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计划:从传统到现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传统论文,计划论文,都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02)03-0011-04
都市计划乃是综合运用现代城市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对城市空间环境、物质形态、文化意识形态以及体制改革各项要素进行整体性、动态性谋划和系统控制性、可操作性设计纲要,旨在确定都市发展方向、性质和规划,合理利用各项资源,实现都市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态要素的协调发展和都市区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
一、都市计划理念的确立
在人类历史上,进行有计划地发展城市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古代埃及新王国第18朝代的法老艾克纳顿(Ikhnaton),在公元前1400年不满旧都内的宗教、政治与文化状况,花费40年的时间新建一崭新的城市为王国首都,称为艾克赫塔顿(Akhetaton)。在他个人指导下,该城市发展新形式的宗教、哲学、美术与建筑。后来的学者判断该城市发展进步的程度,比当时进步几百年(White,1949)。在中国历史上,建新都的例子亦很多,其中以秦始皇定都咸阳为最著名。史记记载:“秦并天下……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锯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宫廷中……徒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每破诸侯,尽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北阪上。南临渭,自雍门以东至泾渭,殿屋复道周阁相属。”其后又有汉朝、唐朝的建都长安,元朝、明朝的北京。这表示历史上不论中外,皆有初期都市计划的构想与断断续续新都市的建设,同时这些建设往往有庞大的政治权力作支持。
现代都市计划的发端背景则显然不同。现代都市计划的发展而成为一种社会运动是在19世纪下半期开始于西欧。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世界各国工业化及人口都市化的进展,更趋于重要而普及。现在世界上没有那—个国家不实施都市计划的。不过,若是把过去的和现代的都市计划来作一比较,从其着重点方面看,传统的都市计划,由于都市工程学家的影响,几乎完全偏重于物质环境的因素,如街道的布置,建筑物的安排,土地的用途,交通运输及下水道系统的设计,以及公共场所的设立等等。随后,由于社会科学家的提倡,乃渐渐注意到社会文化设施的重要性,许多社会科学家,如美国市政学家孟禄(W.B.Munro)及城市学家芒福德等,甚至认为都市的社会建设比其物质建设尤为重要;又如英国古特金氏(E.A.Gutkind)也强调都市计划应注意创造有利于居民各种日常生活的环境。
19世纪前期,英国改革运动者尤其活跃,国会的质询,使得英国在1840年后成立一连串的环境卫生与公共卫生的立法。都市历史学家指出当时改进都市计划的意义,不只是因过分拥挤、孤陋街道、欠缺卫生引起的,当时政府对社会福利的开明政策,以及乌托邦主义亦产生不小影响。在美国19世纪初期性的都市计划的思潮,则未如英国顺利,虽然近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时,许多地产委员会、银行家,与私人建筑公司对都市计划运动稍有助力。可是除了极少数例子外,早期所倡导的计划不但没有官方支持,也缺乏合理地位,所以通常这些计划未能实施。这种情况约维持到1910年期间,此后都市计划最有贡献的一位,即是丹尼尔·伯恩汉(Daniel Burnham)。伯氏设计的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览会场,以古典方式将现代建筑加上希腊装饰。他设计的白城人见人爱,建筑师、民间领袖、官员与营造商莫不有口皆碑。伯氏领导的运动,后来被称为“都市美化”运动,他对都市计划的主要贡献,是使都市计划的目标能真正融合到都市政府作业系统里去。都市美化运动的六个原则,即:(1)纪念碑的建立要与大都市的市民生活有关。(2)对于海港、铁路,或公共设施应与公园、公共建筑物一样的注重。(3)民众的支持应该争取。(4)土地分区使用法对都市计划极为重要。(5)民间住宅在计划考虑中不可缺少。(6)都市计划的目的,以重建已存房屋为主,新建为辅(Reps,1965)。这些注重实际的原则,很能为当时都市政府所接受。加上20年代又是汽车崛起的时代,对都市交通的管制,或发展较新较有效率的街道系统规划尤为迫切。综合这些原因,都市计划运动达到顶点,都市计划变成都市行政的重要一环。工程师、建筑师与科学家在都市计划工作中携手合作。当时土地分区使用法,被看成是理性都市不可缺少的—个法宝。
现代的都市计划与过去的都市计划最大的不同点,在于过去的都市计划完全以单纯的计划达成艺术(Art)、建筑术(Architecture)和审美的方面(Acsthetic)为重要的因素,直至19纪末,还是如此。时至今日,都市计划则用以解决由人口增加、工业扩张而发生的许多都市问题,同时,又由于科学与技术的发达而产生出各种发展的趋势,用最合理的方法,也就是注意到经济的因素、社会的因素,以建设更好的环境、供应安适的家庭居住,以及便利的工商业环境和社区生活。
世界城市化发展,引起了公众与政府更加重视都市计划的价值与重要性。二次大战后,自1950年以来世界各大都市由于人口激增而生的问题,许多城市把都市计划的颁订视为政府的职能,其范畴与内容亦随之扩大而变更。随着城市中心区高层建筑的兴起,阻止了中心区建筑与左右邻近建筑的空气与光线,同时,汽车正在增多,又显出原有的仅为马车交通的街道建筑不够宽广,于是注意于街道计划,这时街道计划便与都市计划被视为同一意义;其后又因发生工厂设置在市区之中,妨碍商业与居住的便利与安宁问题,于是有土地分区使用管制计划(Zoning Plan)的规定,这时土地分区使用管制计划更被视同都市计划。至于分区的意义,就是将都市土地分别为住宅、商业、工业等各区,各区内建筑物之使用、高度、体积,都有一定的规定,以限制私人的随意建筑,来维持公共的秩序、安全与幸福。
当都市花园计划运动进行之际,苏格兰的盖迪斯发表了《都市计划的准备步骤》(The Preparatory Procedure for Planning)。盖迪斯是著名的生物学家与社会学家,他的都市计划论具有科学的方法,他强调计划的目的是提供—个完美的环境,欲达此目的,所有有关地理的、历史的、社会的、工业的、卫生的及文化的各种资料,都应加以勘察,唯有逐一勘察之后,始能制定正确的计划。盖氏认为设计师必须把自己放在—个综合的立场,视城市如整体。他这个综合整体的观念,充溢于今日欧美都市计划制订的原则之中。所谓“综合都市计划”(Comprehensive Planning),就是把各部门的计划,彼此互相连贯起来、配合起来,而成为符合总原则的计划。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也就是自1920年以后,大家认为都市物质建设,如土地分区使用计划、道路计划、交通运输计划、公共设施计划等等,如果单独设计而不共同配合互相连接,必然浪费时间而成为无效率的计划,所以都市计划必须综合制定以防止费钱且危害都市的不良发展。今日地方的都市计划,均称为“综合计划”或“整体的计划”,就是含有调整协作统一的意义在内。
都市计划运动的进展,影响了都市计划教育的内容。美国推行都市计划的历史,至今也不过六七十年。1893年的芝加哥世界商展,激起美国的商人重视都市计划的需要,自此时起,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止,可以说是美国都市计划的开创时期,这时期的特点是注重都市的美观,因此都市计划教育亦仅止于研究都市建筑及地面风景的美观。自第一次世界大战至1920年,都市注重于土地分区计划及公共工程的建设,所以此时的都市计划课程多半附设于建筑系内。1928年以后,开始有了现代都市计划的观念,1929年哈佛大学成立都市计划研究院,学业三年,授予硕士学位。从此以后,研究都市计划者转而注重都市中社会的和经济的问题。麻省理工大学及康奈尔大学亦相继成立都市计划学院。1940年以后由于联邦政府的补助注重于都市的重建及更新,而民间团体对于改进都市环境与间邻社区亦颇为积极,所以都市计划的范围与事业大大增加。现在设有都市计划学院的著名大学共有25所,它们研究的趋向,已由单纯的风景艺术的观点达到都市的立体计划(Three-Dimensional Urban),由工程技术的建设到社会及经济的有效安排,更由多方面的经济资源的领域而进展到区域的分析与区域计划。
1960年以后,因受到西方现代计划理论之影响,国际范围内的都市计划理念又有了新的变化。城市设计者们逐渐视计划是一种过程(Planning being process),所以研制计划逐渐重视弹性,及定期的检讨修订。都市计划工程则渐由“静态”迈入“动态”的观念,并引用“系统规划(system planning)”的方法来界定都市问题,研制各种达成计划目标的替代方案,经过评估后选择最佳方案付诸实施,并每隔一段时间反馈检讨。1980年以来,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各大城市地区都开始产生直接性的连结与冲击,经济发展导致成为土地开发的主轴,环境资源于是在过度开发的情形下而遭受严重的冲击与破坏。1990年以后,激烈的全球化发展竞争、本土性与地域性意识的觉醒,以及环境资源持续经营观念获得共识与重视。1990年全球75个地方首脑所签署的“世界城市及其环境——多伦多宣言”,1992年联合国的“环境与发展大会”,1996年联合国的“城市高峰会”等组织与会议,提拟行动、策略与规范,以落实针对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计划理念于是从绿化、参与性、地域性、再生性与重分配等形态出发,并逐步发展以具有环境意识、绿化、生态保护、民众参与、经济整合(地域主义与区域联合发展经济理念)等为核心的新区域规划基础。同时由于过去僵化的介入管理主义所主导的规划体制,已无法因应全球化发展所牵动的产业资本再结构的空间发展需要,因而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而逐步瓦解重构。即过去以传统系统规划理论为基础的都市规划思维已被新自由经济理论所取代。传统僵硬的土地使用分区规划制度也因此被弹性的发展许可制度所取代,政府主导土地开发的形式转而朝向民间企业主导发展。在环境资源方面,则更进一步确认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此可持续发展目标基础下,促进国土的合理利用,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并兼顾生产环境的需要。兼顾生态环境的维护、生产环境的建设和生活环境的改善“三生”并重,才是国土计划的发展目标,环境资源的重视与保护于是成为空间规划思维中重要的发展方向与内涵。
二、现代都市计划的里程碑——雅典宪章
不论是了解近代城市科学的发展演变,还是探讨现代都市计划和管理的理论源流,都必须承认1933年通过的“雅典宪章”,已成为人类城市文明史中的重要一页。
雅典宪章的重要立论在于都市是市民的生活空间,所以都市计划要以市民为主体,也就是说要以“人”为计划的主体。都市是数万人以上的生活活动空间,要市民的所有生活活动有秩序的话,就得对其生活活动的空间与设施做综合性的规划。应该说雅典宪章为我们展现了工业文明发展出来的都市综合规划的原理原则,雅典宪章的制定是以市民的日常生活为都市计划的基础,也就是以“人”为都市计划的主体。同时,依照都市内的每个市民是在平等的立场,不因贫富、阶级之差而不平等的原则来讨论都市计划。概括而言,雅典宪章,九十五条文的基本精神突出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雅典宪章是站在市民的都市生活活动的立场提出都市计划的原理原则,故主张满足市民的心理的、生理的欲求,与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一样的重要;同时,雅典宪章中主张个人的利益,必须与集团(社会)的利益调和,无法调和时,个人要从属于集团,因此,都市计划必须是为全体利益,不要因个人利益、欲求而损害全体。
第二,文明的发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活动的形态,同时,都市计划亦以工业文明的尺度来做都市计划的尺度。但事实上,人类无法摒弃人类本身所具有的尺度(面积、距离、时间等的尺度),以致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导致混乱。今日,都市的混乱是由于工业化的尺度为主而来的。
第三,雅典宪章对都市计划的出发点,主张以居住为原点,以此来考察居住环境与其设施、居住与工作、居住与休闲之间的区位及联络的尺度。由此可看出雅典宪章是从生活方式、质量改善等更广阔的社会计划学角度来促进城市综合发展规划的。
显然,“雅典宪章”已超越了当时一般建筑、规划以空间形态为建设主体的城市理论,开始从多学科的结合上考虑到城市住宅、娱乐、交通、工业生产、文明保护等方面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它的以人为本原则和社会系统观念一直影响到今天的城市规划乃至都市圈的发展战略设计,我们将“雅典宪章”评价为由近代城市单一规划、设计理念向现代综合计划及其管理建设理论过渡的重要里程碑似不为过。
三、当代都市计划的理论进展
城市无疑是人类社会最复杂、最矛盾的社会现象之一。其复杂性已广为人知,其矛盾性则主要反映在城市化(人口迁入城市)和郊区化(人口迁出到城市郊区)、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现代化和传统特色等等方面。都市计划理论作为研究城市这个复杂客体的学科之—,自然也有复杂性和矛盾性。
从现代主义规划原则(以CLAM的《雅典宪章》为代表),到60年代保罗·达维多夫(paul Davidoff)提出的“倡导性规划”(advocacy planning),到六七十年代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到“马丘比丘宪章”,到90年代规划界对规划的后现代主义及“联络性规划”的探讨(Nan Ellin),勾划出50年来城市规划理论自身的演变,这个演变充满了复杂性和矛盾性。因此,规划理论通过自身的复杂性和矛盾性,真实地反映了近50年来城市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和矛盾性。
认识到事物的复杂性和矛盾性,提醒人们不要满足于简单化的理性解释,是后现代主义的重要贡献。众所周知,凡丘里(Venturi)的《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1966)被认为是“后现代主义的宣言”。在文中他分析了建筑现象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后,宣告宁肯要混合的、模糊的、有着妥协意味的、含有种种可能意义而暖昧不清的建筑形象,因为那更接近真实世界——因为现实往往是复杂而矛盾的。五六十年代的城市更新(urban renewal)运动中,城市的物质环境按照新的设计原则(步行街,卫星城……)加以改造了,城市的物质形象改善了,但美好的环境只是为有钱有势的人们锦上添花,而没有为无钱无势的广大百姓雪中送炭。穷人、有色人种甚至成了城市更新的受害者,因为他们被赶出了高地价的中心地区而被迫迁到低地价的贫穷区。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更多规划师认识到:设计和改造城市的物质环境对改造社会的作用是有限的,要改造社会,就不得不参与政治,参与对权力的监督。
总结近百年来国际都市计划理论的发展和演变,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发展趋势是值得我们重视的:一是规划的领域从以建筑规划为主,发展到多学科参与规划及研究工作,更准确地说,近代城市规划学本身就是多学科发展的结果。1929年芝加哥学派的伯吉斯(C·Bargess)就是从社会经济观点提出城市发展模式的。其它如城市地理学、生态学的思想都可以追溯很早,只不过近二三十年来,这种多学科发展的趋向更活跃了。二是在规划工作的方法论上也有所发展。例如,盖迪斯早期提出的“综合规划”,强调“调查、现状、规划、实践”等规划程序,现在无论是微观、中观和宏观,在方法上都有相当大的发展。由于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讯技术的进步,国家地区之间的交流密切,资料传递方法的进步,宏观的研究更显得重要,并具备了新的条件,城市规划—区域规划—国家规划均要作出综合研究。希腊有个学派(EKistics)甚至提出洲际规划问题(事实上《欧洲地质环境的规划建设》一书已问世),规划的制订强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过去我们长期规划作为“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下面总是等上面,实际上中央和地方都应有总体计划。三是规划工作由定性逐步走向定量。过去规划工作依据的指数数据是很有限的,由于统计学的进步,随着电子计算机与数学方法的运用,数据库的建立,并逐步建立较为完整的指标体系,这样就为科学预测提供了更确切的依据。四是现代都市计划还有—个重要观点,就是更明确地认识到它是—个动态体系,城市是逐步发展的。过去对此并非不理解,但是过去的城市发展比较缓慢,因此—个时期内似乎仍然是“静态的”。现在由于人口增长,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的过程加速了,城市作为一个动态体系,就越来越被人认识了。城市建设与房屋建筑和工业建设不同,后者即使建设规模很大,像葛州坝那样的大工程,三年五年,十年或更长时间就成功了,但是城市是永远不会完成的,都市计划不是规划一次就万事大吉了,一个都市计划图不能看作最终完成的蓝图,而是要连续不断地进行规划。当然发展还是有阶段性的,过去只讲规划,很少反馈,规划的东西究竟实践效果如何,缺乏研究。五是“市民参与”规划与设计。这个观点早在数十年前就已经提出了,国外相当系统地发展了社会调查的科学方法,如何直接分析、直接观察、模拟方法、“中性观察”、参与观察和自我观察等等。相比之下,我们对市民参与都市计划和设计的认识和重视都很不够。
但也要看到,中国的城市规划事业在历经曲折、长期艰苦探索的基础上,在21世纪初开始走向成熟,并已逐渐确立起有中国现时代特色的且能和国际接轨的现代规划理念。1997年由同济大学几名学者发起的“21世纪城市规划师宣言”活动,既是中国城市学者研究城市、建设城市的最新理论结晶,又代表了新世纪中国都市计划运动的一种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