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喻与象征的结构-符号阐释论文

隐喻与象征的结构-符号阐释

马迎春

摘要: 隐喻与象征的关系一直难以区分,从结构—符号角度看,二者都是一个能指对应多个所指,认知隐喻学认为语言本质上就是隐喻的,因此,将象征纳入隐喻范畴,象征是隐喻的一种特殊形式,称为象征—隐喻。象征—隐喻位于文学结构—符号整体不同层级上,最小文学手法、整一文学手法层级上的象征—隐喻属于局部象征—隐喻,位于文本文学手法层面的属于整体象征—隐喻。

关键词: 结构-符号;象征;隐喻

隐喻和象征的关系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这主要是由于二者的确有太多的交叉、重合之处。从意义生成上看,二者都是用一个事物指代另一个事物,经由联想、暗示等推导、体验出意义;从组织构成来看,二者都由本体和喻体(象征体)两个部分构成。这就使隐喻和象征的区别十分模糊,有的学者主张象征就是隐喻,如“象征即隐喻,是一种特殊的比喻”。[1]李健在分析姜夔《暗香》时说,“梅成为思念的象征,成为爱情的隐喻”。[2]这是将象征和隐喻等同。而张远山则认为“真正的隐喻即象征。”[3]笔者从结构—符号的角度阐释隐喻和象征,力图提供一种新的分析思路。

一、隐喻和象征

从中西方文献来看,隐喻最初都是被当作一种修辞格来研究的。在中国,宋代的陈骙最先提出“隐喻”这一术语,在《文则》中提出了“比喻十法”,隐喻就是其中之一。他认为隐喻“其文虽晦,义则可寻”,并举例“诸侯不下渔色。”《国语》曰:“没平公,军无秕政。”又《左氏传》:“是豢吴也夫。”这类表述即是隐喻。他指出简喻“其文虽略,其意甚明”[4]。但是陈骙所说的隐喻,实质上是通常所说的借喻,他说的简喻才是隐喻。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一书,指出譬喻(比喻)的基础是“类似点”,并将隐喻作为譬喻之一种,是比明喻更进一层的譬喻。[5]倪宝元在《修辞》中认为:“‘暗喻’又叫‘隐喻’”。[6]至此,隐喻一直是作为修辞格进行研究的,直到西方认知隐喻学的兴起,中国对隐喻的研究才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被称为内存储器,计算机中所有程序的运行都是在内存中进行的,是用于暂时存放CPU中的运算数据,以及与硬盘等外部存储器交换的数据。

在西方,亚里士多德认为隐喻是用一个表物的词借喻它物。[7]这一定义通常被学术界认为是“替代论”的理论来源。但“替代论”的明确提出者是罗马修辞学家昆体良(Quitilian),他认为隐喻就是一种修辞现象,即用一个词去替代另一个词。[8]至此,西方也是将隐喻作为修辞格研究的。

1936年理查兹(I.A.Richards)提出“互动论”,在《修辞哲学》一书中,他认为语言本质上就是隐喻的,隐喻无处不在。[9]Lakoff和Johnson在互动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概念隐喻理论”,认为隐喻根植于我们的观念系统。[10]Fauconnier提出“空间合成理论”,他在《心理空间》中认为:“正是对语言组织的理解,将我们引向了对空间域的探索,在交谈或者聆听过程中,我们建立了这些空间域”。[11]文旭指出心理空间合成论的主要观点,即必须研究人们在交流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域,才能理解语言的组织结构;这些域就是心理空间。[12]至此,西方隐喻研究进入建构主义时期,主张人们是通过隐喻进行思维的。中国的隐喻研究在接受西方影响下也转向了认知隐喻学研究。

由上面表示方法可以看出,象征—隐喻作为结构—符号整体,由能指和所指构成,其所指包括两层意义:字面义和隐喻义、象征义,或者也可以这样表述:作为特殊的符号,隐喻和象征都是一个能指对应多个所指。如此,笔者以为象征可以纳入广义上的隐喻范畴。

隐喻和象征都是语言符号,三者表示如下:

比如《神曲·地狱》中的怪兽和魔鬼形象如第6首中的刻尔勃路斯、第7首中的普鲁托都是象征;刻尔勃路斯、普鲁托作为文学结构—符号整体的能指,其所指是它们代表的狰狞可怖的魔鬼形象,这是第一所指;然而还有第二所指,即它们代表着贪食、贪财这一类罪恶。也可以说,刻尔勃路斯、普鲁托这两个魔鬼形象是贪食、贪财的隐喻性表达,象征的内核就是隐喻,象征是以隐喻为手段实现意义生成的。

二、象征是特殊的隐喻

这些关于象征的阐释大同小异,若从结构—符号的角度看,象征和隐喻都是能指对应两个或者多个所指,都是在本意之外还含有另一层或多层意义。笔者不想对象征作出一劳永逸的定义,在此想指出的是:象征也可以纳入广义的隐喻范畴。西方认知隐喻学指出语言是由隐喻建构的,语言在本质上就是隐喻的,进而人的思维也是隐喻性的,或者说隐喻根植于人的思维中,人正是通过隐喻认识世界的。有鉴于此,笔者将隐喻作为上义项,而将象征作为下义项,象征就属于一种特殊的隐喻,是隐喻的一种独特形式:象征—隐喻。

在《文学理论》中,韦勒克和沃伦指出,象征是甲事物暗示了乙事物。[15]韦勒克和沃伦力图对隐喻和象征做出区分,指出一个隐喻经过重复出现,达到一定频率后就转化为象征,但是从他们对象征的定义来看,这个定义同样可以用来解释隐喻。从象征主义者对象征的理解来看,实质上仍是从比较、暗示的角度进行描述的,象征是抽象与具体的比较,通过暗示获得象征意义。叶芝在谈到象征和隐喻的关系时指出,隐喻较之象征,并不完美,或者说象征的基础是隐喻,是更加深刻的隐喻。可见,象征和隐喻的关系的确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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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对中西隐喻研究的梳理可见,无论是作为修辞格的隐喻,即狭义隐喻,还是广义隐喻即认知隐喻,之所以能够建立,原因在于tenor(本体)和vehicle(喻源)之间具有相似点、相关性,通过联想、暗示、替代等实现意义生成。正是这点使隐喻和象征的关系难以区别,边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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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一词源自古希腊语,原指一块木板分成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作为持有者相互辨认的信物,后来凡能表现某种抽象概念或思想感情的具体形象或符号就是象征。《朗文现代英汉双解词典》认为“象征”是“可以体现一个人,一种思想或一种观念的符号、形状或物体。”M.H.艾布拉姆斯指出,象征这个术语仅用来表示指代某一事物或事件的词或短语,被指代的事物或事件本身又指代了另一事物。[13]在中国诗学话语中,并无“象征”这一术语,只有与之大体相当的“象”。《易·系辞下传》曰:“《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朱光潜把“拟人”和“托物”都看作是象征。在他看来,“象征”就是用甲作为乙的符号。[14]可见,无论中西,最本质上讲,象征都是一物指代另一物,指代物和被指代物之所以能够建立指代关系,在于两者具有相似点,可以通过联想、暗示、推理等取得意义。这和隐喻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意义生成几乎是一样的,正因为如此,象征和隐喻才难以区别。

三、象征-隐喻的类型

从结构-符号整体来看,象征-隐喻处于不同的结构层级,由此可区分出局部象征-隐喻和整体象征-隐喻。苏敏在《文本文学审美风格》一书中指出文学结构-符号整体是由低到高结构层级转换生成的过程和结果,其中文学手法包括三个层级:一是最小文学手法层级,这是结构-符号整体的第二系统,表达式为(ERC)RC1;二是整一文学手法,这是文学结构-符号整体的第三系统,用((ERC)RC1)RC2表示;三是文本文学手法,是文学结构-符号整体第四性系统,表达式为(((ERC)RC1)RC2)RC3;文学手法向更高结构层级转换,就生成文学风格两个层级,文本纯文学风格和文本文学审美风格。[16]

从符号结构层级来看,位于最小文学手法和整一文学手法层级的象征—隐喻可称为局部象征—隐喻,而位于文学手法层级,即位于文本层面的就是整体象征-隐喻。局部象征—隐喻的意义并不辐射、投映到整个语境系统,反之,整体象征-隐喻因为处于文本层面,往往和文本结构安排、人物塑造、情节模式结合在一起,因而其意义会放大,影响整个文本,覆盖、映射到整个语境系统。一旦将整体象征—隐喻的意义剥离,整个文本表达的意义也就崩溃了。比如上文所举《神曲·地狱》中刻尔勃路斯、普鲁托等怪兽形象,位于《神曲》文本整一文学手法层级,二者之意义并没有投射到整个语境系统,仅仅是作为贪财、贪食的局部象征,将二者象征意义剥除,并不会引起整部《神曲》意义的崩溃。反过来,比如艾略特《荒原》,“荒原”就是整体象征—隐喻,位于文本层面,其意义映射、覆盖了整个《荒原》文本的语境系统,如果将其象征意义剥离,整个文本意义也就崩塌了。

最后何冰铁了心搬了出来,同时放话给赵晓峰:现在同意离婚的话,房子家产自己都不要,等到分居期满,自己绝对要他人财两空。

由于将象征看作隐喻之一种,象征公认有公共象征和个人象征两类,于是,象征类隐喻也就有了公共象征-隐喻和个人象征隐喻之分。这方面讨论较多,此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1]张岱年,成中英.中国思维偏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李健.比兴思维研究[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

[3]张远山.从赋比兴到整体象征[J].社会科学论坛,2004(7).

[4](宋)陈骙.文则注译(第一版)[M].刘彦成注译.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

[5]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第二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

[6]倪宝元.修辞(第一版)[M].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

[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第一版)[M].陈中梅译注.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8]束定芳.隐喻学研究(第一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9]冯晓虎.隐喻——思维的基础,篇章的框架(第一版)[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10]Lakoff.George & Mark Johnson.Metaphors We Live by[M].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1980.

[11]Fauconnier,G.Mental Spaces[M].Cambridge,Mass:MIT Press,1985.

[12]文旭.认知语言学的研究目标、原则和方法[M]//束定芳.语言的认知研究.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13](美)M.H.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词·第七版(中英对照)[M].吴松江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14]朱光潜.谈美[A].朱光潜全集(第二卷)(第一版)[C].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

[15](美)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M].刘象愚,邢培明,陈圣生,李哲明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16]苏敏.文本文学审美风格(第一版)[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中图分类号: H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CN61-1487-(2019)06-0111-02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8年度四川省教育厅资助的一般项目“从符号-结构阐释隐喻与象征、寓言的关系”(项目编号:18SB051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马迎春(1980—),男,重庆石柱人,硕士,四川民族学院文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比较文学。

(责任编辑:朱希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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