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卷末看“子之通鉴”各时期的写作时间_资治通鉴论文

从每卷结衔看《资治通鉴》各纪的撰进时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治通鉴论文,时间论文,卷结衔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资治通鉴》每卷结衔前后很不相同,大致随各纪撰进当时作者官衔的变化而变化。本文以此为依据,参稽宋代职官制度和涉及司马光官衔的诸种文献,包括不经见的《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考定各项官衔变动的比较确切时间,并进而考定《资治通鉴》各纪撰进的比较确切时间:周、秦纪在治平四年五至九月间,前汉纪在治平四年四月,后汉、魏纪在熙宁元年,宋、齐、梁、陈、隋纪在熙宁八至九年间,唐纪在元丰三至六年间,五代诸纪在元丰七年十一月。

关键词:《资治通鉴》 司马光 结衔 纪 撰进时间 考释

《资治通鉴》每卷卷首都有作者司马光的署名,署名之上则列有其结衔,如卷一的结衔“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丞、充理检使、上护军、赐紫金鱼袋”,包括了此卷撰进时司马光所具有的散官、本官(寄禄官)、差遣、勋、赐等各种职官名称。此外若另有职、爵、封、实封,结衔也将其一一列出。结衔大致随每代史(即各纪,如周纪、秦纪、汉纪等)撰进当时司马光官衔的变化而变化,全书并不一致,而在今日,它却成了我们据以考定《通鉴》各纪撰进时间的最直接最可靠的资料。《四库全书》本和常见的丁巳(1917年)涵芬楼排印本只留署名而删去结衔,显属欠妥。幸好今日最常见的1956年以来先由古籍出版社、继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保留了其底本清胡克家翻刻元刊胡注本中这些形似冗赘的文字,便利了我们的探讨。

清末学者陈汉章在《书全谢山〈分修通鉴诸子考〉后》〔1 〕中即已颇注意每卷的结衔,这对他所研讨的诸子分修问题虽未必有多大帮助,但在据以考定《通鉴》定本之年上却是先行者〔2〕。1948 年开明书店出版的张须(煦侯)《通鉴学》专著,也曾论及:“余考《通鉴》逐卷题衔,大都历数卷,或十数卷而辄易。以此知某卷为任某官时所辑……。循逐卷之题衔而观之,皆可测知。夫温公辑此书,以何年进何卷,史传无证,而余得于逐卷书衔处比而知之,是亦研究之一快已。”〔 3〕虽然他们注意所及仅只部分官衔,而考释也尚嫌粗略,但创始之功却不可没。笔者于受益之余,不揣浅陋草此短文,只是企图沿着他们的足迹再往前跨进一步。

周纪五卷(卷1—5)、秦纪三卷(卷6—8)

结衔: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丞、充理检使、上护军、赐紫金鱼袋。

据《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53《讲筵》、卷57《宰相不押班》、卷58《司马光弹劾》,治平四年(1067年)四月十九日丙寅、二十三日庚午,曾两次降出“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司马光权御史中丞”〔4〕除命,至二十六日癸酉,“司马光始受御史中丞诰”。 同年九月二十八日癸卯,“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司马光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则司马光任权御史中丞的时间为治平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九月二十八日,约五个月。理检使例以御史中丞充,如《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之七○乾道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记事载给事中王等奏,即曾提及:“本朝天圣七年始制匦函,专命御史中丞为理检使,自元丰改官制以后,中丞衔内始不带理检使。”本官右谏议大夫前衔已见,其余散官、勋、赐当亦始于就任权御史中丞以前。则今《通鉴》周纪、秦纪共八卷的撰进时间即在此任权御史中丞的五个月间。

《通鉴》的撰修是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十八日辛丑英宗命司马光编历代君臣事迹正式开始的。此前,作为样本,司马光“曾以战国时八卷上进”,英宗之命,即是“令接所进书八卷编集”的〔5〕。 但从结衔来看,今《通鉴》前八卷已非治平三年样本之旧,“盖奉敕后又重为修正者”〔6〕。

汉纪上·前汉部分三十卷(卷9—38)

结衔:翰林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兼侍讲、同提举万寿观公事、兼判集贤院、上护军、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赐紫金鱼袋。

徐度《却扫编》卷下:“翰林学士,祖宗时多有别领他官如开封府、三司使之类者,不复归院供视草之职,故衔内必带知制诰,则掌诏命者也。”司马光就任权御史中丞前已任翰林学士,权御史中丞卸任后仍任翰林学士,皆例带知制诰,此所书,究系任中丞以前的结衔,还是卸任后的结衔?上揭《长编本末》权御史中丞除命,其前衔为“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兼侍讲”,而复任翰林学士除命所书则是“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今结衔所书即为“兼侍讲”而非“兼侍读学士”,当是任权御史中丞前的官衔。

另,据《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卷二“诰册恩命”所载司马光《自御史中丞改翰林学士敕》,其前衔为:“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充理检使、上护军、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赐紫金鱼袋。”其中爵(河内郡开国侯)、封(食邑1300户)两项为周、秦纪八卷结衔所未列,实亦任权御史中丞以前所原有。因为按照宋制,只有经“恩”才能增加封户,封户达1000户以上才封开国侯〔7〕。 而在司马光任权御史中丞的五个月间,却并未举行过能使文武官加恩的郊祀、明堂一类大礼。

至于兼判集贤院。当时集贤院与昭文馆、史馆合称三馆,总为崇文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五○:“初,昭文、集贤学士、史馆修撰,取最上一员判馆、院事,今亦以他官分判。”据《通鉴》书末所附《进书表》,治平三年英宗命司马光编集历代君臣事迹,“仍命自选辟官属,于崇文院置局,许借龙图、天章阁、三馆、秘阁书籍”。既然书局设在崇文院,又许借三馆等处书籍,则同时命为判三馆之一的集贤院,也是很可能的。

惟同提举万寿观公事始于何时未详。

而司马光之始任翰林学士,据《长编》卷二○九,其除命颁于治平四年闰三月二十六日甲辰,经一辞、再辞、三辞,四月十三日方始就任〔8〕。而到四月二十六日癸酉,他就接受权御史中丞的官诰了。

按照以上分析,则汉纪六十卷中的前汉部分三十卷,其奏进的时间实早于前面的周、秦纪八卷,是治平四年(1067年)四月十四日至二十五日这十余天内的事。司马光在《辞免翰林学士上殿札子》中曾言及,“近方欲具所修前汉纪三十卷先次进呈”,也透露了他在就任翰林学士前夕,前汉纪三十卷业已全部撰定,只待奏进的事实。

汉纪下·后汉部分三十卷(卷39—68)

结衔: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判尚书都省、兼提举万寿观公事、上护军、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赐紫金鱼袋。

上揭《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卷二所载《自御史中丞改翰林学士敕》:“可特授依前右谏议大夫、充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知制诰,散官、勋、封、赐如故。”末署“治平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与前揭《长编本末》所系九月二十八日癸卯,有四日之差。所列诸衔,除“判尚书都省”外,余全同。“判尚书都省”非此时一并任命者,始于何时,容俟续考,但肯定当在此次任命以后。

魏纪十卷(卷69—78)

结衔:前二卷(卷69、70)同上。后八卷(卷71—78)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判尚书都省、兼提举万寿观公事、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食实封200户、赐紫金鱼袋。(其中卷72勋仍作上护军,疑误。)

与前相较,不同处在于勋由上护军改为柱国,另又增食实封200 户。这是熙宁元年(1068年)十一月郊祀加恩的结果。其《自翰林学士加柱国食实封200户敕》今存,见《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卷二。 谓司马光“早以儒学,跻于近列,谏垣宪府,向多开陈,经席禁林,居有撰述,属兹郊庙之事,乃眷侍祠之勤。宇内庆流,岂后恩典,遂进勋等,仍衍食封”。下署“熙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

司马光就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前夕,在《乞免翰林学士札子(治平四年十月二日上)》中曾说:“臣今日上殿,曾有敷奏,以圣旨令读《资治通鉴》,其书卷帙尚少,须近日接续编修,史籍烦多,恐难以应副禁林文字,乞免翰林学士一职。伏蒙圣恩宣谕,但令权免学士院文字。”〔9 〕《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三《编修通鉴》亦载:治平四年十月,“诏翰林学士司马光权免著撰本院文字。又诏五日一直。修《资治通鉴》故也”。此时“接续编修”的当即后汉纪,尚处于刚着手未久的情况。观魏纪前两卷结衔与后汉部分全同,或者后汉纪与魏纪的撰定虽略有先后,但却基本同时,且又同时奏进,而其时间则在“遂进勋等,仍衍食封”的熙宁元年(1068年)十一月前后耶?

晋纪四十卷(卷79—118)

结衔:卷79—108、110、115—118共三十五卷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食实封400户、赐紫金鱼袋。 (其中,卷89“翰林”、卷104“充”、卷107“朝散”,字皆误脱。)

此结衔,仅散官、本官、爵、封、赐与前同,徐皆与前异。

《长编》卷二一五载:熙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癸丑,“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史馆修撰司马光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集贤殿修撰、知永兴军。”又,庆历以后,凡自翰林学士出者,例皆换侍读学士,见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四。司马光此时即沿此故事,虽出知永兴军,亦仍带翰林侍读学士。

《长编》卷二二○熙宁四年二月辛酉“知永兴军司马光知许州”条记事:“光讫辞许州,固请留台。久之,乃从其请。”李焘自注:“留台得请,乃四月十九日癸酉,今并书于此。”

《苏轼文集》卷16《司马温公行状》:“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自是绝口不论事。以祀明堂恩,加上柱国。至熙宁七年H, 上以天下旱蝗,诏求直言……”。所谓“以祀明堂恩”,当指熙宁四年九月的明堂加恩。据《春明退朝录》卷上:“每大礼,两府加恩,功臣、阶、勋、食邑、实封内得三种;学士至待制、大两省,得阶、勋而下两种。”此次明堂大礼加恩,司马光如熙宁元年郊祀例,亦可得两种,则食实封之由200户增至400户,当与勋自柱国加至上柱国同时,即熙宁四年九月的事。

此后,熙宁七年十一月郊祀加恩,司马光的食邑由1300户增至1800户,食实封由400户增至600户。

依据以上考察,晋纪中此三十五卷当撰进于熙宁四年(1071年)九月以后,熙宁七年十一月以前。

晋纪中的其余五卷,卷109、111、113的结衔为“端明殿学士、 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800户、食实封600户、 赐紫金鱼袋”,与下宋纪至隋纪同。其中食邑“一千”,卷109、111误作“二千”。卷112、114的结衔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2200户、食实封900户、赐紫金鱼袋”,与下唐纪同。陈汉章谓:“《通鉴》185卷前间有题‘太中大夫’者,与前后卷不符,当由是年重修之故。”〔10〕良是。然重修者实不限于“太中大夫”与前后卷不符诸卷,若卷109、111、113三卷, 亦属业已与晋纪其他各卷一并奏进,而又调出重修者之列。

宋纪十六卷(卷119—134)、齐纪十卷(卷135—144)、梁纪十二卷(卷145—166)、陈纪十卷(卷167—176)、隋纪八卷(卷177—184),共六十六卷

结衔: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800户、食实封600户、赐紫金鱼袋。(其中梁纪卷159、 160、隋纪卷178与唐纪同)

熙宁七年十一月郊祀,十二月“丁卯,文武百官并以南郊赦书加恩”〔11〕。司马光之食邑由1300户增至1800户,食实封400户增至600户,当缘此事,在此时。

《长编》卷263载:熙宁八年闰四月六日丁酉,“端明殿学士、 翰林侍读学士、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司马光提举崇福宫。”

高似孙《纬略》卷一二“《通鉴》”条载司马光与宋次道(敏求)书提到:“某自到洛以来,专以修《资治通鉴》为事,至今八年,仅了得晋、宋、齐、梁、陈、隋六代以来奏御。唐文字尤多,托范梦得将诸书依年月编次为草卷,每四(十年)[丈截]为一卷,自课三日删一卷,有事故妨废则追补。自前秋始删,到今已200余卷,至大历末年耳。 ”〔12〕司马光熙宁四年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至洛阳,既已过去八年,则此书当作于元丰元年;三日删一卷,既然自“前秋”即熙宁九年秋以来已删200余卷,约合600余日,则作此书当在元丰元年之夏。又,既然从熙宁九年秋即已开始笔削唐纪,则隋以前诸纪当已奏御。

这样看来,宋、齐、梁、陈、隋五纪之撰定奏进,当不外熙宁八年(1075年)夏至九年秋这一年半之间。其中三卷曾调出重加修订。

唐纪八十一卷(卷185—265)

结衔: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2200户、食实封900 户、赐紫金鱼袋。

与前相较,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已改为太中大夫。《长编》卷三○八载:元丰三年九月十六日乙亥,“详定官制所上以阶易官、寄禄新格……左、右谏议为太中大夫……。从之。”同月二十四日癸未,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章惇、蔡确并换太中大夫,表明已按新格实行。结衔中去散官朝散大夫、寄禄官右谏议大夫换为阶官太中大夫,就是这时施行以阶易官、寄禄新格的结果。

另一是爵、封、实封的变化。元丰三年九月辛巳曾行明堂大礼,但史籍此年仅见“翰林学士以下侍从官、内外两制, 并换新阶加恩”〔13〕, 而无文武官因祀明堂普遍加恩记载。此前熙宁十年十一月行郊祀大礼,十二月八日甲申,“文武百官并以南郊赦书加恩”〔14〕。结衔中食邑自1800户增至2200户,食实封自600户增至900户,同时由于食邑已增至2000户以上,爵开国侯又相应改为开国公,当皆是熙宁十年郊祀加恩的结果〔15〕。此后元丰六年十一月郊祀,文武官也曾普遍加恩,但在唐纪结衔中已无反映。

可见,唐纪81卷的撰定奏进,当在元丰三年(1080年)九月至元丰六年十一月这三年多间。

据上揭《纬略》所载与宋次道书,唐纪的笔削工作开始于熙宁九年秋,而且据司马光本人估计,按计划进度,从元丰元年夏以后,“更须三年,方可粗成编。又须细删,所存不过数十卷而已。”今姑且假设奏进在元丰六年,则唐纪的编撰,“粗成编”历时五载,“细删”仅费时一载有余。

后梁纪六卷(卷266—271)、后唐纪八卷(卷272—279)、后晋纪六卷(卷280—285)、后汉纪四卷(卷286—289)、后周纪五卷(卷290—294),共二十九卷

结衔: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上柱国、河内郡开国公、食邑2600户、食实封1000户。(其中后梁纪除卷271外,结衔之末仍有赐紫金鱼袋五字)

删“赐紫金鱼袋”意味着什么?不明。食邑自2200户增为2600户,食实封自900户增为1000户,当是元丰六年十一月行郊祀大礼, 十三日甲寅“文武官并以南郊赦书加恩”〔16〕的结果。1000户是食实封的最高额。

五代诸纪的完成标志着《资治通鉴》全书的完成。《通鉴》书末所附《进书表》所署结衔与后唐以下各纪全同,所署年月为“元丰七年十一月”。五代诸纪当即此时与《进书表》一并奏进的。十二月三日戊辰,由于修《资治通鉴》书成,司马光的帖职由端明殿学士升为资政殿学士〔17〕。

上文假设唐纪奏进于元丰六年,若此,则五代诸纪的粗成编和细删仅只一年许时间,足见其紧迫。即使假设将唐纪的奏进推前一年,这对五代诸纪来说亦未必宽裕,而对唐纪来说却又必须将原计划紧缩并提前了。《文献通考·经籍考》二○“《资治通鉴》”条引致堂胡氏(即胡寅)曰:“小人欲中伤之,而光行义无可訾者,乃倡为浮言,谓书之所以久不成,缘书局之人利尚方笔墨绢帛及御府果饵金钱之赐耳。既而承受中贵人阴行检校,乃知初虽有此旨,而未尝请也。光于是严课程,省人事,促修成书。”由唐、五代诸纪结衔分析,《通鉴》的最后部分确是“促修成书”的。

综合以上考释,《资治通鉴》各纪的撰进时间,大致如下:

周纪、秦纪——治平四年五至九月间。

前汉纪——治平四年四月。

后汉纪、魏纪——熙宁元年十一月前后。

晋纪——熙宁四年九月至七年十一月间。

宋、齐、梁、陈、隋纪——熙宁八年夏至九年秋间。

唐纪——元丰三年九月至六年十一月间。

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纪——元丰七年十一月。

(收稿日期:1997年5月11日)

注释:

〔1〕作于光绪十五年己丑(1889年),载《缀学堂初稿》卷4。

〔2〕参考陈垣《书全谢山〈通鉴分修诸子考〉后》, 载《陈垣史源学杂文》,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7—51页。

〔3〕引文据1981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之修订本,见第24页。

〔4〕侍讲,原文误作侍读。按, 司马光自嘉佑七年五月丁未至治平四年四月除御史中丞,先后以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翰林学士兼侍讲,《长编》偶有误作侍读者,此即其一。

〔5〕《长编》卷二○八。又,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资治通鉴》”解题:“初,光尝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志八卷以进,英宗悦之……”。其起迄年限实与今《通鉴》前八卷同。

〔6〕参考前揭《通鉴学》第24页。

〔7〕见《宋史·职官志》一一、一二。

〔8 〕此据《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三七《辞免翰林学士上殿札子》题注。

〔9〕载《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八、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四一。

〔10〕见前揭《书全谢山〈分修通鉴诸子考〉后》。

〔11〕《长编》卷二五八。

〔12〕“丈截”原误作“十年”,据《文献通考·经籍考》二十所引校改。

〔13〕《长编》卷三○八元丰三年九月丙戌记事。

〔14〕《长编》卷二八六。

〔15〕宋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2000户已上封公。”又,食邑2000户以上,实封500户以上,经恩“虽有加例,缘无定法”,随意性颇大。见《宋史·职官志》九、一○。 故此前每经恩皆食邑加500户、实封加200户,而此次却食邑加400户、实封加300户也。

〔16〕《长编》卷三四一。

〔17〕《长编》卷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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