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社会保险覆盖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_流动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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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C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565(2015)01-0068-05

       一、引言

       我国流动人口的数量已经高达2.45亿人[1]。外来流动人口大多在次级劳动力市场就业,不仅工作环境较差,而且工作的稳定性较低,面临较大的社会风险。各项社会保险可以有效化解流动人口的社会风险,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导致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大量缺失。国家于2007年实施了新《劳动合同法》,要求用工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流动人口获得了与本地工人相同的劳动保障权利,户籍制度不再是流动人口进入打工所在地社会保障体制的障碍。然而,我国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不足1/5,绝大多数流动人口尚未得到社保覆盖,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2]。因此,研究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以及参保的影响因素,对于各级政府制订劳动力市场政策和提高城市化质量的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外大量学者对我国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研究。Cooke[3]和Knight[4]发现人力资本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获得没有显著影响。Démurger等[5]和Xu[6]认为企业所有制不同导致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存在差异,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覆盖率相对较高。Knight和Gunatilaka[7]以及Cheng等[8]发现签订工作合同能够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保率,并且签订工作合同的城城流动人口,其社会保险参保率高于签订工作合同的农民工。Chen和Funke[9]发现,虽然签订工作合同能够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保率,但是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获得,却以延长劳动时间为代价。国内学者关于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与的研究,普遍认为单位所有制性质的差异,是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率较低的主要原因[10],而教育程度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几乎没有影响[11][12],仅有王冉和盛来运[13]以及郭瑜[14]发现教育正向影响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但是影响的程度较小。

       已有文献为本文的深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没有解决参加社会保险与工资收入的内生性问题。社会保险是劳动者收入总补偿的重要部分,在工资决定方程里,社会保险是重要的解释变量;而在社会保险的参保方程里,工资收入也是影响个体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因素。因此,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与工资收入之间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如果没有解决内生性问题,将导致计量回归结果的有偏估计。第二,没有研究社会保险的全部项目。大多数文献仅涵盖一项或者少数几个社会保险项目,无法给出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状况的综合性判断。第三,研究样本的代表性不足。大多数研究的取样范围仅限于一个或者几个城市,研究结论的普适性较为欠缺。第四,研究对象不够全面。绝大多数文献仅研究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状况,而鲜有将城城流动人口纳入分析框架。实际上,城城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保险覆盖状况也应该受到关注。本文基于全国性大规模的调查数据,努力尝试解决以上问题,为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提供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状况的完整图像。

       二、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国家卫计委2010年12月进行的全国性大规模调查。该次调查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展开。调查对象为在本地居住一个月以上、非本区(县、市)户口,并且年龄段为16~59周岁的外来流动人口。调查样本的选择采用三阶段与规模成比例(PPS)的方式,随机抽取调查样本。所有调查员都经过正式培训并且合格之后才能参与正式现场调查。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较强,并且工作和作息时间不规律,所以现场调查员提前2~3天与调查对象约定入户调查的具体时间。每个样本街道设置一名调查督导员,进行调查质量的监控。调查督导员负责解决辖区内现场调查员遇到的问题,并随机抽取5%的调查样本进行回访,以确保调查质量。共调查了106个城市的122670个外来流动人口,其中包括农民工105622人,城城流动人口17048人。根据本文的研究目的,仅保留以就业为目标的外来流动人口样本,删除在校学生和操持家务的人口,最终得到103682个观测值。

       外来流动人口的整体社会保险覆盖率较低,社会保障严重不足。流动人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分别为18.14%、16.66%和11.95%,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仅为7.89%、5.44%和2.02%。样本中58.61%的观测值为男性。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为40.54%,略低于老一代农民工。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流动人口的比例达到72.42%,仅有13.95%的流动人口接受过职业培训,表明流动人口整体教育程度较低,劳动技能不高。85.99%的流动人口是农村居民,即农民工,比例远远高于城城流动人口。仅有26.95%的流动人口签订了工作合同,说明流动人口的工作稳定性较差。在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比例分别是6.80%和4.84%,而个体工商企业和私营企业务工的流动人口比例高达46.44%和31.23%。流动人口非正规就业的比例较高,不利于提高社会保险的覆盖率。

       对不同教育程度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进行比较,所有的社会保险项目,其覆盖率都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例如,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是7.75%、13.18%、27.59%和53.87%,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为6.97%、11.84%、25.46%和51.59%。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初中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仅有0.21%和0.75%,而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拥有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分别为3.15%和13.14%。从不同所有制类型的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状况看。外资企业的参保状况较好,其次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的参保状况较差。例如养老保险,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覆盖率分别为64.03%和52.69%,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的覆盖率仅为24.05%和6.94%。

       由不同户籍类型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保状况比较结果可以看出,在各个社会保险项目上,农民工的参保比率都大幅度低于城城流动人口。例如养老保险,农民工的参保比例为15.04%,而城城流动人口的参保比例达到37.16%,是农民工参保率的2.47倍;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比率,农民工为1.24%,而城城流动人口达到6.81%,享有住房公积金的城城流动人口是农民工的5.49倍。比较有无劳动合同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状况可以看出,签订工作合同的流动人口,其享有各项社会保险的比率大大高于没有工作合同的流动人口。例如养老保险,签订工作合同的流动人口拥有养老保险的比例为49.44%,而没有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口拥有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6.59%。流动人口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地区差异比较结果显示,东部地区流动人口的参保状况好于中部和西部地区,然而,中部地区的参保状况低于西部地区,这与中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相符合。

       三、计量方法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总补偿的有机构成部分。享有各项社会保险,是劳动者追求个体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随机效用模型能够较好地刻画和解释个体的这种理性决策行为。随机效用模型由McFadden[15]创立,并得到大量应用[16]。随机效用模型的标准形式如式(1)。

      

当选择A时h=a,当选择B时h=b (1)

       式(1)中U表示个体做出某种决策的效用,M代表影响个体决策的各个因素,γ是各待估参数。流动人口是否选择参加社会保险,则取决于效用

的大小。如果A和B分别代表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和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当

时,则流动人口选择参加社会保险;当

时,则流动人口选择不参加社会保险。当流动人口选择A时则Y=1,可以使用以下概率模型对流动人口的决策行为进行描述。

      

       如果劳动者个体面临两个决策选择,则一般将式(2)设置为Logit或者Probit模型。两者的差异在于前者假设数据服从Logistic的累积分布,而后者假设数据为正态分布,但是都使用极大似然法进行模型的参数估计。由于本文研究的样本量较大,数据呈现正态分布,所以本文采用Probit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特定的解释变量对单个劳动者做出某种选择概率的边际影响为式(3)所示。

      

       影响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因素包括个人特征、就业特征和流动特征。个体特征主要包括性别、年龄、教育、培训、婚姻状况以及户籍类型等。为了考察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在参保方面是否存在差异,本文将年龄设置为二分变量(新生代与老一代农民工),并且设置户籍类型变量考察社会保险的参保是否存在城乡差异。就业特征包括月工资、社会资本、是否签订工作合同、企业所有制类型和行业等变量,流动特征包括外出流动时间、打工所在城市类型和地区虚拟变量。

       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对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社会保险也是工人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社会保险也将对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因而工资收入与社会保险参保之间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将导致计量结果的有偏估计。由于流动人口向老家汇款与工资收入高度相关,但是对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没有影响,所以本文使用被调查者过去一年给老家的汇款金额作为工资收入的工具变量,以尝试解决流动人口参保与工资收入的内生性问题。如果检验结果表明存在内生性问题,则使用工具变量的IVProbit模型进行估计,否则应使用普通的Probit模型进行估计。

       四、实证结果

       对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计量估计。内生性问题检验(Wald Test)的结果表明,被解释变量为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方程,不存在内生性问题(Wald Test的值分别为0.51和0.12),应使用普通的Probit模型进行估计。而被解释变量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方程,均存在严重的内生性问题,应使用工具变量的IVProbit模型进行估计。计量回归结果显示,教育和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本能够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与率,签订工作合同能够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社会保险覆盖率较高。这些结果说明,城市外来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各项社会保险的主动参与者。

       教育是本文关注的重要变量。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本,教育程度越高,对流动人口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与率提高越显著。相对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初中、高中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参加养老保险的概率分别高出20%、58%和73%,参加医疗保险的概率分别高出19%、56%和70%,而获得住房公积金的概率则分别高出17%、55%和97%。教育程度较高者,能够较好地掌握现代生产技能,较快地适应市场环境,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个体在劳动市场上的谈判地位,所以能够获取较好的社会保障。相对于没有接受过职业培训的流动人口,接受过职业培训的流动人口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都比较高。职业培训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提高了流动人口在劳动市场上的议价能力,有助于城市外来流动人口获取各项社会保险。

       企业所有制类型是本文关注的另一个重要变量。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的流动人口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存在较大的差异。总体来看,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较高,而个体工商企业和私营企业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较低。相对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概率都增加了11%,而提供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概率则分别增加了25%和28%。在个体工商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最低的是个体工商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个体工商企业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概率下降了71%、69%和65%,而提供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概率则分别降低了6%、3%和51%。外资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企业利润较高,比较注重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为雇佣员工提供了较好的社会保险待遇。个体工商企业和私营企业利润较低,如果为员工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待遇,则可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

       其他一些变量也值得关注。个人特征变量的回归结果表明,在养老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方面,男性的覆盖率均低于女性。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与度低于老一代农民工,而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覆盖率高于老一代农民工。老一代农民工年龄相对较大,健康状况较差,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需求较为强烈。户籍类型变量的回归结果表明,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显著低于城城流动人口。这也说明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应该将农民工作为扩面工程的重点人群。签订劳动合同将极大提高流动人口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签订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口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概率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流动人口分别提高了13%和7%,而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概率则分别提高了96%、94%、98%和64%。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中部地区所有社会保险项目的参保率,不仅低于东部地区,而且显著低于西部地区。如果中部地区不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将不利于中部地区吸引高质量的劳动力和长期的经济发展。

       五、结论与建议

       基于国家卫计委2010年12月全国性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本文研究了外来流动人口社会保险覆盖率的影响因素。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法,尝试解决社会保险参保与流动人员工资收入的内生性问题。研究发现,第一,较高的教育水平和曾经接受过职业培训,能够显著提高流动人口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概率。第二,企业所有制性质显著影响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覆盖率,相对于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概率较高,而个体工商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参保概率较低。第三,有无工作合同显著影响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签订工作合同显著提高了流动人口的参保概率。第四,社会保险的覆盖状况呈现显著的户籍类型差异,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状况显著低于城城流动人口。第五,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呈现显著的地区差异,中部地区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参保率,不仅显著低于东部地区,而且显著低于西部地区。

       本文的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为了提高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覆盖率,提高城市化的质量并实现包容性发展,本文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提高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存量。从短期来看,应该加强流动人口的职业培训,提高流动人口的劳动技能;从长期来看,应该加强正规学校教育,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其次,应该实行不同的社会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比率,增强雇主和雇员的缴费责任。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规模大小、利润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有较大差异,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缴费能力有所不同,如果实行不同的缴费比率和缴费档次,则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德国社会保险采用多个缴费档次和多种缴费比率的政策,其运行经验值得借鉴。再次,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法》。可以通过集体谈判等方式,签订工作合同,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险覆盖率。最后,应该尽快开展流动人口社会保险的扩面工程,将农民工作为扩面工程的重点人群,与此同时,将中部地区作为扩面工程的重点地区,这将有利于中部地区吸引高质量的劳动力和长期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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