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视改制企业集体合同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体合同论文,重视论文,工作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遵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中小企业改制迅猛发展,有的地方改制面已达80%以上,对工会工作造成了较大冲击,对刚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来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调查发现,改制企业集体合同工作有如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部分已经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破产或名存实亡,使已经取得重大进展的集体合同建制工作呈现萎缩态势。某县商业局11个企业,只有一个企业的工人在上班,其余企业基本上名存实亡,只剩一块牌子加几个留守人员。这些企业的集体合同早已变成一张废纸。产权变更的企业集体合同基本上不再履行。上述现象各地都有。然而在做统计时,这些企业的集体合同仍然算在已建集体合同的总数之内。据估算,因改制使集体合同制度建而复失的企业占企业总数5%~10%之间。
二、延误续签时机,造成集体合同履约的“空档”。一些企业忙于改制,集体合同的续签或重新签订往往得等到改制全面完成,这样的一段时间少则三四个月,多则半年以上,有的甚至一拖再拖,一年半载解决不了问题。集体合同被迫处于“悬空”状态,原先签订的集体合同没到期的履约实际上成了一句空话,到期的也不能及时续签。
三、重新签约的难度比较大。一些企业经营者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家认为,集体合同是不能随意签订的,应认真加以研究。结果往往一研究,就拖个没日期。有的企业领导变更后,工会提出签订集体合同的协商要求,企业行政置之不理。有的企业经营者认为过去签订的集体合同就没有多大意义,现在又劳神费力去签订,肯定是白搭。
四、集体合同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兑现。改制企业多半经济效益不甚理想,履行集体合同有困难,如有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等多达几个月,使集体合同成为“一纸空文”。
五、对改制企业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不是很得力。少数地市工会对改制企业集体合同工作没有引起重视,甚至放任自流。
针对企业改制集体合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认为:
一要加深对改制企业集体合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工会一以贯之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动摇。量大面广的改制企业的集体合同工作是整个集体合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制定目标,强化措施,责任到人,加强指导,确保集体合同工作不出现任何的反复。
二要树立依法履约观念。集体合同是一项劳动法律制度。集体合同文本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即是违法。以改制为由拒绝执行集体合同是公然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各级工会有理由与企业行政进行严正交涉。企业应建立履约责任制和违约责任追究制度,把标准性条款分解到部门,责任到人,增强履约观念。
三要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工会应会同人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其执行集体合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主要是集体合同中劳动标准量化和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一切条款,如劳动报酬,养老保险金,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兑现情况。
四要做好续签、重签工作。改制企业工会应认真做好集体合同的续签或重签工作。首先应及时提出邀约,与行政尽早达成续签或重签的共识。其次,精心筹划准备,拟好工会和职工一方对续签或重签集体合同的意见和主张,实事求是起草需重签集体合同的文本或续签集体合同的协议,妥善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再次,在协商中注意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统一,平等协商,公正签订。最后,原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集体合同续签或重签的情况、续签集体合同的协议作为集体合同附件或重签集体合同应提交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续签或重签。
五要完善平等协商制度。平等协商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在改制中完善平等协商机制对于确保集体合同的履约尤为重要。为此应建立起工会和企业定期或不定期就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问题随时进行协商的机制,使大量的矛盾及时得到发现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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