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官文化对水浒传的多层次渗透_水浒传论文

徐官文化对水浒传的多层次渗透_水浒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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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梁山头领的胥吏出身及其历史内涵

在脍炙人口的几部古典小说名著中,胥吏阶层的活动占有特别突出地位的,学界公认《水浒传》乃是最为典型的一部。不仅在数量上出身胥吏的梁山头领所占比例较大,而且这一事实已深刻地影响到了对小说主题的认识。廖仲安曾经指出:“《水浒传》的‘官逼民反’,有一部分就是以‘官逼吏反’的形式表现出来的。”①日本学者宫崎市定则不无极端地认为《水浒传》乃是一部“真实描绘胥吏是如何抗拒官令的纪实小说”。②金诤也认为《水浒传》“是一部描写‘胥吏牙校’中的‘德不足而才有余者’,困于无门而走向反抗的书”。③《水浒传》的作者无疑十分熟悉胥吏阶层的生活。明人胡应麟曾推测其作者可能出身胥吏:“余以非滑胥之魁则剧盗之靡耳。”④本文拟结合文史两方面未曾充分利用的材料和观点,分三方面评述胥吏文化对《水浒传》的多层次渗透。

历史上胥吏向有广狭二义。考虑到小说描写的实际情况,本文所论胥吏取王曾瑜广义一说:“吏作为统治机构中的低级办事人员,大致应包括中央,各路帅司、监司等和州县衙门的胥吏以及乡村基层政权的头目。”⑤举凡宋代话本、元杂剧、南戏及《水浒传》中出现的押司、孔目、令史、祗候、公人、虞候、都头、押狱、小牢子、里正、保正等均属胥吏。

梁山头领中以下十二人出身胥吏,学界向无争议:

北宋末起义领袖宋江的出身,史无明文。今本《水浒传》中宋江为山东郓城县押司。“吴读本”中的宋江身份为“亭长”,“当是借为保正的代称”。⑥亭长、保正均为基层胥吏。

十二人中曾为都头的有四人:⑦山东郓城县步兵都头雷横、马兵都头朱仝,山东阳谷县步兵都头武松,山东沂水县都头李云。

曾为狱吏的有六人: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宗、小牢子李逵,蓟州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杨雄,山东登州小牢子乐和,北京两院押牢节级、兼充行刑刽子蔡福、蔡庆兄弟。按节级为狱吏之一种。第五十一回写朱仝做了当牢节级,因此有条件私放雷横。

原为京兆府六案孔目的裴宣是十二人中出身级别最高的。他“极好刀笔,为人忠直聪明,分毫不肯苟且”,⑧人称“铁面判官”。后因贪滥知府寻事将其发配沙门岛,中途被饮马川强人邓飞、孟康救下而落草。裴宣“为人忠直”应是他被贪滥知府迫害的主要原因。第四十七回写裴宣被宋江立为军政司,主功罪赏罚之事。

以下几位头领的胥吏身份或与胥吏的密切关系则需加以说明:

曾任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之职的林冲,长久以来被视为社会地位较高的军官。王曾瑜《用现代史学眼光审读〈水浒传〉》及黄季鸿《〈水浒传〉中的教头》则指出,⑨林冲所曾担任的禁军教头,以及梁山另一头领徐宁所曾任的厢兵教头,实乃宋朝军中教习武技之小吏,身份低微,故其出身应称之为“军吏”,而非“军官”。

身为梁山早期领袖而不在一百单八将之列的晁盖,《宣和遗事》中未曾交代其身份。《水浒传》中晁盖为山东郓城县东溪村保正。⑩保正为乡村基层胥吏之一种,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负有责任。《水浒传》合理地利用了晁盖这一身份来组织情节。除了宋江私放“心腹弟兄”晁盖的经典描写外,第十四回有关刘唐的情节组织也堪称严密。书中写雷横捉住前来送信的刘唐,“天色却早是五更时分”,因提议将刘唐押去晁保正庄上,“讨些点心吃了,却解去县里取问”。进庄后雷横向晁盖解释来意:“本待便解去县里见官。一者忒早些,二者也要教保正知道。恐日后父母官问时,保正也好答应。”随后,在刘唐为了索回晁盖赠雷横的十两银子,而与雷横斗朴刀的过程中,适时地让“智取生辰纲”的主谋吴用出场。在围绕生辰纲的一段大书中,小说情节之所以能够环环相扣地向前发展,跟作者充分地利用了晁盖乃保正这一叙事元素无疑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人物身份演变的角度考察,刘唐、史进的情况颇值注意。元杂剧《还牢末》写宋江先后派李逵、阮小五下山,去东平府招安刘唐、史进,而刘、史二人皆为东平府五衙都首领,即府衙中吏员的头目。《水浒传》中的史进虽变身为陕西华阴县里正史太公之子,但里正乃乡村基层胥吏之一种,且对官府负有治安方面的责任。第二回写史进对前来攻打史家庄的少华山头领陈达说:“俺家见当里正,正要来拿你这伙贼。今日到来,经由我村中过,却不拿你,到放你过去,本县知道,须连累于我。”里正之家的设定显然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

王曾瑜曾以《警世通言》第二十卷《计押番金鳗产祸》中的计押番开张果子店,作为宋代吏胥兼营商业的例证。(11)施恩在快活林生财乃依靠父亲作为管营的胥吏身份,其性质与计押番并无二致。

《水浒》故事主要是在南宋、元代演变成熟的。孙楷第《水浒传旧本考》说:“《水浒》故事源于北宋,分演于南宋金源,而集大成于元。”(12)从胥吏文化角度探讨《水浒》主题的历史内涵,必须借鉴宋、元两代胥吏制度的研究成果。中国历史上胥吏政治的形成在宋代,(13)而宋代即有“公人世界”、“吏人世界”之称。以往学界对宋代的“吏强官弱”现象多有研究。而司马光所言胥吏“居无廪禄,进无荣望”则是造成一切乱象的根本原因。吏人无禄是两宋的一项基本政策。北宋自神宗熙宁三年立“仓法”,方始颁禄于胥吏,南宋则州县胥吏无禄。《水浒传》中阎婆惜所引常言“公人见钱,如蝇子见血”,以及书中经常写到的胥吏向囚犯索要“常例钱”,均不仅具有道德评价层面上的意义,还同为胥吏在经济上缺乏可靠保障的现实折射。经济上缺乏制度保障还可靠受贿等非法手段加以弥补,宋代胥吏进身之路的逼仄则引发了一系列严重问题。宋史研究者早已指出胥吏依循制度出职的渺茫与艰辛。(14)元代吏员的地位虽比唐宋时代有了大幅度提升,且吏员出职任官几乎成为元代入仕的惟一可行之途,但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官、吏之两途在元代已合为一途,选官的标准被选吏的标准所取代”,(15)由吏入仕的路途依然是充满坎坷与艰辛的。元人岳伯川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第二折中,写郑州六案都孔目岳寿临终前嘱咐儿子长大后“休做吏典,只务农业是本等”。(16)王仲文《救孝子贤母不认尸》杂剧第一折中,杨谢祖提出“学个令史”,母亲李氏则教导他走读书求仕的正途,“休学这令史”。而元杂剧的作家群体,王国维早就指出“大抵布衣,否则为省掾令史之属”、“杂剧家之多为掾史”的事实。(17)为吏的辛酸在杂剧中得到真切的反映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出身胥吏的梁山头领中得到最为充分的阐论的无疑是宋江。国内学者中廖仲安的《〈水浒〉浅谈》与《再评宋江》较早涉及此问题。其对宋江依违于上层官府与下层江湖两个世界之间的情形,以及这种情形如何深刻地影响了他的思想和性格的观点——既有根深蒂固的正统思想,又有难以遏抑的反抗意识,基本已为学界所公认。笔者在此仍欲加以强调的一点,是宋江身上的反抗意识绝非缺乏规律性的个别,而是在历代胥吏中都不同程度存在的普遍现象。前辈学者何心曾说:“衙役胥吏乃是官僚的下层,其罪行有时比官僚更多。但是他们也往往受官僚的压迫,并且洞悉官僚的罪恶内幕,所以很容易同情革命。”(18)第三十九回宋江浔阳楼酒后题诗是表现其反抗意识的经典段落。值得注意的是,黄文炳在读了宋江所作一词一诗之后,立即推断宋江“多管是个小吏”。他作出这一判断应是基于如下词句:“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恰如猛虎卧荒丘,潜伏爪牙忍受”,“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胥吏阶层所身受的压抑及其反抗性,自然为曾任通判之职的黄文炳所明了。明代万历年间文人陆君弼在《偶读〈水浒传〉戏成》一诗中写道:“传中亡命无不有,却掇小吏居之首”,“小吏为贼不足怪”。(19)可见在明代某些文人的心目中,胥吏造反早已是习以为常、不足为奇了。而据明人杨慎《南诏野史》下卷《续纪事》记载,嘉靖三十九年,“罢吏”段旸曾“纠合恶少三十六人,效宋时淮南盗宋江作乱”,(20)可见宋江以胥吏身份反叛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启迪。历史上从来不乏胥吏加入起义行列的情形。如元末农民领袖陈友谅曾为县贴书。(21)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原为永安州书吏,自号“小宋公明”。明人胡应麟曾推测《水浒传》作者不是“滑胥之魁”就是“剧盗之靡”,可见在其潜意识中“滑胥”与“剧盗”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模糊的,“滑胥”是很容易变身为“剧盗”的。《水浒传》中的晁盖、宋江从胥吏走上反叛之路就堪称典型。元代无名氏杂剧《鲁智深喜赏黄花峪》宋江开场白云:“自小为司吏,结识英雄辈。”宋江作为“司吏”的反抗意识在“结识英雄辈”的过程中自然得到了加强。以往学者多从宋江将郓城为吏期间所获非法收入转化为“仗义疏财”的资本角度谈论这一问题。(22)其实我们完全不必采取此类有深文周纳之嫌的视角,宋江的胥吏出身已天然地使其具有向下层江湖倾斜的趋势。元杂剧中便屡见描写胥吏走向反叛的作品,从中透露出来的历史内涵也是深可玩味的。李致远《都孔目风雨还牢末》中的东平府六案都孔目李荣祖救护李逵,被妾萧娥告发为私通梁山,后被带上山去入伙,其经历与宋江颇为相似。高文秀《黑旋风双献功》中的郓城县把笔司吏孙荣去泰山烧香,为保障安全往梁山向宋江讨“护臂”,与孙荣有八拜之交的宋江乃遣李逵下山。杨显之《郑孔目风雪酷寒亭》中的郑州把笔司吏郑嵩救护护桥龙宋彬,后来在危难中得其救助,并随其上山落草,“做一场白日胸襟,轰雷气概”(第四折宋彬[鸳鸯煞]唱词)。孙述宇曾从人物原型的角度指出,宋江身上投有浓重的岳飞的影子,而宋江仗义疏财、讲忠义盼招安、浔阳楼题反诗等思想行为,统统来源于其原型人物岳飞。(23)侯会则从故事来源的角度指出今本《水浒传》宋江身上的矛盾现象,系由作者未能将宋江仁人君子和草莽英雄的两面糅匀而造成。(24)孙、侯二先生均未从宋江的胥吏身份层面着眼,乃是导致其诠释未尽惬当的原因所在。

梁山事业在走向其辉煌的顶峰后,在宋江的苦心经营下招安成功,此种结局与胥吏阶层所具有的共性特质密切相关:正统意识和忠君思想毕竟是他们难以摆脱的束缚。廖仲安《再评宋江》一文中指出:“宋江是一个从‘公人世界’中分化出来的能仗义疏财、有威信和权谋的‘强人’,但他所志有限,不敢做‘小宋皇帝’,敢反抗而不敢胜利,这就使梁山兄弟们为拥护他而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我们认为,千方百计地引领梁山好汉回归主流社会,名正言顺地实现“保国安民”的宏愿是宋江毕生的追求,而这也是符合其胥吏式英雄的内在文化人格的必然道路。责备宋江“所志有限”、“敢反抗而不敢胜利”,乃是有悖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苛论。李贽《〈忠义水浒传〉叙》称宋江为“忠义之烈”才是符合实际的定评。

二 胥吏的婚姻:宋江、杨雄、林冲故事的文学传统

介身官民之间的胥吏阶层拥有广泛的社会联系,适俗的市民文艺中一直活跃着他们的身影,而其婚恋故事一度成为被反复书写的热门题材。本节以《水浒传》中出身胥吏的宋江、杨雄、林冲为例,说明其婚姻故事是植根于深厚的文化土壤及叙事传统之中的。

怒杀阎婆惜对于宋江曲折复杂的生命历程的意义不言而喻。在《水浒传》这一堪称社会风俗史的精彩描写中,值得从叙事传统角度加以考察的有两点:一是阎婆惜的娼妓身份,一是宋江、张文远的胥吏身份。

《宣和遗事》中的阎婆惜身份即为娼妓。在《还牢末》等水浒戏中,其娼妓身份被传承了下来。《水浒传》第二十一回写阎婆讲述婆惜出身经历,谓其在东京时“只去行院人家串”,并深得行院中人喜爱;后来有一上厅行首欲过房她,只因父母要留下她养老而作罢。可是同回中写婆惜见到张文远后,为其风流俊俏所诱,因为婆惜本“是个酒色倡妓”。前文交代婆惜并未身入娼门,这里却又贬称她为“酒色倡妓”,可见《水浒传》写定者对婆惜身份的设定是有所游移的。不过这一点游移并不足以影响《水浒传》中的杀惜故事,乃来源于久远的胥吏与妓女之间的婚变这一叙事传统的认定。而处身于这一叙事传统中的妓女形象,往往被塑造为使胥吏破家丧身的反面角色。《宣和遗事》写宋江“见故人阎婆惜又与吴伟打暖,更不睬着”。从文中“又”字及“更不睬着”推断,阎婆惜不但移情于吴伟,且在宋江前不避嫌疑。结果情感大受刺激的宋江便将阎、吴二人一起杀掉,投奔梁山泊。《宣和遗事》中没有明确交代阎婆惜与宋江之间的关系,仅提到宋江将刘唐送来酬谢的金钗“把与那娼妓阎婆惜收了”,但宋江因婆惜移情而冲动杀人,导致无法维持原来正常的生活,则是确定无疑的。而此类妓女破家故事在元杂剧及南戏中曾一度成为热门题材。

早期南戏《小孙屠》中的李琼梅原为开封府上厅角妓,其情夫为开封府令史朱邦杰,二人合谋杀害梅香、嫁祸于李的丈夫孙必达。元杂剧《还牢末》中李孔目的妾萧娥原为东平府上厅行首,她为与情夫私通而告发丈夫结交梁山贼人,致使丈夫险些被盆吊而死。李孔目的妻子赵氏得知丈夫下入死囚牢后惊吓而死。萧娥还虐待李孔目与赵氏所生一双儿女。与《还牢末》的情节和结构颇为相似的《酷寒亭》也是对同一社会问题的反映。剧中的萧娥亦为从良妓女,她气死郑孔目的妻子萧氏,打骂郑孔目与萧氏所生一双儿女,并与郑孔目的同事私通。其他剧作中反映妓女破家主题的所在多有,但因与本节以胥吏、妓女间纠葛为中心的论题无关,故不再赘述。仅从《小孙屠》、《还牢末》、《酷寒亭》三剧所述可见,妓女从良后不管是为妻为妾,其对家庭构成的瓦解力量都是十分巨大的,而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胥吏家庭更不应接纳从良妓女。《酷寒亭》第一折中祗候赵用在[油葫芦]曲中劝说郑孔目道:“哥哥也咱须是官宦家,怎么好人家娶这等搅蛆扒?”可是胥吏在日常生活里难免与妓家发生各种交往,(25)戏曲、小说中演述胥吏与妓女间纠葛的故事因此而层出不穷。《水浒传》中则除李师师以外的妓女均为否定性形象,如仗势欺人的白秀英,以色相纠缠安道全的李巧奴,不念旧情、出首史进的李瑞兰。阎婆惜的淫荡、刁钻、狠毒,与上述否定性娼妓形象乃是一脉相承的。

从人物形象世代累积的角度来考察,杀惜故事中的张文远是不可忽视的。马幼垣曾指出今存水浒戏的共通性之一是“通奸的女主角一定不是元配,甚至声明本为欢场中人,奸夫则不出衙内、令史、都巡之流”。(26)张文远形象即来源于奸夫中的“风流孔目”一类。宋代话本《金鳗记》(即《警世通言》第二十卷《计押番金鳗产祸》)中与庆奴私通的虞候张彬乃是好色之徒。据《录鬼簿》著录,关汉卿有杂剧《风流孔目春衫记》(今仅存残曲一支)。关氏另一名剧《鲁斋郎》中的郑州六案孔目张珪亦属此类,第一折中张珪所唱[混江龙]曲道:“经旬间不想到家来,破工夫则在那娼楼串,则图些烟花受用,风月流连。”杨显之《酷寒亭》中的郑孔目也曾一度迷恋从良妓女萧娥,第一折中祗候赵用在[仙吕·点绛唇]曲中所唱,交代了郑孔目自从迷恋上萧娥,便过着抛家舍业,“那里管详刑折狱,每日价卧柳眠花”的生活。此剧中的祗候高成是作为奸夫形象出现的,第一折中他曾自称“平生只是贪花恋酒”。《水浒传》中的贴书张文远“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平昔只爱去三瓦两舍,飘蓬浮荡,学得一身风流俊俏,更兼品竹弹丝,无有不会”。其职业与品性均符合通奸故事中“风流孔目”的标准。

《水浒传》第二十回中张文远出场时身为“贴书后司”,第二十一回中除称之为“后司贴书”外,又谓其为宋江的“同房押司”。张文远的真实身份乃是“贴书”,其地位实际远在宋江的押司之下。据《水浒传》所写,张文远乃是正式吏员宋江的助手,即所谓“见习吏员”。在第二十回中,宋江接到州里发下防备梁山贼人的公文后,吩咐贴书后司张文远“将此文书,立成文案,行下各乡各保”,宋江本人“理会文卷”则是他作为押司的正务。身为见习吏员的贴书当然可以上升为正式吏员。元人王恽《秋涧先生大全文集》卷九十《养人材·试吏员》云:“按察司、府州司县合用吏员,俱出自州县校书帖写等人。”(27)此处“帖写”即贴书。然而,贴书升吏却包含了几许无奈,因为“能否任贴书,取决于吏。而一旦任贴书,就听吏指挥,依附于吏,和吏结成隶属关系”。(28)贴书与吏之间不仅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其在法律层面上还需承担连带责任。据宋代法令规定,像张文远这样的后备押司如果犯罪,除对其本人进行惩罚外,对其失于觉察的吏人及知情者都要进行处罚。身为贴书的张文远实际生活在头名押司宋江的阴影之下。(29)第二十二回中写宋江杀惜逃跑后,张文远“立主文案,唆使阎婆上厅,只管来告”,想必亦是借此一吐生活在宋江阴影下的恶气。其他方面的材料也可印证张、宋之间的确存在一种紧张关系。宋代话本《三现身》(即《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冤》)在人物身份、故事模式上与“杀惜”一段颇为相似。话本写奉符县有名的押司孙文是县里“第一名押司”,人称大孙押司,他的妻子与县里“第二名押司”即小孙押司私通。大孙押司被妻子与小孙押司谋害后,小孙押司“钻上差役,做第一名押司”,并入赘于大孙押司家中。大孙押司被谋害后,其妻子坐产招夫,提出新夫需满足三个条件,而第二个条件是:“我先夫是奉符县里第一名押司,如今也只要恁般职役的人。”小孙押司顺利地谋得“第一名押司”,与大孙押司身死而空出名额直接相关。无论是在社会身份还是家庭角色上,小孙押司均成功实现了鸠占鹊巢,彻底从大孙押司的阴影下摆脱了出来。在早期南戏《小孙屠》第六出中,朱邦杰出场时介绍自己“见在充本府正名司吏”。我们可以体会出朱邦杰言说“正名司吏”时的那种自豪感,因为他不用像张文远、小孙押司那样活在顶头上司的阴影里。

杨雄残杀潘巧云是《水浒传》中发生在胥吏家庭的另一婚变故事。第四十四回杨雄出场时交代他身为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正属本文所论广义之胥吏。杨雄杀妻故事中引起我们特别注意的,是潘巧云的两次婚姻均与胥吏结缘。第四十四回写潘巧云出场时,交代她“先嫁了一个吏员,是蓟州人,唤做王押司。两年前身故了。方才晚嫁得杨雄,未及一年夫妻”。(30)第四十五回故事的发生时间,借潘巧云的父亲潘公交代,乃值其前夫过世二周年,因而“做些功果与他”。潘巧云便是在请报恩寺僧人做法事过程中与裴如海勾搭成奸的。与《水浒传》中宋江等真正的好汉一样,“一个月倒有二十来日当牢上宿”的杨雄亦非好色之人,这自然是潘巧云与人私通的客观原因之一;替前夫王押司做法事为其私通提供了机缘,则是整个叙事以自然状态呈现的必要条件。而发生在胥吏家庭的这种通奸故事,几乎无一不是以出轨女性的被杀告终。《三现身》、《双献功》、《还牢末》、《酷寒亭》等作,均是如此。如果说像《三现身》等作中的出轨女性确有取死之道,《水浒传》中的杨雄杀妻却是十足令人厌恶的虐杀,而如此冷酷的杀戮方式与其特殊的胥吏身份——两院押狱、兼充市曹行刑刽子,是否存在一定程度的必然联系呢?总之,《水浒传》对王押司、杨雄胥吏身份的合理设定与有效利用,是杨雄杀妻故事顺利推进及表现人物性格的重要叙事元素,不可等闲视之。

林冲逼上梁山肇端于妻子被权豪势要高衙内看中,这实际也是一个发生在胥吏家庭的婚姻悲剧。本文第一节已引学者观点指出,林冲的真实身份乃是“军吏”,这启发我们从胥吏婚变的叙事传统重新思考其悲剧。石昌渝曾指出《水浒传》写定之前,林冲仅有“豹子头”的绰号和“指使”的身份,此外所有故事均须由作者创造。(31)孙述宇也认为林冲的故事是比较后起的,因其未曾在《宣和遗事》与元杂剧中出现过。(32)石、孙二先生之所以得出林冲故事乃后起的结论,一是因为他们均仍将林冲的出身误认为军官,二是单纯从有关林冲的故事演变角度来考察,而未将与其相类的故事纳入研究的视野。涂秀虹、齐裕焜等学者已经指出,《水浒传》中林冲的身份、个性,与《鲁斋郎》中的张珪颇为相似。(33)在表现胥吏备受强权压抑及其软弱性格上,林冲与张珪的确存在太多的相似性。而从胥吏家庭婚变的故事模式角度考察,《延安府》、《双献功》等杂剧同样值得重视。《延安府》中权豪势要葛彪调戏把笔司吏刘彦芳的妻子,遭拒后将刘的妻子、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死,气焰嚣张至极。刘彦芳请求本府庞衙内申冤做主,不料庞衙内本人即是葛彪权势集团中的一员,刘彦芳反而被借故打入死囚牢。刘彦芳尽管在京师做着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把笔司吏,但在强悍的权势集团的无情打击下只能接受悲惨的现实。《双献功》中郓城县把笔司吏孙荣的妻子郭念儿主动与白衙内私通,在个人品性上自然无法与《延安府》中的刘彦芳妻子及《水浒传》中的林冲妻子相比,但在表现胥吏遭受权豪势要迫害而无力反抗现实方面,三剧却是并无二致。《双献功》中孙孔目得知妻子被人拐走后去告状,不料却被白衙内借衙坐堂,不由分说下入死囚牢。此剧关于孙孔目告“关门状”的别具特色的描写,触目惊心地揭示了权势集团弄法如儿戏的真相。在《水浒传》中,林冲在妻子遭高衙内调戏后无奈地放弃反抗,且痛苦地认识到“不合吃着他的请受”,正是宋元时期处身尴尬的胥吏们共同生存困境的反映。

三 梁山以外胥吏群体的艺术功用

《水浒传》中除了出身胥吏的十几位头领外,还活跃着一批心性各异的大小胥吏们。本节将这批胥吏大致划分为儒吏与恶吏两类,简析这些辅助人物在映衬梁山头领的精神风貌及推动情节发展上的艺术功用。

在元杂剧及《水浒传》中被大力肯定的一类胥吏是所谓儒吏。关于儒吏在德才两方面的标准,可以参考元大德五年(1301)刊行的平江人徐元瑞所撰《吏学指南》。该书作为吏学启蒙读物,在“行止”中列有如下九项:孝事父母、友于兄弟、勤谨、廉洁、谦让、循良、笃实、慎默、不犯赃滥;在“才能”中列有如下六项:行遣熟闲、语言辩利、通习条法、晓解儒书、算法精明、字画端正。(34)“自幼曾攻经史”、“刀笔精通,吏道纯熟”的宋江自然是以儒吏的标准来塑造的。第十八回写宋江出场时称赞他“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其实宋江为吏期间“好做方便”的事迹,除私放晁盖外并无多少具体的描写,这一点在其他胥吏身上的表现要更为充分些。而对于此类曾经救助过梁山头领的胥吏,元杂剧及《水浒传》的作者从来不忘加以褒扬。无名氏杂剧《梁山五虎大劫牢》第一折写宋江自述早期经历,说当年“杀了阎婆惜,脚踢翻蜡烛台,沿烧了官房”而被捕,“多亏了刑房司吏,出脱某杀人之罪,改做误伤人命,杖了八十,迭配江州牢城营”。《还牢末》楔子中写李逵在东平府打死人命,却蒙六案都孔目李荣祖改为误伤人命,得以免去死罪,从轻发落。楔子中交代李孔目“幼年颇看诗书”,与杂剧家心目中儒吏的标准正相符合。《水浒传》中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则是第八回中救护林冲的孙孔目。

林冲误入白虎节堂,被捕后发往开封府,多亏当案孔目孙定仗义周全,得到脊杖二十、发配沧州的较轻判决。孙孔目“为人最鲠直,十分好善,只要周全人,因此人都唤做孙佛儿”。元人刘壎《水云村吟稿》卷三《为张叔云题张佛子传》云:“汴都张庆为司狱吏,仁恤囚徒,称为张佛子。”(35)“孙佛儿”、“张佛子”的美称表明他们乃是秉持“公门好修行”之准则的儒吏。有人认为孙定与《双献功》杂剧中的孙孔目在为人和性格上都很相似,而推测杂剧中的孙孔目便是《水浒传》中孙定的雏形。(36)笔者认为这种推测是不无道理的。《双献功》第一折中孙孔目上场诗云:“人道公门不可入,我道公门好修行。若将曲直无颠倒,脚踏莲花步步生。”《水浒传》中的孙孔目则不仅明辨是非,且敢于跟顶头上司据理力争,其鲠直的性格特点由此而得以凸显。第八回中有一段出色的对话描写:开封府尹慑于高俅的权势,欲将林冲判处死刑,孙孔目竟语含嘲讽地驳问道:“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遭到府尹斥责后他仍激愤地辩说道:“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37)孙孔目的言行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元代有名的能吏形象张鼎。有关张鼎的剧目有孙仲章《河南府张鼎勘头巾》、孟汉卿《张孔目智勘魔合罗》及陆登善《张鼎勘头巾》(已佚)等。能吏张鼎的故事在元代民间的影响是十分广泛而深远的。(38)《还牢末》第三折李孔目所唱[太平令]曲中曾提到“令史呵赛张鼎千般智量”。与《水浒传》第八回中鲠直的孙孔目一样,孟汉卿《魔合罗》中的张鼎敢于当面嘲笑府尹“葫芦提”,并冒着三日不破案便被斩首的风险,“使心机,啜赚出是和非”(第四折张鼎唱[道和]曲)。孙仲章《勘头巾》第二折张鼎所唱[隔尾]曲中的几句,则痛切地揭露出开封府难以伸张正义、辜负民望的现实:“这的是南衙现掌刑名事,东岳新添速报司,怎禁那街市上闲人厮讥刺?”这与《水浒传》第八回中孙孔目对开封府职能异化的揭露并无二致。郑振铎说:“在张鼎的故事里,正反映出百姓们的可悲痛的最低度的求公平的希望的微光。”(39)《水浒传》中鲠直的孙孔目则不但维护了这种基本的公平,对本性善良的林冲构成正面意义的映衬,其对情节的顺向推动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武十回”中曾出现过三位救助武松的胥吏,其艺术功用虽全同于第八回中的孙孔目,但在艺术上的感染力则殊不能及。第二十七回中,阳谷知县一心周全杀死嫂子和西门庆的武松,在与“该吏”商议之后,将申解公文中武松的罪过改轻。第三十回中,武松被张都监陷害,下入孟州大牢,已受贿赂的知府一心要结果武松,多亏得到当牢康节级和当案叶孔目照护。而“忠直仗义,不肯要害平人”的叶孔目,既得到受益人武松“仗义疏财”的称颂,作者又有诗赞其品行道:“西厅孔目心如水,海内清廉播德音。”

“语言辩利”、“通习条法”是徐元瑞《吏学指南》“才能”中的重要两项。《水浒传》中凭此“才能”救护好汉的胥吏是第四十回中的黄孔目。浔阳楼题反诗的宋江为黄文炳识破真相,暗中为宋江求援的戴宗也被牵连在内。蔡九知府命当案黄孔目“叠了文案”,以便将宋江、戴宗“决不待时”。“与戴宗颇好”的黄孔目乃向知府禀告道:“明日是个国家忌日,后日又是七月十五日中元之节,皆不可行刑。大后日亦是国家景命。直待五日后,方可施行。”(40)黄孔目是以“国家忌日”、中元节、“国家景命”等名目提出延期行刑建议的。王利器曾征引隋唐以来的大量记载,说明黄孔目所言名目符合当时的法规、习俗,(41)故其延迟五日行刑的建议方能被知府所采纳,从而为梁山好汉前来营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第十九回阮小五所唱渔歌有“酷吏赃官都杀尽”之语。胥吏与百姓的接触较之官员要频繁得多,其被百姓憎恨的程度也显得更为强烈。相对于以寥寥数语叙及的凤毛麟角般的儒吏,《水浒传》中的恶吏给人留下的印象要深刻得多。梁山头领中最受恶吏荼毒的无疑是林冲。在逼上梁山的一段大书中,林冲自始至终处身于恶吏群体中。与林冲“自幼相交”的虞候陆谦是“只要小衙欢喜,却顾不得朋友交情”。他一手实施了高俅迫害林冲的阴谋,终于遭受被剜心而死的残酷惩罚。第九回中向林冲勒索钱财而有“陡然变脸”、“陡然翻出笑来”表演的差拨,(42)乃是集势利、狡猾、贪婪于一身的恶吏的典型写照。一路互相配合、欲在野猪林杀害林冲的董超、薛霸,则是引起人们无比痛恨的恶浊下吏。元杂剧中恶浊下吏的上场诗一般是:“手拿无情棒,怀揣滴泪钱。晓行狼虎路,夜伴死尸眠。”董、薛二人之粗俗、贪婪、阴损、狠毒,正是世所公认的恶浊下吏的典型性格。而虽遭董、薛二人百般折磨仍坚持隐忍不发的林冲,其英雄气短的精神风貌亦得到了深入骨髓的表现。研究者曾一致指出,“董超、薛霸在民间说唱文学中几乎是公差的专名”,(43)“元明戏曲、小说中的防送公人,一般都叫做董超、薛霸或董霸、薛超等”。(44)较之《平妖传》等作品中的同名公差,(45)《水浒传》中的董超、薛霸写的最为出色。董、薛二人在后来押解卢俊义的路途中,几乎又将对付林冲的手段演习了一遍,此前心气颇高的卢俊义却一律逆来顺受,从而使艺术的笔锋直抵一个奉公守法的豪富的灵魂深处。(46)董、薛二人的言行除了映衬林、卢二人的精神风貌外,其在全书结构安排上的功用曾引起金圣叹的注意,他在第六十一回的回前总评和夹批中指出,作者安排林冲最先上梁山、卢俊义最后上梁山,且二人皆由董超、薛霸押解,“盖特特为此,以锁一书之两头”,“笔墨奇逸之甚”。(47)

三打祝家庄前的第四十九回里曾集中出现过一批恶吏。赖掉解珍、解宝死虎的毛太公为登州府里正,其女婿王正为登州府六案孔目,翁婿二人欲合谋害死解氏兄弟,为保成功向死囚牢节级包吉行贿。本回中的毛太公、王正及包吉均为百姓所痛恨的恶吏。这批恶吏掌控了从州府到乡村的行政权力,弱势的猎户惨遭其压榨与迫害实属必然。“吏逼民反”,这就是解氏兄弟所面对的残酷现实。

如前所述,《水浒传》中被赞赏的儒吏颇善利用法律文字的弹性,以便作出对罪案在身的好汉们有利的判决,第七十九回中的济州“老吏”王瑾则反其道而行之,一个极其阴险、毒辣的恶吏形象因之而跃然纸上,难以磨灭。书中交代,王瑾其人“平生克毒”,人称“剜心王”。他为升官给高俅出了一个倾陷梁山的毒计:将招安诏书中的关键一行读破句读,以达到杀掉宋江、瓦解梁山群体的目的。王瑾此计引出第八十回三败高俅的重大情节。而王瑾其人的艺术功用正如芥子园刻本的眉批所说:“宋江是吏之仁孝忠义者,却又有此等奸滑谄佞之吏作对,亦说尽巧计,于招安中作许多变态,情事妙甚。”(48)

一般说来,服役期满后返归民间的胥吏在处事经验上比普通百姓要丰富得多。《水浒传》第二十六回中昔为吏员、今为小商人的胡正卿便是如此。武松决意杀嫂之前,硬请四邻做证见,其中被加意描写的一位是对门卖冷酒店的胡正卿,“那人原是吏员出身,便瞧道有些尴尬,那里肯来”。胡正卿凭他曾在官府为吏的经验,直觉地感到武松来者不善,所以即便他被武松硬拖过来,也要借故脱身,“看看酒至三杯,那胡正卿便要起身”。胡正卿终在被武松用刀指着的恐怖气氛中,完成了记录潘金莲、王婆口词的任务。显然地,曾为吏员的“乖觉人”胡正卿的言行举止,在渲染杀嫂的骇人氛围上,取得了其他邻人所不可替代的艺术效果,而这一效果的取得跟对胡正卿“吏员出身”的合理利用是分不开的。金圣叹曾在夹批中揭示胡正卿从商、为吏两种职业的艺术功用:“胡正卿坐赵仲铭下,即在潘氏一行者,言因花娘搽脂点粉,致有今日酒席也。又云吏员出身者,不惟便于下文填写口词,亦表一场官司,皆从妇人描眉画眼而起也。”(49)

赵世瑜说:“从宋代开始,吏员集团正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政治群体出现于历史舞台之上。”(50)本文考察胥吏文化对《水浒传》的人物构成、主题思想及故事模式等层面的渗透,意在说明作为中世纪英雄传奇的《水浒传》,其世情化描写之所以表现出令人惊叹的艺术魅力,并预示着世情小说正拥有着无比广阔的艺术道路,跟其人物构成向着诸如胥吏阶层等更具世俗性的社会群体下延,无疑存在着十分紧密的逻辑关系。而类似林冲等人物之所以被成功塑造为艺术典型,《水浒传》之所以被称为世代累积型小说的典范作品,亦可由此得到多个层面的较为确凿的说明。

①廖仲安:《再评宋江》,《文学遗产》,1985年第2期。

②[日]宫崎市定著,赵翻、杨晓钟译:《宫崎市定说水浒——虚构的好汉与掩藏的历史》,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页。

③金诤:《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4页。

④[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438页。

⑤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增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9页。

⑥侯会:《〈水浒〉〈西游〉探源——与德堂古典小说研究丛稿》,北京:学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页。

⑦各州县带兵捕盗的衙役尊称之为都头。参见何心:《水浒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31页。

⑧本文所引《水浒传》正文,除特别说明者外,均据王利器《水浒全传校注》,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该校注本所据底本为天都外臣序:《忠义水浒传》。

⑨二文分见《文史知识》,2004年第11期;《明清小说研究》,2010年第1期。

⑩《水浒传》中的晁盖“祖是本县本乡富户”。第十八回中,宋江假意对缉捕使臣何涛称晁盖为“奸顽役户”。王利器说:“晁盖在一乡中是物力最强的役户,因之,他被选为保正。”(见《水浒全传校注》第3册第914页注[三五])

(11)王曾瑜:《开拓宋代史料的视野与〈三言〉〈二拍〉》,《四川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王先生指出,“押番大约是吏胥名”,篇中的计押番“应是值班吏胥的头目”。

(12)孙楷第:《沧州集》,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91页。

(13)参见程念祺:《科举选官与胥吏政治的发展》,《学术月刊》,2005年第11期。

(14)参见赵忠祥:《试析宋代的吏强官弱》,《西北师大学报》,2000年第2期。

(15)许凡:《元代吏制研究》,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1987年版,第143页。

(16)《水浒传》中也有与岳伯川此剧相似的描写。第二十二回写宋江杀死阎婆惜逃走后,公人去宋家庄勾追宋太公与宋清。宋太公向公人说明宋江出籍情况时道:“老汉祖代务农,守此田园过活。不孝之子宋江,自小忤逆,不肯本分生理,要去做吏。百般说他不从。”同回中“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的议论则早已为大家所熟知。

(17)王国维撰,马美信疏证:《宋元戏曲史疏证》,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45、146页。

(18)何心:《水浒研究》,第245—246页。

(19)转引自郑志良:《明清小说文献资料探释七则》,《明清小说研究》,2008年第1期。

(20)朱一玄、刘毓忱编:《水浒传资料汇编》,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37页。

(21)[明]叶子奇:《草木子》,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3页。

(22)廖仲安《再评宋江》较早提出此说:“他挥金如土的开支,其主要的财富来源,只能是来自作吏胥的巧取豪夺。”此后祖述其说者甚众,恕不一一列举。

(23)孙述宇:《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3年版,第213、225页。

(24)侯会:《〈水浒〉源流新证》,北京:华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页。

(25)《水浒传》第五十回中,帮闲李小二向雷横介绍白秀英时,说“那妮子来参都头,却值公差出外不在”。可见妓女是要主动寻求胥吏的保护的,而胥吏与妓女之间的关系由此更形密切。至于阎婆主动把婆惜配与宋江,明显抱有让胥吏保护外来者的目的。

(26)马幼垣:《从招安部分看〈水浒传〉的成书过程》,见氏著:《水浒论衡》,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48页。

(27)转引自王利器:《水浒全传校注》第3册第975页注[二六]。

(28)许凡:《元代吏制研究》,第70页。

(29)参见鹿军:《宋代县级公吏职务犯罪考察》,河北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第9页。

(30)《宣和遗事》中杨雄前身的绰号、姓名为“赛关索王雄”,恰与潘巧云前夫王押司同姓。

(31)石昌渝:《林冲与高俅——〈水浒传〉成书研究》,《文学评论》,2003年第4期。

(32)孙述宇:《水浒传的来历、心态与艺术》,第315页。

(33)参见涂秀虹:《从水浒戏到〈水浒传〉的戒色主题》,《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8期;齐裕焜:《水浒戏的贡献不可抹杀》,《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2期。

(34)[元]徐元瑞:《吏学指南》(外三种),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7页。

(35)转引自王利器:《水浒全传校注》第2册第550页注[二二]。

(36)王晓家:《水浒戏考论》,济南:济南出版社1989年版,第44页。

(37)金圣叹在“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处写有夹批云:“此一句上不承,下不接,妙绝快绝。言高府中则多犯弥天之罪耳,应杀应剐耳。”见陈曦钟等辑校:《水浒传会评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上册第176页。

(38)贾仲明为孟汉卿所撰吊词谓《魔合罗》“喧燕赵,响玉京,广做多行”。见[元]钟嗣成、贾仲明著,浦汉明校:《新校录鬼簿正续编》,成都:巴蜀书社1996年版,第105页。

(39)郑振铎:《元代“公案剧”产生的原因及其特质》,见氏著:《中国文学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上册第482页。

(40)金圣叹在此处写有夹批云:“一日是国忌,一日是中元,一日是景命,然则止是三日后耳,却云五日后,妙。”见《水浒传会评本》,上册第741页。

(41)参见王利器:《水浒全传校注》第5册,第1742—1743页注[一五]、第1744—1745页注[一七]。

(42)金评本第八回回前总评中语。见《水浒传会评本》,上册第187页。

(43)侯会:《〈水浒〉源流新证》,第208页。

(44)见王利器:《水浒全传校注》第2册第553页注[三六]。

(45)《平妖传》第八回所写董超、薛霸押解卜吉一段,几乎全同于《水浒传》中的林冲发配故事。而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历史上的卜吉与《水浒传》中的林冲同为胥吏出身。据《宋史·明镐传》附王则传记载,“州吏”张峦、卜吉是王则叛乱的主谋。

(46)吴小如《论水浒人物卢俊义》一文对卢的思想性格有十分客观而深入的分析。见吴小如著:《古典小说漫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47)《水浒传会评本》,下册第1123、1136页。

(48)《水浒传会评本》,下册第1360页。

(49)《水浒传会评本》,上册第501页。

(50)赵世瑜:《吏与中国传统社会》,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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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官文化对水浒传的多层次渗透_水浒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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