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亚福利国家理论看韩国福利国家转型的可能性_社会保险论文

从东亚福利国家理论看韩国福利国家转型的可能性_社会保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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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论:东亚福利国家论

这篇论文是依据史料和定量资料对现存的、针对韩国福利国家的各种相互对立学说进行讨论,从东亚的视角对西方提出的东亚福利类型的可能性进行再探索。

在福利国家比较研究中,对东亚福利国家的关注始于西欧、北欧及美国等西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然后扩大到东亚、拉丁美洲、东欧等国家。并且在比较福利研究中,比较国家对象的扩大也是近来的趋势。(Hort,2005; Hort,2011)在这种学术讨论的背景中,东亚福利国家的特点可以大体被归纳为两类。

一方面是依据艾斯平-安德森(1990)提出的“三种福利资本主义类型”来对东亚福利国家的特点进行分析。通过对西方相异的福利国家的制度类型或是机制之间的比较,论证东亚福利国家作用其中的话更趋于哪种类型。

另一方面,对由约翰逊(1982)提出的发展主义国家论给予期待的研究也是存在的。这种观点是基于权威主义国家提出的输出主导型产业化政策以及由此出现的发展主义福利制度为主题来进行分析的。约翰逊(1982)关注由企业和统治联合为中心而展开的国家主导型的产业化模式,以及包括日本在内的东亚国家的生产体制的特征。从这之后,部分学者开始使用发展主义福利体制,或生产主义的福利资本主义等语言来概括发展主义国家论。(Gough,2000; Gough,2004; Holiday,2000)

倾向于发展主义国家论观点的学者,将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福利制度看做发展主导型产业化战略的一个环节,即在能够满足生产活动的条件下,社会权得到最低的保障。在国家、家庭和市场三者关系之中,经济生产被置于首位,政府执行的福利制度主要被看做用于满足经济需求。(Holiday,2000)与提供福利相比,国家更加注重规制,以及在市场和家庭提供的福利中更加提倡后者的作用。(Gough,2004)总结来说,福利制度普遍带有消极保守特点。税率以及公共保障的支出维持最低水平,偏好于企业福利以及民间自发的福利,福利从属于生产。

但是福利和生产相连接的福利模型的观点,或对于东亚国家的发展主义福利国家的特征的强调,与艾斯平-安德森的自由主义或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混合型的研究动向是有重叠部分的。

对于东亚社会福利模型的讨论,始于发展主义国家论的主张。同时一部分学者将东亚社会福利模式与已存在的三种福利类型相区别,而将其划分为第四种类型。

然而,东亚国家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对东亚福利模型本身的规定是困难的。持有这种主张的学者也是存在的。特别是由于韩中日的政治、社会经济方面各部分的差异很大。因而有人对把东亚福利归结为一个共同的福利模式的说法提出了质疑。Ku和Finer(2007)认为,若东亚国家的福利模式还没有像一个理想化的类型一样占据一个特定的位置,达到一个成熟和稳定的程度,那么对于与西方福利国家相比较的独特的东亚模式的设定本身就是困难的。即,与艾斯平-安德森所进行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制度相类似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研究相异,东亚国家的经济社会正经历着快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政治经济社会因素而总结带有常规性的机制是矛盾的。

同时,福利国家理论中引发福利国家发展的核心动力的权力资源理论(Power Resources Theory)、公共选择理论、利益集团理论等各种理论,都强调政治的重要性。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政治制度的层面上,中日韩三国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影响各国政党的特征。政治势力之间的权力结构也存在差异。同时,三国的政治、社会和与之相连的福利制度的发展过程带有各国独特的历史上的沿承。在经济与社会福利制度发展阶段上,三国也存在时间上的差异。

最近,韩国开始对中国福利体制进行研究(Won,2010),包括对中国在内的东亚福利的研究也开始萌动(White & Goodman,1998; Aspalter,2001)。当然对于把中国包括在内也有很多异议,认为中国与东亚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社会福利发展过程有着本质的不同,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与水平有着质的差异。因为中国社会福利的属性体现为以单位为中心的集合主义福利,由国家福利而推行的中国福利体制将城市、农村的福利体制区分,中国福利体制不仅与西方福利国家不同,同时也与东亚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相异。

以上观点虽然对单一的东亚福利模型持批判态度,但是这些国家的社会福利体制带有某些类似的独特性,在制度发展阶段上也呈现了相似的特性。这从国家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福利制度的发展、在照料社会服务中以家庭责任为中心的模式可以反映出来。

第一,从以经济生产与生长为中心的国家战略中可以寻觅到中日韩三国的共同点。依据各国位于重心的福利制度将各国的福利体制划分类型的话,大体可以分为社会救助型(如美国)、社会保险型(如欧洲大陆国家)、社会服务型(如北欧)三种类型。(Ahn,2007)依据这种分类,东亚三国可以归类为以社会保险为中心,以一部分社会救助项目作为填充的社会保险型福利体制。社会保险型的福利制度以通过参与劳动市场而获得福利为原则,在三种福利类型中与经济生长的连接最为紧密。韩中日三国主要的社会保险项目是在国家主导型产业化过程中以城市劳动力为中心而导入的。这一点是支持生产主义或是发展主义的东亚福利类型观点的主要依据。虽然东亚国家之间细微的制度构成存在差异,但是,依据机能上的等价物这样的视角而言,制度上的差异可被忽视并且理想型的东亚福利机制是存在的。(Aspalter,2006)

第二,中日韩三国都具有以家长制为中心的共同点。当对社会福利制度本身的作用范围和适当性做评价的时候,三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水平较低于西方国家。在由政府主导的共同的社会福利制度项目还并不充分成熟的情况下,近期以家庭为中心的福利照料服务也成为三国的共同点。不光是社会保险项目在扩大过程中,社会服务项目也还没有在这些国家内得以普及,这导致了照料的主体仍然由家庭来扮演。部分学者将这样的特征,也就是儒教主义福利模式的特征,看做是与西方国家福利模式区分的主要特点。(Jones,1990)从这样的层面可以看到东亚社会福利模式不仅把探讨的焦点放在国家的作用上,以家庭为首的民间的作用也同时被重视,这里“福利混合”被设定为主要的关注对象。

但是在总结这样的共同点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到,我们提及的两个共同点仅仅为经济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福利制度发展初期的特点。特别是以韩国和中国为首,东亚三国经历共同的经济急速增长,与之相伴的政治以及社会层面的变化也相当迅速。福利体制也在发生着急速的变化。到目前为止所提及的三国的共同特点本身并不具有稳定性,而是在发生着持续性的变化。相对来说,三国中较早时期经历加速福利制度发展的日本,在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之后,由民主党进行的政权交替之后,福利制度扩大。韩国也同样广泛关注最近以政治权为中心的韩国型福利国家应向哪个方向发展的论题。并且,为了缓解中国在经济急速生长之后带来的经济问题以及提高国民生活质量需求,社会福利制度在中国也得到了极大发展。此外,中日韩三国由于老龄化为首的人口结构的变化、家庭养老机能的弱化以及女性参与劳动市场的比重增加等,带来护理服务的需求增加,公共护理服务需要扩充,因而东亚福利之间存在的社会福利体制的共同点是什么就更加判断明确,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概括总结出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与之相伴的福利体制的变化。

第三,为了把握国家之间的共同点,了解其特点与西方国家比较时的差别,应对韩国、中国以及日本的比较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如上所述,目前为止,对于把东亚福利国家特别是中日韩合并为一种类型的说法有大量的对立见解,文中将建立起相对容易表述的框架进行求证。以安相熏出版书籍中的主要内容为核心,以韩国福利国家制度的转化为基本论述点,对东亚福利国家论的背景进行再梳理。Ahn(2011)的内容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前半部分为光复之后到李明博政府时期韩国福利国家变化的过程,后半部为韩国福利国家的变化,即从制度特点上的转化以及利用时间数列来对变量进行分析。

下面以权威主义、民主化以及民主主义达成过程当中韩国历代政府在什么样的要因下以推动福利国家发展为中心进行论述。最后论述最近韩国福利国家是否在经历着本质上的转化。通过对韩国福利国家的变化进行分析,更加明晰生产主义、发展主义、对于产业化的修复等东亚福利国家论的核心概念,以及从相对较低水平的福利国家的视角,对史料进行考察。如果日本以及韩国等东亚域内相对较发达的福利国家都仍然可称作生产主义的话,其他东亚国家也有很大可能被这样评价。

二、以社会救助为中心的选别主义的最小福利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了从李承晚政府到全斗焕政府时期。这个阶段的特征为福利项目通过选别来实施。社会救助的施行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与正规的社会保险相比,带有补偿性质以及确保忠诚的保险项目得以导入。除此之外大部分与社会福利有关的服务和对贫弱阶层的救济都来自于国外援助。

在李承晚政府时期,不仅对国家的福利政策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同时能够发展国家福利的经济资源也不充足,在全体国民处于绝对贫困的状态下谈论福利政策更是天方夜谭。这个时期的国家福利、针对难民的单纯救助以及日本帝国末期通过朝鲜救护令停滞对生活保护事业的施行表明,福利国家的内容主要局限在社会救助,以对于体制维持的必要势力的维护为主要目的,军人援护法、警察援护法、公务员年金法等得以裁定。

除此之外,以孤儿院为首的大部分社会服务通过设施保护为中心的民间救护活动而得以实现。这样的设施基本都由外国援助机关直接运营并且接受了财政上的支援。(监正基、陈宰文、崔元奎,2002:370-371)

总而言之,这一时期福利国家的制度化在生产性福利的概念里很难看到。发展初期福利制度化战略的缺失,可以用福利国家的空白来进行评价。

朴正熙政府之后,在1960年代初期,韩国社会国民几乎全盘处于绝对贫困的状态。(徐常木,1979)朴正熙政府相信只有经济发展才可以解决绝对贫困,其大力主导的经济发展政策得以促进。结果绝对贫困率持续下降,开始出依据生长的涓滴效应(trickle-down effect),收入增加。但是只增长经济对于缓解绝对贫困是有局限的,出现所得分配结构开始恶化的情况。生长优先论对于改善生活质量的作用并非最优对策。朴正熙政府提出了福利国家建设的口号,并建立了几个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度。更生保护法、孤儿领养特例法、生活保护法、儿童福利法、军人年金法、工伤(产业灾害)报偿、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医疗保险法、医疗保护法、关于自活指导产业的临时措施法、社会福利事业法、私立学校教职员年纪法等关于社会福利的制度在这一时期得以制定。

这一时期依托政府官僚推动,各项政策非常迅速地得到制定,并出现了沿袭日本制度的倾向,建立了政府财政负担最小的社会保险。总之,朴正熙政府时期开始的福利国家制度仍然是残余型,社会保险带有很强的权威政权下的政党性质以及确保忠诚的保守主义的特点。所有政策在推进的时候都本着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即所谓的发展国家型的福利国家。

全斗焕政府福利国家的具体体现是提出了建立福利国家的目标。总体来说,进入第五共和国之后,社会福利制度没有划时代的变化,仅对朴正熙政府推行的制度进行了范围的扩大和部分的修补。全斗焕政府也同样遵守了与朴正熙政府时期相同的鼓励政策,即对经济发展有帮助的原则,或是在对政党政权确保有帮助的前提下,以国家财政支出的最小化的方式推动政策的发展。各个部分的变化具体为:社会服务领域里,老人福祉法、身心障碍者福祉法、原儿童福利法修正为儿童福祉法、对社会福利事业法进行修订。公共福利领域里的生活保护法全面修订,自活支援、教育保护、自活保护的增加、生活保护对象的划分的变更等。

医疗保险制度的情况从1981年1月100人以上的事业规模开始,作用的范围逐渐扩大。(李惠景,1993)维新体制制度建设时期,无期限延期的国民年金制度也在全斗焕政府后半段得以立法与实行,并于1988年1月1日以劳动者10人以上的事业规模可以成为政策作用对象的制度规定被正式确立了下来。总之,全斗焕时期福利国家制度的性质与朴正熙时代几乎相同,可以评价为带有保守的特点和发展主义的特性。

三、以社会保险为中心的普遍的规范福利阶段

卢泰愚政府执政时期,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和市民团体活动以及劳动运动的激发孕育着社会福利制度的普遍化。这一时期形成的主要变化为国民年金制度的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的全国民扩张以及雇佣保险制度导入的许可等。关于各种社会服务的法律得到再修订。地区社会福利使用设施的增加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变化。

这一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险部门普遍性的变化也在转型。(成景隆,1991;南灿燮,2000;曹兴值,1996)但是主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共年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灾害保险制度的作用对象虽然得到扩展,国家也只是在其中起到规范者的作用,在财政层面实际上并没有起到福利提供者的作用。

这一时期社会服务领域在具体内容上得以发展。生活保护事业和社会福利服务的传输事务都得到了有效实行,派遣去城市贫民密集区专门负责社会福利的公务员的活动也正式运行。社会福利机关、残障人福利机关、老人福利机关、在家福利服务中心等社会福利使用设施得到增加。老人福利法全面修订,原身心障碍者福利法修订为残障人福利法、子福利法、关于残障人雇佣促进的法律,婴幼儿保育法、雇佣高龄者促进法等得以推进。但是,这种社会服务的推进并非以全国民为对象的普遍的社会服务的提供,而是限定在需要社会保护的受惠者、医疗补助对象、低收入阶层,从而体现补充社会救助政策的特点。

金泳三总统上任之后所建立的文民政府强调了与以往的军事政府的差别,带有较强的民主主义的色彩。虽然如此,社会福利政策在金泳三政府的初期并不作为国政的课题对象。由于认识到当时的经济危机状况,所以经济活力和如何强化国家竞争力被作为核心政策议题。主要政策决定者认识到劳动者的工资上升、劳动动力的减退等导致的经济运行上的危机状况,而社会福利政策则很难被作为集中的政策议题。集权中期以1995年3月哥本哈根社会开发首脑会谈的参与作为临界点,对福利改革的关心程度达到高潮,“国民福利企划团”同时应运而生。(金太成、成景隆,2000)

社会救助领域中没有明显的变化只有微小的扩大。1995年修订的国民年金法在乌拉圭回合局势下,对于农民以及渔民的安抚有着重大的意义。新设置的雇佣保险制度对于30人以上的事业规模的强制参保也开始实施。除精神保健法,对于增进残障人、老人、孕妇的便利性的法律,社会福祉共同集资法的裁定之外,社会服务领域中没有大的变化。另一方面,1994年12月政府组织保健社会部改组为保健福祉部。1995年12月废除了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而裁定了社会保障基本法,依法建立起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此为这一时期重要变化之一。

虽然政治环境相当复杂,但是民主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进展,福利国家的方向性也得到新的设立;虽然改革得到了促进,金泳三政府仍然是以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为优先,现存的社会保险制度等保守主义制度得以强化,但是新的福利国家的质的飞跃仍然没有出现。

四、社会安全网的扩充和选别主义的基本福利阶段

1997年后半段外汇危机之后,金大中政府稳健地施行了在IMF要求下的自由主义改革案,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缓解了危机。同时社会福利制度在量上有了很大的扩大。这一时期大家对韩国的社会福利系统在质上是否存在变化存有分歧,但从包含有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服务的社会福利制度的通盘变化可以看到韩国社会福利体系带有社会安全网的基本构架,这是大部分学者的共识。但是这样的社会安全网的扩充可被看做IMF的需求之下较好推行选别主义的方式。事实上,由于经济危机之后激增的社会问题的出现,社会福利才得以扩张。

另一方面,金大中政府时期促进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方向被设定为生产性福利。最重要的政策变化体现为国民基础生活保障制度的施行,而这一制度便是带有了典型的自由主义特征的选别主义的社会救助。

这一时期可看到社会保险领域中作用对象的扩大有了可观的变化。雇佣保险或是国民年金制度的覆盖率在逐渐变化,对于女性年金获得权利的确保也是进步的体现。医疗保险制度以1997年12月裁定的国民医疗保险法为基准,通过对1998年10月227个地区医疗保险组合和公务员教职员管理工团进行整合,设立了国民医疗保险管理工团,进而向着医疗保险整合的方向持续变化。

这一时期社会服务领域较之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部分变化较小。全盘来看,金大中政府的福利改革举措是强调自助的生产性福利,仍然向着IMF救济贷款时期的新自由主义的路线倾斜。为了解决失业和与之相伴随的贫困问题而最有代表性的制度改革则为社会救助。取代现存的生活保护制度、新被推出的国民基础生活保障制度,也可被解释为带有自由主义、选别主义的特性。

卢武铉在任时期政治上经历了相当不安定过程,但是主要宏观经济指标相对比较好。即便是有着宏观经济上的成果,所得分配结构在大的方面仍然没有改善。最低生计费用设置之时,全体贫困层中半数接近于劳动贫困层,这样的现实说明了分配结构两级化开始出现。

卢武铉政府提出了社会福利政策的基本理念即参与福利。依据2003年保健福利白皮书,参与福利带有“福利的普遍性”“国家责任”“国民的参与性”等特点。这样的参与福利的概念不仅是单纯的对以扩大供给为中心的生产性福利理念的继承,同时也强调对于保健福祉、国家的作用和责任的强化。从福利政策的确立、执行和评价的过程强调国民参与来看,这也是与生产性福利的差别。这样的口号下,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虽只有小的变化,但是社会服务领域里对于低出生率以及老龄社会的计划和对策得到促进。紧接着,在2007年7月裁定了老人长期疗养保险法之后,从2008年7月开始,老人长期疗养保险制度得到实施。在社会福利传导体系的改善上也做了更多的努力,但是在制度层面上没有得到更大的改善。

虽然金大中政府为了抵御低出生率、老龄化而在政策体系化的推行上做了很多努力,仍然表现出自由主义制度化的遗产和以总统为首、政权为核心的政治上的不成熟。这成为了这一时期新的福利国家制度的绊脚石。

五、关于韩国福利国家制度变化的计量分析

本文将以定量的材料为基础,分析自1960年代至今韩国福利国家制度化的基础要因以及政治民主化制度的变化特点。与以前的计量分析不同,本次分析是在一个较好的境况下进行的。本文使用了最近收集和整理的比较社会政策数据(Comparative Social Policy Data set,CSPD),它在关于韩国福利国家变化的现有研究中没有被使用过。在本章的分析中,对于现存研究在时间序列材料分析上呈现出的方法论问题的解决也做了很大的努力。本研究为了总结理论而对总量支出水平的使用,以及通过对一般化的最小二乘法(GLS)的方式的推测而克服了自我回归的问题。即针对OLS误差项随机化低而采取了Prais-Winsten的测定方式,从考察对象的大小、变量概念理论上的严密性、测定方式的方法论的妥当性等方面来看,本章的分析克服了以往研究的不足。

为了为分析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本章对于以下的论证也提供了经验性证据。首先,关于西方福利国家变化的原因的主要理论作用于韩国的时候能否确保妥当性。其次,在金大中政府之后韩国福利国家制度的性质是否发生了变化。

在国民福利水平模型中的三个控制变量的意义如下。人均GDP引起产业化的自动生长的假说,由于失业增加而引起的半自动趋势的社会支出对于失业率的控制,以及开放经济下对外依赖较高的国家劳工运动下降的假设抑或是由于世界化而引发的减少的假说。这些变量在这次分析中也都是具有统计上的意义的。(白承豪、安相熏,2007)截止到目前,韩国福利国家的生长在部分政治变量被控制的情况下,由于产业化的发展而引起的自然性的迅速发展,由于失业率的上涨而采取的较保守的政治对策,以及经济开放所带来的劳工运动的怀柔政策等都有体现。

结构机能主义中产业化理论被确认为是统计上最有意义的。分析表明,经济开放程度统计上是无意义的,其他变量均为有意义的。最有趣的是,与上文的分析结果相同,福利政治制度转换的假说在统计上呈现的结果是无意义的。

到现在为止,通过对时间序列的分析结果的确认,我们可以明确一些事实。首先,结构机能主义,特别是与产业化相关的变量是最具说服力以及在统计上是有意义的;其次,失业率的变量对比垄断资本化的结果可以反映韩国福利国家残余主义的特性,从而说明短期政策对福利支出的增加是有推动作用的;最后,金大中、卢武铉政府时期的左派倾向或是进步性即便可以被看做是一种前提,权力资源论中的劳工运动与左派政治在韩国也是难以作用的。总之,韩国福利国家被认为是民主政权时期的新型福利国家的转型的假设,通过现有资料的分析是不能成立的。因此,说韩国从发展国家类型向新兴制度转换还为时尚早。

通过上述论证,韩国福利国家摆脱落后性、形成制度上的转型的结论,在通过与其他国家比较的过程中再次得到了证实。首先,从2001年和2005年之间公共社会支出水平在GDP中的比例来看,2005年欧洲国家大概为25%~30%,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自由主义国家也到达了16%~17%的程度;与之相反,韩国在2005年的公共社会支出水平在GDP中的比例只有6.9%,与欧洲国家相比仅占1/4,与重视社会救助的国家相比不足其1/2。

那么在控制经济水平的状况下,韩国的水平又是怎样的呢?从人均GDP为1万美金的公共社会支出的水平来看,欧洲大部分国家有20%以上的支出水平,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也有10%以上的支出水平,韩国在此情况下仍然只占据了3.5%的较低水平。当然这样的比较有可能受到持社会保障制度成熟水平不同观点者的批判。

六、结论

我们探讨了东亚福利国家论,韩国社会解放之后经历了政治上、经济上的变化过程中福利国家制度化过程。在制度主义的转换点上,政治的民主化、劳动市场的发展、进步势力的制度权利的导入等,是1990年代宏观上韩国社会变化对于韩国福利国家制度特点变化实际上的推动,这一论题通过时间序列和国家间的比较来进行分析。对现在韩国福利国家的变化依据政治和经济情况的变化做出整理,以及对其变化的意义做了实证上的分析。这是本次研究学术上的意义。另一方面,针对韩国福利国家宏观变化的基本要因的分析,对于带动韩国福利国家的改革以及变化,在政策的准备过程以及战略实施中都是有必要的。这就是本研究的政策含义。

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权威主义时期经历民主化时代,正式到达了民主主义时期。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混合,以及作为发展主义产业化的附属品,福利国家制度化带有很大的路径依存的特点,并且这样的制度化产生于经济发展优先的产业化政策的方向中。从制度维度上来说,在政治民主化之后还没有形成一个制度上的转折点。

李承晚政府时期的自由主义或是选别主义的国家责任的放弃,以国家建立时期其与朝鲜之间的体系竞争以及美国的影响力为始端。这一时期发展主义的产业化和与之相伴的福利制度战略是彻底不存在的,可谓福利国家的黑暗时期。李承晚政府没落之后,在政治混乱时期发动军事政变从而确立的朴正熙政府,以确保权威主义的正当性为突破口寻找发展主义产业化战略,与政治的非民主性相反,通过有效率统治而使经济部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一时期福利制度化的特征为特殊领域的年金的投入,对于代表国家的忠诚集团的保守主义的政策,经济生长的从属品的特点可以判断为典型的发展主义,以及非常低水平的选别主义的福利特点。全斗焕政府对朴正熙政府的政策路线进行了全盘的沿袭。

虽然经过“629”宣言,民主化时代到来和政治权威主义得到减弱,但是卢泰愚政府对于国家主导的产业结果的调整和集中财阀经济力的经济政策、输出主导型的生长政策都使全斗焕政府的政策得以延伸。卢泰愚政府期间发展的政治民主化的市民团体的活动以及劳工运动的火花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带来了一部分的贡献。但是输出主导型的生长政策、集权后半期政权的稳固、东欧社会主义没落后理念上右倾化等原因导致实际上福利国家在制度上没有很好转化。卢泰愚政府时期的福利国家制度从社会保险强化的层面来说,仍然保持保守主义的特点;从经济生长为优先的政策基础来看,仍然带有浓厚的发展主义色彩。在社会福利作为一项权利的国民意识的上涨和民主化前进的良好氛围下,金泳三政府仍然选择了经济生长优先、信任自由市场经济的政策方针,所以福利国家制度的转换也没有持续。金泳三政府的基本认识是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活性化应被优先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福利制度化的特点是难以得到大的转变的。总而言之,民主化政府时期,社会保险制度已经扎根了,保守主义制度化得到了强化,但是新型福利国家没有质的变化。

政权交替之后正式进入了民主主义时代的现代韩国福利国家,其特征仍为自由主义的较低的发展。金大中政府时期为克服经济危机而确立了对策,除去IMF需要的新自由主义的对策之外,其他政策的推行微弱。金大中政府时期社会福利制度的量上得到了扩充。工会和市民社会为了社会福利制度的扩大做了很多有组织性的努力,政府也通过劳资政委员会等机构为福利国家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但是金大中政府福利改革所强调的以自助为主的生产型福利,在IMF救济金融时代仍倾向于将政策向新自由主义路线倾斜。卢武铉政府促进的社会投资政策也强调福利国家投资的特点,鼓励民间部门的福利提供而推动参与政策,这种政策模式也是向新自由主义靠近的。也可将其评价为为了抵御低出生率的高龄社会,福利国家勾画的新的蓝图。但是,金大中政府时期自由主义制度化的遗产阻碍了与福利国家制度化的链接。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民主主义时代的自由经济与市场经济相连接,福利国家的制度化没有可观的转型。

通过历史分析,韩国福利国家的低发展性的路径维持现象、与韩国福利国家的支出水平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促进的动力,理论上和实际上可通过计量分析得到确认。与已经存在的韩国福利国家的新路径相比,通过正规的分析方法来测定被验证的结果是具有说服力的。

最为明显的分析结果为,现代韩国福利国家依靠出口主导型的产业化和失业率上升而得到了基本的发展。金大中政府之后,关于韩国福利国家制度得到了根本性变化的主张,通过本研究的论证发现是不妥当的。

韩国福利国家支出水平的决定性因素是国民经济水平的发展,即所谓的产业化理论。依据产业化,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过程出现了机能性以及自动性的解决。从这点可以看出,劳动政治不是主要的原因,可以被解释为依据国家经营而主导的包容战略型的福利制度化的引导。最近劳资政委员等机构组合的作用并不明显,正规的劳资纠纷管理机制推动福利国家的发展是没有说服力的。同时,时间序列分析中,可以测定出大部分的失业增加为福利增加的要因。特别是民主主义时期,即金大中政府之后福利的激增可以被认为是这一时期经济危机的突发导致了失业增长而造成的。(白承豪、安相熏,2007)

与之相反,在福利国家制度转换的背景中,政治变量在所有的模型中统计上都是无意义的。总之,民主化之后韩国社会向着进一步的福利国家转换的观点是没有说服力的。这可通过多元方法论的方法进行多方面确认。

本研究从多角度确立了假设,即现代韩国福利国家体制仍然是与产业化相关的自然的低生长的制度。2000年代中期,韩国福利国家的发展仍然是以西方学者为中心提出的东亚福利国家的代表名词,如生产主义、发展主义、儒教主义等低发展类型。当然,美国金融危机之后,发达国家的新自由主义也有了一定程度消退,在新型的国家干预获得合理性的时候,韩国的福利国家制度还不能被断言为难以孕育进步政治力量。但在时刻都发生变化的政治经济情况下,在能够下一个确定的结论之前,我们还需要时间冷静观察。只是从最近大幅增长的福利政治的现象来看,韩国具有从低发展的东亚福利国家的类型中脱离出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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