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时期企业伦理的规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时期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几年来,一些学者不断惊呼:市场经济的大潮淹没了人文精神。〔1〕此话言重了。我们的看法是, 市场经济首先对人文精神的回归和振兴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也给人文精神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市场经济和人文精神关系作基本判断,不能须臾离开战略转移和体制转轨这一基本的宏观背景和历史特点。本文探讨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对企业人文精神产生的正负面影响,并对建立中国式的企业伦理提出初步构想。
正确估价市场经济对企业伦理的影响
企业伦理文化是人文精神的一个基本的、也最敏感的部分,因为市场经济对人文精神的影响,在企业伦理上表现得最迅速和最直接。 〔2〕殊如,“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假冒伪劣、欺诈活动成为社会公害;文化事业受到消极因素严重冲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东西屡禁不止;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蔓延,党风、政风受到很大损害;一些人国家观念淡薄”等等在社会精神生活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3〕 ,多数在企业都有反映,而其中不少问题又同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有关。在看到这些问题时,首要不应忽视:
1.市场经济在否定“政治伦理”束缚,解放企业和人, 使人文精神得以回归中的作用
企业的人文精神状态和企业伦理状况,主要是通过企业和企业的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取向反映出来的。而转轨前企业的这些取向,一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决定的,二是由一套左的和教条主义的政治路线和意识形态决定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政府部门的附属物,没有自主权、没有法人地位、没有激励机制,工业企业也不同市场和顾客直接联系,〔4〕是个被禁锢的缺乏“人格”和“个性”、 缺乏“欲望”和“激情”的“生产车间”。企业的人也没有择业、择岗、流动的自主权。再加上以阶级斗争为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精神万能论等一套政治原则、方针和意识形态的控制,可以说企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伦理,有的只是扭曲的“政治伦理”;企业和企业的人无所谓人文精神,有的只是对人文精神的渴求。
显然,粉碎“四人帮”以后,要拯救和复兴我国经济,一必须在政治上纠正左的错误,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战略转移。二必须改革计划经济,实行体制转轨。从企业角度看,就是解放企业,解放企业的人,使人文精神得以回归。
反思近20年改革和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悟出这样一个道理:错误的政治方针、空头的政治口号、教条化的意识形态,不仅需要通过“政治决议”去否决和纠正。还需要一股强有力的经济力量去支持这种政治否决,并消除和荡涤这些政治错误深远而广泛的影响。这股经济力量是什么呢?就是市场经济。对僵化和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不仅需要传统体制内的放权让利,还需要一个新的更有活力的体制去逐步替代。这个新的体制是什么呢?也是市场经济。
显然,正是这个市场经济冲破了“政治伦理”的樊篱和计划经济的束缚,使企业得到了解放,人得到了解放,打开了人文精神回归的道路。正是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恢复了“理性原则”和“经济人”身份,有了追求利润的冲动,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复苏、振兴和起飞。才使全社会加强了思想文化事业和人文精神弘扬的经济基础。
正是市场经济改革,打破了个人的“单位所有制”、开拓了人才流 动的空间和机会,才使人们摆脱了对单位的依附和自我心理禁锢,去追求自我完善和理想的实现。
这些,都是转轨初期,市场经济对人文精神的正面影响。它确立了人文精神和企业伦理得以复归的前提,加强了全社会人文精神弘扬的经济基础,打开了人的解放和高扬人的价值的基本方向。当人们诅咒市场经济淹没和扼杀人文精神时,不应忘记这一基本的历史事实。
2.加强对市场非理性行为的引导, 努力控制市场经济对企业伦理文化的负面影响
转轨时期企业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的偏斜、异化以至造成道德失范,有其“内生”的原因和特殊表现形式,简单归咎于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选择,不能解决问题。要具体分析其特点并找出对策。我们认为:
第一,要控制市场非理性行为的反复扩张和恶性膨胀。市场非理性行为是指由人们自身的欲望、本能、意志、激情、无意识、习俗、直觉等心理和精神层面的因素所决定的生产、销售和消费行为。〔5〕 从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出现过三次市场非理性行为的扩张。第一次出现在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当时为解决商品严重短缺、市场极度紧张以及大量失业的困难,获得“解放”的城乡各类企业和职工表现出了空前的生产积极性。从一般企业家和职工心理方面看,也可以说这是建国以后人的欲望、本能和激情的空前大张扬。〔6〕如果说1958 年“大跃进”是一次“政治非理性行为”的大扩张,那么这一次则是市场非理性行为的大扩张。正是这种欲望和激情推动了大陆经济高速增长,打开了城乡改革的局面,推动了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历史进程。但是,也正是这个过程中出了较为普遍的假冒伪劣现象,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不愿意受任何约束的心态和行为得到扩张。
第二次扩张集中表现为80年代中后期双轨制经济条件下的寻租行为和“涨价风”。这个阶段在生产、流通、价格、资金借贷、外汇分配、劳动就业以至收入分配等方面,都形成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存的双轨制经济。据有人测算大陆1988年由于双轨制造成的租金价值为3569亿。〔7〕这极大地刺激了一部分公务员寻租暴富的欲望。 另一方面也刺激了企业通过行贿、回扣等手段获取双轨制带来的暴利;同时利用双轨制对通货膨胀的推动作用,乘机“乱涨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第三次扩张则表现为在90年代上半期,在股票、期货、债券、房地产和产权交易中肆意违规操作和疯狂投机。极少数人转瞬暴富,多数则使挪用的国家和企业的资金“被套牢”或付之东流。
这后两次市场非理性行为所导致的企业道德失范已成恶性膨胀之势,市场非理性行为本身已失去转轨初期的“合理性”。国家必须痛下针砭,以遏制这一势头的发展。
我们认为,控制市场经济对企业伦理文化和社会人文精神的负面影响,重点不在反对一般企业和劳动群众的物质欲望和追求利益的动机,而在控制社会性的市场非理性行为反复扩张、逐步升级、恶性膨胀为道德“滑坡”的社会公害。
第二,从转轨时期的特点出发,对不同阶段的市场非理性行为进行恰当的引导。在转轨初期,市场经济把人们长期被压抑的欲望、本能和激情释放出来如大潮涌动,出现某些市场非理性行为过热化现象难以避免。而且在这个阶段,一定程度的非理性因素和行为,对于打破长期存在的左的思潮和计划经济的束缚是必要的和合理的。如果这时广大城乡劳动群众和基层干部没有物质欲望和个人利益、需求的驱使(其实当时也主要是谋求生存和摆脱贫困的欲望),没有不怕批斗、坐牢的意志和激情,很难有以后的崭新局面。不能把这种市场非理性简单等同于“不正义”、“不道德”、“不人道”,或看作“动物性”讥讽嘲弄。而是应按文明进步的要求给以理性的导向,防止其泛化为一种盲目性。
双轨制经济是采取渐进式路径进行转轨必须经历的阶段。根据国际经验,在这个阶段出现寻租行为和腐败现象也是难以避免的。这可以视为渐进式改革在转轨时期支付的一种“改革成本”。那种认为采取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既得利益集团“预谋”的一种以权谋私、搜取社会财富的安排,过于偏激也缺乏依据。我们也不能同意这样的观点:“改革又要而且可以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利)转移和再分配的阻力和障碍”〔8〕。对市场经济改革中的腐败和贿赂只能坚决反对、 制止和制裁。
在证券和产权市场上以公有财产进行疯狂投机以谋求个人暴富的行为,已是市场非理性行为膨胀到“高级阶段”的一种表现。不仅需要有效的非正式制度约束,更需要有效的正式制度的约束。而这恰恰是转轨时期面临的一个历史性难题。转轨的国家一般都缺乏市场经济理论准备、经验积累和法治传统,建立以法律为核心的正式制度约束有一个过程。而建立以道德约束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约束,与之相比还有一个时滞。我们不仅需要在市场经济中弘扬人文精神的理论、舆论和激情,同时还需要有足够的信心和耐心。
建立中国式的企业伦理
台湾企业界和经济界的老前辈赵耀东先生在“谈中国式的管理”时曾提出:“管理的重心在‘人’……管理也不能离开一个国家人民的文化背景与社会状况,管理必须与文化互相结合。日本、美国有他们自己的民族性和特殊文化国情,我们在中国的国情、民族性和文化下,就应当设法建立中国式的管理。”我们很赞同赵先生的看法,这番道理也适用于企业伦理,借用他的话,我们提出的问题是:“如何在中国的国情、民族性和文化下,建立中国式的企业伦理。
1.以人为重心:从经济人、社会人到“道德人”
人文精神在企业的确立,关键取决于“人”在企业管理中的位置。对此,管理学和经济学从不同角度作了界定。
在古典管理理论中,管理的中心是效率,人是为提高效率服务的,泰罗的“科学管理”只是把“人”当作高效流水线上的一部“机器”。卓别林的电影辛棘地讽刺了这种反人文精神的“管理”。经济学中影响最大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理性经济人“最大化”的学说。它的核心内容是:企业的人总是“把一直称作‘效用’的东西最大化”。最让人文学者讨厌的是那种只知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家和企业文化,似乎这就是市场经济掩没人文精神的一个理论根源。后来经济学提出“有限理性”和“满意”目标说,对理性经济人假说进行了批评和修正,力图把“理性经济人”变为“现实经济人”。新制度经济学派则进一步提出了正式制度约束和非正式约速理论,纳入了道德规范内容。
管理学中的行为科学理论学派,则提出“社会人”的概念代替经济学中的“经济人”。当代管理理论则明确提出企业不能把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作为首先目标,有的则明确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目标和尊重人才目标。美国《幸福》杂志评选十佳企业的八条标准中,就包括有“对社区和环境保护所负的责任”,“吸引、开发和保留人才的能力”。并强调在企业内部也须有贯彻始终的不断更新的企业文化精神。在日本和东亚四小龙的一批现代企业中都出现了这样的趋势。
我国一些企业也注意到这一动向,有的企业提出:企业家和职工在市场经济中应同时当好“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三种角色。“文化人”即由一定理想、信念和道德观等精神因素支配的人。有的则提出“做‘经济人’与‘道德人’”,即在市场经济中既要有经济头脑、办事讲效率、经营讲效益,又要有道德意识,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使‘经济人’与‘道德人’完美结合起来”。
人类企业管理思想和各国企业管理模式的演进说明,人文精神在企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在不断上升。这使人想起“新古典经济学之父”马歇尔对经济学的一个定义:“经济学是一门研究财富的学问,同时也是一门研究人的学问”,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特别是文化不同,人文精神在企业的表现和弘扬方式也不同。这就需要进一步研究下面一个问题。
2.优良的传统文化:中国式企业伦理的重要支柱
从马克斯·韦伯到费正清,一些知名西方学者都曾断言,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着阻碍经济发展,进入国际社会和实行现代化的因素。随着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崛起即东亚模式的出现,这种论断不攻自破,中华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成了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H ·卡恩甚至把东亚称为“亚洲伦理工业区”。哪些优良的传统文化可以直接成为中国式企业伦理的组成部分呢?
第一、终极目标——“天人合一”、天下主义和社会责任论。
《哈佛工商评论》早就发表文章讨论过公司的道德问题,很多经济学家包括大名鼎鼎的米尔顿·弗里德曼都持反对意见。争论的焦点是:企业是否应确定一个“高于法律和习俗所要求的最低水平”的道德标准,即进一步承担社会责任。我们的看法是肯定的。企业必须继承优秀的中华文化,在企业伦理中树立这样的终极理想目标,即建立在“天人合一”自然观基础上的天下主义或全球主义。企业家应该在寻求人类与自然界的合谐统一中,承担起对国家和世界的社会责任,“自愿约束自己不去谋求最高利润”,“在具有各种经济机会的业务中,根据内涵的社会价值进行选择”,“通过自愿地捐助教育事业和其他慈善事业而减少其利润”。
第二、儒家经济思想的现代化与企业伦理。
我国古代的自然哲学思想和自由经济思想曾对魁奈和亚当·斯密产生过影响。这说明儒家经济思想同西方市场经济思想是可以结合的。虽然,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经济思想后来未在中国孕育出市场经济制度,但却是形成中国工商界和民间经济伦理包括企业伦理的重要渊源。侯家驹先生把“业已溶于中国人民生活之中,当然亦成为经济或工作伦理”的“通谷儒家思想”,概括为“勤、俭、智、仁、勇、强、忠、信、公、导”。当然,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些企业伦理思想也要现代化,注入新的内容和含义。我们认为作为当代企业伦理文化的这些思想至少应包括:仁爱——尊重顾客的尊严和消费者主权,尊重企业员工的尊严和劳动;诚信——对顾客、其他企业、员工和社会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勤俭等等。即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美德溶入企业伦理之中。
第三,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基点,以保护“产权”为核心的行为准则。
市场经济不仅是竞争经济,也是分工合作的经济。要使分工合作和竞争秩序得以坚持并不断扩展,不仅需要以法律为核心的正式制度制约,也需要一个道德基础。我们同意这种意见,它应是以中国传统道德原则——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基点,以保护每个人“产权”为核心的一种行为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个下限或最低标准,但它是必不可少的基点。核心是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产权”,当然也包括公有产权。如果用洛克的产权定义,它包含了基本人权、基本自由和财产权利。应当看到,在儒家文化区内,严格保护产权的企业伦理文化观念相对较弱,这是发展有效市场经济秩序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3.建构系统的义利观
我们在市场经济改革中规范企业伦理,还应着眼于建构系统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是从伦理角度约束企业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取向的关键问题。
对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过来的我国企业,要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造自己,具有生机和活力,需要消除“重义轻利”的影响。轻利,不敢讲利润和利益,不屑于讲利润和利益,不会讲利润和利益,是办不好企业的,也是难以实现体制转轨目标的。我国需要造就一大批有经济头脑、精明强干的企业家。重义轻利不行,见利忘义更不行。在转轨过程中,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正在改造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并且实行了企业工资奖金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制度,物质利益的激励机制已初步形成。但相对而言,约束机制的成长滞后,产权约束、法律约束、道德约束都比较薄弱。突出表现为见利忘义的现象有所滋长。这是今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建构企业的义利观,是全社会道德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家和企业职工应当做到社会对社会成员的一般要求。比如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风尚,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企业也有它的特殊性,其义利观中还应有自己的特殊要求。首先,以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去谋利和逐利,即获取正式的经济利益。其次,不能把经济活动中的商品交换原则引入政治生活和政务活动中,搞钱权交易。再次,在社会生活中还需要超越市场经济原则承担热心公益、扶贫帮困等社会责任。
对我国企业来说,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建构系统的义利观还是个全新的课题。适应体制转轨和社会道德建设的进展,可能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把人文精神融入企业文化
人文精神要渗透到企业中生根,必须融入企业文化,使伦理文化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麦金西咨询公司被迈克尔·波特等著名管理学家认为是世界第一流咨询公司,这家公司通过对世界上大量成功公司的研究,提出了最佳公司的7—S构架,认为在公司7 要素中核心因素是“共同价值观念”。显然,这个共同观念中应包括通过伦理文化体现出的人文精神。
1.“德、诚、信、俭”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重要“软件”
目前我国企业在转轨中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这一制度,既包括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等“硬件”,也包括运用具有民族特色的企业文化等“软件”。“德诚信俭”的伦理文化就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一个重要“软件”。这个问题,目前在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中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需要强调。
这种伦理文化融入企业文化作为“软件”,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
——在企业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上,树立强烈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重点解决有法不依,偷税漏税,污染环境和如何富则兼济社会问题。
——在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上,树立以诚信为本的原则,以顾客为核心、为“上帝”,尊重消费者主权。重点解决伪劣产品和欺诈行为。在企业与企业的关系上,树立严肃的契约观念、信用观点和正当竞争观念。重点解决不履约、不信守合同、不讲信用以及进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在企业内部关系上,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和实行德治原则。这是需要在下面专门论述的。形成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这一“软件”,基本前提是民族性同现代性的结合,基本内容是伦理文化同制度文化的结合。现代组织制度和观念不与民族特色结合,就没有个性和生命力;传统文化不作现代化的改造,没有时代感和先进性,也同样会缺乏生命力。
2.在企业内部坚持“以人为本”和“德治”原则
我国企业在转轨过程中确立企业内部的伦理文化,首先是如何在所有者、经营者和一般职工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或者说如何协调“老板”与雇员的关系。国有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分开的改革,而一般职工作为“全民所有制”“全民”的一份子又具有“主人翁”地位。所有者、经营者和一般职工的关系远比计划经济复杂。在“混合经济”的股份制企业中情况则更为复杂。在私有经济中的外商企业、港澳台企业和私营企业中,职工作为“打工”的雇员,情况又不一样。这些关系除了需要劳动法、企业法和公司法、产权制度、组织管理的规章制度去规范协调之外,还需要伦理原则去协调,这主要是指“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德治”原则。
这里所说的“以人为本”,超越了经济学“人力资本”的概念,包括尊重人、信任人、依靠人这一基本的人文精神。首先是“老板”对雇员的尊重、信任和依靠,也包括雇员对“老板”的尊重、信任和依靠,是相互的,“共存共荣”的。目前在转轨中这类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利益的冲突,“老板”只顾追求企业最大利益、忽视雇员利益和社会责任;或者雇员片面强调个人利益、不顾企业发展和不愿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对“人”的态度的冲突。比如我国曾发生过合资企业老板上班时把雇员锁在车间,以至发生火灾无法逃离使雇员大批烧死的惨剧;发生过韩国老板让雇员下跪等侮辱人格的事情;也发生有些雇员缺乏职业道德、不遵守规章制度、不尊重“老板”权利和角色的现象。这些,除了要在理性上解决认识外,主要要靠互相的情感沟通,形成互相尊重、关心、理解、信任的文化氛围。这也是目前企业文化倡导的“德治”原则,即以德感化、教育人、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把德治原则贯彻到企业文化中,首先需要树立以“德诚信”为序的观念。以道德作为评价人的主要依据和管理的主要手法,按“德”的要求培植“诚信”,以“德”带动“诚信”,以精神疏导、道德教育去解决一些规章制度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是“老板”对雇员管理的一种新趋势。其次是勤于实践,我国同仁堂这个有300 年历史的老店就为贯彻以人为本和德治原则提供了新的经验。它提倡“养小德以成大德”,坚持不渝地培植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和童叟无欺、一视同仁的“同仁”职业道德,走出了以义取利创名牌的成功之道。这类经验很值得重视。
3.“立法律于前,倡道德于上”
这是我国著名的年轻经济学家樊纲在研究中华文化与制度创新、经济发展关系时提出的一个论点。可以作为本文的一个结束语。
根据大陆转轨时期的特点,首先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更加重视理性化、规范化制度的建设,用法制和法治规范企业行为,即“立法律于前”,严格企业的“他律”。同时要根据中华文化的特点和优势,十分重视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倡道德于上”,强化“自律”。把“他律”和“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完成转轨时期企业伦理规范的历史任务。邮编:2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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