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研究:社会资本的观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府部门论文,观点论文,资本论文,社会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0)06-0114-05
现代政府的本质是知识服务型公共组织。在知识经济时代,政府应是一个具备学习创新能力的知识型政府,然而,对于政府等公共组织而言,其能力并非仅仅取决于组织拥有的静态的知识存量,而是组织能够促进知识有效共享和转移的能力。一个无法促进知识流动与共享的组织,就如一潭死水,毫无活力可言。
知识转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知识作为一种特殊性质的资源,并不像土地、劳动力和其他有形资源一样具有边际效益递减的属性。一项知识被共享的范围越广,其自身的价值就越能够得到体现和提升。然而,组织问的知识转移并非如想象中顺畅。知识的转移取决于知识自身被传送、解释和吸收的难易程度,因而面临着很多障碍。知识的不易流动特征被称作“知识惰性(inertness of knowledge)”[1];知识的“内部粘性(internal stickiness)”阻碍了知识的有效转移[2];“因果模糊性(casual ambiguity)”能够引起知识流动的障碍,知识本身的因素,先前的经验和组织与文化的差异是造成“因果模糊性”的根本原因。[3]由此可见,只有对阻碍知识转移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才能有效提升组织的知识转移水平。
一、传统理论对于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分析
传统理论对于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研究主要从知识转移的主体(部门)和客体(知识)两个层面展开,因此主要影响因素也局限于这两个层面。从知识转移的主体角度分析,主要包括知识传递部门和知识接受部门的各项因素;从知识转移的客体角度分析,主要包括知识本身的各种特征。
1.知识转移的主体因素
对于知识拥有者的传递部门而言,其转移知识的能力和意愿将会直接影响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水平。对于知识吸纳方的接受部门而言,其吸收知识的能力和意愿将会直接影响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水平。
(1)知识传递部门的知识转移能力
知识传递部门的转移能力是指其所具备的异质性知识的价值以及将这些知识转化成可以被接受者吸收的形式的能力。政府内部不同部门拥有的资源和知识是有差异的,而不同资源和知识的价值水平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内部某一部门所拥有的知识存量越不可复制,且对其他部门的价值越大,该部门的知识转移能力则越强。
(2)知识传递部门的知识转移意愿
知识传递部门的知识转移意愿是指其愿意将知识提供给其他接受者的倾向性。拥有独特知识的组织单元都倾向于实行“信息垄断”,将自身的知识予以保护而不愿与其他组织共享。知识传递者对所拥有知识的保护倾向主要源于两方面的原因:第一,知识外溢会造成权力的丧失。如果知识是竞争优势和租金的重要来源,那么组织单元往往不情愿将这种知识与其他单位共享,因为这样可能会削弱其在组织整体中的权力和地位。第二,知识转移的成本昂贵。一次知识转移过程要求知识传递者投入一定的时间、人力和资金来作为保证,但是,知识传递者往往在付出成本之后难以取得相应的收益,或者即使取得一定的收益,但由于这种转移的机会成本过高,知识传递者也不愿意提供时间与资源予以支持。
(3)知识接受部门的知识吸收能力
“吸收能力(absorptive capacity)”的概念是由库恩和勒温思在1990年提出的。他们认为,吸收能力是指“认识新信息的价值,并将新信息吸收,进而运用于商业目的”的能力。缺乏吸收能力将会阻碍知识的有效流动。[4]影响优秀实践经验在组织内部转移的最重要的障碍因素就是接受方缺乏吸收能力。[5]
评价一个组织的吸收能力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其一,组织原有知识存量与外部新知识的相关程度。组织的吸收能力是组织原有知识结构的一个函数。这是因为,组织需要具有相关的知识才能消化并应用新知识。当原有知识与新知识发生联系时,组织就更容易掌握新知识。也就是说,组织先前的学习为它开展新的学习打下了基础。知识接受者的学习能力是由其拥有的先期经验决定的。知识接受者对新知识的内容和情境越熟悉,知识转移的障碍就越低。[6]其二,组织与新知识拥有者之间的同质性。如果知识接受部门与知识传递部门在组织文化、价值观念以及人员的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和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十分相似,那么发生在两者之间的个人交流和沟通将会非常密切和有效,这也为知识转移减轻了障碍。因此,与知识传递部门之间的“同质性”越高,知识接受部门的吸收能力就越强。
(4)知识接受部门的知识吸收意愿
知识接受部门的吸收意愿是指其愿意接受来自本组织以外的知识和建议的积极性。知识接受部门的吸收意愿通常会受到“非本地发明(not-invented-here)”综合症的影响。“非本地发明”综合症是指管理者不愿意接受外地的或外来的观点及方案。地方主义,对异地来源可信度的怀疑,对未知事物的怀疑以及对变革的抵制都可能导致组织单位拒绝接受外部的建议。
2.知识转移的客体因素
(1)知识的默会性
知识的默会性是指人们能够知道的总是多于能够表达的。默会性的知识是高度个性化的,并且深深地根植于个体的行动与特殊背景之中,因此是难以轻易沟通与分享的。[7]知识的默会性是隐性知识的最重要的特征。它与显性知识的根本区别在于,默会性知识是难以通过系统的、正式的语言和文字明确表达出来的,而是根植于个人头脑和组织记忆当中的,必须通过“干中学”等实践活动方能获得的,当被移转的知识愈是具有默会性时,愈是不容易透过具体的文字和语言来清楚明白的表达,知识接受部门就很难了解和吸收这项知识,知识转移也就越难以成功。
(2)知识的复杂性
知识的复杂性是指与某种知识或资产紧密联系的人员、路径、技术、资源的数量和范围。政府组织所拥有的某种知识可能不仅涉及某一个员工或部门,而是多个员工和部门共同合作的成果,这种知识就具有复杂性的特征。复杂性是指一种包括不同类型能力的内在差异,越是复杂的知识包含越多不同种类且差异越大的能力。[8]因此,越是具有复杂性的知识就会涉及越多种领域的知识,也越难找到能够全盘了解这项知识的员工,而必须通过较多具有不同背景的专业人员来教授或学习这项知识,这些人员彼此间的互动、沟通也就更复杂。所以,不论是对知识的教授者还是知识的接受者而言,知识的复杂性越高,就越不容易被传授或吸收,知识转移的阻碍越大。由于复杂性的知识分布于不同的员工和部门之中,因此难以在整体上对其加以理解和掌握,进而影响到它在政府部门间的转移水平。
(3)知识的专用性
知识的专用性来源于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资产专用性”。专用性知识是指那些专门针对某种特定的工作流程而投入的知识或者专门为某个特定的群体服务的知识。知识的专用性水平越高,该项知识与某一公共部门的业务流程、员工技能、管理系统等镶嵌程度越紧密,转移时难以单独进行,必须与其所镶嵌的系统共同转移,因而越具有难以共享和分割的特性。
二、社会资本的理论架构及其与知识转移的契合
1.社会资本的定义
法国社会学者Bourdieu最早将社会资本引入了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并将其与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并列为资本的三种基本类型。他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许或承认的关系所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而且这些关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社会资本不是某种单独的实体,而是具有各种形式的不同实体。它具有两个共同特征,即个人的社会结构资源以及个人可以通过这种结构资源实现自身利益。社会资本有三种存在形式:义务与期望、信息渠道和社会规范。社会资本是群体所共有的资本,通过个体参与正式与非正式的社交活动,有利于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协调,并培养互惠互利的行为模式,提升对彼此的信任,从而促进社会中各项资源的流动效率。
2.社会资本的构成
社会资本的构成分为三个层面:第一,结构层面(structural dimension)的社会资本。结构层面考察的是社会网络中各个成员之间的连接情况,以及由这些连接所形成的网络整体结构形态。具体包括:网络连接,即网络中成员之间的连接关系,如有无连接、谁与谁连接、连接的强度等;网络形态,所有连接所构成的整体网络的特性,包括网络的密度、流畅度及层级属性等;可移用的组织关系(appropriable organization),即根据特定目的建立的组织关系,根据需要也可以转移至其他目的使用时,表示此种关系的社会资本较强。第二,认知层面(cognitive dimension)的社会资本。认知层面考察的是那些能在成员之间提供共同的陈述、解读与价值观念的资源,具体包括:共同的编码和语言(shared codes and language)与共同的叙事方式(shared narratives)。网络成员之间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愿景、一致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水平,都会促进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从而产生社会资本。第三,关系层面(relational dimension)的社会资本。关系层面考察的是经由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建立并应用的资产,具体包括信任、规范、义务和认同四个方面。成员之间长期联系所建立的信任关系、互惠合作的行为规范、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等,都会促进社会资本的形成和扩展。[9]
3.社会资本理论与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契合
蕴含于政府各部门及其成员之间所形成的关系网络之中的所有实体资源及潜在资源(相互信任与行为规范等)的总和即为社会资本,因此政府部门间丰富的社会资本有助于各部门成员之间的实物、信息、知识等有形和无形资源的转移,以及组织和成员期望的达成。
社会资本理论以社会中个人与他人之间的联系作为分析重点,而政府部门问的知识转移行为正是知识拥有者与知识接受者之间的互动过程,因此,社会资本理论与知识转移之间存在共同的内在逻辑。
三、引入社会资本理论对于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分析
传统理论对于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分析主要从知识转移的主体和客体两个层面展开,然而在政府各部门间的知识转移实践中,作为知识转移主体的知识传递部门和知识接受部门之间的互动关系往往成为决定知识转移水平的关键要素,而传统理论恰恰缺乏对于这种关系的分析。因此,本文将引入社会资本的理论视角构建社会资本视域下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机制(见图1),分别从社会资本的结构层面、关系层面和认知层面来探讨政府部门间的知识转移。
图1 社会资本视域下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机制
1.社会资本的结构层面分析
社会资本的结构层面主要考察成员之间的连接以及由这些连接所构成的网络形态,因此以结构层面社会资本为研究视角,主要是从政府组织各个部门之间的连接情况以及由这些连接所构成的社会网络的整体形态的角度,考察知识转移行为。
人类行为是发生于彼此之间的交易和互动关系之中,而这些行为主体和彼此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社会网络的主体。当一个行动者希望与另一个行动者建立关系时,必须通过一定的途径,而这种联系途径就称之为连接。根据行为主体之间连接的强弱程度不同,可以将连接划分为强连接和弱连接两种类型。
关系力量的衡量标准有四个方面:双方互动的频率、感情力量、亲密程度、互惠交换。[10]当行为主体之间彼此进行互动的次数和时间越多、情感越紧密、相互亲密和信任程度越深、互惠交换的范围越广,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强连接。反之,当行为主体之间彼此进行互动的次数和时间越少、情感越疏远、相互亲密和信任程度越浅、互惠交换的范围越窄,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弱连接。
强连接的优势在于,具有强连接关系的行为主体之间,彼此的信任、团结与凝聚力较强。由于强连接的建立需要双方投入较多的时间、情感来进行频繁的互动,因此连接主体之间的沟通、合作、协调、信任水平非常高,从而有利于提升整体的团结性和凝聚力,进而促进整体价值的创造。尤其是面临变革和不确定的环境时,强连接所构建的信任基础可以加强行为主体之间的合作动力,降低冲突发生的可能性。通过成员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互惠合作,将会大大降低人际网络间的不确定性,从而提升价值创造的机会。但是,强连接也存在一定的劣势:第一,行为主体通过强连接所获取的信息往往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和重复性,即信息的冗余程度很高;第二,强连接的维持成本较高。由于强连接的行为主体之间需要高频率的互动以及互惠合作,因此每一行为主体必须投入相当多的时间、精力和感情才能维系强连接的存在。
弱连接的优势在于:
第一,行为主体通过弱连接能够获取大量的非冗余信息。例如在人们求职的过程中,真正具有价值的信息并非从交往密切的亲戚朋友中获得,而是通过一些关系、一般的亲戚朋友取得的。他据此提出了弱连接的力量就在于,它能够连接起来自不同社会网络的行为主体,从而提供来自不同社会网络中的信息、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11]
第二,行为主体之间的弱连接关系更加有利于创新行为的产生。首先,弱连接能够为行为主体带来全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看待问题的视角与观念,因而有利于创新。由于弱连接能够在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建立联系,从而可以为行为主体提供多种业务流程和解决方案,通过与原有的方案进行整合,就会产生方法的创新。其次,弱连接利于保持行为主体的相对独立性。由于弱连接意味着行为主体并未深入嵌入到社会网络关系之中,因而较少受到关系网络的限制与约束,利于独特性的创新活动。再次,弱连接能够促进“弹性思考(flexible thinking)”。当行为主体通过弱连接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成员进行接触时,他必将了解更为多元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这就要求其在决策前必须从多种角度、多个情境进行弹性思考。
第三,弱连接的维持成本较低。与强连接不同,弱连接的行为主体之间不必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沟通和互动,双方的信任水平和互惠合作程度也不高,因此不必过于以对方利益为重,从而大大降低了连接的维持成本。在行为主体精力有限的前提下,低维持成本的弱连接可以大幅度扩展其与其他社会群体的联系,从而取得大量的、非冗余的信息。但是,弱连接也具有自身的劣势。由于弱连接的行为主体之间沟通不频繁、联系不密切、相互信任水平和互惠合作程度不高,因而难以形成彼此的团结一致性、凝聚力和共享价值观。当涉及需要密切协调合作与高度信任的任务情境时,弱连接就难以有效应对。
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过程可以划分为知识寻找阶段和知识传递阶段。知识寻找阶段是指知识需求部门在政府组织内部寻找并辨识有价值知识的过程。知识传递阶段是指,当知识需求部门在政府组织内部寻觅到有价值的知识,且知识拥有部门也具有转移知识的意愿时,知识拥有部门便将自身的知识予以传递,而知识需求部门则进行吸收和应用的过程。如果应用社会资本的结构层面理论将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的过程与知识的特性进行综合考量,则可以得出如图2所示的结果。
图2 连接强度与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行为效果图——知识转移阶段与知识特性的整合
当政府部门之间进行显性知识的转移时,在知识寻找阶段,弱连接能够提供更有价值的非冗余信息,因此比强连接带来更大的知识寻找收益;在知识传递阶段,由于显性知识的易编码、简单、独立的特征,因此不论是强连接还是弱连接,知识传递的阻碍都比较少。综合知识寻找与知识传递两阶段分析,弱连接比强连接更利于显性知识在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
当政府部门之间进行隐性知识的转移时,在知识寻找阶段,弱连接依然比强连接具有更大的知识寻找收益;但在知识传递阶段,弱连接会遇到严重的知识传递阻碍,而强连接虽然要比传递显性知识时遇到的阻碍更大一些,但这种阻碍却远远小于弱连接遇到的困难,是一种适中的、可控范围之内的障碍。综合知识寻找与知识传递两阶段分析,强连接比弱连接更利于隐性知识在政府部门之间的转移。
2.社会资本的关系层面分析
与结构层面社会资本主要考察的是政府组织各个部门之间的连接情况以及由这些连接所构成的社会网络的整体形态所不同,关系层面的社会资本主要考察的是政府各部门之间经由长期的互动合作所建立的彼此之间人际关系的资产。关系层面的社会资本包括信任与可信赖性、规范与约束、义务与期望、识别与认同等内容。[12]信任作为关系层面社会资本中最重要的内容和因素,一直被众多学者所重视。
信任是一种关系资产,它使得彼此连接的行为个体双方,愿意将彼此的共同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并能基于彼此的情感连接而开诚布公地分享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从而促进知识的有效转移。
信任关系对于组织、团队和个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若用一句话进行概括,即信任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社会资本。从交易成本理论来看待信任,当人际之间具有高信任水平时,一方就不会担心另一方为牟私利而危害自己,并积极主动地进行资源交换和互惠合作。而如果信任水平比较低时,虽然也可能达成合约与协议,但必须进行事前的讨价还价和事后的监督约束,因此要额外付出一定的谈判成本、监督成本和防卫成本等,这必将加大交易成本的投入。所以说,信任能够有效降低成员之间的交易成本。从社会资本理论来看待信任,当成员之间具有较高信任水平时,意味着双方的连接关系紧密,彼此沟通交流频繁,互惠合作、资源共享的程度较高,因而促进了社会资本的增长。当信任水平较低时,成员彼此之间相互提防,互不信赖,因而难以形成密切的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的关系,不利于社会资本的提升。所以说,信任能够有效增加成员之间的社会资本。
对于信任与知识转移之间的关系,已有诸多学者进行了相应研究。有学者认为,作为关系层面社会资本的代表,信任能够促进智力资本的共享,并可通过创造有效条件来促进知识交换与知识整合。[13]也有学者认为在组织内部,高度的可信赖性能够带来特有资源的交换和双方战略关系形态的改变。[14]还有学者认为信任通过提升知识转移的开放性和促进共同问题的解决,来影响知识共享的过程。[15]
信任对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行为的影响体现于两条路径:
第一,结构化路径。信任通过影响个体所在的社会网络结构来间接影响知识的转移。一方面,信任能提升个体在政府内部社会网络中的中心性,从而间接促进知识转移。政府组织内部具有资深经历和良好声誉的成员,能够得到其他成员的高度信任,因而在社会网络中通常占据中心位置,对网络中的资源和知识流动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信任能提升政府内部社会网络的整体密度,从而间接促进知识转移。在政府内部社会网络中,如果A信任B,B信任C,则A与C之间很容易产生信任关系,一般被称作第三方信任。第三方信任如同社会资本的引擎,能够带来更多的信任关系,从而能够迅速提升社会网络的密度,促进网络内的知识转移。
第二,流动化路径。信任能够影响社会网络内部知识的流动性,从而直接影响知识转移。这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信任能够提升知识转移的意愿。政府内部成员不愿意接受来自其他成员的知识,主要源于其对知识源可靠性的怀疑。如果两者之间拥有高程度的信任水平,则知识接受方对传递方的能力和声誉充分信赖,接受知识的意愿也大大增强。而且,政府内部成员不愿意与其他成员共享自身的知识,主要源于担心知识泄密后,对方会利用知识进行投机行为,从而危害自身的地位和利益。当双方高度信任时,知识拥有者就深信对方不会利用己方弱点来实施投机行为,而更倾向于彼此的互惠合作,因而知识转移的意愿也相应提升。其次,信任能够增强知识转移的能力。知识转移双方彼此高度信任,意味着双方对彼此能力的信赖,对彼此思维方式和知识背景的熟悉。这种共同的知识背景一方面可以增强知识传递部门向接受部门表达所传递知识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接受部门吸收传递部门知识的能力。再次,信任能够拓宽知识转移的渠道。知识转移双方之间的信任水平越高,则彼此的沟通频率越频繁,交流的内容越丰富,这会相应地促进双方建立和采用范围更广的沟通渠道和媒介。尤其对于隐性知识的转移而言,广泛的人际交流是必不可少的。而信任恰好可以加强双方的沟通与交流,拓宽知识传输的渠道,促进隐性知识的转移。
3.社会资本的认知层面分析
认知层面的社会资本是指那些能在成员之间提供共同的陈述、解读与价值观念的资源,强调成员之间的彼此认同和凝聚意识。认知层面的社会资本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共同的编码和语言、共同的叙事方式、共享的价值观念与共同愿景等。[16][17]
对于政府部门间的知识转移而言,部门成员之间彼此的共享价值观和共同愿景至关重要。当成员之间彼此拥有共享的价值观和共同愿景时,就意味着相互之间具有相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以及共同的目标和期望。共享的价值观和愿景能够减少成员之间的沟通误解,提高彼此资源互换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合作交流的水平,增强彼此的凝聚力和团结一致性。因此,共享价值观和愿景能够促进认知层面社会资本的提升。
共享价值观和愿景能提升政府部门成员之间的知识转移意愿。当成员之间具有共享价值观念和共同愿景时,意味着成员彼此的思维方式相近,未来的目标相同,相互之间的认同感也相应增加,并促进了信任的产生,从而成员之间转移知识、资源的意愿也显著增强了。另一方面,共享价值观和愿景能提升政府部门之间的知识转移能力。价值观迥异的成员,观察与处理事情的行为和方式也大相径庭,因而难以有效交流。共享的价值观和愿景则可以引导成员融洽相处,有效沟通,利用彼此共同知识背景来传递和吸收知识。而且,对于拥有共享价值观和愿景的政府部门成员,可以利用对话(dialogue)和隐喻(metaphor)的方式将无法言喻的隐性知识外显化,从而促进成员之间隐性知识的转移。
四、结论
政府部门之间的知识转移是一个复合性的概念和复杂的过程,影响因素十分复杂。研究政府部门间知识转移,必须准确辨别和定位知识转移的概念内涵、层次,不仅要从知识转移的主体(部门)、客体(知识)两方面进行研究,更要注重知识转移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而社会资本理论的引入将有利于从知识传递部门和知识接受部门之间的关系入手对政府部门间的知识转移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