国人所生,仍多少保存了中国的传统美德:孝心。当他听到母亲在父亲死后深夜在房间里哭泣时,当他看到母亲封闭在与世隔绝的房间里长时间看中文电视节目,看她不需要语言表达就能看懂的拳击节目以及观众笑她也跟着傻笑的滑稽节目时,阿维清醒地意识到母亲缺少了解周围世界的交际工具——英语,成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瞎子”、“聋子”和“傻子”。当他的母亲坐他开的汽车时,他发觉:

她的眼神变得呆滞,对一切感到不可思议。在车里,在机器旁,她显得似乎错了位。她是一个从另一种文化另一个时代来的女人,只习惯于同针线和所饲养的猪、马打交道。当我想起我的75岁老母亲向前倾身坐在时速80英里的汽车里时,我不由地想到了我国的第一个宇航员——一只绑在水星号宇宙密封舱里的猴子,他同电线、线圈和电一起呼叫着射向外层空间。(原著第86页)

但阿维的母亲在香港时因为有语言交际工具而谈笑风生,并不像现在这般木讷,只是不像丁凯的伯父那样满腹经纶,引经据典地维护中国传统以及家族和个人的利益。到了美国后,她无法了解屋外发生了什么事,更不必说世界大事了。她的视野局限在厨房里,好心好意为儿子准备的食物有时反而成了他们的累赘,在美国客人面前更是大煞风景。美国化了的儿子哪里能知道中国母亲对子女的爱具体表现是不辞辛劳地准备丰盛的饭菜而不是接吻和拥抱。她不习惯于阿维爱她的表示——用手抚摸她的脸。她的理想并不高,只希望儿子娶中国妻子,传宗接代,在她死后有儿孙能在她坟前供饭烧纸钱,否则她将是饿鬼、穷鬼。她在世时感到寂寞、苦闷,无法排遣,只能把幸福寄托于死后受到的供奉上。然而,前景不容她乐观,因为长子的女友很多,且全是白人,只同居,不结婚,谈不上生儿育女。次子更不争气,他宁愿同他的猫结婚,也不肯去香港挑选妻子,而且他交的全是男朋友。在她看来,要儿子接继香火近于无望,她的悲哀莫过于此。阿维虽不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中国封建伦理道德,但他能敏锐地体会到母亲的精神痛苦,常想去安慰她。他只有五岁中国小孩的汉语水平却帮不了忙,无法用以消除母子间的隔阂。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不得不无可奈何地对阿维抱怨说:

好儿子不知道同他的母亲如何交谈。他的美国女朋友(指阿维的第一个情人——笔者)中国话讲得比他好。(原著第82页)

她的次子毕利更不能体会她的苦衷了。在这一家,两种全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话语所造成的代沟之深,到了无法弥合的地步。阿维美国化得连家姓也忘了,通篇没有提父亲的姓,只提了他的母亲潘太太,怎么可能指望他传宗接代?尽管如此,阿维并不反对和老母同屋共餐,愿意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并千方百计与她沟通思想,帮助她适应美国文化,虽然做得并不十分成功。须知,真正的美国家庭很少有子女与老年父母住在一起的。由此可见,阿维还没有失去中国人所珍视的孝心,也没有失去作为华裔青年的感知力。小说的结尾感人肺腑,阿维用结结巴巴的汉语告诉母亲说,埃德娜出走不是他的错,是她爱上了一个加州的日本青年,主动和他分了手。至于要母亲清楚理解其中原因,等于要幼儿园的小孩理解微积分的运算那样难。

综上所述,两代人的家庭矛盾重重,其中突出的有华人与华裔之间的母女矛盾、父子矛盾、母子矛盾和伯侄矛盾;华人与白人之间的准婆媳矛盾和白人与华裔之间的母子矛盾。各种矛盾的表现形式不同,代表中国文化的一方有不少封建迷信思想,不能代表中国文化的精髓,因此往往显得滑稽可笑;代表美国文化的一方(无论白人或华裔青年)只追求个人的幸福,个人兴趣和个人幸福至上。然而,两种文化的碰撞给人以深刻启迪的是:代表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双方的期待视野是试图改造对方的世界观,改变对方的审美趣味,其动机或初衷并不坏,甚至可以说用心良苦,但由于缺乏共同的语言(英语与汉语)和共同的话语(由价值观引起的),双方必然产生误解,抱怨,甚至仇恨。但双方都在不同程度上接受了对方文化的影响,加上双方处在最亲近的人际关系之中,所以两种矛盾最终导致缓和或消解是必然的。现实生活复杂而多彩,以上的剖析无法概括处在边缘文化的华人和华裔青年两代人关系的特点,尤其是华裔青年在接受美国文化后产生的异化问题。

生在北京、六岁时随父母定居美国、在美国文化氛围中长大的作家艾米·林(Amy Ling)在评论王玉雪(Jade Snow Wong,1922—)和马克辛·洪·金斯顿时说:“少数民族个人异化感的结果不仅导致抵制占统治地位的文化,而且抵制父母的责难。”[(11)]她的话完全符合华裔作家的状况,也符合他们笔下的主人公的经历。

华裔作家描写他们的主人公往往通过个人的自我审视和漫忆式回溯,以表现他们在异己文化中的失落感。马克辛洪·金斯顿的小说《孙行者》(TripmasterMonkey,1987)的主人公惠特曼·阿新是60年代后期旧金山的一个垮掉派华裔青年。他生性有大诗人沃尔特·惠特曼狂放不羁的性格,也有《西游记》里孙行者骚动不安的气质。他的自我中心态度、60年代政治造反的行为、用吸毒改变思维的试验无不打上了金斯堡式的垮掉派烙印。但他用他特有的玩世不恭、满口粗话、怪癖行为来反抗主流文化。在作者的笔下,他像大闹天空的孙行者那样,把白人社会闹腾得天翻地覆,以发泄作为华裔青年受压抑的满腔怒火。惠特曼·阿新的表面狂野源自他内心的自卑或自我轻蔑。在中国,我们作为绝对多数的汉人,恐怕难以体会到处在边缘文化上的少数民族的复杂心理。生在以白人文化为主流的美国、作为少数民族的黄种人,主观上往往接受了白人的审美标准和价值标准,承认白人所取得的种种科学成就,总自觉或不自觉地有一种难言的自卑。这一方面使他们感到压抑和愤怒,另一方面又使他们奋发图强,产生一种一比高下的动力。作为第五代的华裔美国作家的弗兰克·金对此感触良深。他认为亚裔美国人感知力中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一个方面便是自我轻蔑。[(12)]自称作家的惠特曼·阿新在这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

华裔青年在美国受到白人歧视依然存在,丁凯的白人继母一再表明,丁凯不漂亮,在现在和将来都需要她的帮助。她这是用白人的审美标准衡量他的,其实丁凯是一个优秀的拳击手,有着男性的健康美。但继母的话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他在追求心爱的白人姑娘时总是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丁凯刚到西点军校时,一个白人称丁凯为“瘦小的中国佬”时,丁凯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驳:

我放下擦皮鞋的布,说:“那不是一个好字眼!”

“那么我究竟叫你什么?”他问。

“凯或者丁或者美国人都可以,称中国人不错,称华裔美国人也行。其他的字眼不好。”(原著第86页)

丁凯在西点军校一开头就受到种族歧视,这是他始料不及的,他原来以为上西点军校是“鲤鱼跳龙门”:

我正一步步跨入美国的心脏,走出我原来生活贫困的贫民窟,远离埃德娜。……生活正在改变。我们宣誓拥护美国宪法,效忠政府。关羽桃园结义时也作过那样宣誓。后来他在保护荣誉中死去。(原著第77页)

丁凯在上学最初的激动过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冷静下来进行反思:

我被挑选出来,却问我是什么人。我不是美国人,而是华裔美国人,带有连字号的公民[(13)]。我试着找舒适的睡姿时,挺硬的帆布床吱吱嘎嘎直响。枕头发出一股陈年老味。我竭力想象我的父亲在本宁堡和我此刻一样辗转难眠。他作为唯一的中国人是如何应付的呢?我在此感到孤单。(原著第77页)

异化于白人主流文化中的丁凯除了接受严酷的现实外,另无选择。幸好他运用了中国文化中的精神武器去应付不友好的社会环境。他说:

我这儿孔夫子和关羽走到一起来了。保持荣誉。尽责。正确。勇敢。不自私。克己。(原著第37页)

丁凯伯父灌输给他的孔孟之道——“克己复礼”成了他应付一切的座右铭。

具有感知力的华裔作家总是感到自己在两个冲撞的世界之间奋斗,如同艾米·林所说:“他们表达个人平衡的挣扎,即表达每个有双重种族和文化继承的美国人的体验……”[(14)]。他们在和美国主流文化认同的同时又自然地产生了异化感。女诗人玛里琳·金(Marilyn Chin)在《中国佬的机会》(A Chinaman's Chance,1987)一诗中说:

如果你是生在美国的中国人,你相信谁

是说着苏格拉底说过的话的柏拉图

还是用下流方式说话的孔子:

“你生了一个男孩

我感到快乐,很快乐。”

* * * *

铁路害死了你的祖父。

他的手臂在这儿,他的双腿在那儿……

我们如何用他的形象重塑我们自己?

作为女性,诗人责备孔子男尊女卑的思想是必然的,但她对西方人推重的柏拉图也有质疑。她没忘中国根,在另一首诗《我们如今是美国人,我们生活在冻原》(We Are Americans,We Live in the Tundra,1987)中,她说她站在如同冻土带的冷冰冰的美国,面向中国唱歌:

今天在雾蒙蒙的旧金山,我朝西面对

中国,一棵巨大的秋海棠——

粉红,芬芳,被铜绿

所蚀,害虫所伤。我为她唱

一首布鲁斯歌;甚至一个中国女孩能唱

布鲁斯歌,

她的沉默寡言是黑色和蓝色。

布鲁斯歌曲是美国黑人唱的,音调忧伤。这表明作为华裔少女,她的处境不比美国黑人好多少,因此其一腔幽怨可想而知。另外一个女诗人内丽·王(Nellie Wong)在她的一首诗《我的祖国在那里?》(Where Is My Country?)中也表达了她在两种文化夹缝中的尴尬处境。

这是一首令人心酸、震撼灵魂的诗,只有处在文化边缘的诗人,才能如此深切地感受到无所归属、无处适从的悲凉,发出“我的祖国在哪里”的呐喊。像内丽·王一样,几乎所有华裔作家笔下的主人公都有寻找自我身份(identity)的苦恼。在白人文化中感到压抑的女诗人卡罗琳·刘说,英语不如汉语的表现力强,如英语中的“茄子”(eggplant)是一个丑字眼,不好听,而汉语“茄子”的发音给人以吃在嘴里,咽在嗓里的美妙动感。这当然是她的主观想象,出于对美国白人无好感罢了。她说:

历史学家、心理学家、新闻记者可以用“白人”这个词,但要白人作家说出这个词——没门儿。他们不考虑他们自己是不是白种人:他们视自己为“自由主义”或“进步”的化身,他们不想辨别自己为“白种人”。也许因为他们得承认,他们理应得到一切权力?[(15)]

美国是白人的一统天下,因而白人用不着像有色人种那样寻找自我身份,这就是女诗人的结论。当然,公平而论,美国近年来各学校各单位在录取学生、就业方面都照顾到少数民族,在配额方面都有一定比例,但是白人在社会、政治、经济或文化等领域中仍占主导地位,这是既成的历史事实。白人警察鞭打黑人的现象仍然存在,种族歧视依然存在。这就是为什么作为少数民族之一的华人和华裔在白人文化氛围里仍感到不自在,感到失落的根由。华裔出生在美国,他们大都接受了主流文化。但他们的根源自中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中国基因,吸收了中国文化。无论和华裔作家交谈,或者读他们的文学作品,我们发觉他们及其笔下的主人公都在不同程度上会讲几句不地道的汉语,在不同程度上引用中国的经典著作,或当作他们的精神支柱,或当作他们的行为准则,或当作他们批评白人文化的依据。我们还发觉,由于他们在作品中大量引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唐诗和神话传说等,使得中国文学古典名著在美国得到空前的普及,其作用是任何英译本所不能比拟的,因为上述华裔作家的作品不少是畅销书。可以这么说,中美文化在他们的作品里得到有机的融汇。

注释:

①③ 托马斯·索威尔《美国种族简史》(1981),沈宗美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82—183页,第188—189页。以下所引译本相同。

② 林语堂的《吾国吾民》(My Country,My People,1937)、黎锦扬的《花鼓歌》(Flower Drum Song,1957)、路易斯·朱的《吃一碗茶》(Eat a Bowl of Tea,1961)都是当时的畅销书。

④ 据托马斯·索威尔调查,东方学者、科学家和工程专家的学术造诣,一般都比黑人和白人高出一大截。很多的东方人(指日本人和中国人)获得博士学位,特别是获得著名高等学府的博士学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有三个是美籍华人。乔·宋早在1939年已成为加州第二巨富。小杰拉德·蔡是华尔街一家拥有四亿多美元资产的总裁。C.Y.董是世界上的独资船主之一。华裔在政界初露锋芒。W.F.翁早在1946年已进入亚利桑那州立法机关,海勒姆·冯在1957—1976年间是夏威夷州的美国参议员。

⑤ 晚至16世纪,中国仍具有世界上最高的生活水平,而当时北美还处于落后状态。海外华人的出现始于明朝。参见托马斯·索威尔《美国种族简史》,第174—175页。

⑥ 引自当年华工作的一首诗:“为何来由要坐监?/只缘国弱与家贫。/椿萱倚门无消息,/妻儿拥被叹孤单。/纵然批准能上埠,/何日满载返唐山?/自古出门多变贱。/从来征战几人还?”参见Island:Poetry and History of Chinese Immigrants on Angel Island,1919-1940,ed.,Him Mark Lai,GennyLim and Judy Yung,Seattle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80,P.85.

⑦ 参见拙文《东西方神话的移植和变形——美国当代著名作家马克辛·洪·金斯顿谈她的创作》,载《文艺报》,1994年11月12日,第6版。

⑧ 西点军校的少校教官,丁凯父亲的朋友。他鼓励丁凯追求个人的自由和幸福,放弃克己复礼的信条。

⑨ 丁凯的朋友。

⑩ 短篇小说集,此处引用的材料出自其标题篇。

(11) (12) (14) Amy Ling,Between Worlds:Women Writers of ChineseAncestry,New York:Pergamon Press,1990,p.123,p.135,pxi.

(13) Chinese-American.

(15) Carolyn Lau,"Almost a Ma,"in Re/Mapping the Occident,1995,p.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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